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還好我不唸這間國中!不然就算我爸是王永慶,也會被我罵到破產!
女國中生罵人三字經,遭判罰三萬
記者:李晴
台北市某國中女學生,用三字經辱罵同班女同學,造成對方心靈受創,甚至疑似罹患憂鬱症,雖然校方介入協調,仍然鬧上法院,法官最後判決罵人的女同學,必須罰三萬元作為精神賠償,但由於女學生當時未成年,依民法規定,連母親也得連帶受罰。
學生吵架不合鬧脾氣在所難免,但在這間國中,卻有女同學公然在走廊上罵人三字經,而吃上官司。
紛爭就從一張紙條開始,先是張同學寫了一句話罵人的髒話,另外一位謝同學也加入,在一旁補上陳姓女學生的名字,因此種下心結。後來在走廊上,三個女學生,更聯合痛罵陳姓同學三字經髒話,雙方吵成一團。
被圍剿的女學生疑似因此罹患憂鬱症,雖然校方介入協調,還是鬧上法院,法官評估後,判決不肯合解的謝同學,必須給對方三萬元作為精神賠償,但當時謝同學未成年,她的母親是法定代理人,也有連帶賠償責任。
國中生罵人三字經,最後連母親也得受罰,記取教訓。
出處:雅虎奇摩新聞
眉批:少女脆弱如棉絮,被罵之後好憂鬱,世界很亂沒處去,只怕來日上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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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了,
現在一個月只要惹火一個人倒霉罵我,
當月的生活費就有著落了。
憂鬱症用來要求精神賠償好像很有用啊!
嘖!
就連搶到頭香也有點憂鬱症快發作的感覺....
(逃)
看了這篇好憂鬱啊...(伸手)
說真的,我覺得只是受害女學生的家屬想要錢罷了
這種玩意司法機關也肯受理
法官還真的給他判下去
就算女學生真的不幸得了憂鬱症
被告寫個悔過書也就行了
搞的好像做了啥傷天害理的事依樣
不過基本上"幹"字在我國中時是屬於語助詞,無義。誰講話不是用這個
字開頭的,跟"夫因什麼什麼.."蓋因什麼什麼"差不多,要是3個字3萬
1字1萬,我早就被罰千萬了...
而且才"疑似"罹患憂鬱症,不見得你的憂鬱症跟我罵三字經有因果關
係,官司會輸我覺得可能是罵人的在法庭上太白目,所以才被法官教
訓。
如果罵人的張同學與謝同學對陳同學來講剛好是最後一根稻草,而
導致陳同學"疑似罹患憂鬱症"的話,那我覺得罰三萬不算什麼。國
中生的心智本來就還在成長階段,屬於不穩定期,因為同學的辱罵
而導致某種程度的憂鬱症是可能的(也許陳同學平常就一直被欺
負)。一般東方人太輕視心理疾病,對兒童的人格發展有很大的影
響。從這篇報導我們也無法論定"疑似罹患憂鬱症"是真是假,如果
是真,對陳姓女同學的影響,就不是三萬可以解決的。(區區敝人小
弟在下我學心理學)
唉!這算小case啦!
在國中教久了
什麼不可思議的事都會碰到
不過
我很想問問
如果老師被學生罵三字經
可不可以依此案例尋求賠償啊!
那我可就賺翻囉!
這算公然污辱罪 原則上是可以告的
我覺得這樣也不錯 不然有些人被欺負 只能摸摸鼻子 忍下來
這樣至少給這些人一點教訓
這樣就憂鬱症?那這位女同學未來日子堪慮阿...
這件事告訴我們,不要亂罵髒話
我要開始存錢了...
一句幹,比我月薪還要高。
它媽的那我天天罵不就負債到燒炭自殺,如果你也心靈受創來個憂鬱
症,嘿!你也可以告我耶!包你賺翻啊!
甚至疑似罹患憂鬱症
=================
很好用的一句話,疑似疑似疑似那就是沒有確定不是嗎?
