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右下角的人氣就知道:死刑話題真的有火熱!不管大家立場如何,這都是好現象!持之以恆的爭辯或討論,只要凡事看證據、講邏輯,大家遲早能達成某種共識,在此要評論的是最近常聽到的說法:我不願意繳稅給那群邪惡至極的廢物!這些廢物犯了罪、不但沒笨殺、還要人民養他!那些贊成廢除死刑的,自己出錢養他們!
說得好!我贊成這樣的理念!然而這概念實際上執行得了嗎?具體點來說,馬太監的官員半數以上我都不想養,擴大內需我也不支持,那我能把我的稅金要回來嗎?如果不能,請問贊成死刑的各位,你們要怎麼具體化上述理念呢?我目前還沒有說你們不對哦!我贊成人要為自己贊同的政策付出成本!但也得實際上辦得到才行!
而深入來說,倘若死刑廢除了、罪大惡極的罪犯也被送去研究了,從這些人身上所得到的犯罪學成果以致於犯罪防制政策,贊成死刑的各位,能夠享用嗎?或者我們討論得詳細點,這部份的研究費用各位要負擔嗎?如果不要,那由這些研究所影響的政策成果、各位是不是要另外繳稅來支付?使用者付費嘛!我很贊成這樣玩呀!
拜託!這樣討論下去沒完沒了,誰比較賺、誰比較賠,還不一定勒!還是回歸問題的根本:死刑的目的是什麼?為達到此目的,必須付出什麼成本?能得到什麼效益?有沒有其他手段能達到此目的?達到的效益更多或更少?又必須付出什麼成本?這樣來比較,才有交集啦!那個什麼錢應該由誰付的,好朋友拿來鬥嘴就可以了!
隨便寫寫供大家參考:死刑的目的是嚇阻與懲罰,付出的成本是枉死與國家機器的濫權,目前沒有證據顯示死刑能較有效地嚇阻犯罪,在其他條件不變的前提下,預期廢除死刑後犯罪率無顯著影響,懲罰的部分可由無期徒刑代替,額外的成本是必須養犯人到死,但也多出研究其行為與其他實驗的效應,有興趣的,自己試試看!
其實應該要畫表格啦,只是,寫部落格那麼拼幹嘛?另外貼這張圖是想幹嘛?我只是在想,如果有個殺傷力如撒旦之子的小朋友,就算他害死大票人,也不該把他處死刑呀!可怕的病毒都有研究價值了,邪惡的人當然也是呀!任何敢做罪大惡極之事者,必有值得深究之處!研究這些人,對人類以致於世界都是非常有幫助的呀!

>>深入來說,倘若死刑廢除了、罪大惡極的罪犯也被送去研究了,從這些人身上所得到的犯罪學 成果以致於犯罪防制政策 這叫深入來說?這都是你美麗的假設吧... 全部的死刑犯都有研究價值?費時研究一定有成果?成果出來一定能造福世人? 我還是得再說一次,死刑廢不廢除和研究死刑犯一點關係都沒有啊...
>>付出的成本是枉死與國家機器的濫權 扯到國家機器太無限上綱了,國家濫權的方式不是只有死刑,這二點沒有相關 請就事論事,如果真有國家機器的濫權的情形 那該反對的是國家暴力,不是死刑,因果請搞清楚 >>目前沒有證據顯示死刑能較有效地嚇阻犯罪 >>在其他條件不變的前提下,預期廢除死刑後犯罪率無顯著影響 但另一方面也沒有直接證據顯示廢除死刑後不會導致增加犯罪率 這種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邏輯就免了
這個觀念基本是莫明其妙! 又是哪隻狗官從嘴巴拉屎的?
根據聯合國在1988年所作並於2002年所作有關死刑與殺人犯罪率之相關性長期研究,結論有四: 殺人犯罪率正下降的國家,廢除死刑後並不會減緩其下降的速度。 殺人犯罪率正上升的國家,廢除死刑後並不會增加其上升的速度。 殺人犯罪率維持平盤的國家,廢除死刑後犯罪率仍然維持不變。 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在廢除死刑後,出現異常無法解釋的殺人犯罪率升高的現象。例外出現在加拿大執行後頭一年,謀殺罪的比率為每10萬人中3.09人,但到1980年即下降到2.41人,1999年,也就是廢除死刑後的第23年,下降到1.76人,比1975年低了43%。 (Roger Hood / The Death Penalty: A World-wide Perspective, Oxford, Clarendon Press, third edition, 2002)
這個觀念根本是莫名奇妙! 又是哪隻嘴巴從狗官拉屎的?
