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成死刑的人很容易陷入制裁者情結,表面上談犯罪防制、還被害者公道、撫平被害者家屬的情緒,然而事實是:沒有證據顯示死刑是較佳的犯罪防制手段,被害者已經死了所以公道無法償還,至於被害者家屬,有很多種方式可以撫慰!而且不是所有的被害者家屬都堅信罪犯非死不可!所以重點是:跟被害人非親非故的鄉民們希望看到犯人被殺!也就是以暴制暴的原始慾望!就跟制裁者能把壞人爆頭一樣!
是啦,我也覺得把壞人的頭打爆很爽,但重點是我們要付出多少代價?
只有白癡才會認為蝙蝠俠或制裁者可以讓世界更好,即便只看電影也會發現:這些傢伙造成的破壞非常多!而他們之所以能夠如此威能,也是編劇把所有執法單位與人民設定為白癡的結果!因為太白癡,所以完全自己解決問題、而且對超級英雄製造的破壞視而不見!好了,一般人沒有白癡到相信超級英雄,但卻潛意識地追求類似的東西,然後徹底忘記比超級英雄更可怕的東西:傲慢又容易墮落的國家機器!
在國家機器下,冤獄不可能被消除,誤判死刑造成枉死的可能,也不會被消除!更可怕的是,死刑可能淪為政府肅清異己的工具!對,我就是在講中國!而你以為台灣很民主嗎?自己上網搜尋警察惡搞人民、檢察官隨便起訴的例子吧!在國家機器面前,什麼爛事都可以發生!這也是為什麼我們不該賦予國家機器太大的力量!上至總統、下至基層警察都應該有權力的限制,更不該給予國家以制度殺人的力量!
贊成死刑者很愛這樣質問別人:一、如果確定此人罪該萬死,為何不能殺他?二、罪該萬死之人關在勞裡,浪費稅金!——問題是,罪該萬死的人關在牢裡,明明害不到人,又可能有學術價值,為何非殺他不可?殺了犯罪率也未必會降低!至於稅金?養少少幾個死刑犯、可以拿來研究、又能預防其他人枉死,哪裡浪費稅金?那麼愛惜稅金,官員的薪資、破爛的擴大內需、莫名其妙的健保制度,才是重點啦!
總結:效果最重要!贊同死刑者如果要講道理,先把死刑有用的論據拿出來再說!——補充,也有贊同死刑者指出,國內目前判死刑已經非常謹慎,應該不會再出現枉死者!拜託!要不是有人權團體在那邊鼓吹、而反死刑團體已將廢除死刑標定為國際風潮、以致於誤判將極度損害國家形象,你以為國家機器會自己謹慎小心嗎?從民族主義到復仇式的正義,都是國家機器擴張權力的催化劑!鄉民們!醒醒吧!
為了速審速決而快速執行死刑的例子,自己查!千萬不要小看國家機器呀!

死刑的基本觀念在於,人,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對等的代價!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只要是刻意奪人性命,注意,要是刻意的,就要用命來賠,如此而已! 無關嚇阻犯罪,無關減少犯罪,更無關其它任何目的,若是對被害者家人有任可撫慰作用的話,也只是意外收獲,更不是死刑的目的! 蓄意殺人者要付出生命為代價,就這麼簡單! 至於國家機器濫用權力,這不是一天兩天,有文明史以來就如此,和死不死刑無關,就算廢死刑國家機器的濫用也不會少一點,這是法制和政治上的問題,和死刑無關! 目前的問題是,正反雙方都對死刑本身附予太多責任,似乎廢了就能解決很多問題,或有死刑能處理很多事情,這都不對! 死刑的本質很簡單,殺人償命! 不要把其它責任或期待或任何形而上的事物加諸死刑本身!
殺人償命有天經地義?有這種事嗎?根據在哪? 刻意殺人拿命賠,過失殺人就能拿錢跟歲月來賠?憑什麼? 另外,刻意把人的手砍斷,是不是要把手砍斷來賠?
其實有些刑罰就比死刑還慘忍 例如 把你從20歲關到50歲 人生最精華的三十年都在牢獄隻中渡過.........刺激1995裡面就有這樣劇情了 美國關於監獄死刑議題的電影不少 之前還看過一部忘記片名了 被處刑的是位3K黨成員 涉嫌炸死兩名猶太人小孩 後來歷經多年審判直到最終審處死刑前一個月吧 他的後代幫他辯護的故事 可以看看那部也不錯!
該片好像叫做《終極審判》,小說比電影好看很多。
(這位老伯損失了十七年的人生,誰要賠給他?) 日本政府會賠他的,這有什麼問題? 天下沒有不出錯的制度,但好的制度是會讓人平反的機會! 結案多年的案子,竟還能翻案,證明日本的法制有非常良好機制! 這個案子還不算大,日本史上關最久的寃獄是被關廿多年,憑的就是一滴血,當時根本沒DNA這回事,就把人抓進去關! 當事人廿多年出獄後,極力為自己洗雪,最後經多次審理,改判無罪,他當時已經八十幾歲連牙都掉光了! 天下不可能沒有寃獄! 重點在於把造成寃獄的可能降到最低,並且有充份上訴及翻案的機制! 而且,又不是只有死刑才有寃獄,小偷、交通違規等小罪也都有寃獄,也都有國家機器濫權的問題,這和死刑根本無關! 版大,這樣衝版面太明顯了啦........
所以我不會去追求零冤獄,那是不可能的。 但,死刑一執行,人都死了,怎麼平反? 國家機器浪費納稅人的錢辦錯案、再浪費納稅人的錢賠償,從未手軟。 那死刑呢?我要期待國家機器能更謹慎看待死刑? 沒有要充版面,我反死刑,是因為我對國家機器的能力存疑! 另外,你要不要辦個Plurk帳號? 雖然在這點跟你立場相左,但你的言論能激爆出的回應絕對比朱學恆有趣!
文章看到後來 讓我想到 影集 越獄風雲
(殺人償命有天經地義?有這種事嗎?根據在哪? 刻意殺人拿命賠,過失殺人就能拿錢跟歲月來賠?憑什麼? 另外,刻意把人的手砍斷,是不是要把手砍斷來賠? ) 人,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對等的代價! 你不反對吧? 以手償手、以眼還眼這種法律仍然使用於回教世界! 傷人手就斷手,害人眼就挖眼,我贊成! 這種法律才真的會有嚇阻作用! (過失殺人就能拿錢跟歲月來賠?憑什麼?) 這只是規定,可以改的,我不持定見! 若能考量讓被害者家人的意見會更好!
我同意人要為行為付出對等的代價。 問題在於:怎樣是對等? 如果殺人唯有償命才叫對等,恐怕回教的法律都沒那麼對等。 如果不小心撞死人可以用歲月賠,為何刻意殺人不行? 另外,誰能證明把人殺了絕對比關他一輩子殘酷?
自由都已經是無價難回復 當然有人喜歡賣自己的自由那另當別論 更何況是生命 難道誤殺之後 日本政府還有滿臉歉意的說 阿不然算算看用錢賠命好了 樓上的論點 大概就國防部部長蔣仲苓的經典失言 哪個地方不死人一樣官僚化語言 下次華航失事也可以說 哪家航空公司不失事 中華職棒又打假球也說 哪個職業賽事沒有這樣過 怎樣的過錯都可以用如此的藉口來裝死 Zzzzzz
殺人償命,是償給誰了?本質個鬼 反對死刑的理由,就是政府不應該有任何殺人的理由 有人會拿軍人跟警察來扯,那是另外一回事 是防衛與報復的差別 反對死刑的沒有賦予死刑什麼責任 也沒有覺得廢了就可以解決什麼問題 本質很簡單,因為誰都沒有權利殺人! 政府有權力定義誰該死,那你我應該也有這個權力 結果勒? 我認為誰該死,自己判死刑自己殺人--X 政府認為誰該死,政府判死刑政府殺人--O 那照SIRIUS的邏輯,政府殺人要不要償命? 所以用報復的邏輯來套,是不通的
既然絕心想作出可怕的動機,不如想想要死之前,先考慮衣服內穿著的衣服,是不是也該光榮的註明幾個標語舉例如刺殺馬狗動機:<<請讓我活得更好,正義愛台灣!!>>出現在馬桶前,衝上去刁上8槍給他斃了,我就不信這8槍爆不了頭...如果5個人同行上,那共有40發可能爆頭機率越大...一直想要下一代下一代全台灣人的信福讓社會得到政府更多的進步,就只有勇敢的先烈士才能帶頭領導台灣前進..像是甘迺迪總統被暗殺之後,有多少黑箱作業被一一爆料,有多少貪官勾結壞虫打退堂鼓...民主再更民主..而不是炒作..更不是讓政府賤踏..我愛中華.. 我愛三色旗紅藍白..我愛國家..台灣!!以上言論自由純屬虛構o
我愛國父
(過失殺人就能拿錢跟歲月來賠?憑什麼?) 我認為有罪定案後,若能由被害者家人決定砍掉手或腳或賠錢或坐牢會更好! 不過這樣做也會有後遺症,就是可以找人恐嚇被害者家人,或用哀兵政策製造輿論來壓迫被害者家人,這在今天媒體達的時代是很簡單的,在台灣尤其容易,給記者紅包就行! 所以,目前這種由法院決定的制度是害處最少的!
