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死刑存廢的討論中,很多人質疑反對死刑者為何在乎死刑犯的權利高於受害者與其家屬的權利?為何要為那些垃圾發聲?確實有不少人是從人權角度出發的,甚至有人聲稱廢除死刑是因為其野蠻、落後。不過這不是我的觀點,我不在乎死刑人不人權、野不野蠻、落不落後,我在乎的是效果,今天如果有證據顯示,死刑確能顯著改善治安,我的立場馬上就鬆動了,然而在這證據出現以前,我的立場不會變。
既然我在乎的是效果、而非人權或其他情感認知的問題,我自然不會把大眾、受害者家屬或枉死者家屬的情緒考慮進來。對我來說,唯一需要考慮的,是死刑欲達到的目的、付出的成本、形成的風險、可能的替代方案,就那麼簡單。只要能排除以上情緒因素,無論立場為何,在我看來都是有意義的討論,那為何我仍在文章中流露情緒、或者探討主觀感受?因為這是嘴砲,部落格不就是個嘴砲的地方嗎?要人寫文章不嘴砲也太強人所難,不過再怎麼嘴砲,基本的邏輯與證據也是要顧好的。
所以當然有人出來指責說:我對受害者與枉死者有雙重標準,那我只能說這人可能沒有把我的相關文章都看完、或者我有什麼地方沒說清楚,更有可能這人根本是個想吵嘴的智障、只是想找到自以為的雙重標準而已,畢竟感情上只要不死到我親友、我都不在乎,哪有什麼標準的問題?之所以把這些東西拿出來比,那是要與贊成死刑者互動、判斷其底限或標準,如果連這樣都看不懂,那也沒什麼好說的了,有些能力不是教了就會了,自己不會又認知不到自己的不足,那就繼續當智障好了。
講真的死刑存廢這議題實在老掉牙,論述端講好聽點是眾說紛紜,然而就看得到的資料來說,贊成死刑者最多的,大多還是偏向情感因素,真要比邏輯與資料,贊成死刑者很難站得住腳的——這點,非常歡迎諸位贊同死刑的人加以否定與挑戰,可惜,因為台灣目前就是有死刑的,所以對大多數贊同死刑的人來說,在邏輯與證據面加強根本沒有必要,所以就形成現在嘴砲化的現象了。我不否認贊成死刑陣營中也有頗優質的論述者,但就我看得到的與認識的人來說,比例上還真的相當稀少。
談到犯罪防制效果,死刑支持者缺乏的是支持死刑有效的數據,已知的數據大多顯示死刑的存廢對治安沒什麼影響,然而要找到枉死或差點枉死的案例卻俯拾即是,因此單就數字面來說,死刑的支持者就已經輸在前頭了,不過無所謂,政治現實才是一切,當初多少人反對消費券政策、結果大眾與廠商卻歡欣鼓舞,對政府來說,這樣就賺到了幾個月的相對民調與自我感覺良好,何樂而不為?誰又在乎實際效果好不好?不看證據的結果就會是這樣,從死刑到消費券再到其他政策,通通一樣。
而談到殺人償命——這已經是進入情感類的討論了——的原則,這種做了什麼就要拿什麼來抵的想法,早就失去根據了,我們不需要拿蘿蔔賠別人的蘿蔔,自然沒道理生命非得拿生命來換,這之間根本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這純粹是人定義出來的,所以我們不需要訂出砍人手者被砍手、挖人眼者被挖眼這種刑罰,更不需要把酒駕司機通通丟出去被車撞死,就是那麼簡單的道理,這道理一般人也懂,而一扯到殺人犯,馬上就變得不懂、堅持人命就得用人命抵,這到底算是拿門子的標準呀?
這種標準的跳躍是非常莫名的,如果殺人必然要償命,那所有殺人應比照辦理,或者縮小範圍讓造成枉死者的官員也去死。這樣討論下去本來就沒意義,就像關照被害者家屬的情緒一樣沒意義——今天如有家屬堅持酒駕司機撞死他的小孩所以應該處死,他的情緒有錯嗎?情緒哪有對錯可言,情緒衍生的決斷與行為才有,而如果你贊同受害者家屬有權要求殺人者被處死,那是不是也要支持酒駕、義務致死以致於其他狀況中、家屬希望肇事者去死的願望呢?人命就是人命,不是該等同視之?
受害者的,枉死者的,都是人命,我沒興趣去比較誰的命較貴重、誰的家屬較悲傷,我在乎的是能夠保住更多人命、犧牲更少人命的系統。以現行資料來看,沒有死刑的系統,絕對比有死刑的系統優秀,只是這樣而已——有人擔心罪大惡極者被放出來、會再度危害人間,那只要加上不可假釋的終身監禁即可,由此產生的成本有人會抱怨,然而比起擴大內需、消費券、健保漏洞、自肥官員,多養幾個死刑犯、讓系統變得更接近完美,真有那麼糟?這裡還完全排除死刑犯可能產生的正效益。
這是我目前的想法。若有人能說出死刑的必要性,或許我想法就變了。

我很窮,我想去搶銀行.但我知道搶銀行要被抓到監獄捅屁眼.所以在我還有理智的時候.我不會選擇用搶銀行賺錢. 我看完了惡靈古堡.有時候心情鬱悶也想像主角一樣拿雙刀亂砍僵屍.沒僵屍砍人似乎也很爽.但我有理智,知道這樣會被抓去判死刑.等哪天我沒理智說不定也會拿兩把西瓜刀出門爽一下. 我車被拖,看到警察和拖吊業者一臉幸災樂禍,敎我去哪領車,我就有股衝動搶它的搶把這些王八但弊了. 死刑和重刑一定可以抑制一班有"理智"的人犯罪慾望,這不需要任何數據.我想版主可以同意吧. 大部分我指大部分.會犯死刑的殺人犯都是一時衝動.理智的那條保險司燒斷. 既然死刑和重刑可以阻止絕大多數有理智的人做犯法的事.請版主履行自己說的話.
