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對國家機器的不信任,我目前願意當個廢死者,
不過,這不代表所有廢死論述或陣營我都能接受,比方說王清峰這種理盲濫情的三流貨色,
她與白雪公豬陳文茜都被我歸在「噁心的阿姨」那個類別,
發言不求(或亂編)論據或不顧邏輯的炒作習性可說各有千秋,
王清峰身材較好、陳文茜口才較佳,但把皮下脂肪挖一挖,就會發現她們兩人相異不大。
是說,陳文茜再會炒作,畢竟不是政府官員,沒有王清峰龐大的權力與資源,
以致於很多笑話只有王清峰搞得出來,陳文茜想搞還出不來,
比方說繼之前愛的抱抱後,王清峰又說出更上層樓(或,更下層地獄?)的鬼話了:
我真的很受不了把「寬恕」與「自新」之類的理由掛在嘴邊的廢死者,
前者與要求二二八受害家屬放下仇恨的垃圾一樣,傲慢至極!
受害的人既然不是你,你就沒有資格要求他人寬恕!寬恕與否,應該由受害者自行決定!
至於自新,更是愚蠢至極,目前的體制連有期徒刑的犯人都改造不了,
憑什麼談死刑犯(或無期徒刑犯)的自新?
還說「廢除死刑是給予死犯刑自新,及向被害人補償及贖罪的機會」?
那萬一沒有人想給這個死刑犯機會呢?萬一被害人唯一能接受的補償就是殺死他呢?
拿這種理由來主張廢死,乾脆去死一死比較壯烈感人啊!
明明廢死陣營就有許多具體得多的論述可用!
消極面來說:
可以就國家機器的無效率與失誤出發、將廢除死刑視為減低誤殺無辜的手段!
可以針對犯罪防制的效果指出死刑的無效(或效果可疑)性!
可以闡述死刑背後「以眼還眼」的邏輯如何地被現代的法律架構所捨棄!
積極面來說:
可以設想更多補償的機制、企圖籠絡目前受害者家屬的心!
可以主張獄政改革、提升監禁對犯人再教育的效果,以避免犯人在獄中從事的是犯罪教育!
可以討論如何處理當今被判死刑的犯人們,包括委曲求全地讓死刑進行,
或由廢死團體招募款項、做為養活死刑犯之用,減低反廢死陣營的被剝削感!
以上只是隨便列舉,但重點是:無論是消極面或積極面,廢死陣營都有很多東西能講!
真的要玩感情訴求,也該是玩「濫權」跟「誤判」之類的元素,
怎麼會反過來要求被害人走出悲情、原諒加害人?
而不管怎樣隨便講,都比作秀式的聲稱自己願意下地獄來得好!
是說,如果王清峰真的願意死給大家看(然後下地獄)的話,我會非常敬佩她,
我願意花整個月在這個部落格上寫文章歌頌她,並且連續一年每週都去替她上香。

我在各方面都是贊成死刑以及反對王清峰的,只是有一點小事我認為要提出來以正視聽 (至於為什麼在尚大這邊講,因為其他可發言的版面都是一群理盲濫情的暴民)(是說這裡也沒少過啦) 其實陳定南以降的法務部長全都反死刑,以至於一直累積到44人,這不是王清峰一個人的業。只是最近幾個月有人提出了「應先執行這44人的死刑」的說法,而許多人認為很對,且至少兩個立委突然開始以此質疑王部長。這個問題是從陳定南以降的法務部長都避免面對的,只是王清峰這一任突然被人提出來了,而她無立場可以回駁。其實從陳定南以來每一任都無法提出可解釋的理由,且若被質疑,都可能跟王清峰提出一樣的說法(從她個人觀點看,堅決不願背這些人命,是可理解的情緒),且因此而不得不下台。 重申,我絕不贊成王清峰這方面的任何立場。但是把社會的怨氣堆到王清峰一個人身上,而忘記前任歷任部長早已採取相同態度與作為(或不作為),是很不公平的苛刻對待。應該檢討的是整個政府長期以來在這方面的路線,而不是王清峰個人的業。
我支持王清峰下地獄100次 !!
其實在下蠻懷疑板大真的會去給王清峰上香嗎.......
ㄧ言以蔽之 王部長對執行死刑的態度是 "寧可放過上千,也不能錯殺一隻" 或是 "因為我怕殺錯,所以我通通都不殺" 怎麼覺得馬政府的官員大多是那種天真理想的學者 洪蘭也是!
