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命可以算錢嗎?如果不能,那死刑真的廢定了,因為任何誤判、都是無法賠償的!就算所有支持死刑的人都捐出個把萬元、也彌補不了枉死者家屬的傷痛!然而,如果人命真的可以算錢呢?這樣有人枉死,賠錢就好了啊!蠻有道理,但同理,有人被殺了、一樣可以賠錢呀!同樣是人命,沒道理有人死了能算錢、其他人死了不能吧?這麼看下來,不管人命能不能算成錢,廢除死刑都是相當說得通的選擇呀!
有人可能會說:唯有人命才能抵人命!所以殺人者償命!還蠻怪的,所以業務過失致死的人也該處死嗎?不要說可以賠錢,萬一家屬就是要他死,難道他就得死嗎?更有甚者,要是檢察官亂蒐證或法官亂判造成國民枉死,那能不能叫他們償命?不要說什麼國賠,人命就要拿命來抵!事情要做到這樣才叫正義啊!支持死刑要是能支持到這種程度,我雖然不贊同你,但我會非常敬佩你!因為你他媽的超有原則!
就像羅夏那樣有原則!我超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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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死刑的有一個隱含的政治傾向,那就是承認政府與人民間的關係是政府牧民。 國家有權以合法性暴力壓倒在人民之上,而人民是應該被指導的。 假使某人的行為是逾越了國家對順民的定義,那國家有權剝奪其生存權。 光是這樣,就夠令人顫慄了,將國家手中把權力收回是必要的。 如果將剝奪生存權是為是神的一種能;那基督教世界的習慣是,上帝的歸上帝,凱薩的歸凱薩; 東正教世界則是,凱薩是上帝的好夥伴;伊斯蘭世界則是,上帝就是凱薩; 東方專制主義則是,凱薩就是上帝。所以一點都不奇怪,為什麼廢除死刑會從基督教世界開始。 附帶提到一則新聞,在英國極右派反伊斯蘭傾向的政黨在歐洲議會中取得一席之地。 這證實了,任何情況下,政府手中的利劍都要磨鈍,以使其無以迫害人民。 伊斯蘭本身並沒有罪,就跟過去的猶太人一樣並沒有罪。 就目前來看,似乎多數暴力很難立即產生,但是誰都不能保證不會有那麼一天。 所以廢除死刑對社會產生的衝擊就像是附保險費一樣,那是一種風險管理下的必要支出。
你從一開始的希望以死刑犯的研究價值這個論點,現在又跳到人命無價這個論點 開始東扯西扯些有的沒有的了嗎 那我問你,人命不能算錢,所以不該以人命為代價,因為任何誤判、都是無法賠償的 那人被誤判徒刑所浪費的光陰又能算錢嗎,你要怎麼賠償?所以連徒刑也廢除定了嗎?
算了,上面的回答當我沒說吧 再辯下去也沒結果,反正你的版你的邏輯,無視什麼回答什麼都是版主的意願 也不是第一天看這個部落格了 等到那天這方面議面有什麼重大發展再拿出來辯吧
誤判徒刑,坐牢期間被浪費的光陰,還有可能討論出讓當事者稍能接受的補救方式(有緩衝空間) 誤判死刑,當事者已死,事後還能討論出讓當事者可以接受的補救方式嗎?(無緩衝空間) 如果按照「殺人重犯不判死刑,很難對家屬交代」的邏輯, 另一個值得提出的問題是,被「誤判死刑」的人,也可能有家屬啊。 難道,等案情真相大白之後, 他們的家屬就要拿法官和檢察官的命,照「殺人償命」的邏輯來一命抵一命嗎? 因為法官和檢察官誤殺此人,為了要讓家屬有交代,所以就把法官和檢察官再判死刑,這樣才抵回去。 這個嘛........我就不囉唆了,哈。