現行制度也可以派人威脅被害人家屬與證人呀!也一樣可以靠記者炒作!跟過失不過失、砍不砍手、賠不賠錢沒有關係哦! 真的強烈建議你來Plurk一下,很適合!
"傷人手就斷手,害人眼就挖眼",真是令小的感到毛骨悚然阿~~ 話說天狼星應該很愛新加坡吧
(問題在於:怎樣是對等?)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就是對等啊! 完全照字面來! 斷人手就砍手來賠....... 殺人償命,不小心殺了也要月命來賠,其實這麼做才是真的對等! 但,這跟綁票不判死,撕票才判死;還有強暴不判死,強暴殺人才死一樣,保護被害者,免得反正死路一條,就一不做二不休宰了! 這就是蓄意殺人才判死的目的! 所以,目前文明社會法律這麼訂是有道理的,因為不可能面面俱到滴水不漏,所以,取傷害最小的,而目前為止也還想不出更好的方式!
可見你也不是絕對對等的擁護者,顯然你有在考量其他負面效益!我怎麼看,你都應該一起來反死刑才對吧?除了沒有絕對對等以外,廢除死刑的好處可多了!
六樓的是不是三鹿牌吃太多了?
(那照SIRIUS的邏輯,政府殺人要不要償命?) 你倒是告訴我什麼時代?又哪個政府償過命了?
政府誤判死刑不用償命,卻有要人償命的權力,這樣對嗎?
(現行制度也可以派人威脅被害人家屬與證人呀!也一樣可以靠記者炒作!) 當然,只是目前制度下的傷害較小而已! (跟過失不過失、砍不砍手、賠不賠錢沒有關係哦!) 是沒關係! 但,這是大家都不一定滿意,卻是多數人可以接受的,老實說也很難想出更好的方法!
所以,廢除死刑,傷害更小,效益未必減少,有何不可? 然後,訴諸人數我不是很贊同,台灣恐怕多數人仍反對同志婚姻、反對墮胎!更何況這種跟性命有關的東西!
(政府誤判死刑不用償命,卻有要人償命的權力,這樣對嗎? ) 不然你要誰償命? 法官?檢察官?法務部長、還是總統?
你不是說殺人要償命?造成殺人結果的就償命呀!在你的絕對對等模型下,亂搞的檢察官、亂判的法官,只要過失確定了,不該償命嗎? ——還是你怕法官跟檢察官收買黑道去威脅受害者家屬?這也是有可能的啦!而如果這可能存在,那我們就更不該那麼信任司法制度囉! 然後再次推薦你用Plurk,好回覆、好追蹤!雜魚也比這裡多,絕對讓你玩到爽!
(可見你也不是絕對對等的擁護者,顯然你有在考量其他負面效益!) 廢話! 不考量現實面的種種負面效益,立意再好的法都會變成惡法! 以前台灣就就有票據法,結果是牢裡關了一堆懷孕的女人! 只有發瘋的黃鼠狼才會在不考量現實的情況下,僅憑自己的意識型態或信仰去決定公眾事務! 對了,什麼是plurk?
既然你不是絕對對等的擁護者,我看不出你非擁護死刑不可的理由。 http://www.plurk.com/woosean 以上是我的。算是一種微型部落格,雖然呈現圖片或大量文字不易,但其實更適合做議題討論。姑且當成豪華版的BBS個人板吧!
(你不是說殺人要償命?造成殺人結果的就償命呀!在你的絕對對等模型下,亂搞的檢察官、亂判的法官,只要過失確定了,不該償命嗎?) 理論上這樣做是沒錯! 但,現實上根本不可能執行,你一定很清楚這麼做會使社會陷入無法治狀態! 而且身為公權力的掌握者,這會逼得這些法官等等人,更會去鑽漏洞更擅於利用公權力,只會造成更大的混亂! 所以,又回到原點,不考量現實面的事,都不可能執行也不該去執行!
(既然你不是絕對對等的擁護者,我看不出你非擁護死刑不可的理由。) 我擁護的只有一件事: 〝蓄意〞殺人者,死! 除此之外,應該都罪不致死!
到底是不是格主的粉絲啊,來格主的plurk↓↓↓ http://www.plurk.com/woosean
PLURK! 看到了,看到了! 我考慮看看....
死刑存廢與否,討論的點一直都是在嚇阻上打轉 什麼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對等,不是這個年代還要討論的東西 況且,如果不拿嚇阻出來講,那根本連辯都不用辯 反對廢除死刑的直接舉白旗比較快 正方在設計架構的時候,通常要拿出嚇阻效果能對應死刑的刑罰 沒有也會被打好玩的 但那是在辯論場上,實際上,我覺得連嚇阻性也是多餘 單純討論死刑,就是不可以殺人這一個論點而已 但打比賽這樣打是不行的 裁判收了裁判費,敢判這樣的正方贏,會被丟雞蛋XD
("傷人手就斷手,害人眼就挖眼",真是令小的感到毛骨悚然阿~~ 話說天狼星應該很愛新加坡吧 ) 你還真沒見識! 新加坡那種鳥國家是,你在自家浴室裡裸體洗澡(廢話,誰穿衣服洗澡),偷窺狂可以去檢舉你妨礙風化,還能成立! 新加坡是可以規定用那些姿勢性交犯法的! 這叫哪門子對等?哪來以眼還眼? 你到底吃了多少三鹿牌?
(......因為我對國家機器的能力存疑!) 我也是! 我認為國家機器能力一向有問題! 但,目前為止沒有更好的取代方式!
路克:果然還是人類最有趣! 贊成死刑的人,不知道是不是都看得到他呢?
(所以,廢除死刑,傷害更小,效益未必減少,有何不可?) 我看不出哪裡傷害小? 而且,死不死跟效益什麼事? (然後,訴諸人數我不是很贊同,台灣恐怕多數人仍反對同志婚姻、反對墮胎!更何況這種跟性命有關的東西! ) 同志緍姻和墮胎跟公眾利益無關,一對同志結婚和一個女人墮胎不會影響任何人的權益,所以這種事不必公眾決定! 死刑存廢關係大眾,不死就要養一輩子,這會花我稅金,我就有權管! 兩件事本質不同,不能相提並論!
22樓的: 三鹿牌真的少吃一點的好! 胡言亂語、胡說八道、不知所云........... 你吃到連手指都塑化了還不知道啊?
幹! 版大! 我的名字 SIRIUS 竟有人在你的plurk裡註冊了!! 它媽的真是太歡樂了!
幹!看完版主這篇文章我真想罵你髒話.... 真的被你說中我內心的想法!我的潛意識中真的是在追求類似以暴制暴來嚇阻犯罪的力量,卻無法理性的思考和謂真正能有效降低犯罪率的方法,因為世上有著太多不公平的事情,總是讓我不自覺得想要在電影裡或是宗教裡找到自我的心理補償,因為唯有在那裡,事情可以被單純化,理想化,只藉由簡單的邏輯來找出答案。 然而宗教信仰幾年前被我捨棄,放棄了用這種自我安慰的方式來簡化事情的方法,也看穿了以宗教之名行人心控制與道德制裁的惡行,然而還是無法看穿現實面,用理想化的制裁方式來看待生活中的的犯罪事件,結果卻還是在那邊自我安慰... 版主的文章讓我有不少感觸,對於死刑的價值我現在得要重新思考,但若能重那些罪大惡極的犯人身上找出真正能防治犯罪的方法,避免再有無辜的人犧牲,這樣對於已犧牲者及受害者家屬或許才是最大補償。
喝酒開車撞死人 算不算蓄意殺人 6歲小孩蓄意開槍 結果打死同學 能判死刑嗎? 蓄意的定義要到多明確? SORRY 問一下
(喝酒開車撞死人 算不算蓄意殺人) 不算! (6歲小孩蓄意開槍 結果打死同學 能判死刑嗎?) 不能! 這些事法律早就有明確規範,沒有什麼疑問的!