死刑雖然不見得可以減少反罪 但可確定的是 被執行的人沒有機會再犯相同的罪 也可讓受害者家屬稍感平撫 雖然執行死刑不是最好的方法 但在台灣法規與環境下卻沒有比他更好的方法 不贊成執行死刑的人 如果你們願意把自己的薪水 少去兩次汽車旅館 少給小孩吃幾次麥當勞去供養這些犯罪人至天荒地老 那麼你再站出來說"廢死刑"會比較合理
我也贊成廢死刑...不過前提是要有比死更痛苦的逞罰方式
既然判了死刑就要執行, 就像我們一般老百姓超速被抓要繳罰金一樣. 至於誤判刑求造成冤獄等應該要從體制改善, 不能本末倒置. 大部分的死刑也是罪有應得. 不然無辜的受害者要有什麼來保護?? 有這種濫情的部長只是讓好人哭壞人笑而已.
http://sophist4ever.pixnet.net/blog/post/26376510 這才是有理據的文章阿,像你這種三腳貓就不要出來獻世了
誤判刑求造成冤獄等應該要從體制改善<---這個部份算是白日夢的領域,政治學的相關研究會告訴你法律的濫權跟亂搞是必然的常態。 不過王清峰是該自殺比較好
報應,報應,不是不報,只是時機未到 如果犯人被警察抓了,是不是報應到了 閻羅王要來收人,王部長真的該下地獄跟閻老解釋一下 為什麼她不放人.....
贊同9F 個人碰過的例子:律師學妹只跟法官學長咬個耳朵,證據再多也是個屁,敗訴的理由隨便也掰的出來,你要怎麼改這體制? '光會紙上談兵不如去看清事實
8F 有種就寫一篇文章嗆板主 沿用別人的文 真無恥
死刑是罰該死的人(誤判的不算),怕死就不要犯罪~ 如果沒人犯死罪,廢不廢死刑又有什麼關係,死刑只是備而不用而已!
有地獄一說 那更應該支持死刑 您不必怕雙手沾滿血 因為是做對的事情 惡有惡報阿 王部長您太鄉愿 去兒福團體上班應該蠻適合的 我建議楊署長來當法務部長 他比較爽快一點 公文來了應該想也不想就簽下去了吧......
支持白冰冰的言論!! 用選票來分辨是非!! 法務部工作不是制裁犯人嗎?法務部長是幹啥的?那麼清高為何不去慈濟當義工? 領這些薪水是幹什麼吃的?? 地獄要怎麼下?為什麼還不快下?既然知道死後還有18層地獄的處罰, 為何現實中死刑犯不能伏法?公權力不能決定人的生死, 神就有權決定嗎?還是只有殺人犯和王清峰可以決定人的生死??
身為一個部長,講出不理性的話! 我真的不知道,讓這種人當部長的人怎麼能一直這樣下去?
南部選民有不理性的言語 不理性的暴力 那收回他們的投票權算了
十七樓的你是不是走錯地方了?乖,快回去吃藥喔~~
如果王部長全家被殺光光 她還是堅持廢死刑的話 我就支持她
可以就國家機器的無效率與失誤出發、將廢除死刑視為減低誤殺無辜的手段! ------------------------- 這項論點如果從法務部長 口中說出來應該怪怪的吧 法務部長會說; 我門司法粉濫 會誤判 所以要廢死 就好像 一個校長說 我們學校的老師很濫愛亂打人 所以我們學校要廢除體罰...
看來是時候把王部長家人親戚集合在淡水河畔 然後用機槍掃射 再請王部長跳出來拿著麥克風 對掃射人唱 潘美辰的"我要為你擋死"
拿別人的命、血、淚、怨恨,來讚揚自己偉大「寬宏大量」的情操,這種人讓我聯想起蔣中正。
她沒下地獄,倒是下台了....
其實從王清峰和楊志良這2件請辭事件來看 就知道為何馬總統選誰留下了嘛 楊志良進口美國牛.漲健保費.國光疫苗都是馬政府的政策本意 不找個代罪羔羊怎麼行? 更何況楊署長敢怒敢言可以平息一些深藍選民的怨氣 總統沒署長有guts倒是第一次看見(不沾鍋真好用) 至於王清峰她所說的替犯罪者下地獄之類的話 既理盲又濫情 讓白冰冰說出社會大眾的心聲(用選票送他一程) 馬總統當然怕了 看來以後要多找公眾人物來推廣用選票來決定小老百姓的生活 就比較少會出現無能政府爛政策了
討厭白冰冰 總覺得她的說詞很噁心 PS.有地獄的話就不需要死刑了阿,死後自有公道,不是嗎?
白姨的說詞真的讓人感覺是為了選票而說 期待下個部長不在那麼無腦, 這種為了選票的爛戲到底要演到何時?
我不反對死刑 尤其是對那些犯行明確(比如強姦 強盜 殺人等各項重大罪行) 卻遲遲不行刑的死囚 如果真要廢死刑 那可以學學刀鋒戰士3 乾脆讓那些犯行明確的死囚 以腦死方式活著 然後天天抽血或是以活體摘取臟器的做法 或是像納粹集中營一樣 天天作苦工 這樣不是很好嗎 啥? 人權!!!!!!!!!!!!!!!!!!!!!!!!! 那我們的安全呢?
http://mocear.pixnet.net/blog/post/25330139
我反對死刑 !! 改成電雞雞吧!!
