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通常很邪門,表面滿口仁義道德,骨子裡暴虐為惡,為何要為惡?因為有利可得,為何有利可得?因為弱者多、智障基因隨處傳播,自己沒有小叮噹,就退而求其次當個大混帳,反正總有人會掏鈔票、脫衣服,被吃乾抹淨後,才出來哭喊混帳們禽獸不如。
然而一端是禽獸不如,一端是蠢到很酷,你要選那個呢?我還是當禽獸好了。
另外,都數位時代了,攝影師仍能哄女人伸腿張口脫衣服呢!話說我本來就想學攝影,然而轉眼間也過了好幾年,如今,我在這則新聞中,看到了學攝影的意義,我在此鄭重宣布,卅歲以前要開始學攝影,此行不達,在下誓不為人!——結果,攝影學成了,就跑去當禽獸,果然是橫豎都不是人。
假星探徵女模,供十八男淫辱,一美女被騙姦雜交五十次
呂志明╱台北報導
兩名混帳淫狼周泰倫、林世捷,去年成立兩家空殼模特兒經紀公司,假借招攬模特兒代言廣告、拍偶像劇,誘騙至少四十八名一心想進演藝圈的年輕女子充當模特兒,供其十八名收費會員拍裸照,或安排雙方性交易。其中三名女子不願配合,周、林和這些謊稱「攝影師」的會員就會拿裸照逼姦。一名懷抱星夢的貌美女子,半年間,即與這些「攝影師」進行高達五十次性交易,甚至雜交。
星夢變調
檢警調查,這些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攝影師」,均非正職攝影專業人士,來自各行各業,其中還有一名獸醫師;變態的是,周、林和這些「攝影師」,有時會要求多P雜交,還有人會用按摩棒、假陽具,以及為婦女進行內診的鴨嘴器,當做淫具助興。
台北地檢署昨偵結全案,將在押的周泰倫、林世捷依涉嫌強制性交罪及媒介性交猥褻等罪起訴,各求處八年重刑。至於十八名會員共犯,其中已查獲的楊水生及陳祐明,分被求刑八年及五年,另未到案的十六人,檢警正積極追查中。
要脅對鏡頭做表情
警方搜索這兩家掛羊頭賣狗肉的模特兒經紀公司,以及部分會員住處,查扣許多性愛光碟,除有四十八名年輕女子的裸照或性交畫面,還有會員將精液潑射在被害女子臉上,還要對方擺出滿足表情的變態畫面。檢警已從四十八人中查出其中六人身分,有三人明顯遭到性侵害,檢方懷疑還有其他被害女子,將繼續偵辦。
起訴書指出,周泰倫與林世捷去年分別成立「斯迪歐」、「傑米」兩家模特兒經紀公司,以發傳單等方式找年輕貌美女子充當模特兒,同時招攬楊水生、陳祐明等十八名男子擔任「攝影師」,定期收取會費,金額不詳。從去年十月二十九日到今年八月三日為止,周、林以付費方式安排楊水生等,到台北、桃園及基隆多家汽車旅館或會員住處進行拍攝,若安排性交易,會員須付三千至八千元不等的性交費。
利誘不成裸照相逼
有些涉世未深的女子,一心嚮往演藝之路,得知周、林能安排演戲,都趨之若鶩,除了答應全裸拍照,有部分女子還願意配合劇情,做出性猥褻或性交動作。最誇張的是,其中有一名年輕貌美女子在今年二月到七月間,就與會員進行五十次的性交易,並同意多P雜交。由於有些一心想進入演藝圈的女子被灌了迷湯,且每做完一次還可以拿到報酬,欣然接受。
不過也有前往應徵的女子,雖答應被拍裸照,但卻不願進行性交易,遇到這種狀況,周、林與會員會先以利誘方式表示,「一定會安排通告甚至參與偶像劇演出,」同時還舉例指許多女明星都是一脫成名。如果利誘不成,周、林等則會恐嚇要求應徵者履約、公開裸照,或灌醉對方,逼迫對方就範,有時甚至三P、四P雜交,或拿假陽具、鴨嘴器插下體等變態性交。事後兩人再拿錢給被害人,令其封口不得對外張揚。
住處搜多具鴨嘴器
檢警查出,這些會員除了事先繳過會費,他們每拍攝一名女子裸體照,須再繳三千元給經紀公司,而他們拍攝照片後,根本未將照片交給演藝經紀、公關公司,而是自己收藏觀賞。
這起案件經一名被害女子報案,今年八月由刑事局組專案小組並報請檢方指揮,前往周泰倫、林世捷住處搜索,發現其位於北市羅斯福路四段的模特兒經紀公司竟廢棄如工寮,另在會員楊水生住處搜索時,發現十多具鴨嘴器,檢警相當訝異。
出處:壹蘋果網路

很難想像
踏進演藝圈真的有那麼好
值得用自己的身體去交換阿?