討論死刑,干三鹿牌什麼事? 我是沒喝過,不知道效果如何 看您左一句三鹿,右一句三鹿,想必是愛用者甲好到相報來著 有空我會去喝看看,看看能不能像您一樣有智慧
(......我的潛意識中真的是在追求類似以暴制暴來嚇阻犯罪的力量,......) 其實人人都一樣! 只是以暴制暴在部落時代還可以,這本來就是最原始的法律! 但,隨著文明發展,以暴制暴會造成社會動亂甚至內戰,所以這種法律才被揚棄!
(有空我會去喝看看,看看能不能像您一樣有智慧) 強烈推薦像您這樣的菁英去喝! 保證頭好壯壯!
格主的從以前到現在的邏輯從來不從現實面來思考,這點還有人置疑嗎 不管是以前的全面開放禁藥論,全面開放性工作論,還有最近的駕照無用論 格主表現出來的中二左派個性應該夠明顯了吧
但我覺得 喝酒算蓄意@@ 每次看到喝酒撞死人的新聞就超火的 都說喝酒不能開車了 最後還繼續開車 然後撞死人@@ 明知是錯的又做....... 假如有一天他計畫殺一人 然後他喝酒 撞死一人 那算蓄意嗎? 當然在偵辦時 他一定否認 會問6歲小鬼問題 是看另一個論壇 很多人提議 死刑應該不能有 年齡限制 一命就是嚐一命的平等論述 最後還是想問 蓄意的定義 到底要多明確 才能判死刑 沒惡意 只是真的對自己沒自信 好奇想問一下
以下是假設!!真的只是假設!! 如果格主重要的親人或者愛人之類的,被一個天才的心理變態狂 殺了又姦,姦了再殺,手法殘酷又高明,整個案子極度有"研究價值" 如果格主還是可以斬釘截鐵的說,開放研究不用一命賠一命。 那就沒什麼好吵的了!
不知道版主的決定是啥 可是美國真的發生過一個被害家屬 原諒當時毫無悔意的虐殺兒童殺人犯 但既使這樣 真的就沒法吵了嗎?
就現實面來說,世界上還有死刑的其實只剩少數一些國家了,所以就”少數(國家)服從多數(國家)”來說,這個題目的確沒什麼好吵的
文明社會就等同法治社會! 一切都要在法律之下運作! 所以立法時都應該小心謹慎,從常識、理性、邏輯、和最重要的可行性為基礎,著於普遍性不能為極端特例立法,把負面效果降到最低,而且要小心地侷限於公眾事務上! 若要照反死刑黃鼠狼們的觀點,把罪大惡極的死刑犯,一輩子關在五星級渡假中心,三餐吃魚子醬牛排,無視於被害者都在極端恐怖痛苦下死去,家人心碎終生不得平復可不可以? 只要敢立法,就沒有不可以,但這會有什麼後遺症? 若照報復論者的想法,殺人者死,還要凌遲行不行? 當然行,這種事也不是沒發生過,但只是造成更多的弊端而已! 這終究得訂出一條明確的界線,但只要有界線就有人不滿意! (死刑應該不能有 年齡限制 一命就是嚐一命的平等論述) 這要看法律規定,目前是要十八歲成年才能判死刑,好像! 但如果若要降到一歲,只要有人敢提立法院能過,也無不可! 只是,畢竟六歲殺人是極端特例,不能視之為常態,為這種難得一見的特例去修改法律是很不智的! (最後還是想問 蓄意的定義 到底要多明確 才能判死刑) 這要由法官、檢察官參照鑑識專家的證據來決定,不是你我能決定! 畢竟,人命關天! 其實所有反死刑的黃鼠狼都刻意忽視,台灣現在已經算文明社會,除非有高度政治性的案件,否則一般的司法都還是相對的公正! 在台灣要被判死刑真的很不容易,都是罪大惡極鐵證如山的情況下判出來的,我們執行死刑的次數人數都已經逼近最低極限了!
(就現實面來說,世界上還有死刑的其實只剩少數一些國家了,所以就”少數(國家)服從多數(國家)”來說,這個題目的確沒什麼好吵的 ) 胡扯! 地球上有三百多個國家! 真正廢止死刑的只有歐洲某些國家,還有美國某些州而已,有死刑甚至以眼還眼式死刑的國家所在多有! 哪來的胡說八道! 少數服從多數? 要不要做個民調,看台灣人贊同廢死的多還是處死的多? 原來廢死的都是這種人,專耍奧步!
(以下是假設!!真的只是假設!! 如果格主重要的親人或者愛人之類的,被一個天才的心理變態狂 殺了又姦,姦了再殺,手法殘酷又高明,整個案子極度有"研究價值" 如果格主還是可以斬釘截鐵的說,開放研究不用一命賠一命。 那就沒什麼好吵的了! ) 以上想法真的是想太多點了! 其實,只要願意承担負面後果,就沒有不能訂的法律! 因為世界上沒有完美的制度! 問題是廢死黃鼠狼們認定世界上有完美的方法,就是牠們的方法,無視於所有負面後果要由全民負担! 我在一種情況下同意廢除死刑: 那就是所有廢死的人都具結同意,負担所有死刑犯改終生監禁的費用! 也就是贊成廢死的人多繳稅(免死稅)! 我就同意!
S大大,您真是看不懂我的幽默啊,我其實在說很多時候真理不是愈辯愈明的,不然最後就會像少數服從多數一樣,變成屁了
其實越想越對! 每年繳稅時稅單上要多加一條,廢死還是處死! 選廢死的人就要平均分攤當年度所有死刑改終身監禁的所有費用! 這麼一來就皆大歡喜,處死的人不用為死黃鼠狼的觀點付錢,廢死的可以給牠們機會證明自己對理念的堅持,而且,政府還可以增加稅金! 三贏!
歹勢!
如果台灣的法律可以修改 可以類似美國累犯的刑期加重 真正的可以將犯人關到老死為止,而不需要擔心他會被假釋、特赦、大赦...(例如500年?) 現行法律如果沒有死刑,大都是無期徒刑,如果是200年刑期則變成最高上限20年或無期徒刑 遇上大赦或特赦可能刑期減半,就算沒有,無期徒刑只要15年可假釋...20年只要10年可以假釋... 這就很難讓受害者家屬可以接受的懲罰了... 人類都很想脫離以暴制暴的行為,但是還是需要法律的嚴謹跟足夠的嚇阻 否則就等同砂石車業者撞傷人,再倒車輾斃的想法一樣了
不過要台灣去跟一些所謂的第三世界國家看齊,大家會接受嗎?(撇開死刑這個議題不談的話)
不要以為廢除了死刑,就不會出現國家機器殺人的情形。 哪天國家變成國民無法控制的巨大型權力怪獸, 就算沒有死刑這個制度,掌政者會直接用人間蒸發的方法整肅異己。 你若是鼓吹廢除死刑,不如把這個精力放在鼓吹防止國家極權、集權化的罪惡重現,還來 的有效果。你行的,小woo。
目前法律規定是不能超過卅年! (否則就等同砂石車業者撞傷人,再倒車輾斃的想法一樣了 ) 這其實就是制度殺人! 因為沒死還要賠醫藥費,沒完沒了;死了,有公會保險等等可以賠,反而省事! 不過,就個人經驗,砂石車司機都很客氣很小心,我在台北縣環河道上騎車時,砂石車不知道讓路給我多少次了! 有問題通常是騎車或開車的進了他的死角看不到,或真的騎車的人太白目,去和砂石車爭道!
(不過要台灣去跟一些所謂的第三世界國家看齊,大家會接受嗎?(撇開死刑這個議題不談的話) ) 台灣本來就是第三世界國家啊! 而且,每個國家的問題都不同,本來就要自已解決,別人的只能參考!
(不要以為廢除了死刑,就不會出現國家機器殺人的情形。) 本來國家機器濫權就和死刑存否無關! 是廢死黃鼠狼為正當化自己的歪理硬扯在一起的!