誤殺了怎麼辦 沒有人賠得起的 司法誤審無數起 而且政治迫害一堆 這樣來阿扁很快就會被拖走了 而且其實死刑也沒啥了不起 更厲害的刑罰多的是 泡冷水 搔癢騷一整天(這招很讚) 把你的黃金歲月丟進牢房裡不是更讚 這些比超越人可及範圍的生死更實際的多 而且現在不是缺勞工 丟給這些犯人幹不但不花子彈錢 還可以充實國庫 何樂而不為? 要不然學學人類聯邦 所有重刑犯洗洗腦發一把槍拿去當砲灰 何樂而不為 終生監禁比起死刑也更為實際 不過死刑並非全無好處 首先是嚇阻作用 總是聊勝於無 再來 有些罪犯根本無從制服 萬一出獄後繼續殺人 你又怎麼處理 我個人會認為 那些累犯的 無藥可救的 而且毫無價值的 還是殺掉吧 子彈是比牢飯便宜的 我的確是見識不深 但是我認為該對的是總是對的
還有我覺得 既然反死刑 那司法單位就給我認真一點 好好抓人 好好處罰 事情拖上三十年 犯人該爽的都爽過了 不管殺不殺都無所謂了 而且所有法律都是治標 如何將邪念從人類基因移除才是真正值得的
提外話 羅夏真的超帥的 最後寧願 末日博士殺死牠 也要堅持原則 太MAN了! OK 你們繼續 我只想看到羅夏太興奮了
羅夏真的超帥的+1
覺得辯下去沒結果 是自個的問題吧 又沒人不准說 有耐心點等版主回復嘛
這是我最後一次對這話題(死刑)回應,因為在怎麼論辯也不可能扭轉任何現況(達成共識),甚至連辯論的爽度都沒有,還把自己搞的很火。 對~我就是對少數死刑者的不關心,無關無視國家濫權,就如同版主對畜牲狗命的不在意一樣。 什麼拿死刑犯來做研究,這種鳥事也敢拿出來講,是要研究個什麼屁,電影看太多腦袋短路了是不是,就算是同卵雙生,共處相同環境、相習特定習俗,都依然還是會各自發展出不同的人格特質,那憑什麼認為不同的個體,在不同的生長環境與經歷,能有相同的穩定數據,可證明研究死刑犯性格特質有一定的特異性。 就算拿來研究那也都是事後,對事前的預防跟本不存在任何的意義。 如果廢死刑論者,這麼在意國家機器的濫權、冤獄的產生,那就該在發掘死刑犯本不該死的新鐵證,而不是琢磨死刑的存廢,套句版主說的,事情做到這樣才叫正義,能支持廢死刑要能支持到這種程度,我也會非常敬佩你。
感情上在不在乎不是重點,重點是你支持或反對一件事情,可以達到什麼目的、付出什麼成本。 你可以不在乎殺人犯的命,但如果你連帶不在乎枉死者的命,那我就能質疑你判斷的基準是什麼。 儘管質疑我不在乎畜生的命沒關係,畜生不是人,標準向來不同。 你以為犯罪學在研究什麼?變態心理學在研究什麼?這關電影屁事? 而你又知道研究對防範無用?還沒研究怎麼知道?三百年前的人誰相信人類可以上月球? 最後一段更是莫名,抱歉我完全看不懂。 你說:這麼在意國家機器的濫權、冤獄的產生,那就該在發掘死刑犯本不該死的新鐵證。 冤獄者本來就沒有罪,因為活著才能有機會證明其無罪。 枉死者本來也沒有罪,要是有死刑這東西,被證明無罪了又何用? 而只要廢除死刑,這些人都有平反的機會,而且可預期不會讓治安變壞(聯合國的研究)。 反過來說,那麼支持死刑的你,要不要說說看死刑的必要性?
研究死刑犯的心理學阿 要是證據在被處死後才被找到呢?