elysium:可以請問你所謂的-.會犯死刑的殺人犯-什麼樣的人要被判死刑? 還是這標準是你訂的? 那你的暱稱請打上帝.謝謝.
在乎效果論. 怪不得無論藍的綠的都賣台了, 有錢就ok了
我沒那麼偉大可以判決死刑 我所謂會犯"死刑"的殺人犯 死刑的定義是現有司法制度下經過3審以上定讞的死刑犯 也就是現在台灣那30幾位被三審定讞判決死刑的人 我說的大多數也是指這30幾位死刑犯的大多數,都是理智那條保險絲燒斷而犯下案件.
嗯,非常認同版主所說的觀念及一系列的討論 就如同假設立法只要犯了強姦罪(非未遂),就來判處去勢,在這種法條下,看是否還有人敢在長驅直入,不管是意亂情迷,還是酒後亂性,還是仙人跳,在這種刑罰下,可以來觀察 ”判罰去勢是否真能嚇阻惡意強姦犯罪 ?” 同”判死刑是否能阻止惡意殺人(排除義憤殺人或過失殺人)? ” 同古時或日據時代? 抓到小偷就是砍手的處罰一樣,亂世用重典,嚴刑峻罰必然有用嗎? 回到版主所說的”系統”觀念,覺得非常有道理,同版主一樣若將自己的理論立場明確的定義侷限住,此系統可能就顯得不堪多擊,可能打著”贊成死刑無用論”來的會比較有立場…… 上述的系統命題在於 “用嚴刑峻罰可以嚇阻各種犯罪” ? 其他的系統命題可能在於 “如何補償犯罪受害人的各種層面? ” 而版主的系統定義可能在於 - “在現行時空背景,架構在司法下” 我在乎的是能夠保住更多人命、犧牲更少人命的系統 “ 真正的問題還是在於”哥爾德不完備定理”,不同命題的系統其邏輯架構都不同 這裡或全世界的論述永遠不會存在符合一個完備的邏輯系統 ,不是命題不正確,就是未定義的變數太多,故永遠是一個不完備的邏輯,若可輕易的將命題及所有變數都定義好,那應該是根據"哥爾德死刑無用論定理" or '哥爾德死刑有用論定理" 來討論事情吧........
國家儘管廢除死刑吧。反正這個政府也不執行死刑的。換給被害親屬買通殺手去執行比較有效率。死刑犯,也不過就兩百來個,廢除死刑後所增加的殺人犯罪率,在數據上也不至於有大幅增加的情形才是。http://www.judicial.gov.tw/juds/report/Sf-5.htm
撇掉人權不談,請問版大有明確的數據或證據可以具體顯示廢除死刑對於社會得到的效用值會大於採行有死刑制度的社會嗎?
elysium:你還真該去看看電影追擊者.小說上帝的黑名單.罪大惡極的犯人.再犯案都是非常冷靜的.而且也不是一件單純的事造成他們的行為.你以為從一個正常人變成殺人犯很簡單嗎?你上面提的那堆理論更本是兩碼子事. 你不是因為怕被判死刑才不殺人.而是你知道殺人是多恐怖的事.你最好會為那種小事殺人 你直接說你覺得那些殺人犯罪大惡極...該被判死刑就好了.不用廢話一堆
的確 版主有道理 死刑的代價太大了 不過從你的每一篇文中 討論的都是司法上的特例 沒有看出你是從人性議題來討論這件事的 就是因為無法打從心裡說服一個人 我們才如此爭吵 我保持中立 但我無法忍受一個反死刑者告訴我說: 不要死刑! 因為死刑犯很可憐 或者劊子手跟殺手沒兩樣的這種話 無論如何 罪犯就得承擔罪名 絕對要接受懲罰 只是死刑是有疑慮的 就這樣 我很希望板主提出廢死刑後 任何有效有益有用的懲罰
要說服一個人是很難的 但要感動一個人就顯的簡單多了 要知道人的情緒是很容易被煽動
死刑怎麼可能不能抑止犯罪率?你要看看那個調查是依據哪個國家的法律阿 在台灣這個竊盜與詐騙比殺人多的國家,死刑有或沒有當然沒多大差別。 如果你去看看北韓這種一抗議就被抓去槍斃的國家...他們有犯罪率可言嗎? 所以死刑"當然有"抑制犯罪的效果,如果今天你偷個東西就被抓去槍斃,你還會考慮偷東西嗎?因為付出的成本遠大於獲得的阿! 至於無期徒刑或其他刑罰能不能替代死刑? 想當然爾,不行!因為"奪取他人生命"這種刑罰方式本來就算是簡單明快的,它與使人半死不活或沒有行動能力而活著,本質上就是完全不同的阿。它沒有辦法與終身監禁比較社會成本,也沒有辦法與其他肢體刑罰比較人道,更不可能與其他較輕刑罰(罰款,或是有期監禁)比較社會公平等觀念。死刑就是死刑,唯一可以跟死刑比較的,只是其他種類的死刑而已。 至於死刑該不該被廢止,這問題牽涉到社會公平及社會成本?社會公平很簡單,了不起以命償命而已。可是誰能正確估算出社會成本呢?誰能知道未來的事呢?誰能保證沒有死刑以後,重大罪犯會徹底悔改還是繼續作奸犯科?人們只能依據現有或過去的事情推斷,此人該不該被處死,如此而已。 所以說,問題也可以反過來問,如果你沒有辦法估算未來的社會成本,也沒有辦法找到死刑的替代方案,那為什麼死刑要被廢除?