台灣是不是第三世界這個問題好!(先暫不討論)不過照SIRIUS君的邏輯,對岸的領導曾說中國有自己的民主方式,這句話就沒有問題?所以六四不用平反,有一天也可以把台灣吞了? 對,我論述跳很快,不過您說”每個國家的問題都不同,本來就要自已解決,別人的只能參考! ”在我看來有怪
經過一番腦力激盪後,本人得出以下偉大的方法,一舉解決死刑存廢問題: 在報稅單上加一項,廢死或處死的選項! 選廢死的人,就要平均分攤當年度改終身監禁死刑犯們的花費! 假設當年度預算是十億,而有十萬人選廢死,那這些人就要多繳一萬元的免死稅! 你要贊同廢死,你就要出錢養! 目前廢死黃鼠狼都是要大家一起養,它媽的該死! 只要牠們自己出錢養我就沒意見,而且,我想看看,當要自己負担不能拉別人下水時,牠們對這種歪理還能多堅持! 或用認養制,贊成廢死的去認養一個死囚,看要每個月出多少錢,如果金額不足養不起,就處死! 很簡單!
(不過照SIRIUS君的邏輯,對岸的領導曾說中國有自己的民主方式,這句話就沒有問題?所以六四不用平反,有一天也可以把台灣吞了?) 老實說,沒錯! 六四平反是否,為支那內政,你想干預內政啊? 大國本來就有權力吞併任何小國,台灣也不是沒被吞併過,還不只一次咧!
支那要怎麼搞民主是支那內政,台灣無權干涉! 國際政治能力等於權力,台灣相對於支那,能力太小所以權力也很小,小到看不見.....
(最後還是想問 蓄意的定義 到底要多明確 才能判死刑) 以前有個案子,一隻狼姦殺了女保險業務,被抓後辯稱是失手殺的,不是故意的! 結果,警察從發票證明,殺人的刀和綁人的繩子都是事發前才買的,以此認定他是早有預謀,不是失手殺害! 法官接受這個證據,鎗斃! 大概就是要這麼明確! 再不懂去看看CSI也可以,人家幹嘛要拼命找證據就是這個原因,讓你無能抵賴,讓法官有判案的依據!
其實台灣現在的死刑犯,幾乎都是在類似上述的情況被定罪! 真不懂廢死的黃鼠狼到底在鬧什麼鬧? 有種付錢養!
sorry... 想在問一下 那11-14歲 死刑ok嗎? 青少年犯罪 很多是在這年紀 很多障著 有年紀的保護 殺人是不太放在眼裡的 也毫無悔意 不知道是真壞 還是不夠成熟 不知道自己犯了什麼錯 對你來說死刑也是不無不可嗎? 蓄意的定義要由誰決定 的確應該由專業人士判斷 但我們都知道 法律是會改變的 因應時代的變化 法律並不是萬年不變的 定義是會改變的 而假如有一天 時代的變化 造成定義不管任何罪 都不因判死刑 那你會服從法律嗎? 你也說台灣現在 會判死刑 已經是要屬於罪大惡極到達忍耐極限 才會處於死刑 但死不死刑發展過程對於忍耐極限的定義 也是不斷變化 比較早期的社會 不管是不是意外 或犯一些犯罪 但以現在的角度是罪不致死的(如 罵皇上) 都是一律死刑 支不支持死刑 爭論的 本來就很屬於很人性的問題 不支持跟支持 大部分是因為不同的成長懷境 教育 文化 所造成的 不代表死刑的就是 虛偽吧...... 難道 有些國家廢除死刑 因為全國民意 7成贊成 所以那國家7成的人都是黃鼠狼 我實在沒那自信有這種判定 支持與反對 都是希望讓社會更好 只是很多因素讓他們站在不同的位置說話霸了 看你留言 我相信你也是以理性的角度去探討 你也說 "要由法官、檢察官參照鑑識專家的證據來決定,不是你我能決定!" 你也是相信法律的 也認為"被判死刑真的很不容易,都是罪大惡極鐵證如山的情況下判出來的" 但我們會有認為 一些罪是罪不致死 也是因為時代的變化 其實我只是想說 反對死刑的人跟支持死刑的人其實都是人 沒啥對錯 就是人性而已 台灣現在多數支持死刑我也是不反對的 還有很多衝動殺人 喝酒開車的人平常也都是很nice的
還有支持者付費的說法 就跟當時 說誰支持核電廠 核電廠就開他家那邊就好的論調一樣 當然我知的 這只是開玩笑的說法
(那11-14歲 死刑ok嗎? 青少年犯罪 很多是在這年紀 很多障著 有年紀的保護 殺人是不太放在眼裡的 也毫無悔意 不知道是真壞 還是不夠成熟 不知道自己犯了什麼錯 對你來說死刑也是不無不可嗎?) 蓄意致死,我贊成處死! 至於年紀,目前是十八歲以上! 若修法把年齡向下修正為十五,甚至十歲...也無不可,只要立法院能通過就行! 這沒什麼疑問! (而假如有一天 時代的變化 造成定義不管任何罪 都不因判死刑 那你會服從法律嗎?) 用假設性問題來問,實在沒什麼意義,不過,不服從又能如何?刼獄嗎? (難道 有些國家廢除死刑 因為全國民意 7成贊成 所以那國家7成的人都是黃鼠狼我實在沒那自信有這種判定) 駡牠們黃鼠狼是因為牠們廢死卻要全民買單,如果廢死的人願意負担終身監禁的費用,我就沒意見! (但我們會有認為 一些罪是罪不致死 也是因為時代的變化) 今天買刀子準備明天殺人,永遠都該死,不判死刑是社會有病! (其實我只是想說 反對死刑的人跟支持死刑的人其實都是人 沒啥對錯就是人性而已) 是沒啥對錯,只是廢死的都是黃鼠狼而已! 我也說過,支持者付錢,牠們若願意付錢,我就沒意見,人的理念要靠自己去支持,不是拉大家下水強迫中獎! 而這正是廢死黃鼠狼現在正在做的事!
to Sirius 不好意思 我沒有惡意 但我想說的是 (這也絕對絕對絕對只是假設)假設有一天您至愛的人亦或是您的親人被誤判死刑 您又做何感想 您還是會支持死刑麼?? 另外"要不要公開來做民調"這種無謂的話我認為就不必要放話了吧 因為大家都很清楚你跟我跟他都不會去做這種民調 另外繳稅的問題 如果以後都要這樣分的話 小弟我個人認為應該要再分得更仔細一點 每年繳稅的時候 要列出一大堆問題 例如: 贊不贊成政府購買某某武器 因為有些人他們可能認為不必要 所以他就不必要繳那部份的稅金 還有一些藝術或體育補助的款項 有些人也可能認為他們從來不看棒球或一些藝術相關的展覽等 所以他們可能也不必要付擔這部的稅金...... 我想要講的是 我們要追求的應該是一個公平的社會 沒有任何人有權利決定奪走任何人的生命 就算是殺人犯 殺人犯奪走了別人的生命 這是一件不對的事情 那麼 如果我們又用一樣的方式對待他 這不是很奇怪麼? 謝謝
(用假設性問題來問,實在沒什麼意義) sirius大大 您之前也用了假設性問題題版大..... 問題如下..... (以下是假設!!真的只是假設!! 如果格主重要的親人或者愛人之類的,被一個天才的心理變態狂 殺了又姦,姦了再殺,手法殘酷又高明,整個案子極度有"研究價值" 如果格主還是可以斬釘截鐵的說,開放研究不用一命賠一命。 那就沒什麼好吵的了! )
我絕對贊成死刑 說實話有多少人在乎被害者的心情? 我就是想要那些加害別人的人死的很難看死的越痛苦越好 以暴制暴? 對這就是我要的 最好以虐殺執行死刑 再把死刑範圍擴大 告訴準備犯罪的人 你敢犯罪 會真的"死的很難看" 再說 誰有資格說 死刑是否需要執行? 版主沒有 鄉民沒有 我也沒有 真的要說 舉辦個被害者公投還比較乾脆 不是被害者在那廢話也沒人想聽 那些反對死刑的虛偽人權永護者 等他們家人被虐殺後再來反對死刑我就支持他 沒有?那妳憑什麼? 反正地球人類那麼多 多殺幾個也沒差 更何況是犯人
我搞不懂sirius大大在問了一個"自己認為"沒意義的問題後 還拚命的用廢死黃鼠狼去形容和他站在不同立場的人 大家理性討論問題就好了吧.....