傻
....感覺上一整個無言,現在一堆自以為漲的好看的女生都想要出名,不
論是模特兒或是藝人,殊不知能夠真的成功的卻是少之又少;你要說那些
人很壞嗎?我只能說那些女生真的傻過頭了。
怎麼會有人那麼笨
如果當明星的代價就是得先脫光並跟人性交...
怎麼還會有人同意咧??
歐,拍A片也算是當明星了
吧?
被騙五十幾次?
這也太誇張了點
五...五十次
被吃免錢的還要倒貼經紀費(什麼鬼...真想砍了這幾個王八羔子)
那還不如去日本拍av可能紅得比較快吧...
有時候新聞不可盡信
特別是水果牌的
編新聞的是瘋子~看新聞的是傻子
沒錯.......
新聞說的只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
只能說她們在某種情形之下的自願...
是吧!?
會不會演藝圈真的就是這樣?
想入行得到處陪人睡覺!
或是大眾觀感裡是這麼想,才會讓這些狼得逞,女孩子才會四處睡,因為
這是常態?
To: SIRIUS
經濟的『供需理論』足以證明諸如此類的現象
女生自己也要潔身自愛
有一部電影【控訴】
茱蒂‧福絲特個人在Pub的行為
就讓那位女律師很難站在有利於她的立場為其辯護
我雖也同為女生
卻不會輕易站在任何一方
法律的公平正義原則還是要兼顧
情、理、法需要平衡
給樓上的無名氏小姐:
多謝回應.....
我不懂所謂〝經濟的『供需理論』足以證明諸如此類的現象〞是什麼意思?
〝經濟的『供需理論』足以證明諸如此類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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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喜歡插
女人喜歡被插
就這麼簡單
小弟認為事情並不單存
或者這些女生根本就是在賣春
被查到以後用被經記人騙
這篇絕對符合尚恩大的胃口
貞操解降頭 為友失財色 FROM 豬油時報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用貞操幫高中同學解運,你肯嗎?台中市張姓男子打電
話給吳姓女子,誆稱自己是吳女高中同學,遭人下降頭,須有女子與在室男發生關
係,還要給在室男1萬元才能消災解厄,吳女基於同情心同意,張嫌竟「導演當主
角」,扮演在室男「又吃又拿」,警方循線逮捕張嫌,痛斥他沒有人性。
猜猜看搭上女會計
警方指出,30歲的張姓男子家境不錯,平日無所事事,某日他根據報紙上公司行號
刊登徵人廣告電話,以亂槍打鳥方式,撥打電話至一家貿易公司,碰巧被該公司的
吳姓女會計接到,劈頭就問對方「妳猜我是誰?」。
吳女誤以為是久未連絡的某位高中同學,答稱你是某某人嗎?張嫌順勢搭腔「被妳
猜中了」,隨即誆稱自己最近被人下降頭,所以聲音變得怪怪的,再以電視靈異節
目內容為由,化解吳女心中疑問,接著開始一連串自導自演的詐財騙色行徑。
張嫌向吳女說,因生意競爭關係與人發生嫌隙,竟被人暗中下降頭,導致出車禍受
傷等倒楣事接踵而來,經求助某位大師,大師表示,必須要找一位在室男與女子發
生關係,事後還要包給在室男1萬元紅包,才能破解降頭,目前在室男已找到,但卻
沒有合適的女子。
同情作祟人財兩失
吳女聽完十分同情,允諾協助,且自南部搭車北上到台中,接著再與扮演在室男的
張嫌在旅館發生關係,吳女甚至天真地拿1萬元給張嫌。吳女事後返回南部,隔幾天
遇到真正的高中同學,她還好心的詢問對方事情解決了沒,結果高中同學聽得滿頭
霧水,吳女至此才驚覺被詐財騙色報警。
警方根據通聯紀錄逮捕張嫌,懷疑還有其他女子被害,訊後先將全案依詐欺、妨害
性自主罪嫌移送法辦,並進一步深入追查。
這個姓周ㄉ畜牲從以前到現在就會劈腿,喇叭嘴1個.被他傷害ㄉ女
生不勝枚舉,不過最悲哀ㄉ還是他ㄉ女友歐陽美蘭囉....和他同居
也買房子,沒想到枕邊人是個性侵犯......呼...悲哀至極
可憐ㄉ還是那50個無辜少女....心靈ㄉ創傷很難平複吧..