25樓的Distress大大: 抱歉,我的口氣可能會衝一點,得罪莫怪。 "有地獄的話就不需要死刑了啊,死後自有公道,不是嗎?" 請問你是真的打心裡這麼想的嗎? 如果是,我再進一步請教你,你有死後復生的經驗與當時的記憶嗎? 如果沒有,那你說的這句話,根據在哪裡?聖經?佛經?可蘭經? 還是說,你有認識那些死而復生的大人物,知道天堂地獄確實存在? 跳回上一問,如果你心裡不這麼想,只是因為自己的理念立場隨口說說, 你覺得聽在受害者的家屬耳裡是什麼感覺?如果加害者真的死後會下地獄, 我想受害者的家屬會真的很想目睹,可惜大家都辦不到。 我不反對廢死刑,也不支持,原則上,後續的配套措施最重要。 王前部長,用這麼愚昧的方式衝撞體制,下台,那是應該的。 白冰冰身為受害者家屬,雖然她也不見得多高尚,但畢竟身分擺在那裡, 她說的話是比較有說服力的。 至於形而上的論述,虛無飄渺、抓不到、看不到的東西, 別再拿出來說了,無法證明的東西不但不能夠拿來做為支持自己論述的憑據, 反而是平添被人炮的把柄而已。 慎之,慎之。
要比死刑更殘忍的刑罰 很簡單阿 檢視加害者對被害者親屬剝多的關係 同樣回報之 意思是說 A殺B B是C的女兒或兒子 就把A的女兒或兒子給殺了 如果是凌虐致死 例如姦殺 或是重擊後砍100多刀的殺 就比照辦理 姦殺加害者的兒子女兒 重物擊頭在砍個100多刀 不過這些對那些比畜牲還不如的加害者似乎沒啥用處 因為要這樣還需要有人性才有所謂效果 不過這些加害人 已經是沒人性加泯滅良知的畜牲了 所以沒搭
放屁誰都會 真的等發生在自己身上才會感到痛苦 操 最好你女兒被人強姦 你還說真對不起 是她長的太漂亮穿的太少 才會被大哥您看上 是她引誘您犯罪 她活該被強姦啊 謝謝大哥您指導她"強姦"這二個字怎麼寫 我寬恕您 請繼續強姦下一個女性 我願意為你的老二下地獄 我女兒也應該下地獄 下輩子生的醜一點肥一點 才不會被大哥您看上啊 真對不起啊 幹
願意為死刑犯下地獄 那妳馬上下地獄去吧!怎麼不看妳這麼做? 憑王妳一條命 要怎麼賠受害者71條人命! 妳誰啊?神嗎! 只會講高調 沒有剝奪死刑者人權的權利? 那誰來給被害人活下去的權利! 逝者已矣 不要再破壞另一個家庭? 因為這一句話 就無視被害者家屬的傷痛嗎! 受害者在死前的驚恐和絕望 是妳可以體會的嗎! 不是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 就可以輕描淡寫、事不關己嗎? 最好祈禱這種事情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趨時妳如果還贊成廢死刑 我佩服妳有這這樣胸懷 但事情還沒發生之前 妳還是別把話說得那麼偉大 看起來只是惺惺作態的做戲!
版大!!這一次我更同意你的文章
王清峰那種偽善的冷血 真令人作嘔
這是測試
叫王清峰先把她的隨扈、居家保全那些全撤了~
聽你們在放屁!
以個人的觀點 我佩服她的勇氣 畢竟 與 高達 七成的人 唱反調 持反對意見 並不是件容易又輕鬆的事...台灣已是民主國家.這等事情 當然可以拿出來談論或討論....但 她若以 法務部長的頭銜或名意或職權 說三小 廢死 不執行死刑 情願替死刑犯下地獄 感覺就是 自大 狂妄 與 自以為是 聖人..救世主.... 搞不清狀況... 所謂當一天和尚 敲一天鍾 和尚焉有 不敲鐘 之理???? 不敲 不想敲 有意見 那就不要當 和尚麻...這政府高官 有時經常權高位大 失了神 自以為是 坐在桌上的 而不是 和尚....
說白了 誰下地獄 甘我們屁事?? 你是 聖人 還是 上帝?? 就算你是上帝 下不下地獄 也不甘我們鳥事呀.... 簡單一句 當 和尚 就該做 和尚 該做的事 沒人逼你 出家當和尚....更別 當了和尚 自以為 是 神 或 神的使者...xd 不過就一份工作麻 你不適任 當然就是 換人囉....沒甚好討論的
其實不一定要自殺才可以下地獄 !! 有呼吸有體溫 !! 而已經在地獄裡不自覺的人 !! 真的很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