http://blog.roodo.com/fansue/archives/4394983.html 要別人只能依你的邏輯走,也得看看自己立論是不是正確的
不過說真的,版主目前提出的一些論點也沒什麼新奇的 過去廢除死刑聯盟之流的人也用過不知多少次 這裡和他們比起來不過是嘴較賤了點罷了
古今中外案例,因一件小事殺人的案件比比皆是. 十塊錢或.300元殺人都聽過.請去GOOL一下. 你認為"殺人"是一件很恐怖的事.告訴我一般人不是因為怕判死刑殺人.而是怕良心不安殺人是吧. 以前科技不發達或許吧.冷兵器時代.一刀下去鮮血亂噴.真的要神經很大條才能殺人. 現在呢?君不見不久新聞. 1.旺角有變態從樓上丟腐蝕性液體.(丟汽油彈呢?) 2.某夫妻看完電影回家路上被放黑槍. 這兩個案例,我不花長篇大論討論背後問題 我只告訴你,現在殺人真的很簡單,你不需要怕因為血淋淋的畫面而作惡夢. 你有機會拿到槍,有沒有想往人群射一射的衝動? 很多小孩禮物拿到一把槍.他就偷偷躲在窗戶後面射路人有聽過嗎? 你只要覺得好玩,丟顆汽油彈到人群.小心點警察不一定抓的到. 你敢說沒有某些年輕氣盛的死小孩位打賭做這種事? 有死刑至少有嚇阻作用. 你說槍不容易拿到.硫酸,汽油呢. 我在10F丟連慘叫聲都聽不到.想不想丟丟看 如果有人失業老婆跑.他看到街上行人快快樂樂.他不會想破壞一下嗎? 如果今天丟了沒被抓到.他只會覺得爽. 請別把冷兵器時代的老調拿來用了. 現在什麼時代.殺人不一定要看見血,甚至連被害人都不用看到. 你的理論完全不能成立.
如果有人有在跟2ch的"死刑賛成派と反対派の総合スレ"(目前已到第八串,將近8000篇)的話 可以發現雙方都有不少有趣的論點,有興趣且能閱讀日文的可以去看看 不過一般使用者可能只能看到最新的一串而已 死刑沒有明確效果這個論點在早前的幾個串就有人提出過 印象中有人說了一句: 第一個國家所有犯罪者都判罰金 第二個國家所有犯罪者都判坐牢 第三個國家所有犯罪者都判死刑 你就能看到死刑有多大的效果了
"印象中有人說了一句: 第一個國家所有犯罪者都判罰金 第二個國家所有犯罪者都判坐牢 第三個國家所有犯罪者都判死刑 你就能看到死刑有多大的效果了 " @@ 不懂 要怎麼看出 哪個效果大? 有數據資料嗎?