(假設有一天您至愛的人亦或是您的親人被誤判死刑 您又做何感想 您還是會支持死刑麼??) 會講這種話的就是黃X狼! 以前本版上叫〝你去拍達人〞! 沒拍過電影就不能駡電影等等.......這種生物本版消失很久了! (另外繳稅的問題 如果以後都要這樣分的話 小弟我個人認為應該要再分得更仔細一點 每年繳稅的時候 要列出一大堆問題 例如: 贊不贊成政府購買某某武器 因為有些人他們可能認為不必要 所以他就不必要繳那部份的稅金 還有一些藝術或體育補助的款項有些人也可能認為他們從來不看棒球或一些藝術相關的展覽等 所以他們可能也不必要付擔這部的稅金......) 見鬼! 這些都全民都要用到的,都是公眾所有! 而廢死根本就是一小群黃鼠狼為了自己莫名的優越感,強要公眾事務向他們的意願低頭! 你連這兩者都分不出來啊? (我想要講的是 我們要追求的應該是一個公平的社會 沒有任何人有權利決定奪走任何人的生命 就算是殺人犯 殺人犯奪走了別人的生命 這是一件不對的事情 那麼 如果我們又用一樣的方式對待他 這不是很奇怪麼? 謝謝) 這段胡說八道的温馨蠢蠢文是哪來的啊? 除了温馨温馨再温馨以外,什麼都沒有! 不是寫得很温馨就是很道理,事實上只顯得毫無論述能力,文章蠢得透明!
那假如像您會說以下這種的話的人 我又要稱您為什麼???? 如果格主重要的親人或者愛人之類的,被一個天才的心理變態狂 殺了又姦,姦了再殺,手法殘酷又高明,整個案子極度有"研究價值" 如果格主還是可以斬釘截鐵的說,開放研究不用一命賠一命。 那就沒什麼好吵的了! )
(sirius大大 您之前也用了假設性問題題版大..... 問題如下.....) 這問題我是自問自答! 我連問號都沒用呢! ((而假如有一天 時代的變化 造成定義不管任何罪 都不因判死刑那你會服從法律嗎?)) 這問題是他問要我答,但我還是答了! 我就知道早晚會有這種雜魚出場! 有什麼本事儘管使出來!
(那假如像您會說以下這種的話的人 我又要稱您為什麼????) 隨你便,你以為我會乎你怎麼稱呼我嗎?
to sirius大大 以前本版上叫〝你去拍達人〞! 沒拍過電影就不能駡電影等等.......這種生物本版消失很久了! 請問這個支持或廢除死刑有什麼關係??? 小弟我個人覺得您的發言問題真的非常之多 and 小弟我一開頭就說了 我沒有惡意 我只是想討論有關於死刑的事情 我不知道您的火氣是從哪裡來的? 像您這種人 小弟我認為真的是太屌了
那你贊成6歲也能判死刑囉 這事在美國不只發生過一次 光1999年我知道就發生3起未滿9歲的殺人事件 一個是小女孩忌妒 一個是好奇然後蓄意殺死同學 一個是帶槍到學校不知是故意還是意外擊發殺死同學 對於這幾個未滿9歲 我相信不管怎麼判決他們都不知道他們造成多麼讓人遺憾的事 今年美國又發生起10歲上下小孩殺死自己爸爸 而且毫無悔意 在美國現在也是非常爭議的案子 殺死直系親屬實在最無可赦 但他親戚跟社工局說 他爸爸長期性虐待他跟暴力打他 雖然這不能當殺人的藉口 而且怎麼說他都是他爸爸養大的 只是他爸的教育方式 讓他看輕一切 對自己與他人的生命都看輕 但雖說他殺死他爸爸 毫無悔意 可是他卻非常喜歡動物 有些也以這論點說他並無完全喪失人性 希望不要判死刑(美國小孩是會被判死刑的) 他還非常小應該能教育回正常人 當然沒人知道會不會成功 那你覺得支持核電廠 但卻反對核電廠蓋他家 算不算黃鼠狼 我知道 你說黃鼠狼並無惡意只是 想表達一些不滿而以
to sirius大大 像您這種人有嘴說別人 沒嘴說自己 小弟真的覺得只有一個屌字可以形容...... 您父母真的是教得好 遇到您這種皮厚不怕痛的人 小弟除了甘拜下風 認輸以外 也不能說什麼了....
對於死刑存廢與否,我是沒什麼感覺。 不過我對版大所言 關於很多人提出的論述證據 與自身主張 這兩者間關連的薄弱 倒是滿有感覺 就有沒有死刑這一點,去看整體犯罪率的高低,是極為粗糙的 除了可能有很多中介變項影響這些結果外 『有沒有死刑』和『死刑的執行程度』不可同一而論。 用這些數據認為死刑能遏止犯罪未免過於牽強 其實重點應該擺在,真正有高比例、高頻率地在執行死刑的國家, 他們是否能夠有效的遏止犯罪比率。 雖然很多國家都有死刑,然而此種罰則的真正適用的比率有多高? 據知,有些死刑是近乎存而不用的。 在此前提下,那些所謂足以當做證據的數據,沒有什麼意義。 當然啦,人總是隨好惡說話,而看似正當的理由和論述,往往都是事後附加的。 其實這無可厚非,且這個世界就是聲音大就能引起回響和討論,甚至決定價值導向。 一個人不管是犯罪或行善,真正動機也都只有自己知道,特別舉出某些可憐人的例子,或刻意強調某些十惡不赦的個案,將這些東西抓出來放大,於法律的存廢,都不具什麼意義。 法律是為因應現代社會總體問題而生的。 情感的取向,對事情的好惡,固然會影響人對某些政策的支持、褒貶,可是企圖拿這種薄弱的論述去說服別人,當正義魔人,又是另一回事了。 我是認為,法律的存在本身,是要真正能達到某種效益,才有存在的必要。 這點從朱的論述中,始終未明確地指出。 個人意見......
支持用死亡筆記本來制裁犯罪的人 大概不曾想過有一天自己也在名單上 殺人償命是對等的方式? 那如果政府有誤判讓冤獄產生 要叫哪個官員出來償命給家屬? 警察?法官?律師?檢察官? 殺了之後 是該官員親友也想復仇 然後殺人 於是又要求對等..... 你殺我我殺你的 如此循環殺不完耶
對有研究價值的死刑犯進行研究,這點沒什麼異議 但這和廢不廢除死刑是二碼子事 垃圾有能回收再利用的,也有不能回收的,不能回收的請銷毀 司法不完美,所以死刑有可能造成枉死 這和廢不廢除死刑也是二碼子事 該做的增加刑事檢驗,調查的素質 以達成冤獄可能性的極小化,當然,這很困難 我贊成死刑的原因 因為這世上很多罪該萬死,又沒有研究價值,又確定不是冤獄,且不知悔改的殺人犯
另外我想問問大家 如果有個 罪該萬死 又沒有研究價值 又確定不是冤獄 又明顯無悔意 又已成年的 蓄意且罪行重大的殺人犯 大家會贊成處死他嗎,還是判他無期徒刑,浪費那納稅人"無關緊要"的稅錢?
我想你問100個人會有99個回答你 贊成死刑 但不代表 死刑就是最好的決定 光怎樣是罪該萬死 如何沒研究價值 又如何確定不是冤獄 就是滿複雜的問題了 只是你都說是假設就是這樣了 那100個人會有99個回答你 贊成死刑了 對了要提一下 以現行死刑跟無期比起來不會比較便宜喔 美國有些州 廢死改無期 並不完全只是要人權 而是現行的死刑比較貴 無期徒刑對他們來說 是想多節省 納稅人錢
如果有辦法證明某人符合以下條件: ************************** 罪該萬死 沒有研究價值 確定不是冤獄 明顯無悔意 已成年的 蓄意且罪行重大的殺人犯 ******************************* 那確實可以考慮判死刑,問題是誰是這樣? 這就好像你定義了一個物體說他是神,是全能無敵的什麼都辦得到,然後問人要不要信他一樣的...有趣
>>我想你問100個人會有99個回答你 >>贊成死刑 SO,只要在此前提下 以你的看法可是有99%的人都同意死刑 所以該討論的是死刑判決的合理性及正確性能不能達到大眾的認同吧 然而事實上,符合我提出前提的死刑犯還真的不少 死刑當然不是最好的決定 因為死刑是最後的決定
我寧願被國家法官誤判坐冤獄,也不願被假釋出來的死刑犯殺掉
每個制度都會有漏洞.我們追求完美的制度.但不可否認會有人鑽漏洞. 版主拿一個例子來否定死刑,就像朱學恆一樣用兩各例子來贊成死刑. 是不是自打嘴吧? 司法制度一直在進步,或許你可以說他龜速,但我們必須靠它來保障自己的安全. 如果照版主的說法.死刑變無期徒刑.無期徒刑關25年就可以出來.很好! 有大多人改過自新.!!很好!!但是,又出來一個陳進新嘞?陳進興就是無期徒刑關25年出來的. 反正我家沒錢,他不會綁我殺我.恩誰叫白冰冰他家有錢,版主是這麼想的嗎? 還是覺得不會殺啊殺的殺到你們身邊,殺到你至親身邊? 你們都不怕?很好你們很強大!!! 幸好社會上還有七成的人怕.所以死刑會繼續判下去.而我們也會比較好睡..