如果這樣就會有憂鬱症,我付九萬,看能不能讓我的仇人連躁鬱症都一
起發作。
想錢
也不是用這種方式取的 = ="
我大概一天內可以花光我家財產了= =||
照電視新聞的描述
是那個原告女生被三個女生同學同時"幹"
所以被"幹"的很不甘願
所以跑去跟家長說她被"幹"的事
於是家長就告進法院要討回被"幹"的公道
三個"幹"人的被告
有兩個願意道歉,以後不在"幹"
被罰三萬的這個,堅持她沒有"幹"錯
因為被"幹"的人也有"幹"回去
兩個都有"幹"到
為啥只罰他三萬
內心實在有夠"幹"
決定上訴
堅持不被白"幹"
如果再我國中的時候,照這種玩法,包括我在內大概全班都會去睡馬路了。
老師都會被學生罵幹
那你這老師是不是該檢討一下
不過罵人也確實不對,說實在我不能拿自己有如牛皮一樣堅韌的個性來
比,說不定那個女生真的受不得罵,所以給欺負人的同學一點教訓也是
應該。這樣那些白目國中生才不會拿髒話當發語詞(我承認我是國中生
時真的很白目)
這樣的問題
在國中裡應該是層出不窮
再加上現在
家庭問題的複雜多元
和越演越烈的課業壓力
壓得這些孩子
可能會因為與同儕間的些微衝突
做為一個發洩的出口
尤其,女孩子間的團體排擠是很可怕的
所以我想,這個事件絕不是只有新聞報導如此單純
也不是法官判定罰三萬塊就可了事
四個女國中生圍在一起互相錯幹譙,
真是一個又冏又詭異的狀態啊!
只是以前就是家長抓小孩去登門道歉然後記過、寫悔
過書就可以搞定的事,
為什麼現在動不動家長就告上法院呢?
對孩子也沒什麼好處啊!
告上法院是應該被罵到快受不了了....
不過法官判決是對一些沒有收入的學生罰錢,
等於是家長負擔啊~當家長的一定更幹!
我覺得法官應該罰他們寫三萬次,
"我以後不會在公共場合罵~幹!"
私底下想怎麼罵都行,
就是要兩個人對罵沒有別人看到,
這樣就不算公共場合,也死無對證!
我附議 女孩子間的團體排擠是很可怕的經驗
女孩子間有一種隱形的欺凌文化 比起男孩子間直接的暴力更
讓人覺得害怕!! 因為那種欺凌是在黑暗中進行~~
個人也覺得,事實真相一定沒有新聞寫的那麼簡單。學生時代的排擠行
為經常是經年累月的發生,幾個人成為一個集團,三不五時就譙你一
下,你做什麼都會被人酸被人嗆,然後所謂的擴散效應會出現,原本不
是該團體的人也會開始對被害者做排擠的動作,更進化的是被人全面的
忽略,當這個人不存在一般。這樣玩被害者兩三個月,被害者的心理絕
對會有創傷的。格主是就事情的表面下眉批,但是因為個人經驗所致,
或許會看到一些稍微不同的部份,供格主做個參考。
嗯 我覺的solidus1617說的不錯
有一本書"怪女孩出列" 就是在描寫女孩間的隱性欺凌文化
書裡的女孩被排擠被欺負 連老師家長都但不出端倪
很難幫忙解決 碰到這種言語精神暴力的女孩會害怕上學
進而對自己沒自信 覺得不被喜歡
ffng:
我理你勒。
delonging:
伸手討打嗎?
hellsting:
基本上,不可能因為這樣得憂鬱症的啦,這樣太簡化因果了。
SEAN CHEN:
以台灣層出不窮的奇幻判例,也許腦殘的是法官本身也說不定。
tokevin1023:
最後一根稻草的確是可能的解釋,問題是因此把責任全部歸到罵髒話的
人身上,就未免省事到過爽,就像我長得醜廢,在路上眼神兇惡地看人
一眼結果害他崩潰,難道我也得成為該賠錢的最後一根稻草?
c629:
記得錄音。
Judy:
就法律來說可以告,但實務層面來看,如果大家都這樣搞,我不覺得社
會會變得比較和諧。
inmiddleman :
是。
圓柱:
唉,我愛髒話!
playmymusic:
沒錯,幹!