一、 有人提到「亂世用重典」、「殺一儆百」、「殺雞儆猴」嗎? 也許這不是絕對有效,也許這是版主說的死刑和遏止犯罪之間沒有關連, 但這麼久以來的歷史名言,絕對有他一丁點的意義。 而且,我就是那樣自私的人,為了保護自己和自己所愛的人,(即使發生在自己周遭的機率非常低) 即使可能誤判、可能毀了一個惡人的重生,(這兩個發生的機率也很低) 也願意挺死刑到底,只要它能降低犯罪率千分之一或萬分之一。 二、 拿死刑犯來作研究,這也虎爛的吧!也還有更好的標的。 不值得討論。 三、 每個人都有生存的權利,但全台灣每一個人都是和生存在這個社會中嗎? 有沒有完全對這個社會只有破壞,沒有價值的人呢? 一定有吧! 一定有吧!! 有必要為那少數百萬分之一的 有人的外表形體(卻沒有人的內在)的「動物」的存在權 爭論不休嗎?處死他,和殺死一隻餵食人類的豬,有何不同? 我很狂妄、我很自私,是的,在這個議題上,我的態度原則就是如此。
一堆歷史名言就是唬爛,老祖宗因為沒有科學才靠歷史名言。 誤判的機率很低?建議你查詢一下百年以內的司法發展。 拿死刑犯做研究哪裡唬爛?犯罪心理學非常需要個案。 我跟你一樣自私,不過,要支持所反對死刑,請看證據、講邏輯。 統計告訴我們,死刑對犯罪防制效果有限,甚至根本沒效果。 當然你可以繼續指出統計的必要性,來彰顯你原則的正當性。
小弟我個人也是很自私的支持廢除死刑 and 看了這個版有一段時間 這也算是第一次讓小弟我想要留言發表自己的意見... 但也很倒楣的 遇到了一個英文暱稱是S開頭的瘋子 到處亂咬人...... 小弟個人認為他自己愈到後面發表的留言愈是莫名其妙 而且小弟很主觀的認為他的發言愈看愈像是被逼到角落亂咬人的瘋子一樣....(而且他還是被自已的論點所逼的....) 我個人覺得就算看法與人相左 也不需要發火罵人吧...... 當然我一開始覺得遇到瘋子有點生氣 但其實到現在我個人是可憐他的..... ps: 版主 小弟個人真的覺得你的文章都滿有趣的 雖然看法不一定正確... 哈 但看你的blog已經變成我的最大嗜好之一了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信仰論點 但自我價值觀被質疑或反對時 出現保護的心態是很正常的 我們都有自己想要捍衛的東西 但我倒是滿享受被執疑我的基本價值觀的 假如完全打破就更COOL 感覺像重獲新生一樣 哈 恩這版主 滿多文章都滿好玩的 我是看到朱大的 才連到這裡 每次看到 挑戰到我的價值觀的文章 都會心理一陣 NICE
to gigiboy 哈 您說的沒錯 但其實讓我覺得恐怖又不高興的是那位S大大後面所發表的言論...... 也未免有點..... 太走火入魔了...... 讓我覺得有點像是在賭氣一樣..... 而且主觀意識強到一種很可怕的地步..... 其實我覺得在台灣我還看過滿多這樣子的人 好像這世界上只有他自己是對的 不過我承認後來心情比較好是因為看到了一些小弟我個人認為比較像是"正常人"的發言 我所謂的"正常人"並不是指支持廢除死刑的人啦 而是一些主觀意識不是強到那麼誇張的人..... 不然我大概會悶好幾天吧..... 哈
被害者已經死了所以公道無法償還,至於被害者家屬,有很多種方式可以撫慰! 取自版主第一篇,有人要問他為什麼對被害者和死刑犯的償還有雙重標準嗎
人命可以算錢? 那歲月可不可算錢?一個人的能夠發揮的潛力,能不能透過無暇的公式,去計算值多少錢? 那如果不能,"拘役"一樣沒有存在的必要. "拘役"!難道就沒有國家機器濫權的可能性存在? "死刑"沒有降低犯罪率的正確統計,那"廢除死刑"就有其降低犯罪的正確統計? 死刑是選擇之一,並不是唯一,透過三審跟無限更審,任一死刑犯都可有機會逃過死刑吧. 死刑怎麼能跟"冤獄""國家機器"濫權畫上等號?