說真的看了版大引用的日本新聞 我想問板大一個問題 就是你之前說朱學恆用個案新聞來挑動閱覽者的情緒 那板大引用這則新聞的用意是什麼 不也是跟朱學恆一樣企圖說服或提醒贊成死刑的人嗎 難道版主沒聽過一句話"無錢判死,有錢判生"廢除死刑就會減少冤獄嗎 版主可以拿出邏輯判斷或是嚴謹的研究報告給大家看參考嗎 既然板大說別人是在煽動那你呢 你可能不是煽動但是卻在恐嚇贊成死刑的鄉民吧 "挺死刑的鄉民,你們有幾個十七年!"
恩 "死刑判決的合理性及正確性能不能達到大眾的認同" 沒錯啊 死刑合理與否本來就跟 大眾文化 歷史 教育觀點相符 所以有些國家支持廢死 有些反對 以台灣現今來說 支持死刑就是多數是事實 沒人會說不是吧 所以我才想表達 支不支持死刑與否 無關對錯 只是人性問題而已 還是要說一下 你說符合我提出前提的死刑犯還真的不少 但不符合也很多吧 最好最壞最.. 這些都是文字遊戲了 假如我們知道可能有另一條路 而有人想走 想走跟大家不一樣的路支持不同的東西 我們不能支持死刑 就說廢死的是錯的吧
gigiboy你說美國死刑比終生監禁還貴,怎麼辦到的 我想不通蓋監獄跟幾十年的牢飯會比兩顆子彈還貴
"我寧願被國家法官誤判坐冤獄" 但有些還來不及做冤獄就被處死了... TO elysium 我們都知道司法在進步 但司法嚴謹判死刑 是進步 為何司法有嚴謹的坐牢制度而不判死刑 為何不能算進步 25年這只是目前的 假如修法修到你認同的年數或致死不放 你就會贊同嗎?
>>gigiboy 當然,我並沒有說支持廢除死刑的人是錯的 但是我只是想要那些支持廢除死刑的人瞭解到,他們其實並不是支持廢除死刑 因為說白點,除去那些人權團體情緒化的理由 支持廢死刑的人在潛意識中只是希望死刑的判定能更完美,而導致有點因咽廢食 一件事不夠完美,不代表他是沒有用的 >>那確實可以考慮判死刑,問題是誰是這樣 發覺了嗎,你已加入贊成死刑的一方了
現行的所謂的人道死刑方式 基本上是很昂貴的 以美國而例 毒針 電刑都比無期貴 死刑不是執行就算了 執行有很多複雜的程序 死後也不是把屍體一堆就好 也有一堆是要處裡 而對美國那些州來說 無期犯 是有產值的 他們的勞動 低薪 不輸給大陸血汗工廠的勞工
如果今天我愛的人被殺了,我會支持死刑。這是無庸置疑。 如果今天我恨的人被殺了,說真的,我寧願那個殺人犯不要死,因為我要拿賠償金。 我真的很好奇,真的有親人被殺會全家都很傷心甚至都直持死刑嗎?坦白講,我絕對不信! 假如今天我爸爸有一千萬的保險,一千萬的存款,我會希望他最好被人殺掉。因為我可以賺到兩千萬以及天價的賠償金,因為我不支持死刑。 如果我的爸媽整天虐待我,我也會很希望有人殺掉他們,但不能是我,因為我還想過美好的人生,所以殺我爸媽的兇手死不死對我沒影響,可能沒死我也可以拿到賠償金。 更不用說拋棄我或出賣我的親朋好友了。。。 可能很多人這輩子秉持的都是神愛世人那樣的胸懷,所以從來沒有我想殺的人,所以我不想他死的人被人殺了,那個人當然該死!該一命賠一命!不然對不起我愛的人。 我是沒有那樣的胸懷啦,我想殺的人很多,我每天或多或少的都會想那個人怎麼還沒死啊。 但如果有一天我恨的人被殺了,有人來採訪我,我想問問各位這時候你會怎麼回答?用什麼方式回答? 是我的話,我會哭著說我捨不得她被殺,殺他的人最好被判死刑下地獄永世不得超生!! 然後等媒體走後再偷笑XDDDD! 照這樣來看廢除死刑可能對我比較有好處吧!誰叫我恨的人比愛的人多,比不上大家那樣關愛每個人。
我有說 我本來就不反對死刑 只是我基本上是支持廢死的 我不知道這樣算不算情緒化 但你提出 我想這有可能就是互相誤會的癥結點了 雙方都認為對方情緒化 把事情想的太簡單 但卻沒發現 雙方只是站在不同的角度 看事情 大家都想讓 社會更好 卻忘記 雙方有多麼的像 對我來說 死刑與否 跟文化 歷史 教育 是密不可分的 現在台灣支持死刑的多 不代表其他人不能追求 希望廢死的理想 我們也無法知道100年後的台灣或地球 對於死刑的態度是怎樣 只是我知道 任何東西都是會變的 而我們也希望社會 會更好
(那你贊成6歲也能判死刑囉 這事在美國不只發生過一次 光1999年我知道就發生3起未滿9歲的殺人事件 一個是小女孩忌妒 一個是好奇然後蓄意殺死同學 一個是帶槍到學校不知是故意還是意外擊發殺死同學 對於這幾個未滿9歲 我相信不管怎麼判決他們都不知道他們造成多麼讓人遺憾的事) 只要立法通過,幾歲判死刑都不要緊! 你一直搞錯,死刑的年齡不是重點,而是犯行是否達到應該處死的地步,是否有足夠證據證明是蓄意所為,以及是否有給足夠上訴及平反的機會! 若以上皆是肯定,那幾歲都可以處死! 在台灣死刑存廢從來都不是問題! 以前極權時代,國民黨愛鎗斃誰就鎗斃誰,死刑從來不是問題! 現在文明化了,台灣治安相對良好,一些惡法又相繼廢除,要犯到處死的程度還真的不容易,而且通常都有如山鐵證,就算如此我國執行死刑的次數仍然低到快要沒有了。 死刑存廢問題是完全少數黃鼠狼製造出來的,牠們打著慈悲為懷的面具,背後卻是自大的優越感,和自以為是的道德正確性,炒作出來的! 其實版大有篇文章正好就剖析這種假慈悲心態,一時找不到而已! 目前所有文明社會裡,死刑的判定幾乎都是十分公正客觀的,但對這些黃鼠狼來說還不夠,整個文明社會整個司法系統,經過層層把關充份上訴,都不值牠們的主觀判斷! 贊同死刑的人,原因各個不一;但反死刑的人,本質都一樣: 一個人,不論犯下何等淘天大罪,不論用多變態多兇殘多血腥的方式殘殺被害人,都要被原諒,然後由納稅人以血汗錢養他們到安享天年! 憑什麼?憑這是牠們說的!!!! 這就是廢死刑運動的真正本質!
唔.... 我若能作主,一定把反死刑明訂為唯一死刑! 因為這是少數比殺人更邪惡的罪行! 殺人已經夠可惡了,這些黃鼠狼竟還要整個文明社會向這些殺人犯屈膝低頭,養他們一輩子,為什麼? 只是要滿足黃鼠狼們的假慈悲! 這不叫邪惡天下沒有邪惡! 我若能作主,一定保任何廢死的人,綁上火刑柱活活燒死! 這是少數讓我深惡痛絕的犯罪! 沒錯,廢死本身就應該被列為犯罪,違反人道,對抗人類! 應該和紐倫堡的納粹戰犯列為同級!