>>gigiboy 這當然是假設啦 另外雖然死刑與犯罪率的相關性不是完全的 但也有一堆數據指出許多國家在廢除死刑後的幾年犯罪率大升,而後又恢復死刑 例如菲律賓,美國 當然,你也可以用可能是菲律賓司法效率進步了這種歪理來說嘴 但如果真的司法效率進步了,菲律賓又為什麼要恢復死刑 而也有人會指出歐洲國家目前幾乎全面廢除死刑 所以慢慢的廢除死刑會是世界潮流,又或者是民主國家的一的象徵 但事實上我問過二個英國人網友,為何你們要廢除死刑 但我只得到"因為我們沒有權利奪走人的性命,只有上帝有這種權力" 這種充滿宗教味的答案
如果我們沒有權力剝奪他人的生命的話 那同樣的,那些犯下謀殺罪的人也無權力奪取被害者的生命啊 那為了保障每個人想要活下去的權利,我們就可以訂定清楚明確的遊戲規則 只要遊戲規則訂清楚了 我不懂為何那些明知這樣做會被判死刑卻還是這樣做的傢伙 不該接受他應得的懲罰呢? 如果現在明擺著有一個遊戲規則在那邊,可是卻不落實 豈不是告訴大家,這規則是訂好玩的啦,不會真的槍弊你啦 這樣法律還有作用可言嗎? 我也同意尚大所言的,排除任何情緒的因素 單就效果、數據與邏輯來做為判定的基準 所以雖然我目前的立場是不贊成廢除死刑 但是如果可以看到嚴謹的論述、數據等…證明廢除死刑後治安變好的例子 並且可以證明其中的因果關係的話,我可能也會改變想法的 (若單純以某國廢死刑之後,犯罪率下降這個現象來主張廢死刑的論點 而沒有說明其中的因果關係的話,我是不會信服的,因為這不合邏輯) 一點點淺見
>>談到犯罪防制效果,死刑支持者缺乏的是支持死刑有效的數據,已知的數據大多顯示死刑的 >>存廢對治安沒什麼影響,然而要找到枉死或差點枉死的案例卻俯拾即是 沒什麼人在說「死刑可以降低犯罪率,所以我們該贊成死刑」吧 罪犯並不會因為有死刑而阻止他犯罪的念頭,許多研究都指出這點 對犯罪產生約束力的是法律本身這個體制,不是死刑也不是無期徒刑 又在自動反對你論點的人戴帽子了,這樣很難看啊 而且你的寃獄枉死論才是真正八竿子打不著的破爛論點 司法誤判造成枉死,所以該廢除死刑,根本倒果為因 法律如果確認有了疏失他便會提出賠償,當然,大多數是賠錢 如果你能接受司法疏失賠償金額的話,人命和光陰在某部份來說就等於以錢來衡量 你如果哭喊著如果不能接受,以目前的司法體制也沒有其他辦法能補償你了 對受寃枉者很不公平沒錯,but, take it or not 沒有法律是完美的,以目前的科技來看,誤判不可能完全消失 另外,我們知道罪犯並不會因為有死刑而阻止他犯罪的念頭 但是,罪犯會不會因為沒有死刑而增加他犯罪的慾望呢? 最後提到的不可假釋的終身監禁,其實我是可以贊同以這種方式來代替死刑的 但相關配套(立法,全民養死刑犯的共識等等)沒做好,甚至連個屁都提不出來時 現在談什麼廢除死刑都是太粗糙
一、 我是主張「亂世用重典」的那一個人,而且我沒有看任何相關的資料 所以我的回應都是很主觀的、很直覺的 版主說要看統計學上的資料,來確定死刑的效果如何 而您也說有統計顯示:死刑和犯罪率的高低是無關的, 老實說,我很好奇,這個證據到底在哪裡? 如果有,請版主提供一下,解決大家的疑惑 二、 我是一個老師,而我看到很多以威權式、高壓式管理班級的老師 雖然我並不認同這種方式,學生容易變得畏畏縮縮,或和班導產生強烈的對立 但是,班級學生會不會比較「乖」,秩序有沒有比較「好」,家長認不認同, 經過長期(七、八年)的觀察,這三者的答案都是很明顯的:嚴刑峻罰是有用的 這個例子能不能和「死刑與社會治安」有相關連? 能不能當作統計學上的有效證據? (如果能),從「人性」的角度來看,我是支持死刑存在的必要性--嚇阻作用 三、 根據「破窗效應」(很抱歉,我不知道這有沒有統計上的理論基礎) 犯小錯小罪的人越少,相對的,犯大錯大罪的人也會減少。 比例不變,但總案件數下降。 這有沒有理論根據呢?很抱歉,這也是我自己相當然耳。 但只要有「合理性」,我就支持應該以「嚴刑峻罰」控制社會某些不當的行為。 (如:酒駕、強盜、詐騙、洗錢……等,這只是舉例而已, 不需討論是哪些刻意犯罪,這交由專家決定)
你的腦袋最近被死刑綁架了嗎?
elysium:請問無期徒刑為何沒有嚇阻作用? 你的舉例是在告訴我.有人把殺人當遊戲阿?無期徒刑沒有嚇阻作用? 先回答我這兩個問題 告訴我你覺得殺人.一定要用死刑來赫阻的理由.-而且只要廢除.一定會照程非常巨大的影響.讓許多不敢做壞事的人變成敢
死刑的必要性,我認為是節約社會資源,提早結束供養真正罪惡纏身的人~
補充一下,我還認為死刑的必要性,因為社會需要這樣的公平~~ 我試著想:我每天安居樂業,自己的友人、親人卻遭有無數前科、通緝中的流氓姦殺,他在獄中被判了三個死刑,但卻在獄中終老,這項政府資源我總覺得很不認同~
按照astro在15F所提出的意見,三個國家的狀況大概會變這樣吧: 第一個國家,有錢的人用力犯罪。沒錢的人一開始不敢犯罪,後來專門犯財產犯罪以錢養錢,有錢之後跟有錢人一樣用力犯罪。 第二個國家,有錢的人一開始不敢犯罪,但後來還是繼續犯罪,只是找人頂替他入獄。沒錢的人犯罪情形跟現在差不多。傷害另行起意為殺人的案件可能會增加。 第三個國家,所有人一開始都不敢犯罪,但一旦犯了罪就會在被抓之前繼續犯更大條的罪。國家可能遭遇嚴重的人口衰退危機。
一直再回答你的問題 1.把殺人當遊戲只是我舉的其中之一的例子.你敢說不會有嗎.(更何況這又不是我PO文的重點) 2.無期徒刑現在在台灣只要關約25年表現良好就可以出來.(陳進興就是很好的例子) 所以正確的說台灣最高刑期約25年,而死刑才算是最高刑罰. 3.有人怕死不怕關,有人怕關不怕死.有些人認為社會討生活不容易而故意犯法被抓去關.這種例子比比皆是請去GOOGLE 說真的,這個世上有無懈可擊的法律嗎.你們廢死團體不願意承認死刑有猲止犯罪的作用.就是一旦承認大家就知道死刑不可廢.我文章第一篇寫的很清楚.死刑可以抑制大多數有理智的人犯罪.你們不願意承認我這句話.一直再旁邊找文字陷阱讓我鑽.你敢説我說的這句話不對嗎?""再說一遍死刑可以抑制大多數有理智的人犯罪"" 我寫這篇的目的是呼應版主最後一句. 若有人能說出死刑的必要性,或許我的想法就變了. "死刑可以抑制大多數有理智的人犯罪"這句話是廢死團體永遠不敢承認的一句話.