人命能不能算錢和歲月能不能算錢是兩個不相干的問題, 至於歲月能不能算錢,一般在經濟學上是認為可以的。 還有,人命能不能算錢,和生存權能不能任意剝奪,也是兩個不同的問題。 就像財產能夠算錢,也會有貧富差距,但不代表財產權可以任意剝奪。 有人說廢除死刑是為了降低犯罪率?不是吧? 是支持死刑的人才說死刑可以將低犯罪率。 那支持廢除死刑的人幹嘛要提出廢除死刑能降低多少犯罪率? <死刑怎麼能跟"冤獄""國家機器"濫權畫上等號?> 請自行蒐尋「白色恐怖」,恕不贅言。 順便查一下武漢大旅社事件吧, 我想被司法冤獄判死刑, 花15年更審到現在還沒平反, 你應該很喜歡這種煎熬的。
我認真的去看了有關國家特赦組織及廢除死刑相關的網站, 不知為何,大家總是提到某某國某某冤獄處死後才得到平反或因為廢除死刑而得到清白... 為什麼要改變的不是司法體治而是死刑呢? 目前的死刑大多是通過司法程述後判定,而為了避免司法判定出現錯誤,所以要廢除死刑...那不就跟為了不要懷孕所以不要做愛一樣怪嗎? 還是人權團體(網站幾乎都是主打人權)在意的只有死刑與否?司法正義不也是人權的一種? 從以前就覺得人權團體那種"要維護擅自侵犯他人人權的人的人權(好拗口)"是一件挺微妙的事,那只是在濫用人權吧?..........噗.......歹勢.......偏題了........ 我覺得,在司法有更完整的實行體治及配套措施前(不要問我什麼體治及配套,我書讀不多,想不出什麼配套),死刑還是必要的, 目前來說,會用到死刑都是重刑犯,有數據顯示,廢除死刑後有讓所謂的重刑犯減少嗎? 要利用廢除死刑來減少犯罪,而不是至力於減少犯罪來廢除死刑....太本末倒置了吧? 雖然有看到犯罪率減少的國家,可同樣的也有犯罪率上升的國家啊?這又如何說? 從資料上來看,廢除的利益較大....是以比較原則來說的嗎? 那誰敢保證台灣會以有利益的方向前進? 基本上台灣的法律還是以情為先理為後,現在連死刑都廢除了,那還有什麼好怕的? 目前台灣沒有終生監禁,以真正犯了重罪的人來說,廢除死刑改判可假譯的刑期....大家覺得監獄是讓人改過向善的好地方嗎? 想學人生大道理,想學公民與道德,學校家庭社會都沒有教嗎?難道殺了人哭哭就沒事了? 你明知故犯.而且是一而再再而三(以重刑犯來說),接著蹲個幾十年突然感覺到我要幫助社會做對社會有益的事....有可能嗎?就算有,也不排除他再殺個幾個人再蹲幾十年再出來殺幾個人....不是嗎? 而終生監禁就更扯了,我認真工作,沒作姦犯科,國家不養我一輩子就算了, 居然要我養重刑犯,而且是為讓系統更完美.......我老婆已經不孕證確定了,可為了避免懷孕,我還是用保險套她還是吃避孕藥,這樣才萬無一失!!....太吊詭了吧! 我養狗官已經很肚爛,有必要讓我更肚爛嗎? 死刑的必要性我不敢說有,可至少有不該不存在的必要性吧?
人命不能算錢!生命權不能被剝奪!我完全同意. 白色恐怖、納粹屠殺等事件,也不是不存在,這點不用提醒. 前者,因為人命不能被任一剝奪,不單單只有國家機器,應該要遵循.也不能等於"應該贊成廢除死刑" "白色恐怖"---真實的恐怖不在於"死刑",而是執政者加諸在人民身上的"莫須有罪名";國家機器的濫權,跟制定什麼法律是沒有關係的.就算沒有死刑,歷史上有多少虐刑,可以讓人生不如死.這些虐刑比死刑更殘酷一萬倍.在濫權國家底下,即使沒有死刑,也不等於會得到平反. 所以,"死刑"不是造成國家機器濫權. 我有提到,"死刑"只是眾多懲罰中的選項之一;可以是必要之惡,可以是備而不用的法條;美好一點的說,就是因為"死刑"爭議性極大,法官跟檢察官在量刑求刑,審判,檢視證據的過程,會更慎重. 法律及制度的嚴謹及公正性,是我們應該追求的 "廢除死刑"訴求在"嫌犯"的人權及生命權,這也是一種"情感上"的擅動.是否可以反問,有沒有立論基礎,去證明"廢除死刑"的社會是比較完美(好)的社會?
