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則有趣的新聞。
美國一名網友Gkarber看不慣知名服飾公司A&F的高傲作風,
於是購買一堆該品牌二手衣分送給當地遊民,並將整段過程拍攝PO上YouTube,
國外網站還整理了Abercrombie & Fitch總裁的13則「荒謬」發言,
是有多荒謬呢?隨便翻譯幾句。
每個學校都有酷又受歡迎的孩子,以及不怎麼酷的孩子。
我們只雇用好看的店員,因為好看的人會吸引其他好看的人,這才是我們的目標群。
許多人不該穿我們的衣服。
我們當然是排他的。其他公司企圖吸引老、少、胖、瘦的所有人,當然會淪為平庸。
你不用孤立任何人,但你也不用取悅任何人。
很荒謬嗎?當然不會,因為「偏好」本身就是主觀的,沒有甚麼荒謬不荒謬的,
不管你喜歡跟正妹、醜妹、怪獸妹或任何型態的人做愛,你的偏好本身都不是荒謬的,
別人或許不認同,但那是他們的事--青菜蘿蔔各有所好,
只要你認同「個人自由」這件事,你就不會因為他人的性偏好或傾向而困擾,
現在把這邏輯應用到經營服飾品牌的領域,
人家以自家的資源建立起這品牌,當然有權選擇其偏好的為目標客群,
要說人家歧視也行,然而這只是語言上的把戲,
絕大部分「選擇」都牽涉到歧視,
Victoria's Secrets的目標客群主要是女性,其當然可賣男性商品、但比例偏少,
要說VS歧視男性嗎?當然可以,但這沒甚麼意義,
VS沒有義務要提供男性商品,就像A&F沒有義務要提供胖子或任何人商品,
VS的形象塑造也有其方針,其內衣模特兒無不是胸大、臀翹、腰細的超現實美女,
VS沒有說胖妹不准來買,但很明顯胖妹已被排除在其品牌形象之外,
這樣算不算歧視胖妹?要說算,也是可以的,
而你可以不認同VS或A&F的方針,但那是人家的選擇,
你不開心,你可以去成立男性蕾絲內衣品牌或大尺碼服飾品牌--這些都已經存在了,
因此何必在乎A&F想怎麼賣?
你當然有權花錢買A&F送給流浪漢以進行某種「反制」,問題是你要反制甚麼?
人家只是在享受其原本就該有的言論自由以至於私有財產權罷了,
沒有傷害到任何人--傷害到某些人的民族情感或自我認同,可不在討論範圍裏面,
今天A&F要是資助人種淨化部隊、沿路追殺醜的或胖的人,
那我同意A&F需要被制裁--但就我所知,A&F只是很明確的定義出目標客群罷了,
其目標客群顯然不是醜人、也不是胖子,
不夠帥也不夠瘦的我顯然也不是A&F的客群--又怎樣?反正那衣服也不值那個價,
再說真的想送衣服給流浪漢,
拿A&F的錢去買GAP或更便宜的品牌,不是能讓流浪漢受益更多?
是說新聞中的美國網友顯然對流浪漢的福祉沒興趣,
純粹只是看A&F不爽而已。
聽說A&F的經營者歧視華人,所以呢?每個華人對這件事的感想不同,
有人在乎、因此不想買,有人不在乎、還是願意買,大家各自選擇、各自付錢就好,
根本就沒甚麼大不了的。

Totally agree!
反智... 版主相信某種精神 可是這種精神不是應該要捍衛文明價值嗎? 如果鼓勵歧視、甚至獎勵歧視 可以用「自由」「選擇權」合理化... 我們還要文明幹嘛? 還有 選擇 是種偏好 不是種歧視 這是不一樣的!
看不出有啥歧視,網友也只是買A&F的衣服給不是胖子的流浪漢穿啊
可以選擇不買,我也不會買.這就是消費者的權力.畢竟還有其他選擇. 但行銷策略本來就可能會針對某些族群,可能是鎖定菁英或平民或其他,所以才會區分出某些產品有炫燿功能有些則是平價實用有些則是特立獨行. 商家選擇這樣的行銷策略來營造出某種企業形象圖騰及,結果有可能大發利士也有可能被消費者唾棄而必須調整路線.那都是他自己的事. 韓國的夜店是會在門口篩選客人的,穿的不夠潮會被圍事黨在門外禁止進入 日本的酒店只招待日本人,除非老闆根本是外國人而且認為賺外國人的錢是ok的 會員制的招待所則完全排他,只接受自己認定的頂層客人 重點是身為老闆我愛賣誰就賣誰,不爽賣誰就不賣給誰,那是我的錢.我選擇這樣花自己的錢並自負後果. 我們要做的事就是不要買就好了.
A&F 做的事情不只有新聞報的那麼簡單 GOOGLE一下就可以看到他們之前出過在衣服上放上歧視黑人華人胖子字眼的衣服 我覺得這些就不能說是方針了
要把方針改個說法,看是策略還是精神還是手段什麼都可以.就只是一個形容詞. 如果世界的普世價值甚至是真理就是不分人種世界和平,那它就可以準備倒了. 現階段縱使還有人買帳,但至少不爽的人不會買,以後也會變的更多人不買. 任何店家都有歧視的自由,看是要不讓同性戀進來還是拒絕哪一種階層的人, 甚至是X人與狗禁止進入都無妨,老話一句後果自負. 反正它沒打人殺人以及拿著槍或政府公文強迫誰非得進來消費不可.
嚴重懷疑那個買衣服的網友根本是A&F的暗樁, 買衣服給流浪漢不就代表他默認流浪漢無權穿A&F, 所以故意買衣服給他們製造反差嗎? 幹麼不買給小孩子、拉丁裔、大胖子,偏要買給流浪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