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以為,政府的存在是為了服務大眾,警察的存在是為了保護大眾,然而不斷地有事件提醒我們:政府並未站在我們這邊,警察更時常與人民敵對,於是,我們或我們的父母工作繳稅、養大批沒效率又不思長進的狗官,浪費金錢、箝制自由,同樣靠人民吃飯的警察則依著狗官的命令,驅趕、騷擾、逮捕理論上是他們老闆的人民,這則新聞是不是如文字所言,我不知道,或許警察真的發現了什麼,或許女工讀生真的在犯罪,然而,狗官無能、警察濫權,可不是一兩天的新鮮事,那些迷信大政府、期待政府管制以創造美麗新世界的笨蛋們,到底何時才會清醒呀?
查抄色情漫畫,銬回女工讀生
林金池、蔡偉祺/北縣報導
淡水有三家漫畫出租店因陳列日本暢銷漫畫《航海王》(又名海賊王),上周三被警方認定違法,不僅未持搜索票入內搜索,還將女工讀生以現行犯「銬回」法辦,身心受創的女學生至今忘不了冷冰冰的看守所,嚇得每天以淚洗面、不敢出門。
十一日晚,淡水警分局水碓派出所兩名警員與一名便衣刑警,到轄區水源路三家漫畫出租店查察,認定店內擺設的《航海王》漫畫屬於暴力與色情書籍,違反刑法第兩百卅五條妨害風化,將店內女工讀生以現行犯「銬回」派出所,接著通知店老闆到警局製作筆錄。
網友聲討,批違反比例原則
店內女工讀生就這樣被銬上警車帶走,無論業者如何央求:「放了工讀生,有問題找負責人」,警方依舊不為所動,這些女學生回想事發經過忍不住發抖流淚,忘不了冷冰冰的看守所,更害怕人生就此留下前科汙點。
警方的大動作引起熱烈討論,不少網友群情激憤、幹譙聲不斷。「有這麼嚴重嗎?《航海王》電視都有在播耶?」「警察沒事幹嗎?還是店家沒付保護費才會找麻煩?」「將女工讀生『銬起來』真的太超過了啦?違反比例原則!」「現在是警總時代嗎?警方濫權到無法無天?」
記者實地走訪,發現水源路三家漫畫出租店被查抄後,已有一家遭警方強迫歇業,另外兩家雖然生意興隆,但記者表明來意後,店內工讀生不願多談,僅強調非當事人,不方便表示意見。
警方:開放空間不需搜索票
淡水警分局長艾鵬澄清,警方僅針對店內擺設的色情漫畫查抄,部分查扣漫畫內容充滿「人獸交」等情節,並非因為《航海王》遭移送。
至於移送女工讀生部分,網路上指稱有三、四名女工讀生被警方帶走,艾鵬強調,警方值勤時店內僅有一名女工讀生,同仁無奈只好將她帶回製作筆錄,但並未上手銬,直到隔天移送法院時,才依程序將女工讀生上銬。
淡水警分局行政組長鄭有益強調,漫畫出租店為開放空間,入內查緝色情書刊不需搜索票,這與日前泰山光碟店不同,同仁依法執勤並無不當。
出處:中時電子報

這個真的超級誇張...現在台灣還真沒什麼不可能...
看來政府的存在只是證明自己的存在。淡水警分局這麼做,不但增加業績更增加
能見度,讓淡水地區的人民知道淡水警分局的重要性 ~.~//
從上次的撕國旗事件!
到前次婦人因2塊錢的花而被上手銬
我們已是警察國家了!
即便真的認定違法,也應該去找負責人
要搜索、銬人 沒有拘票搜索票,這些警察真的不用付出代價嗎?
