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有在翻相關的論文,但我很有興趣知道,支持死刑的大家對此有何看法。
目前大半討論都集中在廢除死刑會怎樣,較少直接針對死刑的必要性做說明。
所以,有興趣討論的,請試著列舉。這篇文章將針對此逐一整理。
如果順利的話,一星期後針對列舉出的結果進行討論。
當然,有機會我也會整理我傾向廢除或擱置死刑的原因——供大家參考與踐踏。
雖然是很老套牙的議題——高中玩到現在,好像都沒變——但,真的是有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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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有在翻相關的論文,但我很有興趣知道,支持死刑的大家對此有何看法。
目前大半討論都集中在廢除死刑會怎樣,較少直接針對死刑的必要性做說明。
所以,有興趣討論的,請試著列舉。這篇文章將針對此逐一整理。
如果順利的話,一星期後針對列舉出的結果進行討論。
當然,有機會我也會整理我傾向廢除或擱置死刑的原因——供大家參考與踐踏。
雖然是很老套牙的議題——高中玩到現在,好像都沒變——但,真的是有趣呀。
死刑存在的必要是為了 讓社會感受到一種安慰的補償作用 基本上假如社會需要他 他就會存在 因為有安定的作用 而被害家屬不管是選擇原諒或想報復 他們的行為還是會被 常態社會所制約 除非改成 生死由被害家屬決定 但如果 那樣 而有個家屬選擇原諒 結果 那人又繼續殺人 這樣場面 不知道 會不會讓人覺得選擇原諒的家屬也是共犯 而如果 家屬決定處死 但很運氣不好的 對方是無辜的 這樣尷尬的廠面 也不知道會不會讓人覺得選擇報復的家屬犯罪 然後再轉個場景 這個權利 交給法院 那對於死刑的論點會不會又改變了? 提一下 不知道笑匠他死前是不是真的有悔恨了.... 有悔恨 到底是毀恨什麼 我實在不覺得笑匠會對他殺死的人感到抱歉
首先,死刑廢除與否的狹義議題,只是一種「個人觀感的選擇」,無論支持或不支持,都只是在「個人好惡情緒」裡打轉,不會有什麼結論。 二來,就廣義的範圍來說,廢死聯盟的存在與否跟人道沒有任何牽扯。也就是說,在我個人的定義裡,他們比贊成死刑的那一派更為非人。 不管死刑存廢與否,過程走到結果都一樣浪費公帑。贊成或不贊成的陣營裡,都有操弄的畜牲,既然畜牲(加害人、得勢者)是社會培養的,揮霍公民的納稅錢似乎勢在必行。 如果我的親人被先姦後殺、先殺後姦、同姦同殺,而被逮到的傢伙罪證確鑿(已排除嫌疑犯),個人立場一樣不變,終身監禁不得假釋,這才是我所認定的終極目標──我呼吸他才能呼吸,我死了他才能嚥氣。剝奪自由在人生的極限中是最殘酷的刑罰(無論是被害者或加害者)。 在這樣議題的心理層面上,死刑定讞,對家屬而言是自己對親人無能反轉過程的補償,然而就個人來說,廢除死刑,是自我把無能為力的悔恨銘刻在心一輩子。 說白話一點,我寧願每週探望他一次,每年寄本年度閣樓女郎雜誌給他,附上:「捅不到她,想必閣下很是遺憾。」真正對於至親,賭上你的後半輩子,豁出去並不為過吧。當然,上述都跟人道無關,也就是說:死刑存廢,只是成就遺族無能為力的愧疚感而已。 支持死刑的人愧疚感在加害者服刑那刻止息,贊成廢死的人愧疚感則是持續到自我至死方休。
「死刑」做為國家目前最嚴厲的「主刑」,尚不能廢除,只有一個原因。 因為我國沒有相匹配的「終生監禁」。 只要有「終生監禁」不得假釋的配套,我贊成立刻廢除死刑。 畢竟,兩者相比,「死刑」對罪犯來說真是太過便宜,太過慈悲。 從頭到尾,「廢死」都是「結構性」的制度問題,只是為了讓「冤獄」有平反的機會。 我認為,贊成死刑的人反而還比較人道,畢竟,有些受害者家屬也不想一輩子和罪犯糾纏,他斷氣,就象徵整個事件到一個段落,大家都能放下。罪證確鑿的罪犯被槍決,他心中應該也是暗爽可以早點解脫吧。 至於被冤獄的受刑人,當然很倒楣,但如果是你好了,你希望等三十年被放出來補償,還是早點解脫,回天堂向上帝哭訴? 別忘了,就算是「終身監禁」也不表示你的「冤獄」在有生之年能「沈冤得雪」,萬一莫名其妙的被關了七十年才葛屁,找誰賠?
