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抄襲事件與狗肉風波後,我對朱學恒與九把刀之流的言論向來存疑。
存疑歸存疑,我已經確定的是:對朱學恒與九把刀來說,邏輯與真相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達到目的,所以他們煽動網友、鼓動情緒。我本身也相信煽動的必要性,所以作為部落客我必須肯定他們,然而煽動歸煽動,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並且講求邏輯,應該是有志之士的基本要求,捨棄這些,那馬上淪為政客與奸商之流,當然,如果朱學恒與九把刀願意自承結果等於一切、力量等於真理,那我也能接受。
好了,我們來看朱學恒講了什麼。就像九把刀談吃狗肉,朱學恒列舉了幾個被謀殺的受害者,想告訴我們這些人多麼可憐、殺人者多麼過份,好像這些東西真能佐證死刑應不應該廢除似的,我只能說,任何有正常資料蒐集與因果推斷能力的人,應該都懂得把這些東西略過,因為這些東西無助於判斷,只能拿來煽動情感而已,什麼叫煽動情感?馬太監告訴你馬上好、六三三,就是煽動情感啦!這樣,懂了嗎?
所以讓我們快速進入重點,看朱學恒講了什麼比較有意義的東西——其實在我看來是完全沒有——首先,朱學恒指出,台灣有七成八的人支持死刑,日本則有大約八成,朱學恒甚至說:你、我,都沒有力量和機會簽署死刑執行令,你,我,也都不懂得如何去遊說和提起非常上訴。但只要有幾個人懂得去作,只要有一個人拒絕簽署死刑執行令,那些贊成死刑的百分之七十八的多數民意,全部都毫無用武之處!
朱學恒的民意還真好用,不但能決定抄襲與否,還能決定死刑的正當性呢!那我們還在等什麼?不要說死刑,文化、經濟、軍事政策,也全部投票決定就好了呀!資料、邏輯、辯論都可以收起來了,事實上不少人決定虐待動物就應該處以死刑呢!要不要以後也投票一下、虐貓犯人該不該死呢?最好是直接公投陳水扁該不該死,還要特偵組幹嘛?全部都靠鄉民來投票吧!朱學恒好棒啊!這還用說,贏定了啦!
最後——對,你沒看錯,在我看來,整篇只有兩個重點而已——朱學恒還拿出報導的資料說:韓國十一年間未執行死刑、殺人犯猛增三十二%。幹!朱學恒如果有修過邏輯或研究方法,他老師應該會切腹吧!到底要白癡到什麼程度、或敗德到什麼程度,才能斬釘截鐵地聲稱殺人犯的猛增是未執行死刑的結果?更有甚者,那些明明只是殺人罪的嫌疑犯而已哦!同樣的資料為何不能聲稱是韓國司法效率進步了?
朱學恒說他以前打辯論,我很懷疑他有打贏過。根本不用找資料就會發現他在鬼扯淡,更不要說稍微搜尋一下就會發現,亞洲主要的死刑執行國,是阿富汗、孟加拉、中國、印尼、日本、北韓、馬來西亞、蒙古、巴基斯坦、新加坡和越南,扣掉日本與新加坡,剩下的國家不是貧窮落後就是極權統治,而新加坡怎樣的威權不用贅述,日本這幾年的變態犯罪新聞也鬧很大,我難道要主張死刑助長貧窮與變態嗎?
這篇文章無關我的反死刑立場,只是想說明:朱學恒在胡說八道,這樣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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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他回答網友: "你主持這個計畫, 又發表你支持死刑的文章, 這會誘導網友的立場"時, 他居然很輕鬆的說"會被誘導的人是他自己的責任, 不是我的責任" (先說明我寫的只是印象中的大意, 因為我生氣到不想再看一次原文) 我真的跳腳了 好久沒有被網路一堆七七八八的發言認真這麼氣到過了
我看了以後就決定尚大發表文章以後我一定要來留言! 同時我又重新感受到尚大的無限魅力! (即使因為我是藍的而尚大是綠的而且自從馬英九上台之後尚大也說了許多無腦的煽動言詞而使得我只想在這兒偶而點水就好) 因為尚大的煽動言詞再怎麼無腦, 但是維護真理的人畢竟就是聞得出彼此的味道, 而可悲的是像朱學恆這樣的人居然成了發言領袖, 讓我又再一次必須面對 "這世界是由60%唬爛和99%相信唬爛的人組成" 這個殘酷的事實 (請各位不用計算百分比後告訴我我的數學加錯了, 謝謝)
請問你是怎麼訓練的
因為之前我也被煽動了
看了你和草莓起司但高大的文章
才發現自己被煽動了
好瞎><
我也很容易被煽動
多看看不同意見刺激自己的腦袋
或者看文章時想想
作者說的是可供人查證的事實數據
還是他自個的情感價值觀
並且想達到什麼效果
或許這樣有幫助啦
共勉
↑我覺得,他若純粹只是個極左派我還比較能接受,偏偏他又三天兩頭在反體制跟社會;一下歌頌寸上春數的反戰與反政府主義,一下又要煽動鄉民搞社會正義去殺人;這根本就沒有原則或立場可言。
這其實是很難去驗證的東西, 因為人心難測
要不然不會有犯罪心理學這種研究
而且那些反死刑的團體根本沒權利去替受害者或家屬做決定
因為死的不是你
確實沒有人可以替受害者或家屬做決定
大家講的都是個人主張
但個人主張裡頭是否可以不用道德勸說去煽動別人
而可以用邏輯推理來支持立論呢
支持廢死刑或許讓一些殺人狂逍遙法外?