"武漢大旅社案"、"蘇建和案"....重點不在於"死刑",這是辦案上的瑕疵,是檢調單位的傲慢,是司法機關的腐敗. 司法改革應該整頓不只是不和時宜的法條,還有辦案司法機關的人員素質,改進的是收集證據的方法、法院在面對無效或間接證據,應採取"無罪推定論",又或者,台灣可以採取"陪審員制度".... 這些人還在熬"漫長"的更審,這些等待審判的日子裡,絕對非外人所能想像;社會是要尋求如何避免冤獄、濫權,是改善目前的司法體制,才是更積極的作為."廢除死刑".對司法人員的傲慢及偏見,沒有去正視、改善,誰能證明冤獄不會在發生,濫權不會重現社會? PS.沒有人有權利去剝奪其他人的生命權,但也沒有人有權利,強迫別人去釋懷心中的仇恨;我認為,能有權利要求"廢除死刑"的,是被害者家屬;被無辜奪取生命的人的家屬. 如果,在被害家屬的心中,唯一的正義是看見"罪證確鑿"的犯人伏法,除見一死不能消除心中之恨."廢除死刑聯盟"是否有配套去安撫這些人的心靈呢?
版大,你人也未免太好,是要增加我的爽度嗎? 你給我的回應擺明要我踐踏嘛,那我就踩小力一點啦。 版主:你又知道研究對防範無用?還沒研究怎麼知道?三百年前的人誰相信人類可以上月球? 各位鄉民,你們出國旅遊幹麻這麼幸苦,還花時間坐船、坐客機,說不定50年以後,光速飛機都開發出來了,忍忍先,50年後再旅遊啦。不想坐飛機的,也別擔心,說不定百億年後,別說光速,連任意門都研究出來啦。 心理學能變成定律太難了啦(還是我太沒想像力?麻煩有這種想像力的也描述一下,讓我聞香一下) 我倒是比較推崇"關鍵報告"裡的未來世界(邏輯上也比較可行),幾個先知做做夢,就能決定一個人的生死,多歡樂,不過,還沒犯罪的罪犯還能稱上犯罪嗎? 版主:感情上在不在乎不是重點,重點是你支持或反對一件事情,可以達到什麼目的、付出什麼成本。你可以不在乎殺人犯的命,但如果你連帶不在乎枉死者的命,那我就能質疑你判斷的基準是什麼。 版大,你不是要求我們不要用無謂的情緒來看待被害人的不幸,那未何還要求我,用情感的層面來看待死刑冤者呢? 以上跟言論跟死刑無關,我真的不想談死刑了 XD。 小的告退。
雖然你說要踩板主踩大力一點 但是我不知道您踩到哪裡去了 是踩空了嗎?小心有洞,別扭到腳 人家犯罪心理學等‧‧‧ 是有理論 有學術基礎 有研究的 我看不懂跟閣下說的闔家歡光速旅遊有什麼相關? 還是您看完星際爭霸戰後就想好了銀河艦隊的藍圖 像大大這種人才不得個諾貝爾獎簡直沒有天理 世界上任何一點渺小的發現都可能改變世界不是嗎 就算您真的發現可以光速旅遊了 關死刑屁事呀 照您說得你五十年後會死 難道你明天就不吃飯了嗎? 整個不知所云 雖然版大要求我們不要用無謂的情緒來看待被害人的不幸 他也沒有要求我們去相同的看待死刑冤獄者吧 至少我看不出來 而我不像您跟板大一般學識淵博 我只知道 只要不把事情做絕 再微小的可能性都有可能會發生 今天您不該死 而死了 試問 您甘心嗎
雖然我文章裡面有錯字,但也沒把小力當成大力在用啊,是小力,踩小力,好嗎? 版主說:三百年前的人誰相信人類可以上月球? 即然版主連三百年前都考慮到了,那我也無限上綱到50年、百億年後啊,但你會因為50年後才會發明的光速飛行器,而取消旅遊嗎?並不會嘛。 所以要講述一個能讓大眾信服的論點,應該是「實事求是」,而不是天馬行空,嘴砲誰都會啊,如果連將來會怎樣都要列入考慮,而且還是個未知之數(就像你說的50年死,難道就不去工作、不吃飯了,也不會嘛),那這樣的概述還有什麼意義。(對我來說沒任何意義,而且不切實際) 你們又憑什麼認為會將來會因為"主觀"的犯罪心理學,進而對罪犯有所防範呢? 難道將來你們會因為這個人有邪惡因子,所以先下手為強的將他殺害嗎? 難道將來的生殺大權,該單憑犯罪心理學、變態心理學嗎? 所以我說還沒犯罪的罪犯還能稱上犯罪嗎?,所以我才說,這種東西對事前的預防跟本不存在任何的意義。 這論述跟死刑無關,我不是說了嗎? 我死不死也跟你無關,而且被電影蝕腦的,不是我,是版主。