提供一個小資訊: 歐盟判定是不是文明國家有一個標準是,該國家是否存有死刑。
elysium:下午3點左右回你
to IRIS: 所以美國和日本都不是文明國家喔?靠,好跩的歐洲人
殺人償命是情感類的討論? 如果單純以算數來算 你殺一個人然後你被殺這哪是情感的討論 這是很符合算數阿 要不然為什麼會有人被判一個以上的死刑 還有只要是人類活動的地方就會有人類定出來的遊戲規則 不然版主你幹嘛遵守國家的法律阿 除非你能改變遊戲規則阿, 不然就像你說的這是部落格,版主要耍嘴炮或是突然說出邏輯辯論是正常的 或是二者混著用,只要版主高興就好
不過常常也就說啦 死的又不是你親人 誰都會看數字 終究我們都不是受害的那一方啊... 與其說終身監禁,倒不如整個冰起來算了~
執行死刑是否真的能有比較低的犯罪率,基本上是很難有個完美的數據,理論上當然可以,但反對死刑的人一定不服,認為沒有直接證據指出犯罪率下降就是因為執行死刑的關係。那當然,變數太多,不是那麼單純的環境怎麼可能會有肯定的證據,如果有,那就不需要辯論了。但是,理論上,是可以肯定的,當反方提出數據不準確時,當然也不可能認為廢除死刑對治安是有正面效果,但在邏輯上卻也明顯是相對的弱勢。 我讚成版主所說的,贊成死刑大多是情感類的反應,但也是版主所說,基本上只要不是死到自己的親友,就不會真的有感同身受的在乎,問題是,法律存在的目的,是為了為受到損害的人出聲,或是讓我們這些無關痛癢的第三者品頭論足? 殺人償命的確是不合時宜的做法,但看看現有法令,一般殺人犯若非罪無可赦,也絕對不會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有誰真是無限期至老死?也許只是十多年便又重獲自由,對無辜大眾是不定時炸彈,對已逝者家屬更是情何以堪? 多判幾個無期徒刑?監獄裡的生活當然不好,但長期服刑者也是能有社交、團康、自由時間,比較於消逝的生命來看,這種不對等的條件是不是也太優渥了些?且社會成本過高,把反對死刑的言論,直接套用乾脆不用服刑,改以專人勸導方式是不是也是行得通?死刑和無期徒刑是不能放在對等或替代的角度來看待,冤獄的人即使沒被判死刑,而在十多年過後被放了出來,就是比較人性化的做法嗎?重點應該在如何避免冤獄而不是不該有死刑吧。 最後要說的是,不論是否贊成死刑存廢,目前我國的法令的確是有死刑的,而法務部長因個人思想信仰而不願執行,請問,因個人因素而反對現有體制不去執行,怎麼不如直接修法才能更來得理直氣壯呢?
elysium:好.重點回到你那句話.-死刑可以抑制大多數有理智的人犯罪- 所以說.你認為犯下足以被判死刑的罪犯.都是有理智的嗎?他們的行為早就超出人性了 殺人這種恐怖的事.有理智的人更本不會去犯.你如果要說很多人把殺人當兒戲.可以不做噩夢.不會良心不安.請自便..你最好搞懂死刑是對泯滅天良的人所設的.在這點沒弄清楚前討論在多都無異議. 所以你上面那句話更本不能成立. 在跟你談死刑存廢的問題.廢死刑的精神更本不是要-讓一個泯滅天良的人能活下去.因為它有人權-而是探討它的行為.是怎樣的事.造就一個泯滅天良的人.並阻止以後再度發生悲劇.如果你認為無此必要.社會就不要照顧單親.家暴兒童.也不用提供心理治療的管道 你如果以為殺死他就能更眼不見為淨.以後就算會發生同樣的事你也無所謂.反正只要你跟你身邊的人沒事就好.那就退出這個議題.你只不過是在旁邊說風涼話罷了.
1.你完全沒回應"死刑可以抑制大多數有理智的人犯罪" 這也是廢死團體的通病,一定會跳過這句話. 2.下面你說我認為"所以說犯下足以被判死刑的罪犯.都是也理智的嗎?" 我有說過這種話嗎?接著你自問自答一些我沒說過的話.然後下結論 反正只要我和我身邊的人沒事就好.叫我退出這各議題??????? 我都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所以結論是廢死團體遇到無法回答的問題就給人戴一堆帽子然後叫人退出議題!!! 版主可以出來說句話嗎?????????