支持死刑又何嘗不會讓無辜者送命?
兩邊都是人命啊
但是你一旦殺人...就該有被殺的覺悟
況且被殺的人就是該死之人嗎
另外有哪一個邏輯推理可以保證廢除死刑可以降低犯罪率
到目前為止二派都各有其研究與證明
所以要支持哪一個最後還是由自己決定..不是嗎
就聯想到有看過一個故事:
某政府要某人去執行會危害性命的任務
就嫁禍那人犯了殺人罪
藉此要脅對方接受合作可以抵免殺人罪
主角想說反正橫豎都是一死
不如試試看吧
並非覺得死刑能遏止犯罪,也並非覺得死刑的存在是為了滿足被害人得到正義伸張的報復之快。而是避免此罪罪犯有再度危害社會之虞,當然如果有所謂的人道組織願為其罪犯背書,我當然也可贊成廢除犯罪者的死刑,但前提是如果此罪犯其罪再犯,那這些背書的人道組織也需付出代價,因為這些人的自信,造成別人的不幸。
總不該僅是鼓著人道的旗子,卻視社會成本為無物。
你~(廢除死刑者)敢跳進來當當事者嗎?
但你不可否認朱大有些部分也說得很好!!
當那些人權團體在非常上訴時
他們有考慮過受害家屬的心情嗎?!?!
我很喜歡朱大的文章
因為它可以讓我思考~~
當然我也不會喪失我的理智成為純粹的被煽動者!!!
朱大說的沒錯:被煽動的人干他何事
煽動人就不好?!?!
為了自己所堅信的理念煽動人有何錯誤?!?!
如果有所錯誤也是那個理念錯誤!!!!!
以上
如果有冒犯處請多包涵~~
感恩~~
所以希特勒搧動納粹沒錯囉?
猶太人真倒楣耶!
搧動別人後,被質疑,回答說誰叫你要相信我的?
是這樣嗎?
突然想到克莉絲蒂小說裡
有個殺人不用刀的傢伙
總是用言論搧動別人
讓別人去殺人呢~
理念正確 方法不對
我不認為朱學恆在這篇文章的方法正確但我認為,如果國內有30幾件死刑經三審以上判決
而法務部長只因為它的理念,而讓所有死刑無限期凍結.
那我認為法務部長瀆職該下台
像朱學恆這樣的搧動式說詞一向是支持維持死刑者的公式說法之一,這種說法容易激起強烈怒火,還可在廢除死刑論者頭上扣個冷血無情的大帽子,但在政策說明上卻未必有那麼好的效果。
因為我覺得他投票的項目-"是否應將死刑犯盡快處刑"跟他文章裡所講的事件不合
雖然剛看完那篇文章的心情是氣憤與激動的 但心理還是覺得哪裡怪怪的
假如他的投票項目是
1) 以上幾個事件內的人犯是否罪大惡極 ? 該不該死?
2) 王清峰是否瀆職? 是否該下臺吃懶趴?
