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婆娘的嘴巴可真硬,很適合跟阿扁在一起呢。
李慶安出庭,堅稱喪失美籍
記者熊迺祺、張宏業/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前立委李慶安雙重國籍案昨天再度開庭,李慶安雖向社會大眾、選民及國民黨致歉,但堅稱她民國八十三年就任台北市議員時,美國國籍就已自動喪失。
這是李慶安被中選會撤銷立委當選資格後首度出庭,台北地檢署門口聚集十多人舉牌高喊「收押李慶安、李慶安還錢」,不過李慶安繞過抗議群眾,從台北地院進入北檢接受調查。
北檢昨天上午除傳訊李慶安,也傳喚李慶安丈夫余紹逖作證,釐清余紹逖在美國報稅細節。余紹逖證稱,他是美國公民,美國稅法有類似我國夫妻共同申報的規定,他依此規定將李慶安列為配偶申報,但因李慶安不具美國籍,因此不用申報她的所得。庭訊兩小時結束。
李慶安開庭前表示,十四年來她非常認真做好民代工作,她將青春給了需要幫助的人;「雙重國籍爭議是法律問題,但這麼長時間造成社會不安,且辭去立委職務對大安區選民及國民黨造成傷害,致上最誠摯的歉意。」
記者林新輝/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天表示,中選會上周聲稱解除李慶安第七屆立委職務及追討薪水責任在立法院,這樣的觀點可能是搞錯方向。司法判決確定後,才有追討李慶安薪水的問題,再者,李慶安已辭去立委,立院是「無職可解」。
立法院人士昨天表示,依據國籍法規定,立委有一年的緩衝期處理雙重國籍問題,立委如果在一月卅一日前無法或提不出不具雙重國籍證明,立法院依法就要處理。
但是立院人士說,李慶安一月卅一日前已主動辭去立委職務,等於是已經自動辦理退學、沒有學籍的學生,校方怎麼可能解除該名學生的「學籍」?
至於四至六屆立委薪水追討部分,立法院人士強調,這部分必須等司法判決確定後才成立,立法院必須「依法行政」,不可能憑中選會的決議就逕行追討薪水。
出處:聯合新聞網

一言以敝之!
"老娘大不了回美國,想辦我!...門都沒有!"
在補一句:
"老娘在美國有數棟豪宅~X的那一億多正好拿來繳房屋稅~想拿~來美國要唄!"
所以美國這次來函證明李慶安確有美國藉!
是美國的政治迫害!
而且是阿扁向美國下的指導棋!
請驅先生向美國宣戰吧!
一樣是沒懶趴的...果然是趙高轉世。。。
李慶安真是無恥到一個不可思議的地步
要陳師孟去放棄美國籍
但她自己的美國籍卻會自動失效
美國都已經來函確定她有美國籍了
還在那邊癡人說夢硬ㄠ個屁呀
這八婆太猛了
到這種地步居然還坳的下去
真的可以跟陳水扁來個雙劍合璧了
[美國都已經來函確定她有美國籍了
還在那邊癡人說夢硬ㄠ個屁呀
EllenC at February 11, 2009 05:07 PM comment]
You must be that one "還在那邊癡人說夢", too stupid bad ugly evil to know that 美國
has no official relation with Taiwan, must have no way committed "來函確定" crime.
就算她說的是事實
那她也得解釋
何以她的美籍就是自動失效
而陳師孟就得照她的要求
到第三國宣示放棄美籍?
jyet:
因為"不能說的祕密"啊
他應該是周董的粉絲
這種人要是去賣毒奶誰辦的了牠?
切腹的阿扁切了嗎?
You must be that one "還在那邊癡人說夢", too stupid bad ugly evil to know that 美國
has no official relation with Taiwan, must have no way committed "來函確定" crime.
at February 12, 2009 02:15 AM comment
Not mention that your court must have no right to try anyone who committed any
crime out of your land even your law makes make law to say 雙重國籍 is a crime;
that may explain how come you need make law to ban anyone from entering Taiwan
again once that anyone left Taiwan behind.
哈,Mrs. Lee 在怎麼硬應該還比不上寶來太上皇后吧來的適合Mr.Chen 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