其實我第一篇文章是給版主的. 如果版主認為我說的不對,可以回各文嗎? 或者你認為K14391可以代表你的觀點也請你說一聲.
我回答的很清楚了..-死刑可以抑制大多數有理智的人犯罪-死刑不是拿來對付有理智的人.你如果認為我的講法有錯.盡管回應.不要說我沒有回應! 我的每句話都是質問你上面的每一篇留言.你的態度為何?你對死刑的態度到底是什麼? 你認為什麼樣的人要被判死刑?我上面的回應叫亂扣帽子? 我下面提出我反對死刑的理由了.--阻止以後再度發生悲劇.--如果你反對.提出理由! 也不用在我頭上扣帽子.
其實這種事情很簡單啊 幹啥一定要2分法呢 就先依照格主所強調的 把他們裝去做科學研究 (生理的 心理的 物理的 化學的 等等..) 反正都判死刑了 就物盡其用嘛~ 用到不能在用了再把他們幹掉就好啦~ 既可做研究 又能省飯錢 兩全其美的好唄~
第一次留言 以為要複製你的標題上去 其實我沒有反對死刑啦 有沒有處死我覺得沒那麼重要~ 我認同你那個廢物利用 物盡其用的概念~ 地球資源越來越少 每一隻死刑犯都是粉珍貴的喔:P
to k14319 我看不出來elysium的發言有反對「探討殺人行為如何產生」的意思耶。 你好像太激動了點, 贊成死刑跟你所說的「防子悲劇再次發生」並沒有兩相衝突吧。
mintchoco:我是太激動了些.但e的發言把殺人當成兒戲來討論.死刑可以抑制大多數有理智的人犯罪-這個觀點他一直強調.卻不了解死刑跟殺人的意義.而且如果把死刑犯楚死.好像.似乎.可以讓人們忘了這回事.但如果讓他活著.就再度提醒社會這個世界曾經發生過這樣的事.而讓人們去了解.是怎樣的事.讓一個人變成這樣.
最近看了版主一連串討論死刑的文章,覺得很有興趣,想與你討論 我想請問你是基於"死刑無法明顯改善犯罪率",還是因為"會有人枉死" 而反對死刑?亦或兩者都是? 從國外的數據看來,確實有執行死刑的地區,無法降低犯罪率的發生,沒有死刑的地方犯罪率反而還下降!? 不過該質疑的是,這些數據的參考價值是否適用在不同國家?拿台灣來說,最簡單的就是拿95年前後三年的犯罪率做對照。 但是,拿那些有死刑的地區但犯罪率沒有降低的數據,來說死刑並無嚇阻效果這並不合理;死刑能否徹底執行,也會構成死刑是否有威嚇作用的條件。而且,還只是其中之一。 不過你說你在乎效果,那廢除死刑後究竟能達到甚麼效果? 讓那些研究犯罪學的學者去研究,有助於犯罪防治政策的制定? 最近這幾年被處死刑的人有32人(90-94),執行死刑有越來越少的趨勢,在這些極少數會被判死刑的人裡面,對於犯罪學的研究有多大的效果? 但我想,是不是可以再將這些供研究死刑犯區分成兩類;有研究價值的和沒有研究價值的-有的就留下,沒有的就處死。 或者,我們還能將他們的使用發揮到最大的效率,研究完以後就通通宰掉!這不僅不會浪費納稅人錢,還能達到研究的效應。 (當然如果能將他們抓來做一些人體實驗的研究那就另當別論了)
至於會有人枉死,這也確實如此。 只要有死刑,就會有誤判的機率發生;反過來說,沒有死刑,就會有原本該死的犯人能活下來。問題是,哪個機率比較大? 但我想要說的是,會有人枉死的話,能夠成廢除死刑的條件嗎? 如果你的立場是為了保護那些無辜被判死刑的人的話,那對於那些罪證確鑿的死刑犯,是不是能夠先將他們處死? 最後,針對死刑的必要性,我認為死刑的必要性就是讓犯人付出代價,這代價不僅是生命被剝奪,還包括行刑前會遭受到精神上的壓力及恐懼,以及面對死亡一步步逼近卻無能為力去改變,這些都是死刑的一部分;也就是說死刑的懲罰就是剝奪其生命、自由,帶來的恐懼及絕望。 因此,我覺得死刑是否有存在的必要性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死刑及其帶來的懲罰效應適不適用,有無相當的替代方法。 當然 有很多更殘忍的刑罰能達到這種效果,但死刑都已經有如此爭議,其它的嚴刑峻罰更不用說了。 若是從廢死聯盟的口號-「尊重生命,反對死刑」來看,你只要能將那些犯人的處罰改成:讓它變成沒有意識 沒有思考,只剩下一個行屍走肉但還保有生命的空殼。這樣的話我也是可以接受。
我本來不想回應你 但你污衊我說我把殺人當兒戲討論 這點我要回應你在我那篇舉例 我舉1.亂開黑槍2.從樓上丟腐蝕物傷人(這些都是真實案例) 的目的是回應你說的:殺人是一件恐怖的事,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殺人 而我舉例的目的是告訴你.現在已非冷兵器時代.白刀子近紅刀子出 要神經很大條才能殺人.現代科技進步.殺人方式千奇百怪 你甚至不需要看到被害人就可以殺人.殺人已經不向你說的那麼恐怖. 當我因你提出的問題舉例反駁你(都是真實案例) 卻被你戴上"e的發言把殺人當兒戲討論" 這就是我上篇文章後不想理你的原因 你們反死團體從不正面回答問題.然後專給人戴帽子
不想理就到此為止.我不需要看到被害人.殺人就不會恐怖.你是在講打電動吧. 小子.用我ㄧ個人的回應來判斷整個反死團體.我只能說你活在自己的世界. 我說死亡不是針對有理智的人設立的.你也沒有正面回答我
版大的說法是可成立,若真要廢除死刑,不如,把死刑改成下半身癱瘓好了,放出來也不怕,還不用浪廢國家資源養垃圾 生不如死的人生,若受不了就自行了斷好了! 一舉數得!