3) 該不該叫白目的宗教團體跟人權團體去吃屎?(靠北 應該說應不應該叫那幾個事件的犯人去炸了人本 然後被抓了之後再說 對不起 對不起 我錯了 我賠錢 看人本會怎樣做)
那我會不加思索的投下贊同票
雖說我不太認同朱大這次的投票主題
但我希望該死的人還是死一死比較好
話說九把刀有一本小說也是說一個以網路投票(匯錢到殺手帳戶)來決定人該不該殺的殺手
雖然知道這樣真的很亂搞
但殺了他 至少知道他不會再犯
心理還是會隱約希望真的有這樣的人存在
至少不用聽人權團體在那邊雞雞歪歪
你爸爸被人家被牛雞姦
你兒子女兒都被帶去器官活撥
然後有人縱火燒你加把你家的人殺光光
你還會覺得豬學橫說的反死刑言論是屁的話那我就陳任我是被你煽動到的腦殘智障
1. 他舉的例子,都是很明顯的蓄意殺人,多次的審判也確認了這點,所以才會死刑定讞。當然啦,如果有人認為"電磁爐"之類的東西因為不是兵器,不可能達到"殺人"的可能,所以對於加害人是否真的有殺了被害人有所存疑,那另當別論。
2. 死刑是法律所規定的刑罰之一,在經過"公正的審判",確認符合死刑的要件而定讞後,就應當迅速執行,不應因為法務部長的個人信仰(不管是宗教或非宗教因素)而有所不同,這是法治社會的基礎。
至於覺得朱學恆這樣簡單的寫寫就煽動人不應該,可是版主過往也寫了很多邏輯不怎麼完整,資料不夠嚴謹的煽動文章咧~~ 版主這樣說好像也有打自己嘴巴的意思說...
這時候才說自己是以玩樂為出發點,好像版主是在撇清責任似的... 或許以後版主在文章上應該註明一下是開玩笑的還是認真的。
別笑死人了。
綠在位的時候罵罵國民黨
藍在位的時候罵罵馬英久
看別人文章的時候罵罵人家錯誤的地方
這就是人生啊
就是那麼簡單
版主或許論點正確邏輯清楚
但過於自信導致走火入魔是版主給我的印象
而不是不執行死刑是進步國家的果?然後顯然台灣沒很進步所以還是需要?
狗有四隻腳跑很快,但是人用四隻腳跑不會比較快。什麼是因,什麼是果?
舉例不等於證明我同意,不過不要忘了,邏輯學上來說,對要證明,錯舉反例就可以。
真的要做研究就要說出原因,而不只是為啥不是!
講什麼都是屁,他不過是個偽宅,靠阿宅支持他給他信心,要不然他不過是個走在路上都被人嫌噁心的死胖子,不過這人最下賤地方就是他煽動了人,卻說他不負責任,一堆小白搶著去當他的打手,卻不知道公開誹謗非公眾人物者(非公眾人物其私德與公眾利益無關,公開誹謗即觸犯刑法第三百十條誹謗罪)。
這群人講的開心,到時如果真被告被抓,我看朱學恆最多雙手一攤,說聲:不關我事。
真是被人賣了還幫人數鈔票!
不過朱學恆算公眾人物,看你錶他,我心情大好。
雖然你的觀點我也不一定欣賞,至少你還有基本道德觀,不會抓無辜少女出來辱罵。
朱學恆這種沒品得沒道德的人還跟人家講道德咧!哇靠!
甲賽還差不多啦!
真的要做研究就要說出原因,而不只是為啥不是!
這裡或全世界的論述永遠不會存在符合一個完備的邏輯系統 ,不是命題不正確,就是未定意的變數太多,故永遠是一個不完備的邏輯,若可輕易的將命題及所有變數都定義好,那應該是根據"哥爾德死刑無用論定理" or '哥爾德死刑有用論定理" 來討論事情吧........
甚至我不認為多數人都是被煽動才去投票
至於我
單單純純贊成死刑而去投票
因為我不能接受罪大惡極的廢渣是用我辛辛苦苦賺來的錢養的
對於這樣的廢渣留在世上意義在哪?!
就關在籠子裡?!
這些人關再久都可能有"假釋"機會
端看能熬與不能熬
假釋了呢?!
就能代表他不會再犯一樣的錯?!
小奸小惡者的確有可能再來過(自新)
罪大惡極者?
我不這麼認為
若只是因為個人宗教信仰就可以把法律丟一旁
那麼每個人都可以任性而為了不是嗎?!
法務部長是用來執行法律的
不是用來對抗法律
當然目前來說台灣法律真的是爛到一個不行
甚至法官、檢察官有多數也都是爛到不行
(近日來許多案件判決都讓我氣到跳腳)
我們都知道這乃是朝大野大的惡果
但在這之前的呢?!
早就判死刑的廢渣為什麼還不動手?!
朱學恆的東西要挑著看
或者應該說每篇文章都要挑著看
不論哪位仁兄所寫的
當然有些人的論點非常之不符合邏輯
再看下去只會降低自己的智商
剩餘的就看自己會不會判斷思考
很多和我立場不同的blogger的文章我還是會去看
看一看也許會得到不同醒思
同立場的也看
偶而也是會發現該者不合邏輯之處
不論看了多少文章
端看自己能否有思考能力而不是全盤接受
挑出精華處變為自己的內容
有何不可?!