希望他被關到死.....
想進演藝圈就去參加星光大道呀....什麼時代了,還在陪睡噫
那只是姓周的和那些色影師用來欺騙女孩子罷了.....
因為大家不了解主謀周ㄉ為人,他以前就會偷東西,偷換商品標籤,
一些不名譽ㄉ勾當....等..而且還到處欺騙女孩ㄉ感情,..他ㄉ
狐群狗黨一堆,他ㄉ為人真ㄉ很惡劣,還自以為自己很高尚....屁
哩........曾經朋友ㄉ朋友在高中時被他欺騙感情,爆瘦到38公
斤,
(她高中唸ㄉ是國光藝校,身高160,很漂亮ㄉ一個女孩子,),真ㄉ
很惡劣,所以看到這則新聞一點也不訝異,因為他一直在走夜路,現
在終於碰到鬼了, 希望法院能替天行道,重判加罰款.
他ㄉ能言善辯及那張喇叭嘴還比李敖行呢......
雖然我是局外人,但覺ㄉ受欺騙ㄉ人終於能得到一些欣慰,很替她
們高興...
現在還有在招收會員嗎???
我想要入會ㄝ...
給樓上ㄉ...汪精衛
..應該等他們刑期服滿(8年之後ㄉ事吧)會在招會員吧
若到時你不知道去那找周泰倫(淫媒主嫌)我可以提供給你
ㄡ.....
他出來會再作奸犯科ㄉ,等8年後嚕....您等等囉
請問有沒有人知道周泰倫他是不是手臂上有無敵鐵金剛的刺青???謝謝你幫我解惑
這個社會太好騙了
導致很多人不工作去騙人
打100通電話
只要有1個上當就噱海了
前幾天我也接到詐騙電話
說什麼他是台北市刑大
說我的帳戶被盜用當人頭戶
要跟我核對資料
來電顯示跟中正分局差一點點
正好我在上網
就到google找了一下
發現這電話是修改過的
我就跟他說我再打給他
結果隔天我朋友也接到同一個人打
他一接起來就罵\\\"靠杯唷\\\"
結果騙子就沒再打了
其實有時候還是要兇一點
不然以為我們都很好欺負
TO: GG
我只知道姓周ㄉ那畜牲喜歡無敵鐵金剛,bobdog狗,等卡通ㄉ人物
.....他喜歡卡通ㄉ東西,至於刺青,應該是後來次上去ㄉ..
反正他真ㄉ很喇叭嘴啦,...從10年前就在做壞事,以為夜路走多
了不會遇到鬼?屁......他到死大概嘴巴都還在動吧...
不過倒楣ㄉ是他ㄉ女友歐陽美蘭囉....和他同居
也買房子,沒想到枕邊人是個性侵犯......呼...悲哀至極
壞人是會有報應滴.......人在做,天在看呀..不是嗎?
各位攝影同好.新聞報導出來是如此....但最後陳姓攝影師在撿警完全毫無罪證
之下無罪結案.....事件背後是同行相忌或媒體未求證報導.或檢調...
希望除揪出不法經紀人外也能還攝影師清白......對於攝影專業投入的人我們
須給予鼓勵+尊重...台灣藝素環境不好...但不實的報導總是更不好....
惡質的經紀人應揪出.....還攝影師清白是攝影界的責任喔....
很多攝影同好都知道事情的真相...實為經紀人與女模之間的恩怨...
2位攝影前輩無端被牽扯進來..真是倒楣透了!!
聽說1審攝影師就無罪結案了..
1定非常痛苦!
還清白外應該平衡報導才是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