喔,為何版主的回應擺明要我踐踏,我還踏這麼小力。 因為我在這很久了,一直也很挺版主,雖然有些觀念跟我不合,但我還是喜歡嘴賤到不行的版主,所以不捨得踐踏阿。 PS.這不是示愛,請版主不要臉紅。
有熊出沒: 借問一下,你都說了生存權不能被剝奪,然後又說死刑是必要之惡。 你有沒有感覺到自己自相矛盾啊? 如果死刑不能助長國家濫權,那麼要不要分析一下, 為什麼白色恐怖的施行者會有誘因判人死刑呢? 白色恐怖的時候,是判人死刑嚴重呢,還是判關幾十年嚴重? 是判死刑上訴,上訴否決一個禮拜內槍斃比較恐怖,還是判幾十年等出獄恐怖? 是活著有機會等到濫權政府垮,還是死人有機會等到? 然後再告訴我,為什麼死刑不算是「助長」濫權?請注意我用的是助長而非導致。 這不是我多關心的部分,只是你自己提出的質疑,自己洞沒補完的話很奇怪的。 還是根本性的原則問題,國家(全世界的都一樣),一個組織, 一個先天上就有著無限擴權傾向的獨佔組織, 他的警察,領薪水,破案還會有破案獎金, 他的法官,領死薪水,你的死活根本上與他無關的公務員一名, 法律,一般正常的法律老師都會告訴你他思考的是常識,而非絕對事實, 而所謂的科學,終究是在機率中操作,這個機率卻可以決定一個人必然沒選擇的死亡。 這樣的組織,非人的存在為什麼有權剝奪實際人的生存權? 如果沒有,死刑的存在本身就是濫權。 還有問一下,為什麼可以用「更慎重」這種比較級的概念來判死刑這種絕對的行為? 第一,你要能說明更慎重的審判制度。 最後,我還是看不出來必要之惡在哪?可以說明一下這個「必要性」嗎? 喔,btw,我可沒說我支持生存權不可被剝奪, 只是當你支持這原則,就沒道理支持死刑,除非你要承認你沒邏輯。 還有啊,生存權被提出來當基本人權,從來就不是因為什麼「感情」因素, 就像財產權和言論自由一樣,是理性邏輯論證的結果。 不爽就請先搞清楚何謂邏輯何為感情,然後用邏輯證明人權是感情因素的產物。 (離題一下,我真的很難理解為什麼老是有人假設支持廢死刑者對罪犯多在乎, 是怎樣?他們覺得男罪犯都粗獷帥、女罪犯都野性美,很迷人?) To 菲兒: 我比較好奇的是,在沒有更好的配套措施前,為什麼就不能廢除死刑? 為什麼不會是廢除死刑在先,促使終生監禁不得假釋的罰則更容易被卻例? 對了,這邊有人說關人進監獄是為了教育他嗎?沒有的論述請不要自己戰得很開心。 還有啊,所謂的「理性」討論就是就事論事,不是要你考慮爽不爽。 既然你不爽國家不養你,國家也不會養你; 那你又怎麼會覺得該不該養重刑犯,是由你爽不爽決定的? 如果爽是一個政府施政的原則,那有天多數人對少數人不爽, 是不是也可以殺一殺?像納粹殺猶太那樣? 別說什麼規模不同這種屁話,他的思維方式是一樣的。 我多數人看你少數不爽,你少數就該死。 這個世界從來就不是靠「爽」在運作,也不該是靠爽在運作。 順道一提,真要講嚴格意義下的邏輯, 只要能證明該命題的結論不為真,就能推翻該命題。 不需要考慮該命題的逆命題。 白話點來說,只要指出「死刑可導致犯罪率降低」不為真,管他是自相矛盾還是結論有誤,都可。 討論「廢除死刑可否導致犯罪率降低」或是「死刑後的世界美好與否」是沒意義的離題論述。 ===== 看到死刑支持者的發言時在是很有意思, 當我們親身經歷司法程序的時候,不知道多少人展現對司法體制的信心呢? 但是碰到判別人重刑的時候,人們倒是毫不猶豫的賦予更大的權利給司法體系呀~
還有問一下,為什麼可以用「更慎重」這種比較級的概念來判死刑這種絕對的行為? 第一,你要能說明更慎重的審判制度。 ====== 這邊忘記打完。 第一,你要能說明更慎重的審判制度「真的」能讓誤判率歸零,不只是降低。不然邏輯上就不能拿一個特稱命題作出全稱結論。 第二,你要能說明真的能讓所有的法官,都能慎重到讓不會造成誤判的程度。不然同上,邏輯上不能拿一個特稱命題作出全稱結論。 當然,就算你能證明,你一樣違反你自己給定的前提:「生存權不可被剝奪」 真遺憾。 PS. 我不明白邏輯學為什麼不是大學必修?這比啥國文通識要重要多了吧?