哇賽gigiboy你的意思是讓那些無期犯當奴隸螻蟻一樣做到死囉 感覺好變態啊(不過我喜歡) 我現在感覺一槍解決還比較人道勒 要改口號了嗎? 拒絕非人道野蠻奴隸徒期 支持一槍人道死刑 再說這方式適合台灣嗎? 我是指台灣地小要蓋監獄不夠之類或是台灣目前好像無期徒刑也可以假釋耶
我想我沒搞錯 因為我只想知道你對於蓄意犯罪的定義 是如何而已 你認為只要是立法通過 而且經過司法程序判罰 不管幾歲都要死 那就是你信仰 我也無法說啥 你有你相信的權利 還有還是想問 你覺得支持核電廠 但卻反對核電廠蓋他家 算不算黃鼠狼
(and 小弟我一開頭就說了 我沒有惡意 我只是想討論有關於死刑的事情 我不知道您的火氣是從哪裡來的? 像您這種人 小弟我認為真的是太屌了) 我當然知道你沒有惡意! 只是無知過頭,沒有論述能力,缺乏思考能力,不懂條理,沒有邏輯,才會寫出這種你去拍文章! 而會用這種你親人XXX的文章,表示你的程度低得不如我家阿呆,而你甚至不知道自己文章爛在哪裡! 沒有論述能力,沒有重點,沒有條理,沒有理性,卻感性破表,除了滿到溢出來的感情外,你沒有論述到一絲絲廢死的正當性,除了無比温馨無比廢材的文字外! 而我對這種廢文完全沒有忍受力,因為這是對人類智慧的嘲笑,演化上的反方向..... 據說,專寫這種文章的人如果多到一定程度,人類就會開始變回猿猴,看到的你的貼文時,我身上的毛真的變長了...........
(還有還是想問你覺得支持核電廠 但卻反對核電廠蓋他家 算不算黃鼠狼) 這是兩個不同的問題! 我的立場是,我支持核電廠,我也不介意住核電廠旁邊,只要他們在各方面有充份的補償我的話!
(還有還是想問你覺得支持核電廠 但卻反對核電廠蓋他家 算不算黃鼠狼) 這是兩個不同的問題! 我的立場是,我支持核電廠,我也不介意住核電廠旁邊,只要他們在各方面有充份的補償我的話!
版主:罪該萬死之人關在勞裡,浪費稅金!..... 那麼愛惜稅金,官員的薪資、破爛的擴大內需、莫名其妙的健保制度,才是重點啦! 質疑死刑犯的吃、喝、拉、撒、生、老、病、死以及所耗費的時間、空間、管理、再教育?等零零總總,生活所需,不管是直接、間接成本所茲費用,納稅金的開銷以及對官員的薪資、擴大內需及健保制度等浪費稅金的反感,兩者並不相抵觸,也就是說,我可以反對養死刑犯到死,我當然也反對政府對各項政策的浪費。 一碼歸一碼。(要不就行使死刑決,要不就放他們出來,我完全不贊成也不願養他們到死,這是成本效益問題) 版主:有贊同死刑者指出,國內目前判死刑已經非常謹慎,應該不會再出現枉死者!拜託!要不是有人權團體在那邊鼓吹、而反死刑團體已將廢除死刑標定為國際風潮、以致於誤判將極度損害國家形象,你以為國家機器會自己謹慎小心嗎?從民族主義到復仇式的正義,都是國家機器擴張權力的催化劑! 雖然我不知道目前台灣有什麼了不起的國際形象,也不認為執行"嚴謹"的死刑決,有傷害國家形象之嫌,雖然我肯定某些人權團體的反制,導至國家法律以更加嚴肅的角度看待死刑決的處置,但在這個現實世界,任何的法律體系都不可能100%的無誤差,但總不能為了保護少數誤差值而犧牲母體的多數權利(可能被假釋的再度危害)。 當然,前提是需要謹慎的証據、實際的客觀與被人信任的法律。就台灣目前的死刑決,我還算滿意。
美國那些州得作法就是那樣 我也覺得很慘忍 很多人中途都自殺了.... 死刑對於罪惡感重的人 或許的確是一種人道吧 他意識到了他的錯 想以死贖罪 卻又死不了 的確是比死刑更慘忍 台灣來說 我是不知道能不能這樣 只是我看到有些人說 現行的台灣因為 坐牢制度有問題 所以反廢死 所以我想如果改成這樣 想問問他們是不是就不反對了 但基本上很像都不會 我們都會用很多話包裝 自己的說法 但大部分 我早已決定 最後的抉擇了 台灣無期可以假釋的所以 想要的話可以依循合法 途徑 改成你覺得更完善的法律 假如這樣就會支持廢死嗎? 還是看個人吧 但至少法律跟這世界任何東西都是一樣的 都會變 TO SIRIUS 沒必要吧.... 跟你不同意見 就...... 每個人都有他相信的權利 不能因為相信不同的東西 就把對方給...... 哈 反正我也知道你也只是說說而已 沒惡意 認真看待反而是我誤會你了 是吧
我 支持死刑,我不贊成蓋核電廠 因為南部超適合用太陽能的, 尤其是高雄屏東,一年四季幾乎都是夏天 只有二個月像秋天或冬天
我先回答你,就算真的讓死刑犯關到死.我也贊成死刑. 其實我在別的論壇針對死刑存廢與否寫過很多篇. 用各最簡單的二分法,贊成死刑和反對死刑的人. 我想都不會反對"犯罪這種行為本身是不對的" 那為什麼會有"贊成死刑和反對死刑"這麼巨大的意見衝突. 很簡單,看你站在什麼角度來看這件事. 站在被害者的角度贊成死刑 站在人權的角度贊成反對死刑 站在什麼角度這各本身沒有是非對錯. 彼此尊重對方即可.但是站在人權角度的廢死團體必須了解. 你們的言論很有可能對被害者家屬造成2次甚至3次傷害 這就是為什麼廢死團體有時候會被罵助紂為虐.甚至共犯結構.
某些笨蛋最愛提: 如果你的親人XXX的話,你怎麼辦? 就死刑存廢來講,有不論親人被判死刑,或親人被人殺害,都失去談論的資格,不論他們是站在哪一邊! 因為,已經失去客觀性! 就像醫生通常避免為自己親人開刀,公務員的利益迴避一樣,因為有個人因素在內時,就要避免做出相關決定! 問題,廢死的人都是絕對主觀! 從沒有任何廢死論者提出任何廢死必要的明確論點! 除了宗教、道德、文明、慈悲等形而上名詞,而任何以形而上因素為訴求重點的,都是黃鼠狼或老鼠會!
(哈 反正我也知道你也只是說說而已 沒惡意) 我當然只是說說沒惡意! 只要我不是當權就絕對沒有惡意! 如真成了當權者.....嘿嘿嘿......
其實大家應該知道,並不是只有殺人才會被判死刑 刑法中包括暴動內亂罪,通謀開戰端罪,通謀喪失領域罪,直接抗敵民國罪 都是可以判處死刑的 意思是賣國(賣台),也是可以判死刑的 在排除私刑的情況下,大家支持將賣國的人處死嗎
我認為通敵叛國除了因此致人於死外,也不該判死刑! 但,刑滿出獄後,取消國籍,丟到金門,叫他自己游泳回支那!
現在台灣人連國家的主權意識都很模糊了,賣國的要怎麼判定啊 一堆人要當美國第五十一洲另一堆想做中國經濟特區還有一堆是日本皇民 那應該算過時的法律了吧
恩 沒錯 角度不同 我也認同 但為啥廢死團體 會變成迫害被害家屬的組織 我是不知道這裡 有多少人是被害家屬 但至少以我看到的而已 廢死團體 對於被害家屬的安撫做的其實比政府多很多 也滿多家屬 最後選擇原諒 不知道位啥會有覺得 廢死團體決不跟被害家屬接觸的觀感 當然如果認為不死刑就是 傷害家屬 有點有失客觀
死刑的存在是因為有些人犯下人類社會中的淊天大罪,必須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若是基於其它愚蠢不堪的黃鼠狼理由廢死,讓納稅人養一輩子,這是不合公益的作法,該死的黃鼠狼! 但,若科技發達腦神經科學再進步一點的話,或許就可以用洗腦的方式取代死刑! 簡單來說,就是把大腦格式化,重新灌入新的記憶和人格,若能做到這步死刑就沒有意義了! 不過,到了這個程度第一件事,就是把反死刑的黃鼠狼統統抓起來,把牠們洗腦成支持死刑,再放出去讓牠們天天吵著要恢復傳統死刑! 這才是終極反諷!
那就叫被害家屬安撫團體就好啦.... 這不用廢死刑也可以做吧
SIRIUS 雖然我也是支持死刑 不過你同樣的話講太多遍也是很煩捏~~
樓上的 監獄全部的犯人都是納稅人在養 差不了一年出現的一隻半隻
安撫家屬和廢除死刑是兩回事! 我看不出安撫家屬和廢除死刑間的必然性或正當性!
(SIRIUS 雖然我也是支持死刑 不過你同樣的話講太多遍也是很煩捏~~ ) 版大都不講話,你嗆什麼聲? 地下版主?