另外,政府縱容這些事情的發生(警政單位不表示意見也不處
理)
不是剛好跟最近搞的「愛心企業」、「道德審判」(指放任檢調
放話讓大眾公審扁家)、「聞聲救苦」同一脈絡嗎
放著法律漏洞不提案修補,事事曰道德
這時候怎麼不說「依法行政」了(這句話只會在拆原住民違建、
斷橋塌隧道、放任廠商排濃煙廢氣時說的)
跟王莽真像啊....把古人的醬缸精神全拿出來了
是說,漫畫業者得罪了誰?還勞動「公僕」上門仔細查緝。
嗯....不過根據八卦版的說法,是查到海賊王的糟糕版XD
也有說法是沒交規費找麻煩之類的
上頭在討論相關的法條,依照現行法律(刑法133還是?)來說,只要警方主觀認定色情就可以將你移送
要不要起訴定罪是檢察官跟法院的事情,但只要移送對警察而言就會有業績
至於搜索票部分似乎是真的不用...也是有法條依據
但是我們也可以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就是了
緘默,錄音,打督察政風專線,不要傻傻被誘導做筆錄簽名認罪
btw,現在的警察跟記者只要上網就可以了哈哈
先前不是還有個自稱像炸蝦的女警,上網釣無知宅宅還一副得意洋洋的樣子
只要上聊天室一個月就有四五萬...偉哉警察!
不然為甚麼叫做『波麗士大人』呢?以前看到『大人』還得跪下來叩頭,
哪像現在任你們調侃,不把你們抓起來不知道警察大人有多偉大!
喔.....這件事如果發生在高雄,不曉得又是怎樣的威權??
哇靠~航海王在日本是正常向的漫畫耶
也就是老少咸宜的普遍級勵志漫畫
如果看個航海王都被抓~
那日本男人不就要抓去槍斃了
話說幾週前去日本
他們的A書都直接擺在超商架子上販賣~
之前去美加也差不多這個情形~
只能說台灣人少見多怪
假正經
問題就在這裡了
這事並沒有發生在高雄呀XD
以後會不會因為看小叮噹被抓,所以
這是說再來只能看四書五經
大雄老想偷看靜香洗澡
胖虎老是使用暴力
暴力色情漫畫
抓!!!
笨蛋永遠不會醒
喔.....這件事如果發生在高雄,不曉得又是怎樣的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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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藍丁丁邏輯
也可如此套用??
喔.....這件事如果發生在螞蝗,不曉得又是怎樣的貪腐??
喔.....這件事如果發生在大安區,不曉得又是怎樣的無恥??
自己出包,總得抓個墊背
抓不到墊背,再來個合理懷疑,發揮想像力假設一下模糊焦點
反正公堂之上,假設一下,依大民國律例..........恩,無罪是也
話隨便說,管他什麼無罪推定,舉證責任....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老k黨真是(技)窮到只剩下"陳水扁"
人民需要做的
是針對少數濫權的警察
主張自己法律上的權利
而非對全部的警察無的放矢
以台灣目前的人權意識、公開審判程序和資訊自由度
說台灣是警察國家
實在太誇張
並非存心引戰
只是我的感想
大家靜下心來想想,警察濫權案例密集發生是不是從陳雲林事件開始的?背後的原因是什麼?
是滴 樓上分析得好
如果少數警察濫權立刻被罰、被申誡
警政單位做出說明,表達態勢
那近期就不會有警察再用這種手段來衝業績了嘛
重點真的在於警政單位不聞不問
不作為也是一種作為 叫做默許
就個人最近在台北縣市趴趴走的感覺
警察臨檢抓酒駕的次數似乎變少了?!
但是抓紅燈右轉、違規左轉的真的變多了..
過年後政府機關發言人還是大老闆
開始慢慢吐出CECA這個詞了...版大可以注意一下嗎?
(如果是免關稅貨物互通條例的話,我們是不是應該出來反對才
是?)
台視不能撥海賊王了
違法!!!!
唉...工讀生還是我們學校同學...
這個真的超誇張
重點是....