小玫瑰:
九萬應該已經夠請小混混把妳的仇人殺掉了。
friends4067:
哈。
Kyle:
你真的髒話大戶。
hellsting:
要命,你怎麼看得那麼清楚?
殘影時人:
或許這就是丐幫的由來。
路人美:
不一定,要看情形,我在網路上也常被罵幹啊。
SEAN CHEN:
我一點都不覺得那有啥效果,我猜那被告以後只會繼續罵,只是盡量找
沒人看到的地方罵、萬一又上法庭再死不承認就好。
fatfat:
這我相信。
ffng:
也許這就是愛吧,誰知道。
22305:
是啊,要是我就這樣,重點是無罪開釋後,回去繼續罵。
Judy:
偏偏這種排擠本身不犯法。
solidus1617:
你說的情形,我親眼看過,也試著去制止過,問題是這一切行為,通通
合法,靠髒話來懲罰人,根本是沒有任何作用的宣示性儀式罷了。
今天真的要解決問題,該做的可不是上法庭,而是派出輔導老師或諮詢
師,來看看到底是怎麼回事。
不過,就我高中去輔導室的經驗,輔導老師也未必有用,至少我以前碰
到的,真的是草包一個:當時我們班有同學自殺,所以我們就全班被帶
進輔導室集體輔導,在那邊做莫名其妙的冥想。
我在幹嘛?我是直接躺下睡覺。
嗯 而且很難找到確切證據 加害人通常段數都很高
基本上 要強化自己讓那些人覺得妳不是好欺負的才行!!
hellsting阿..好多"幹"壓垮我了..36萬謝謝XD
Judy:
嗯,其實我頗想見識這種整人的方式,誰來欺負我一下吧!
豬油仔:
我也有點憂鬱了。
woosean大:
(天台謎之聲)..去跟法官說!
1000
這麼多人一起幹了這麼多字出來,真是幹來又幹去
這麼多人幹了這麼多字出來,幹來幹去,這是幹嘛!
基本上,法庭受理這種案件有一種默契,叫"微罪不舉"
比方說,同學打籃球,甲撞了乙,把乙碰破皮了,乙要是到法院告甲傷害,
大概會自討沒趣吧,若只不過是同學間互相謾罵,就被罰三萬元(還不是
有前科的被告)有可能:
一.如前面網友所說,有複雜內情,不足為外人道
二.法官跟那位判幫玻璃娃娃的同學罰300萬一樣,都是火星來的
看來台灣也開始走上美國那樣,可以告人致富!
這也是社會進步的表徵,但也和世間所有事物一樣,它都有代價。
言論自由的代價就是,我們必須忍受很多低俗、膚淺的媒體。
連這種事都能打官司,代表人民勇於用合法方式主張自已的權益,和對法
律信任度的增加,這都是法治觀念開始進入人心,但,代價就是興訟浮濫。
我同意前面有位朋友說的:事情的真相一定不是媒體說的那麼簡
單。
我唸國中時,因為成績不好,所以一直在後段班,看過太多問題學
生,
怎麼欺負同學,欺負老師。
我班上有個流氓學生,他專門欺負懦弱的同學,因我坐他隔壁,所
以常
常看到他欺負班上某位同學時常要他拿錢給他,若不從,就毆打
他,終
於這位同學受不了,告訴父母,父母到學校找老師,這位打人的同
學就
被退學。
被欺負是很可憐的,我相信該同學應該長期被同學欺負,終於無法
忍受
了,才告知家長,於是家長就採取行動。
或許判3萬是重了一點,但這些同學欺負同學,就可以輕易原諒
嗎?
或許判3萬不能改變校園暴力的問題,但如果在青春時期不能給予
暴力
糾正說不定他會變成習慣暴力
若不同一法官如此判的人,請大家提個辦法,該怎麼處罰欺負同學
的
人。
我只希望被欺負的同學早日康復,也希望欺負同學的學生能得到教
訓,
要知道現在只是判3萬,到時候若出人命,可不是區區3萬可解決
的,
那可是要坐牢的。
對不起!樓上那篇是我寫的,忘了打上名字了。
非常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