圖什麼、算計什麼只有自己清楚。
縱使有很多人看朱學恆不爽,還是能發現另一批人支持他。
我們自己沒那麼神,可以論斷別人的是錯或是對。因為當自己論斷了對方,一定還會有另一批人等著來論斷自己,不要到最後都搞不清楚最初想表達什麼了。
而剩下的只有…他想成名。要知道"罵"一個人如果能夠煽動到其他人去一同"罵"他。他就成功了。非常成功地令他人記下自己的名字.....我並沒有對誰的支持、反對。只是我個人的感想罷了。
不過,忠犬似乎特別希望有人和牠玩丟球接球就是。
汪兩聲來聽聽吧!
只是想請問那尚大認為怎樣的資料才算能助於判斷呢?
我想我支持死刑有兩個原因, 一是社會學的,由於社會大眾通常是受情感和利益來操縱自己的認知,所以在位者都會考慮到大眾的情感和直覺反應等等因素而制定出一套符合比例原則的刑罰。
死刑是刑罰的最高值,無罪是最低值,這樣在社會大眾的情感上才說得過去。在位者即使完全不動用這個最高值的刑罰也無不可,重點是它存在,而大眾覺得受到一套符合他們心目中比例原則的法律所保障。
第二個原因是我個人對環保非常重視,我覺得從自然法則來看,生命其實一直是極昂貴的,生命所耗用的能源量,是我們從人類社會角度所無法想像的。最近養植物也讓我發現這一點,土壤的地力其實隨隨便便就會枯竭,必須不斷的補充,而種在裡面的植物還不見得領情。
我個人認為人類對每一條單一人命的價值,過份重視,而對其他的動物植物的單一生命或眾多生命,卻漠然得可悲。在同樣完全不認識/不接觸這些人(和動物)的前提上,人類為何那麼在乎某些人的生命而不叫他死,甚至會為保障一兩個月的胎兒的生命權而去殺人,而事實上死亡明明是自然的一部分,而維持生命明明又是如此昂貴。
養犯人一輩子不只是花掉納稅人的錢,養在監獄裡的這條生命也等於是被廢了,我看不出無期徒刑比起死亡就是對某個無辜犯人更為憐憫的作法。
另一方面, 擔心冤獄的理由也是常被提出來。我個人認為,如果一個犯人過了幾十年後被證明是冤獄,他出獄後的人生不見得就沒有被毀了,事實上這樣的情況可能對犯人極為悲慘,因為他必須面對的人生議題--怨恨、適應、生活技能、人際關係...這些都是極端殘酷的現實。再說一次,死亡就那麼悲慘嗎? 活下來就那麼不可取代嗎? 誰說很多死刑犯不是含著平靜、解脫、看開或是贖罪的心情死去? 誰說被判了無期徒刑而多活在世上受幾十年折磨的人就值得這些折磨?
想到這些話寫出來以後一定會被攻擊或質疑, 感覺有點怪, 因為我對別人希望廢除死刑的意見並不在意也不想攻擊啊 (我早就習慣像我這樣怪的想法在世界上本來就不大會有共鳴的啊)。
假設他毫無悔意 死亡跟永遠的隔離哪總是好 雖然叫做無期徒刑 但是他仍然有機會再被放出來(表現良好看起來已經有悔意 或是遭到特赦) 這對某些人來說還是會有恐懼的 死亡是一種一勞永逸的好方法 畢竟人死不能復生
仁義道德不能空談,再好的理念都是需要背後強大力量做後盾
國父早期沒有發展軍事力量,最後出現袁世凱、陳炯明這些跳樑小丑
朱學恆 九把刀都是成名人物,要跟他們拼還是得提升自身能力
你覺的以上兩種人會認為死刑是否該存在?
至於冤獄冤死的受害者及家屬該談論的不是最終結果"死刑" 而是害其受冤的過程中的判決法律是否完善 並不是沒有死刑就沒有冤獄
朱學恒舉的例子換成閣下論點所說的用冤獄冤死案真的妥當嗎?
說倒底 兩邊只是各至攻擊互不相干的點罷了....
說倒底 確定非冤獄該死的犯人還是沒死 而且還是在死刑未廢的時期
說到底 冤獄枉死的還是會出現 即使將來真的沒死刑了 冤獄還是會出現 冤獄枉死好查原因之一是嫌犯死了這時去挖他冤不冤才有價值 一個判了冤獄的傢伙 沒死誰會去查知道他冤獄 本來可沉冤的事或許就關一輩子了呢~
做錯事就該受該有的懲罰
是否有代替死刑最好的辦法?
無法讓人痛苦
怎麼讓人記住
什麼事可以做
有什麼事是不能做的?
可以替代死刑的方法
請提出
我可不要繳稅去養一些該死的人
請提出可以代替死刑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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