應該算是一種威嚇作用吧? 不然有些罪犯可能會想說,反正只要關幾年牢出來就沒事了,當然這樣不是最好最公平的,但是盡可能做到降低犯罪意圖才是比較重要的,畢竟人都是這樣的 而且我也不想讓他終身監禁,吃我們用稅金繳出來的牢飯
接下來還有墮胎,召妓,安樂死的議題夠你玩
無期徒刑還要讓費社會資源~~還是死刑好
也許該去找一下,這些該死卻沒死的人,重獲新生之後再度犯罪的機率。 死刑犯的人數比起過去已經少太多,什麼樣的人有那個權威性來做什麼 犯罪研究?納研究這麼多人之後,犯罪率有下降嗎?死刑也許沒有降低犯罪率 但死刑犯人數減少似乎也沒有降低犯罪率。 我覺得樓主的角度非常非常的理性,要用最有效益的方式去進行每一項 人活著的價值,也許真是如此....不過,有時候我還滿慶幸我是一個人 面對一些事情還有情緒的起伏,這關乎所謂的道德嗎? 死刑我想也沒什麼必不必要性,對受害者來說,唯有一死才能贖罪! 對我們這些旁觀者來說,話總是講的很漂亮,我都不信這麼多贊同的人 如果自己的親人愛人被人家,姦殺強暴變態的沒人性的殺死在棄屍 還會在這邊說什麼廢除死刑!!!!如果你還能面不改色的說....我們來研究看看 這些人。 從一開始針對的好像是那個"確實"變態殺了別人的青年在討論,這無疑是 殺人兇手! 扯到要不要廢除死刑還有冤獄..我覺得這是兩碼子的事情,不小心殺死人 意外致死,跟面對變態殘殺的人,這的確是兩種標準,我們可能會原諒 意外致死的肇事者,但有辦法原諒蓄意殘殺的變態嗎? 廢除死刑,也許對某些可能造成的錯誤冤獄是一種公平 但對於蓄意殘殺的兇手....給他們這種機會做什麼? 市面上什麼變態心理學的書,全世界幾十億人口,有多少學者在研究這些人 如果真的有用!!!早就有用了~ 對於廢除死刑與否.....我覺得該死的人還是去死吧!!!
我認識一個人 他犯了強姦、傷害 她強姦了一女性、受害人的哥哥氣而理論結果被打成重傷險喪命 最後這名女性跳樓自殺了 而我認識的這個人沒有聯絡氇所以我也不清楚他有沒有再犯但我很清楚他一點悔意都沒有說是哪女孩的問題假釋後消遙的過日子 在我看來他很該死,他有不死的理由嗎? 他有研究的價值嗎?
基本上是讚成死刑的,不過說不出什麼實質上的意見,畢竟我的想法比較偏情緒性。 以旁觀的角度看,我都已經繳了稅養一群白痴政客了,不想再養一群受刑人了,尤其是那種沒判死刑跟本是沒天理的受刑人。而且重刑犯受刑完後是否會再犯也是個大問題。 以曾經是受害者的角度來看(我父親是被酒駕駕駛撞死的),我當時真的覺得,憑什麼我爸死了,我家成了半毀狀態,而那個人還好端端的在那裡詨辯,我殺他的心情都有了。他死了確實沒辦法改變什麼,但重點是,我會爽快一點。 不過前些年,稍微得知了那個駕駛的狀況後,有稍微改觀了些,他老婆在他服刑期間和他離婚,帶著財產和小孩出國了,他假譯出來後,找不到工作去偷竊,又被抓回去關,現在成了遊民。 好吧,聽到這兒,我爽快到了。 那個駕駛本職是工廠廠長,兼做保險員,他父母也留了不少祖產給他,生活的非常優渥, 車禍時還是開賓士的(約十八年前)--現在成了遊民,這沒什麼,只是我確實覺得挺舒爽的,如果他能被亂刀桶死或死在路邊十天沒人理的話,我會更舒爽。 也因此,以我自身的例子,我還頗同意2F癈死期改終生監禁不得假譯的觀點, 大家來耗唄!活著是好事啊!你就在裡頭待到死,我想到時去看看你,送些名酒名車雜誌或旅遊雜誌給你看,沒想到時就放在那給他爛,這很無聊也沒意義,但我爽快。 可大至上來說,還是贙成死刑。 該死的人不死,也太汙辱認真過生活的人了吧!
