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於死刑必要性評判的文章還欠在那邊——結論先說出來,那就是:這個板上還沒有任何人,沒錯,任、何、人,舉出死刑非存在不可、不能用其他刑罰替代的理由——所以這篇就簡單打,畢竟只是朱學恒的鬼扯淡嘛,就算想多講、也沒東西講。
朱學恒的開場非常威,先說自己絕對站在弱者那邊、再說人權團體就是欺壓被害者家屬的共犯,接下來就開始大絕招:新聞、新聞稿、繼續新聞、繼續新聞稿,嗯。——依朱學恒的脈絡,其實五馬分屍根本不需要廢掉!曾經它也是非常正義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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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有段話:死刑違反生命權,而且是極端殘酷、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刑罰,現代國家的刑事司法不應繼續加以採用。
我本身不喜歡這種反死刑說詞。違反生命權應該不算是反死刑的理由,否則警察槍殺對大家造成危險的歹徒就不道德了,這裡會牽涉到何時可以剝奪生命權、何時不能的麻煩問題;殘酷是很主觀的詞,在這個有數以萬計的人覺得電宰豬肉廠很殘酷的世界,把殘酷這種詞拿出來,實在是自找麻煩,而要證明殺死一個姦殺犯人本身是殘酷的,也是一件困難到很殘酷的事;人道、有辱人格也很麻煩,把人關在小的跟什麼一樣的牢房裡、連上廁所的時間都要被限定,這樣到底有多人道與不辱人格,也非常難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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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本來想翻譯某個講解死刑成本的網頁,結果看到了這篇,有中文可以引用、當然先做輕鬆的,這就是人性。不過,先不探討死刑犯殺或不殺的成本差異,我真的很訝異那麼多鄉民是在乎稅金的人。正確來說,鄉民不想花錢養少數幾個罪該萬死的死刑犯,不過對於冤枉或害死好人的警察、檢察官與法官,鄉民似乎又沒那麼愛計較了,我敢這麼說的理由很簡單:當你把更多的權力賦予政府、你就會失去更多制裁政府的能力,每當政府處死一個犯人,你就少一個檢驗訴訟品質的機會,而那些枉死的人,代表的是政府的失敗、與稅金的浪費,鄉民大概都不在乎這些吧?
不要跟我說每個案件都會以最審慎繁複的程序去處理,只有白癡才會相信司法能完全中立、不受執政團隊或媒體的影響。檢調單位秉持道德良心維持中立,我們要為他們鼓掌,然而他們要是沒做到,我們也不覺得奇怪,因為這就是人性,即使我們有相對較佳的司法體系——相對於極權世界——這體系仍有說不完的毛病,只要這些毛病存在,我們就能期待各種誤判甚至枉死。每一次誤判、每一次枉死,都是錢,都是稅金的浪費,各位鄉民,你們真的那麼在乎嗎?要是有,還真是國家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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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有在翻相關的論文,但我很有興趣知道,支持死刑的大家對此有何看法。
目前大半討論都集中在廢除死刑會怎樣,較少直接針對死刑的必要性做說明。
所以,有興趣討論的,請試著列舉。這篇文章將針對此逐一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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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命可以算錢嗎?如果不能,那死刑真的廢定了,因為任何誤判、都是無法賠償的!就算所有支持死刑的人都捐出個把萬元、也彌補不了枉死者家屬的傷痛!然而,如果人命真的可以算錢呢?這樣有人枉死,賠錢就好了啊!蠻有道理,但同理,有人被殺了、一樣可以賠錢呀!同樣是人命,沒道理有人死了能算錢、其他人死了不能吧?這麼看下來,不管人命能不能算成錢,廢除死刑都是相當說得通的選擇呀!
有人可能會說:唯有人命才能抵人命!所以殺人者償命!還蠻怪的,所以業務過失致死的人也該處死嗎?不要說可以賠錢,萬一家屬就是要他死,難道他就得死嗎?更有甚者,要是檢察官亂蒐證或法官亂判造成國民枉死,那能不能叫他們償命?不要說什麼國賠,人命就要拿命來抵!事情要做到這樣才叫正義啊!支持死刑要是能支持到這種程度,我雖然不贊同你,但我會非常敬佩你!因為你他媽的超有原則!