23F: 雖然版大要求我們不要用無謂的情緒來看待被害人的不幸,他也沒有要求我們去相同的看待死刑冤獄者吧。 換我質疑你了。 看看你寫的,你可以解釋一下你這是在講什麼鬼嗎? 你這麼聽話,這麼愛這麼愛追隨領袖,這麼愛相信唬爛,這麼愛當走狗,那就乖乖坐下聽版主的口令動作。我質疑版主的邏輯沒有準則,你是在插什麼嘴。沒聽過大人講話小孩電電? 版主應該不反對我在旁邊玩吧。
雖然版大要求我們不要用無謂的情緒來看待被害人的不幸,他也沒有要求我們去相同的看待死刑冤獄者吧。 喔~ 我終於看懂你和版主那句話的意思了。 為了因為自己的發瘋而內疚,我說說我為何認為死刑不該廢。 在我的認知裡,就因為人命關天,所以人權團體會格外關注死刑的判決,也就是說天然的制衡的力量,因此在法官的判決中,按常理判斷上是會格外慎重,在這種權衡的關係之下,以達到冤死刑的小化。 若連死刑也廢除,制衡力量沒了,以人的惰性,只要沒死人,冤獄情況會更嚴重。 對我來說,冤獄人權不是主要考量,多寡才是,以至於發生理解上的誤會,這是我對死刑留存的必要性。
TO:ACE 1.[我同意]是我同意你的觀點,但這不能等於我的想法;ex:你覺得[應該廢除死刑],我同意你的想法,但我覺得我不能認同廢除死刑. 這或許對你來說,可能是邏輯衝突,但這對我而言,只是論述的方式有些迂迴. 2.[如果死刑不能助長國家濫權,那要不要分析一下,為什麼白色恐怖的時候……] 我的邏輯是:死刑不是造成、導致、助長國家濫權的理由.國家濫權、國家殺人等…是國家領導人(領導的集團)出現嚴重的問題,跟單一事情、單一法條沒有直接且絕對的關係. EX:翁山蘇姬延長拘禁.請問:軍政府是拿[死刑]來發揮嗎? 那可不可以以此為例,就說[拘役、監禁]是助長政府的濫權,可以任意剝奪人民的[自由權],是應該需要廢除. 我不需要補任何的洞,是你沒有搞懂我的立場,我不是說(也沒有認為)[228][白色恐怖]、[武漢大飯店事件]、[蘇建和案],司法沒有濫權,也沒有瑕疵;我反對的是以[單一要件,指稱其會影響國家濫權..…] 這樣的說法. PS.不要討論[自由權]跟[生存權]的差別,有人認為[不自由,吾寧死],今天爭取[生存權],明天爭取[自由權],誰也無法正確判斷,還有多少權力要爭取 3.死了等平反,還是活著等平反.哪種嚴重?哪種有機會?哪種比較恐怖? 坦白說,我沒法回答你. 因為我不知道:是死了比較好,還是活著比較好? 也不知道,那些呆在獄中,受到折磨下的人,是不是真心希望[活下來]. 活著的人覺得活著好,但誰也沒去問過死人,死好還是不死好? 4.非人的機構,究竟有沒有權力,實際剝奪生存權? 恩~很有趣.這個方向,的確是我沒有想過的部分 我們賦予一些權利給非人的機構,來決定我們生活、法律、教育、貨幣等….;一個非人的機構,到底應該有哪些權力,不應該有哪些權力?誰來決定最後,該給這些非人機構哪些權力? 大哉問! 不過,在沒有明確的數據(ex:公投結果),支持[死刑]不屬於非人機構的應有的權力,應該還是不能說,這是[濫權]吧.頂多是說,有[濫權的嫌疑]XD
