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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對國家機器的不信任,我目前願意當個廢死者,

不過,這不代表所有廢死論述或陣營我都能接受,比方說王清峰這種理盲濫情的三流貨色,

她與白雪公豬陳文茜都被我歸在「噁心的阿姨」那個類別,

發言不求(或亂編)論據或不顧邏輯的炒作習性可說各有千秋,

王清峰身材較好、陳文茜口才較佳,但把皮下脂肪挖一挖,就會發現她們兩人相異不大。

是說,陳文茜再會炒作,畢竟不是政府官員,沒有王清峰龐大的權力與資源,

以致於很多笑話只有王清峰搞得出來,陳文茜想搞還出不來,

比方說繼之前愛的抱抱後,王清峰又說出更上層樓(或,更下層地獄?)的鬼話了:

主張廢死王清峰:願為死囚下地獄

……如果她能替他們被執行死刑,甚至於下地獄,她都甘心。

節錄自:中時電子報

我真的很受不了把「寬恕」與「自新」之類的理由掛在嘴邊的廢死者,

前者與要求二二八受害家屬放下仇恨的垃圾一樣,傲慢至極!

受害的人既然不是你,你就沒有資格要求他人寬恕!寬恕與否,應該由受害者自行決定!

至於自新,更是愚蠢至極,目前的體制連有期徒刑的犯人都改造不了,

憑什麼談死刑犯(或無期徒刑犯)的自新?

還說「廢除死刑是給予死犯刑自新,及向被害人補償及贖罪的機會」?

那萬一沒有人想給這個死刑犯機會呢?萬一被害人唯一能接受的補償就是殺死他呢?

拿這種理由來主張廢死,乾脆去死一死比較壯烈感人啊!

明明廢死陣營就有許多具體得多的論述可用!

消極面來說:

可以就國家機器的無效率與失誤出發、將廢除死刑視為減低誤殺無辜的手段!

可以針對犯罪防制的效果指出死刑的無效(或效果可疑)性!

可以闡述死刑背後「以眼還眼」的邏輯如何地被現代的法律架構所捨棄!

積極面來說:

可以設想更多補償的機制、企圖籠絡目前受害者家屬的心!

可以主張獄政改革、提升監禁對犯人再教育的效果,以避免犯人在獄中從事的是犯罪教育!

可以討論如何處理當今被判死刑的犯人們,包括委曲求全地讓死刑進行,

或由廢死團體招募款項、做為養活死刑犯之用,減低反廢死陣營的被剝削感!

以上只是隨便列舉,但重點是:無論是消極面或積極面,廢死陣營都有很多東西能講!

真的要玩感情訴求,也該是玩「濫權」跟「誤判」之類的元素,

怎麼會反過來要求被害人走出悲情、原諒加害人?

而不管怎樣隨便講,都比作秀式的聲稱自己願意下地獄來得好!

是說,如果王清峰真的願意死給大家看(然後下地獄)的話,我會非常敬佩她,

我願意花整個月在這個部落格上寫文章歌頌她,並且連續一年每週都去替她上香。

最後,新聞中的王清峰,看起來好像在挖眼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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