在激動地支持死刑以前。你有非常多的事情可以做。
你可以搞清楚政府制定法律的方式。那些法條到底是基於實證與邏輯、還是有為了政客的財務或政治私利所制定的?當執法效果不佳時,有多少法條適當地被修正或刪除了?以多快的速度?因為舊的惡法蒙受損失的人或組織多少獲得補償了?拿來補償的錢是從政客還是你的口袋掏出來的?惡法堆積的速度比較快,還是有良心的政客刪修惡法的速度比較快?又,你這麼有自信不會違法嗎?沒看完法條,你怎麼知道?
你可以花時間了解警方、其執法方式與優先順序。警方對待政客與平民的態度相同嗎?同樣疑似犯法,警方會以相同的方式偵訊你或政客嗎?當危難發生的時候,警方會優先保護政客還是你?警方真的搞得清楚連立委自己都未必清楚的法條嗎?就算搞清楚了,當那明顯是惡法時,警方傾向以勇氣拒絕執法,還是稱惡法亦法然後幫政府抓人、打人、殺人?或,如果你覺得政客太遙遠,你覺得警方有任何時間認真檢討其內部的貪贓枉法嗎?
你可以讀《千萬別吸死人的手》之類的書,而非以影集去想像鑑識科學的威能,不是整天在談國際觀嗎?是不是該注意到整天被拍成影集、從科技到財力都把中國民國政府當垃圾踩的美國聯邦調查局整天在爆醜聞?不,我不是在說他們積極陷害民運領袖,也不是說他們的臥底探員唆使社會邊緣份子去從事恐怖活動,我是說他們用以定人於罪的所謂鑑識科學並不牢靠、有太多犯錯與主觀判斷以至於操弄的空間,而你覺得中華民國政府比他們更優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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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cas_ver2

假設這世界上有某種病,而某廠商製作的特效藥聲稱可以控制這種病,
無數的學者對此特效藥進行研究,不少人說有效,不少人也說沒效,學術界達不成共識,
多年來,這特效藥在不同的地區被應用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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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_who_shook_the_hand_of_vicente_fernandez

很久以前,在某個盛產香蕉的小村裡,多數村民相信餵小孩吃大便能讓小孩變得更聰明,
雖然沒有證據顯示吃大便能讓小孩變聰明,
雖然更多證據顯示會餵小孩吃大便會危害其健康、且這種家長多半有暴力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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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ee_of_life.jpg

他們說,暴力是罪惡的,
然而當暴力與權威或體制相結合,暴力便有各種新的名字,
此時叫福利,彼時叫正義,而無論怎麼變,暴力的本質都不會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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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d_me_guilty.jpg

不要以為這些事不可能再次發生!
江國慶家書、揭8大酷刑,電擊凌虐、慘無人道
她出示當年兒子遭酷刑逼供後寫的30多張家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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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ive_angry.jpg

朋友分享了這則新聞給我:
海報槓教授,朱學恆:絕不刪罵文
盧映潔……以存證信函要求朱刪除謾罵內容,並管制該網站相關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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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jpg

我真的不懂,一個號稱六根清靜的出家人,
寺院蓋得形同豪宅、身材吃得痴肥臃腫,選舉時還會涉足政治,信眾們卻依舊忠誠地膜拜?
千年前的百姓沒有資訊管道、教育匱乏,所以被祭司迷惑實屬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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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ies_ver2.jpg

如果硬要挑一個講話比較不討厭的老人,你會挑洪蘭,還是李家同?
我覺得非常難挑……
如果我被殺!╱李家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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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jpg

基於對國家機器的不信任,我目前願意當個廢死者,
不過,這不代表所有廢死論述或陣營我都能接受,比方說王清峰這種理盲濫情的三流貨色,
她與白雪公豬陳文茜都被我歸在「噁心的阿姨」那個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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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6.jpg

雖然很想把廢死刑的文獻整理出來,但近期應該是不可能了。
下定決心整週不寫部落格、不運動、不念日文、不看電影、不走飯局,或許有機會?
然而這對我的犧牲實在太大,我可不是廢死刑組織的義工哪!
雖然支持廢死刑,但也沒有到準備焚膏繼晷與上街頭的地步,我承認我很冷漠。
所以,勉強的補償方式,是推薦一些好的廢死刑文章。
最近看到周星星寫的一系列,相當深入淺出,有興趣的可以參考一下。
推薦:周星星的〈反死刑、廢死刑專題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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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4.jpg

由於死刑必要性評判的文章還欠在那邊——結論先說出來,那就是:這個板上還沒有任何人,沒錯,任、何、人,舉出死刑非存在不可、不能用其他刑罰替代的理由——所以這篇就簡單打,畢竟只是朱學恒的鬼扯淡嘛,就算想多講、也沒東西講。
朱學恒的開場非常威,先說自己絕對站在弱者那邊、再說人權團體就是欺壓被害者家屬的共犯,接下來就開始大絕招:新聞、新聞稿、繼續新聞、繼續新聞稿,嗯。——依朱學恒的脈絡,其實五馬分屍根本不需要廢掉!曾經它也是非常正義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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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6.jpg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有段話:死刑違反生命權,而且是極端殘酷、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刑罰,現代國家的刑事司法不應繼續加以採用。
我本身不喜歡這種反死刑說詞。違反生命權應該不算是反死刑的理由,否則警察槍殺對大家造成危險的歹徒就不道德了,這裡會牽涉到何時可以剝奪生命權、何時不能的麻煩問題;殘酷是很主觀的詞,在這個有數以萬計的人覺得電宰豬肉廠很殘酷的世界,把殘酷這種詞拿出來,實在是自找麻煩,而要證明殺死一個姦殺犯人本身是殘酷的,也是一件困難到很殘酷的事;人道、有辱人格也很麻煩,把人關在小的跟什麼一樣的牢房裡、連上廁所的時間都要被限定,這樣到底有多人道與不辱人格,也非常難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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