我個人支持死刑,而且還支持鞭刑... 什麼強姦犯、殺人犯這些都抓去... 現今的社會治安亂到不行,前陣子的新聞,連去海邊看個夜景都會 被砍死...我想請問一下廢死刑的...若被害人是你的親人...你做何感想? 飆車族逞兇鬥狠...見人不爽就砍...我想請問一下版主,若被砍的是你或是你的親人...被慘遭毒手...你又做何感想? 我認為,那些加害人在對一個生命下毒手的時候,他已經喪失身為人 的價值... 若還記得前陣子有個女生,被兩個男的姦殺...結果兇手只說一句~ 可以賠錢了事...我想請問一下廢死刑的...若那位被害人是你的親友 或甚至是你的妻小的時候...你做何感想? 最後想問一下版主,那些終生監禁的人,為何要我們這麼納稅人去養那些廢渣???
死刑是一個國家威攝犯人的最終刑罰 有人說"擔心罪大惡極者被放出來、會再度危害人間,那只要加上不可假釋的終身監禁即可" 試問一個國家每年要編列多少預算在這些"不可處死的"死刑"犯人"上面 再說了殺人償命很多支持廢死刑的人不認同 但在我國並不是以殺人償命的準則來立法 判刑 社會案件上只有極少的案例是殺人償命的 況且 有誰有聽過過失殺人而被處死的嗎? 死刑的原由 正是要剝奪不尊重他人生命的人 一個不尊重他人生命的人 有什麼權利去要求別人尊重他的人權呢 有人會質疑"死刑確能顯著改善治安嗎?" 我的回答是 能 回顧歷史就可以看到 戰國時代秦國商鞅變法 以輕罪重型的方式講死刑的功用發揮的淋漓盡致 20年變法下來 秦國沒有了盜賊 也沒有了小偷 甚至連路上別人掉的東西 也沒人敢檢 而變法後的秦國 國力強盛 最終滅掉六國 試想 若是以你們認為先進的思維"廢除死刑" 把它放到當時正在變法的秦國 它的變法 能成功嗎? 回歸正題 死刑的保留 只在於威攝罪犯 讓罪犯知道 國家可以處死他 而不是廢除死刑讓罪犯知道 無論他在壞 最多就一個終生監禁 不能假釋而已
47樓別笑死人
47樓是很想回到戒嚴時代嗎?
死刑可備而不用 就像警察的配槍一樣 警槍目的在於嚇阻以及必要時制止危險的犯罪行為人而不是打死他 但子彈不長眼 難保不會死人 然而司法制度相對嚴謹許多 謹慎行事必可避免誤判和過重的判決 所以要廢死刑 是否也請一並廢除警槍?
50樓跳針掉很大 要不要去醫院檢查一下?
該去檢查的該是你們這些廢死刑團體八 拿不出具體的方案與數據 整天只會想著如何寬恕不尊重生命與人權的人 這應該是最好笑的笑話八 一群非常尊重生命的人在支持一群極度不尊重生命的人
今天如果有證據?顯示,死刑確能顯著改善治安 How about the daily news? How about everyday cases? Surely,prevention is better than cure. 達到的目的、付出的成本、形成的風險、可能的替代方案,就那麼簡單。 Your good point here. 以現行資料? 來看,沒有死刑的系統,絕對? 比有死刑的系統優秀, Which database? Are you sure the information is correct? Please present what you got,like your so-called numbers where they from.
死刑與廢死在不同國家文化與人民素質等各方面下, 皆有其差異, 有廢死國家搞得亂糟糟的, 也有廢死國家搞得生氣蓬勃的, 反過來死刑也是一樣, 請問格主你對本國文化與人民素質等各方面的認知如何?