漫畫的界定不明
沒找專家學者及社會人士的參與討論定案
就將一堆漫畫界定為情色與暴力
事實證明
那些人的書都白念了
在此證明台灣不是一個自由的國家
更正! 台灣本不是國家
是地區!!
哀......這些人,
重點是這樣子做有沒有違法??
違反哪一條法律??
若是違法,就應該往上追相關警政機關的責任,
而不是啥鳥事就扯到政府東政府西的,
那麼要地方機關幹啥??
標準的偏狹島民心態.
以後要不要重現個''焚書''ㄚ?最好把電視.網路.書店啊全查一查才
會創造出溫良恭儉讓的乖寶寶國家,髒?醜惡?猥褻?我倒想知道警察
杯杯哪個這輩子沒看過所謂的小本小電影的?!
科科,那全國的漫畫出租店都要銬起來了啦,出版社也一起吧,罪加一等
才對。
我記得近幾年漫畫不是有分級了嗎?
含暴力、色情者都有貼分級貼紙啊,這個制度完全被dororo化了嗎?
現代的警察愈來愈容易讓人聯想到古裝劇中的無能又貪心的知縣之輩了。
沒辦法!其實台灣有些法律還停在戒嚴時期~而那些警官警察大都從戒嚴警總時代
一路走來 他們還都以為現在小蔣還活著 警總還在 而且準備反攻大陸~
覺得比暴力,那台北地下街的電玩,個個是暴力之作
卻不見大人去巡邏
民進黨執政時期,
憲兵公然捂住抗議老婦之口並強行拖離現場,
特勤公然將抗議學生過肩摔,
威權再現!!獨裁暴力專制的民進黨!!
工讀生什麼都不知道,帶走她們是什麼意思?
有事也應該去找老板才對啊
這些警察真莫名其妙
所謂過肩摔 不是角度問題嗎?
是那個媒體記者誇張的報導
況且是那個女的趴在維安的身上
維安只是把她甩開而已
我氣得是一堆人整天只會看扭曲的新聞
但看新聞的人是無辜的
他們是以為他們看到的是真實
而大聲的說話表達正義
28樓專看扭曲的新聞還信以為真
看來28樓頗相信是(靈異)樹根絆倒張銘清的,好真實,好正義,好大聲啊.
28樓的「一推人整天只會看扭曲的新聞 」
還不錯的癖好耶,教我教我
30樓這樣也可以扯到張銘清
請就事論事
28樓可沒說張銘清事件怎樣了ㄚ
台灣人民軟弱無知
查抄色情漫畫就在鬼吼鬼叫
還是共產主義有辦法創造美好大同世界
台湾同胞还是很多人爱好和平的
只有少數綠色叛党喜欢搞分裂
32F
就事論事來說
鬼扯的始祖是綠民
說到人獸交一定要提一部經典名片『美女與野獸』
連片名都敢明目張膽強調人獸交這個賣點
而且還是卡通片
實在有違善良風俗
請警察大人快快將販售及出租這部片的店家繩之以法
以維護社會善良風氣
怕有人看不懂
所以先聲明
這個是反諷
有沒有智障來解釋一下警察折斷國旗是三小??
自己國家不能舉國旗?? 笑話
選馬的人基本國家認知 邏輯都有問題
都智障
哼
這些垃圾什麼都不會做
亂作事情闖第一
民眾的車被偷了找不到
議員的車被偷了第一個找到
像這種漫畫店去抓?
哼~還有一大堆見不得人的店也都在賣
偏偏找這種小咖的
除了作秀跟自慰外還叫什麼?
台灣的警察看來有50%都是作秀跟自慰的
其他50%我看也不要妄言說很正直
最後大概真正碩果僅存的
我們有生之年大概也很難見到了
台灣真的是跟變態國家新加坡越來越像了
不合理/不是理由的理由的法令越來越多了
越來越自慰化了
越來越愛搞權威來讓自己感受到很有用的單位
真的是非常可悲...
然而可憐的是活在這個國家的民眾
一天到晚被拿來給人自慰
35樓貪污的始祖是藍民
真的有點太超過了....