二樓說得不錯啊 若我是受害者家屬 也不想讓兇手用死來贖罪 不恨就放過他 恨就慢慢跟他玩 不用武力去折磨人的方法太多了 讓對方知道什麼叫做度日如年 到最後還求我們放過他 給個死刑好解脫
我覺得對犯罪率來講 有死刑跟沒死刑都產生不出什麼特別的效果 死刑存在,犯罪率不太可能會下降(這點看現在就知道了) 廢除死刑,殺人犯罪好像就可以比較少顧慮了 即使如此 我還是覺得死刑存在好 一.人少一點好啊 二.器官可以捐出來
genle 沒有完美的司法制度,只有完善的遊戲規則。
不管玩什麼遊戲,我們還是先拿到作弊碼最重要:P
除去人權,情感方面的理由 死刑對我來說最大的必要性在於 防止罪犯對社會造成二次傷害 關在獄中有可能越獄或是危害其他獄友 只有死刑才能完全杜絕某些極可能再次犯罪的人再次傷害社會 相對的,對死刑判定的程序嚴密性其實更有討論的價值
0.0 嚴密性會淪為程序正義的辯論,只有一個辦法可以解決這個問題──誰的刀比較大就砍誰。個人比較建議砍了加害人再自己切腹。
就算殺人也只要被關著不用工作就可以活一輩子,無期徒刑的嚇阻威力應該是比死刑弱了許多吧
死刑是一種便宜行事的作法,因為缺乏供應大量人犯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資源與條件,現行監獄體系又缺乏有效教化人犯的方法措施,使得眾多人犯被關在獄中時只有越變越壞,出獄時對社會大眾更增威脅~在這樣的現實下,死刑是個治標方法,雖然不人道,也不是沒有錯殺的可能,但在沒有更有效可行的手段方法前,爛方法也是方法。
讀者 那要看犯罪前提是什麼,蓄意殺一個人判死刑,殺十個人也判死刑,那麼死刑就不具威嚇的效果。剝奪其自由是一輩子的事,就時效性來說,恐懼比較大吧?
Toga 反覆地發審、上訴到執行,死刑哪裡便宜了?
to : 19 如果不讓案件反覆的發審、上訴,比較多方證據研討後再執行刑期或刑罪,其誤判率不是應該會比較低?
更改: 誤判率會比較高。
無 如果不斷反覆發審、上訴,是為防範「誤判」死刑的發生,那麼廢死防範誤判的「直接不可逆轉的死亡」不是更好?反正都一樣要納稅。
無 死刑存廢之所以爭論不休,不是因為合情合理的正當性存疑,而是在人類社會中,道德觀感一向高於律法架構,只要是在這個議題上,情緒總是大於邏輯走向,前者的力道永遠太過,若與贊成死刑的陣營正面交鋒,我就不會強迫自己使用後者。 原則上,我會直接訴諸情感而非邏輯。然而,就算如此,廢死的優點依然高於贊死的條件。
CYC 你們說死刑的程序過於冗長,更三審曠日費時,資金消耗過大,所以我把這些程序排除掉,可是對於誤判,你們卻用反正一樣要納稅,來解釋這些既定的程序(可能)不需廢除,所以廢除死刑到底節省什麼成本?是不是就只能省下子彈的成本,那比較於終身監禁的成本呢?(美國的成本,並不合適解釋台灣執行的成本,畢竟制度不同) 再者,死刑既存,的確會照成不可逆轉的死亡,好,這叫邏輯。廢死刑後,也還是要冤獄者犧牲自由權等待一個虛無縹緲的平反機會,這又叫什麼? 難道這不叫情感? 再者,就目前看來,不管是犯罪防制、形成的風險、付出的成本都還不能證明廢死刑優於死刑,所以要如何讓人信服你所謂的廢死優點?
無 有誰跟你提廢死更能節省成本嗎?至少我沒確切看到。 在萬一誤判假定的前提下,扣除掉反覆等待、更審的成本,最後是才執刑→死亡,請注意一點──真正執行死刑的案例,在司法體制中並不多──拿二十年審判一樁死刑確定案例被執行,跟終生監禁不得假釋一位死刑犯的結果來說,我唯一搞不懂贊死陣營的說法:誤判的確不可逆轉,終生監禁的冤獄難道就可行?但── 至少,人,還活著。 死刑的確會照成不可逆轉的死亡,那不叫邏輯,這是事實。就微乎其微的誤判機率來說,這是生命唯一能被逆轉的機會。就誤判的情感而言,贊死更沒人性! 我相信你提不出執行死刑成本模型,就像我無法寫出死刑被浪費掉的機會成本,如果犯罪防制、形成的風險、付出的成本都還不能證明廢死刑優於死刑,無法讓人信服我所謂的廢死優點,反之,以上所有隱藏的機會成本,也都無法證明死刑優於廢死不是?
#9 Emma To Be or not to be,that's a ques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