5.先廢除死刑,在來研議其他刑法;或者,先等其他刑法能行,在來廢除死刑.在我聽來這是[雞生蛋,蛋生雞] 這是個人看法,沒有對錯,當然也沒有邏輯問題. 6.有多少人相信現在的司法?有多謹慎、嚴謹的審判制度,能讓誤判降為0?有多少法官,都能慎重辨別,不會造成誤判? 以上,這是你個人的想法;你不相信司法、法官跟科學,你要我去證明,司法、法官跟科學,不會有外力介入,導致錯誤的結論,導致誤判等….很抱歉,我沒有辦法證明. 我沒有方法,可以讓誤判等於零.所以,我認為應該用科學來證明、驗證降低誤判的機率.或者,改變目前的審判制度,改為陪審員制度或者是沒有直接證據,法官都只能以[無罪推定]論之. 如果你認為[科學]不過是機率..不能決定人必然沒選擇的死亡;陪審員制度一樣不是能決定他人的死亡 唉~~想法這件事情,不同就是不同,就沒必要一定要相同. 7.邏輯沒有辦法回答所有的事情,也沒有讓全世界的人都能認同的邏輯. [美醜][高低][上下]都是在邏輯上有衝突的,但也同時存在;理科的人講的邏輯,在哲學系看來,或許不過是笑話. 你認為我的邏輯不通,在我看來,你只不過是在攻擊語言文字上,不完整的地方. PS.我沒唸過大學. PSII.唸了,也不一定會認同你的想法,你的邏輯
ACE 死刑有可能助長國家濫權,但不表示死刑一定助長國家濫權。 舉例而言,槍決陳進興,有助長國家濫權? 國家濫權當然會產生用死刑暴戮人民的情形, 但是廢除了死刑,就保證不會有國家濫權的情形? 要防止國家濫權比較可行的途徑,最好提升整體公民對於權力本質的認識, 持續不斷的監督國會,確保---代表你監督執政的國會議員-- 能夠持續有效的監督執政者。 廢除死刑,不能說沒有效果,不過難以達到你想禁止國家濫權的目的。 執意單純用廢除死刑來防止國家濫權, 恐怕只是惰性戰勝理性罷了。 所以你說一個先天上就有著無限擴權傾向的獨占組織, 是你對於權力本質的一無所知或者甘願放棄呢? 你說生存權被提出來當基本人權,不是因為感情因素。 我"或者"還能有點同意。 但是你提到生存權是"理性邏輯論證"的結果, 我很好奇你的論證過程和所得的結果, 方便秀一手嗎?
真的覺得很奇怪, 某個傢伙在前面的留言說是"最後一次"對這個主題發言, 之後版主回了又開始大似的靠盃靠幕。 真的很莫名其妙, 有種說就有種做,還在那邊什麼大人講話... 我看你才需要電電吧 ZzZz...
33F,你蠢成這樣,我沒有開導你的興趣。 版主的這篇是在講死刑,你的這篇哭杯跟死刑也無關? 那你現在是在靠夭什麼? 我說了什麼,只需跟我自己負責,你那位? 連放屁都不會,還敢教訓我,沒你靠杯靠木的份,乖~睡你的懶覺去。
樓上蠢到一直出來獻醜 製造歡樂 要不要去重建一下腦袋?
唷!釣到大魚了, 自己對號入座還在那裡哭自己的老爸老媽, 連我在講什麼你都看不懂,真不知道你哪裡來的勇氣還敢回文, 而且嘴巴還真的不是普通的臭。 你媽看到了一定很傷心,還是你沒老媽了?因為你老爸老媽都被你哭死了。 噢!還有, 我可不需要一個連家教都沒有的社會垃圾來教我什麼,你不配。 zZzZ 真的是人如其代號。 to:35 一坨垃圾重建後還是垃圾, 不要指望這種人可以變黃金吧! 世界上就是要有這種無腦的雜質來製造歡樂啊! 不然這世界多嚴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