連這點興趣都要被剝奪...
這真的讓我大笑了...
所謂開放空間係指公園、公共廣場之類,漫畫店屬一般店鋪行號並非一開放空間,那
個分局長說這種理由,不知道是書沒讀通,還是找不到正當理由硬ㄠ。
一般漫畫很難從漫畫封面了解其內容是否涉及色情猥褻,必定是警員先翻閱其中內
容,再認定其性質,小弟不認為警員是因店內陳列海賊王才移送(這點小弟認為是記
者在危言聳聽、興風作浪),但一般漫畫店均有陳列情色漫畫卻也是事實,不管有無
嚴格分級(如果已為必要之區隔就不犯罪,如將A漫封起來),刑法中只要公然(不特
定人得共見共聞)陳列猥褻物品,就是成罪(本文不討論該法文是否正當),店內工讀
生就是現行犯,警察可以逮捕的。
依照刑事訴訟法第130之規定,警察在合法逮捕後,為避免/證據被湮滅/,可以無搜
索票搜索被逮捕人/可立即觸及之處所/,而一般漫畫店A漫要不放在店的最裡面,要
不放在櫃檯後面(不要問我為什麼我知道),若是後者就是現行犯店員可立及觸即之
處所,而可搜索並扣押,那個書店小弟沒去過,上文只是作一個討論,實際狀況應個
案認定,請各位大大不吝賜教。
記者亂寫,官員亂搞,確實已非偶一為之,但望請版主明察,個案是非對錯仍應個案
認定,仍不宜僅憑新聞就作/政府並未站在我們這邊,警察更時常與人民敵對,於
是,我們或我們的父母工作繳稅、養大批沒效率又不思長進的狗官,浪費金錢、箝制
自由,同樣靠人民吃飯的警察則依著狗官的命令,驅趕、騷擾、逮捕理論上是他們老
闆的人民/此種印象上的約略認定。
37樓的智障這樣也可以扯到國旗
請就事論事
PS 貪污的始祖是藍民 發揚光大的是綠民 貪汙罪行的現在
是綠黨
把貪污發揮的淋漓盡致的是藍黨
貪污都不貪污了
把貪污發揮的淋漓盡致的是民進黨
貪污都不貪污了
不欺負善良弱小民眾你叫這些警察每天閒閒沒事要幹嗎?
不偶而表現一下他們伸張正義公權力的手段怕民眾會把他們當成病貓
擔心市民不找他們承辦失竊尋回或抑制街頭犯罪等
怕會被罵白吃白喝公家薪水引人唾棄才出此下策囉
雖然大部分時間警察先生都在他們的辦公室裡喝茶、聊天、上網玩接龍
但偶而還是要出外活動活動一下筋骨,整整市民
不然辦公室坐久了還是會膩的
有人沒話講連批評對手都要用抄襲的
嘖嘖~
人和狗狗做好朋友的電影
最適合小孩子觀賞了~~
但是從做好朋友進展到XX
就犯法溜~~
但是從好朋友進展到男女朋友再進展到XX
不是很合理的事嗎?
既然做好朋友可以~~那為什麼不能繼續進展呢~~
還是說只要跟SEX、情慾有關的東西就是有罪呢?
那這樣子人類還真是罪孽深重啊~或許之後在公共場所講XX這兩個字就會被抓
喔。那
我這兩個字趕快來改一下。哈~
我是南部漫畫店老版,我認為警察真是太超過
有任何問題應該要先找老板才對,不能抓工讀生
而現在有許多出版社的書都多多少少有出18限的書
能出版,卻不能公開陳列販賣出租,這樣不是很奇怪嗎?
只要管制好別讓未成年租到那種書就行了,難道不是嗎?
真是搶錢的政府,搶錢的警察,依我看,只是為了業績吧
26樓的 我憲兵退伍的 你要不要聽聽看國民黨時期憲兵是怎樣對付老百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