就像羅夏那樣有原則!我超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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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右下角的人氣就知道:死刑話題真的有火熱!不管大家立場如何,這都是好現象!持之以恆的爭辯或討論,只要凡事看證據、講邏輯,大家遲早能達成某種共識,在此要評論的是最近常聽到的說法:我不願意繳稅給那群邪惡至極的廢物!這些廢物犯了罪、不但沒笨殺、還要人民養他!那些贊成廢除死刑的,自己出錢養他們!
說得好!我贊成這樣的理念!然而這概念實際上執行得了嗎?具體點來說,馬太監的官員半數以上我都不想養,擴大內需我也不支持,那我能把我的稅金要回來嗎?如果不能,請問贊成死刑的各位,你們要怎麼具體化上述理念呢?我目前還沒有說你們不對哦!我贊成人要為自己贊同的政策付出成本!但也得實際上辦得到才行!
而深入來說,倘若死刑廢除了、罪大惡極的罪犯也被送去研究了,從這些人身上所得到的犯罪學成果以致於犯罪防制政策,贊成死刑的各位,能夠享用嗎?或者我們討論得詳細點,這部份的研究費用各位要負擔嗎?如果不要,那由這些研究所影響的政策成果、各位是不是要另外繳稅來支付?使用者付費嘛!我很贊成這樣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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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老伯損失了十七年的人生,誰要賠給他?
贊成死刑的人很容易陷入制裁者情結,表面上談犯罪防制、還被害者公道、撫平被害者家屬的情緒,然而事實是:沒有證據顯示死刑是較佳的犯罪防制手段,被害者已經死了所以公道無法償還,至於被害者家屬,有很多種方式可以撫慰!而且不是所有的被害者家屬都堅信罪犯非死不可!所以重點是:跟被害人非親非故的鄉民們希望看到犯人被殺!也就是以暴制暴的原始慾望!就跟制裁者能把壞人爆頭一樣!
是啦,我也覺得把壞人的頭打爆很爽,但重點是我們要付出多少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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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抄襲事件與狗肉風波後,我對朱學恒與九把刀之流的言論向來存疑。
存疑歸存疑,我已經確定的是:對朱學恒與九把刀來說,邏輯與真相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達到目的,所以他們煽動網友、鼓動情緒。我本身也相信煽動的必要性,所以作為部落客我必須肯定他們,然而煽動歸煽動,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並且講求邏輯,應該是有志之士的基本要求,捨棄這些,那馬上淪為政客與奸商之流,當然,如果朱學恒與九把刀願意自承結果等於一切、力量等於真理,那我也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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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認,有關死刑存廢的贊成或反對,對我來說,就跟虐殺動物是否正當一樣,不過是觀念的遊戲,畢竟在可預見的將來,我似乎不會犯下死罪,我重視的人也很難被判死罪,而因為是遊戲,導致我能盡可能地把情緒的因素排除。以上,不只適用於我,理論上也適用於絕大部分的人,自己或家人被判死罪或為死刑犯所傷者,在言論的領域,畢竟只佔一小部分,詭異的是,這絕大部分的人,似乎還是情緒為主、理論為輔,所以,有志於做大事的各位,未來無論想推動任何事情,請用力地煽動、不要想講道理。
我在死刑最前線/劉芳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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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轉載本文,純粹是因為第四段的敘述,死刑廢除造成犯罪率大增?我對此命題持高度懷疑的態度,一方面,隨手找了一下內政部公布的主要國家犯罪率統計,廿一世紀後,犯罪率消長成波動狀才是常態,而減少的也大有人在;另一方面,犯罪率的升高,與經濟發展、政府效率與其他重大事件也有關連,全部推給死刑,未免也太便宜行事了吧?總之,留個記錄,待研究——待研究的東西好像有點多。
死刑的存廢/黃啟堯
隨著新總統的即將上任,死刑的存廢再度成為熱門話題,總統大選前挺馬的白冰冰因為反對廢除死刑,近日揚言若新政府決議廢除死刑她將轉而反馬,足見刑事政策攸關人民權益至鉅,甚至足以決定選民的政治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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