死刑應該改成凌虐 反正死不了 等出獄前幾天砍斷手砍斷腳 丟在馬路上當乞丐 對被害家手有交代 又可以廢除死刑 一舉兩得 ~~
我也贊成廢除死刑,一槍打死死刑犯太便宜他們了,應該慢慢折磨凌辱他們讓他們求生不得求死不能,這樣才能有效嚇阻降低犯罪率。
文明的社會"死刑"不應存在但... 犯法的人應接受制裁.然而把犯者關起來就是最好的制裁嗎?有其他的方法嗎? 我的建議如下. 堅決反對死刑. 不但反對還要好好的對待. 1.我們應給犯人均衡及營養的三餐飲食. 2.多運動鍛鍊強健的體魄.(免於生病) 3.早睡早起不可抽菸喝酒.等有害身心的事... 4.給於定期的健康檢查.如需心理醫師的輔導也應安排. 以上是我給於"飯"人的權利. 以下則是犯人應盡的義務. 1.刑期1年以下者.每週固定捐血500CC 2.刑期1-3年者.先捐眼角膜1顆+抽骨隨外加每週捐血500CC 3.刑期3-5年者.先捐眼角膜1顆+抽骨隨再加捐腎臟1顆外加每週捐血500CC 4.刑期5-8年者. 先捐眼角膜1顆+抽骨隨加捐腎臟1顆再加胰臟1顆外加每週捐血500CC 5.刑期9-12年者.先捐眼角膜1顆+抽骨隨加捐腎臟1顆胰臟1顆再加肝臟50%外加每週捐血500CC 6.刑期12年以上者先捐眼角膜2顆+抽骨隨加捐腎臟1顆胰臟1顆再加肝臟50%外加每週捐血500CC 7.無期徒刑者.除與12年以上者同以外.視醫院的需要皆可要求.如取皮膚.試藥劑... 8.基於"人道"法官絕無判死刑 相信犯錯的人可以經由上述的行為來減低它的罪孽.更可以經由捐贈來幫助需要幫助的人. 所以對於罪犯我們應給予最好的照顧.讓他來幫助無辜且需要幫助的良民.(無償使用喔) 如果我能訂定法律的話我一定要會如此的.我才不管什麼人權.使用者付費.犯錯者更應付出代價. 親愛的朋友.您有更好的建議及看法嗎?請不吝指教喔! 歡迎轉载!
世界上的人類太多了!為了以後能夠養活多一點的好人,我不介意殺掉一些愛作怪做壞的人,這就是你想要的保住更多人命,犧牲更少人命的系統。 更簡單點想要不被這樣對待就別做壞事,想死怕痛者就應該讓安樂死的法案通過,想死就自行申請安樂死
「即使說一個社會決定要解散,而讓其中所有的成員都離開,其中所有的謀殺犯都應當要在解散之前被處決」 -- 康德 「在正義的天平上,只有生命能平衡生命」 -- 康德 一個的系統,必須為善越大,獎賞越大,惡越大,處罰越大,如此才能讓人覺得「公平」,而這和仇恨沒有關聯(即使有些人充滿仇恨)。如同老師把作弊的學生當掉,遲到的學生卻只處罰罰站,不是因為老師跟作弊的學生比較有仇,而是因為作弊者犯的錯很大,必須用「當掉」處理才能顯現公平。 如果一個系統不能做到「犯錯越大,處罰越大,比例相等」,那這個系統就會讓人瞧不起,讓人不想遵守,從而失去約束力。比如有個老師,學生遲到、作弊、互相鬥毆處罰一律都只是罰站一節課或是課文抄寫三遍,那這個老師制定的秩序就不會受到學生凜然的尊重,學生也不會想遵守這個老師的規矩。 死刑犯也是如此,處死死刑犯,不是因為仇恨他們(或許有人是,但不是全部),也不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而是因為生命就是如此珍貴,所以惡意摧毀生命的人,除了他自己的生命,沒有任何處罰能跟他犯的罪等值,所以只好無奈處以死刑。 如果贊成廢死的人,能找出死刑犯身上任何一件東西,跟被他惡意侵害的「生命」等價,那我贊成用那個東西處罰來替代死刑,從此以後廢除死刑,但我目前看不到。現在的廢死,是讓死刑犯受到的處罰,遠小於他犯的過錯,犯錯與處罰不能相等,自然讓人覺得法律不公平了。
回k14319 "死刑可以抑制大多數有理智的人犯罪"就是說那些犯罪的人都是沒有理智的 誰跟你說那些殺人犯有理智 你不把這些沒有理智的少數人處以死刑,要怎麼去抑制大多數有理智的人? 死刑存廢的探討不是為了讓泯滅天良的人活下去?那就執行死刑阿,執行了就不能探討他的行為?
死刑有嚇阻力的,歐洲廢死的國家在廢死後 每十萬人故意殺人率之所以不升反降是因為"人口老化" 只要一個國家高殺人族群18~40歲的男性所佔的比例越小 每十萬故意殺人率當然也會越低..... 台灣隨者人口老化 加上少子會 每十萬故意殺人率 已經低過 德國了(德國65歲以上人口佔了20% 台灣才11.73%). 而我相信 不久 台灣會跑到 故意殺人率最低的 第三名. 第一名第二名由老人國日本 跟死刑國新加坡輪流單認~~ 當然如果你覺得老人跟18~40歲男性一樣容易殺人 ,我就沒話說了. 題外話 我觀查這進10年的三審定獻配合幾年前已經在下降的台灣每十萬故意殺人率 得到的結論 台灣殺人大概只有5%判死刑..... 廢除死刑最大的謬誤 就是一開使就用"錯誤的統計學在欺騙大眾".另一個謬誤就是 對廢死而言這是個"信仰"問題 無關嚇阻力 無關誤判.而是已經把箭放下去在那裡努力畫箭靶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