"我看不出安撫家屬和廢除死刑間的必然性或正當性! " 對啊 所以廢死沒有道理就不能投入安撫家屬的行列吧 廢死是他們的理念 但不代表 他們就不關心被害家屬吧 真能這麼簡單的2分法?
(廢死沒有道理就不能投入安撫家屬的行列吧) 當然可以,這沒什麼不對! 但,有的團體就用此作為廢死的正當性之一,就很莫明其妙了!
這裡的綠狗真愛吠~哈
沒有團體以這當正當性理由吧 會關心受害家屬是因為人之常情 我相信你 你也會去關心 雖然不知道有沒有做過 我只是想說 廢死是他們的理念 但不代表 他們就不關心被害家屬吧 沒那麼簡單的2分法吧?
一個在司法官訓練所很有名的小故事,大意是說:有一天一位老師在上課時問了學生一個問題,他說:各位將來的司法官們,你們贊成死刑嗎?超過八成的學生都舉手同意。之後老師又問一個問題,那你們覺得自己誤判的機率有多少?(此時的誤判,包含主觀以及客觀上認知錯誤),之後學生們都沉默了。 我剛念法律的時候,我也是很贊成死刑,覺得那些王八蛋通通槍斃最好,後來等到我畢業之前,我就轉變成不贊成死刑。 因為生存權是具有不可替代性,所以任何人或是制度都不能剝奪每個人的生存權,除非做決定的人是神,上帝,佛祖...... 死刑的存廢問題,在法律系是一個辯論到爛掉,都不會有結果的問題。
這麼怕誤判死刑,那全國禁止使用汽車、火車、輪船和飛機好了。還有,禁止所有醫療行為就好了。這些交通工具或醫療行為,所發生的意外死亡,搞不好比誤判死刑的機率來的高啊。這樣講的通嗎?所以誤判不是死刑存廢的主要爭點嘛。
那只是利用教學技巧的把戲而已! 為什麼沒人反問,如果會誤判就廢死,那小偷、搶刼、交通違規呢? 若是誤判為理由來廢死,乾脆整個法律都廢了,因為每一條法律都可能被誤判! 決定人類生死的不是神,正是人! 人才有權決定人的生死! 權力可以才自能力,或來自附予! 法官判生死的權力,來自公權力的附予! 若是怕誤判,就好好審,怕誤判就廢死,為什麼不辭職回家? 開車都有撞死人的可能,哪個司機保證絕不出車禍?不開車算了! 我真心希望樓上雨夜的浪漫只是冒充的,不是正牌的我國司法人員! 宗教認知壓倒法律認知,危矣!
那只是利用教學技巧的把戲而已! 為什麼沒人反問,如果會誤判就廢死,那小偷、搶刼、交通違規呢? 若是誤判為理由來廢死,乾脆整個法律都廢了,因為每一條法律都可能被誤判! 決定人類生死的不是神,正是人! 人才有權決定人的生死! 權力可以才自能力,或來自附予! 法官判生死的權力,來自公權力的附予! 若是怕誤判,就好好審,怕誤判就廢死,為什麼不辭職回家? 開車都有撞死人的可能,哪個司機保證絕不出車禍?不開車算了! 我真心希望樓上雨夜的浪漫只是冒充的,不是正牌的我國司法人員! 宗教認知壓倒法律認知,危矣!
正因你所說 "決定人類生死的不是神,正是人!" "人才有權決定人的生死!" 那為啥 只有決定讓人死才是 正確的 決定能讓人生 就是..... 決定權都在人 但不同的文化 歷史 教育 讓人選擇不同的 決定罷了
這是照法律來決定! 廢死的是要法律照牠們的意思修改! 總之,廢死人的目的就要整個社會和司法制制照牠們的意思走! 你們以為自己是誰啊?
廢死聯盟當然希望達到他們目的 你不也是想讓死刑繼續留下來 造你的方式修改法律 沒有人自以為自己是誰的問題吧
(廢死聯盟當然希望達到他們目的) 對,要文明社會照牠們的意思屈從於死刑犯! 要不處決犯人,行啊! 廢死的人出錢養犯人就行!
樓上也再出錢養竊盜犯 要不要順便抗議一下?
@@ 你就不想達到你的目的嗎? 你的言論不覺得讓你 跟你眼中的廢死聯盟是多麼的相像
我開始同情版主了= = 首先..天經地義這回事.老時代男人把女人當附庸.那時候是天經地義 原住民把吳鳳(先不論這人存不存在)幹掉.那時候是天經地義 然後死刑的天經地義?狗屁.天經地義根本不是人能觀察到的.你掛在嘴上的只是唬人用的道德 還有以暴制暴絕對有執行上的問題.如果無法完全執行(如傷眼挖眼).那這樣的法律別說威嚇性.連基本信賴都不存在了 至於某樓17年日本政府賠給它那位.大概是電影看多了.以為17年只是黑幕白字在畫面上現個一秒罷了
(你就不想達到你的目的嗎? 你的言論不覺得讓你 跟你眼中的廢死聯盟是多麼的相像) 當然像! 但差別在於我是對的,而牠們是錯的! 我只要牠們服從現有多數,牠們卻是要我們多數曲服於少數!
(樓上也再出錢養竊盜犯 要不要順便抗議一下? ) 如果也要順便竊盜免罰的話,請自己貼錢賠物主! 乾危你們這些廢死聯盟一次把條件開出來,到底你們想廢掉哪些法律和刑罰,一次講清楚! 你們到底跟人類文明有什麼過不去的?
我個人覺得討論成現在這個樣子 大部份的人大概都看得出來"某個支持死刑的人"頭腦真的是有不小的問題 ps:我並不是認為支持死刑是錯或對 我指的是在這個留言版上"某個特定支持死刑人士"........ 他的發言真的是....@#$%&
我沒有幾個十七年,我覺得冤獄很可憐;但更覺得被還害者(家屬)更可憐; 而朱學恒所舉得案例已經是人證,物證,罪犯承認下,死刑依舊無法執行, 我是覺得太扯了啊!! 版主的內文的一段,括號是我的想法... 贊成死刑者很愛這樣質問別人:一、如果確定此人罪該萬死,為何不能殺他?二、罪該萬死之人關在勞裡,浪費稅金!——問題是,罪該萬死的人關在牢裡,明明害不到人,又可能有學術價值,為何非殺他不可? (1.害得到人啊....你去問白冰冰,陳進興還沒死之前她怎麼度過的? .....2.學術價值????能夠早期發現早期治療嗎?) 殺了犯罪率也未必會降低!(但是可以滿足被害者最低限度的正義!!!) 至於稅金?養少少幾個死刑犯、可以拿來研究、又能預防其他人枉死 (少做少錯嗎?),哪裡浪費稅金?(拿來貼補小學生的營養午餐如何?)那麼愛惜稅金,官員的薪資、破爛的擴大內需、莫名其妙的健保制度,才是重點啦!(我認同,但只是重點之一)
多數少數是會變化的 而且真的不服從嗎? 你有看廢死聯盟 因為法院判了死刑 然後廢死聯盟去實體攻擊 法院嗎? 廢死聯盟有拿什麼武器威脅每個人 逼犯對方 只能聽他們的 難道溝通 也是種犯罪 發表自己的想法也是錯? "但差別在於我是對的,而牠們是錯的!" 你的對與錯 就是那麼簡化? 順你的就是對 不同意見的就是錯? 到底是誰跟人類文明過不去@@
我還是想說 死刑與否 無關利益 人們支持與否 也無關對錯 死不死刑的贊成與反對觀念 主要是跟 文化 歷史 教育有關 假如某個國家或自治區 廢除死刑因為人民7成也反對死刑 那難道 那整個地方7成的人 都跟人類文明過不去?
先說死刑是野蠻不文明落後的是廢死聯盟吧 既然無關對錯 那投票決定囉? 再不然在台灣哪塊地方弄個無死刑行政區看看比犯罪率嘛(各種條件差不多的情況比較好比對) 喜歡廢死的就過去(我想殺人犯應該會喜歡) 這樣有沒有皆大歡喜
誰說死刑是野蠻不文明落的 廢死聯盟哪篇提過? 現在留言有誰說過... 你說的投票決定 能辦成的話而且有實質法律效益 重點你真的想用的話 我無法反對你 但投票與專業判斷 在這問題上 可能會有爭議 但我偏向民意為主
靠! 真是絕世好文!觀點清晰、立論正確。
如果殺人可以不死那又何必畏懼殺人
死與不死皆解決不了冤獄與縱放的問題, 你們繼續吵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