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用童工有什麼不對呢?對許多兒福團體來說,這可嚴重了!
在兒福團體的想像裡,兒童不但愚蠢,而且脆弱,光是走在路上都可能被拐走,
怎麼可能到邪惡的資本家手下工作呢?絕對會被欺騙!被剝削!甚至被強姦!
兒福團體的用意或許是好的,然而其對現實的認知是否合理就再說了,
首先,他們主觀訂定的「兒童」(含青少年)與「成年」界線,
根本禁不起事實的考驗,看看你的長輩與祖先們,多的是未滿十歲就上工的,
史蒂芬金早在小學就將自己的小說印製出來賣,因此發了筆橫財,
就這層意義上他何止是童工,他是兒童作家兼創業家!
而任何願意給兒童機會、尊重其自由意志、教導其知識並與其對話的人都會發現,
兒童能幹的事,絕對比兒福團體認定得要來得多,
早熟的10歲兒童很可能擁有超越20歲愚蠢大學生的判斷力,端看你怎麼教,
在此以外,讓兒童有權工作的好處非常多,
首先,他們得以得到學校以外的知識與經歷,更有效而快速地瞭解世界,
其次,只要他們願意,他們可以及早自立,成為獨立而為己負責的人,
最後,若他們遭受父母的不當管教,他們可透過工作取得更多逃離家裡的資源!
自然,大家在乎的仍是虐待或犯罪議題,
萬一兒童被不當對待呢?萬一老闆是戀童癖、透過錄用童工來進行猥褻呢?
這些疑慮當然可能發生,然而除非把兒童裝進試管,否則這種危險真的到處都是,
過當體罰在學校隨時可見,兒童性騷擾也時有所聞,
而統計數字早就顯示幼兒性侵真正的溫床是來自家族而非險惡的社會啊!
相反地,如果在乎兒童的福祉,提供更多的選擇、讓資訊透明化,才是正道,
當雇用童工是合法的,直接監督雇用童工者將有其可行性,
反之,在童工非法化的情況下,真正需要工作的兒童只能找願意非法雇用者,
那將是更黑暗、骯髒而危險的地方,這可不是兒福團體可樂見的啊!
也因此,只要無涉侵害,任何願意在現階段非法雇用童工的人,
都是提供兒童更多選擇、尊重自由意志的好人,不但不該被罵、還應該被表揚,
相反地,號稱關心兒童福祉的兒福團體與政府官員,
表面上利益良善,實際上不斷將兒童貶低為無行為能力的廢物與不動腦的智障,
到底誰是真正的好人,已經很明顯了。
參考:《百辯經濟學》P.317-327

喔耶 我是頭香!!!! 幹!!!! 好爽
史蒂芬金 不早點寫 我就看不到黑塔了
支持資訊透明化!!
>>統計數字早就顯示幼兒性侵真正的溫床是來自家族而非險惡的社會啊! 這樣的統計數字有一個爭議:早早入社會的兒童仍然非多數,在統計上自然顯得是在家受虐遠多於在外受虐。如果先認定一個涉世未深的人,即兒童,非常容易受欺瞞與虐待,那麼就無分是在家受虐的機會比較大,還是在外受虐的機會比較大。 我想說的是,這一篇的論調思維,把「兒童可以早早工作」這個選項過於美化了。 我不小看兒童的能力與潛力、可塑性,只是目前對於學齡前兒童的教養方式,是否適於讓這樣的兒童早早工作 ? 當然,我指的是目前的情況看來。 對於這一點,有什麼配套措施是我們也能做的 ?
TO #4 我覺得還好 畢竟不是逼兒童去工作 而是想工作者自己去 考慮到現實環境 真的想自己去工作的兒童 基本上也具備了足夠的思考能力 是說我看不出早早入社會者為少數 跟在家受虐者比較多有何關聯 兒童只是比較少出社會工作 不代表他們把自己關在家不出門吧 上學或出去玩時間就一堆了
真正的問題是有人逼童工,而不是童工成為童工
我也想了很久,始終找不到完美的答案 我是支持讓童工合法的 並非每個家庭靠父母工作就能負擔家計,原因太多了 讓兒童工作的需求從來就不曾消失過 盲目禁止只會讓合法童工轉為更卑微的非法童工、甚至是童妓 完全開放童工,又有另外的隱憂 憂的是父母將孩子視為天生的奴役 這始因於親子關係間天生的不對等 雖然兒童沒蠢到兒福認為的地步 但是不可否認的,平均而言兒童在能力受是受到限制的 這裡的能力是指與成年人抗衡的能力 (極優秀孩子不在考慮,他們幾乎在任何情況下都能活得很好 是擔心像我這樣不上不下,非得受過專業教育才有機會出頭的孩子) 其實這樣的關係拉到動物層面並不會出現問題 因為動物的學習、工作、生活是一體的 反正這些事你作一作,等你長大 這就是你謀生的能力,不會比別人好,卻也不會比別人壞 但是人類的謀生工作,鮮少兒童就可以勝任的 (想像你現在工作小時候作不做得來) 因此兒童的工作內容會偏向 較低難度,但成人卻較不願從事的工作 這在在都指向了長時勞力之類 而這樣的工作非常容易壓迫到兒童的教育 讓有能力的童去從事他能勝任的工作 (史蒂芬金) 跟讓家裡需要錢的兒童去工作 (普遍的非法童工) 是很不一樣的東西 要在立法上避免上述壞的狀況發生 我想不到要怎麼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