或許廢除死刑對犯罪率沒有直接關係 但對受害人及受害家屬卻是有 安撫人心的幫助 就這點來說還是有存在的必要吧 就像老掉牙的電影劇情做盡壞事的壞蛋總是要來一句 你來殺我阿不然我出獄後還是要來找你 !!! 而主角也一定要在警察來之前轟掉他腦袋一樣 ^^
被害者家屬的情緒怎麼辦? 這樣真的不會造成更多人要自己解決的問題嗎 連有死刑大家都想自己解決了 這真是我想問的最大的問題 死刑會不會是讓家屬心情平復的工具?
贊成死刑不想養殺人犯的人 能保證研究出來的結果 自己不會受惠嗎
1.研究死刑犯....台灣有沒有這樣的能力,可以做這樣長期且深入的研究,台灣教育體制下的學者,有沒有要研究所謂的"犯罪心理".如果沒有,研究重刑犯,基本上只能淪為空談.更不要提未來會有任何的幫助. 而且,多半在台灣抓到的殺人犯,多半是靠衝動殺人;類似有"漢尼拔"這些冷血冷靜的殺人犯,台灣的警察真的有能力抓到嗎?台灣的司法有證據可以判死刑嗎?我想,沒有吧!! 那被抓到的死刑犯,到底有什麼"研究價值"可言? 2.國家機器的濫權......國家機器一但濫權,又何止"死刑"可以用來發揮?毒打、做生物研究、或用盡折磨的手段,這樣的冤獄,比死刑來的可怕. 擔心國家機器的濫權,應該由人民本質、教育上著手,跟廢不廢除死刑無關吧 3.我贊成死刑.但"死刑"只是懲罰的其中一各選項;不是每個"殺人犯"都一定要死;這可以透過法庭的嚴格審理審訊,反覆討論犯人是否有死刑的必要;一個健康體制的政府,及明智已開的國民,所組成的國家,"死刑"不過就是備而不用的必要之惡,而已
死刑的目的是嚇阻與懲罰→如果是在這個觀念之下,死刑確實該廢除 但是我一直很猶豫的部分在於─死刑的目的能不能是報復? 畢竟如果我是受害人家屬,法律與私刑,我應該會選擇後者。 我連死刑都嫌太痛快了。
不用太執著不殺死刑犯,靠著研究他們獲得什麼好處能夠平衡養犯人的成本 有些成本,本來就收不回來啊,如果你的評估結果廢死刑的缺點少於維持死刑 即使那是財務上賠錢的政策,也只好執行了吧,這不就是理性決策?
美國,加拿大等先進國家強調的是對等嚇阻,所以最不同的地方就是開放槍械, 你有槍我也有槍就能平衡, 所以判不判死刑就沒那麼絕對性,因為很多罪犯還沒到審判就已經一命歸西了, 台灣跟中國如果廢死刑,對等保障在那裡? 不用死刑,沒有一個政府管得動中國13億人 死刑是免除更大動亂傷亡的必要手段!! 我們只學會 不自由毋寧死! 但還有下一句 ------一自由就墮落 ! 那一墮落的下一句是什麼呢? 災難沒有到你的頭上! 風涼話誰都會講! 那天你老母被人先姦後殺,你還能站出來對罪犯說! 我原諒你! 那你就真的了不起 ! 老子都向你行個禮 人都是眼高手低 ! 現時面 先法家 再墨家 再儒家 最後才是道家 ! 很多人顛倒了 你跟瘋狂罪犯講道德, 最後就是你腦袋開花!
其實廢死觀點非屬道德層面,反倒是死刑才涉及道德層面, 由於法律是為了保障權利而設立, 藉制裁手段以剝奪加害人權利,儘可能還予被害人的合法權利。 但死刑往往源自重大犯行,例如:殺人致死, 死刑這種制裁方式只能剝奪加害人的生存權,已無法還予被害人的生存權, 意即死刑這種制裁已不符合法律的目的。 再者,法律有為維護社會秩序的目的, 有人覺得殺死殘暴的人有助於維護社會秩序, 因為殘暴的人「可能」會再犯,此說建立在一個假設上, 但是無期徒刑令殘暴的人與世隔絕已足矣,死刑非屬必要。 而支持死刑的觀點則多不來自法律, 反倒是來自道德面與安撫被害人親友的情緒上, 換言之與法律的目的與意義並無關聯, 說穿了就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古法, 透過死刑制裁來〝對得起被害人〞與安撫其親友的〝情緒〞, 這些是支持死刑最常見的觀點。 另一個支持死刑的常見觀點便是「成本說」, 就是花納稅人的錢養犯人到死,這是不對的, 而且會擠壓到公共支出,妨害了納稅人的權利, 這話雖與法律無關,但挺有道理的,也符合效益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