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註),動物保護團體揭露了河北的活剝皮事件,香港報紙以「國際團體拍片揭大陸虐獸」、「河北皮草市場血腥剝皮恐怖」等標題嚴加譴責,順便批評了台灣,中國隔壁的皮草大戶。
據說,動保團體的影片中充斥著生剝皮毛、虐待動物的畫面,其中一段駭人的情節是:一隻慘遭剝皮的浣熊,在死前不時瞪大眼睛看著自己血淋淋身體…
不出意外,這件事引發了各界的激憤討論,連我言必稱台灣的老媽都在餐桌上聲稱「與虐殺動物的幫兇生活在同一土地實在可恥」。
看了標題,也許有人已經明瞭到,我不準備在此助長這股動物虐待批判潮流,不過,在談我的觀感之前,由於報紙指出「台灣五年內進口了近三萬公斤的皮草、相當於十一萬隻動物的生命」,簡直在說這數字能做為以邪惡人性為基礎之消費行為的印證似的,因此,我想先和大家分享一些數據,接著,再來談我的感覺。
數據:美國每年進口的牛肉達四十五萬噸,另有每年出口的高級牛肉達六千頓。
數據:台灣每年產出吳郭魚八萬噸、虱目魚五萬噸、鰻魚三萬噸、文蛤兩萬噸,以及牡蠣一萬噸。
數據:據估計,日本今年的豬肉消耗量為每人十七公斤,換言之,將有兩百萬噸的豬肉進入日本人的肚皮內。
這三組數據帶給你什麼感覺呢?也許一點感覺都沒有,我承認我也是;只要翻開經濟日報,每天都可以看到類似的文字。
不過,單單這三組數據,就已展示了人類一年屠宰了多麼壯觀的海陸生靈。
當你吃著麥香堡、與女友打情罵俏耗的同時,美國本土正以每小時五十萬隻的速度屠宰著食用動物。
你每吃一盒雞爪凍,就得承載超過十隻肉雞的咒怨能量,而這只是你每年消耗超過二十公斤雞肉的小小部份。
當你在上闔屋吃著生蠔、心裡想有夠划算時,請試著想想沒有表情與叫聲的它們會有什麼心情,這幾乎等於植物人被凌虐一般,有苦難言。
另外,每一碗蚵仔麵線都有著整個蚵仔排球隊的編制—我在基隆吃過一家,編制還直逼美式足球隊—然而沒有人吃阿宗麵線會聯想到中國古代誅九族有多麼殘酷。
媒體工作者的口頭禪:數字會說話;事實上,會說話的是永遠人類,也只有人類能面不改色地將個人的立場、主張與意識形態嵌入數據資料中,而這個新聞事件,更是人類利用數字與資訊推廣主觀道德哲學的確切案例。
試問:浣熊為成就皮草而死,與春雞、肉牛、吳郭魚為成為食糧而亡,在本質上有何不同?
納粹以倉儲與物流概念不斷地改進殘殺的流程,進而有效率地、系統性地處決猶太人,對照到數以萬計的豬隻,列著隊領受有著標準程序的合理化電宰、肢解與包裝,除了客體不同之外,又有什麼內涵上的差異?
生食猴腦、保養品集團資助的動物測試,都是屢遭行動團體批判的對象,然而這又哪裡有別於日本的鮮活刺身、台灣的酥炸活魚與醫學上的活體生物試驗?
如果有你看到這兒開始想要開罵,請容我稍作澄清—不是怕你罵,只是不想被誤會—我可不是主張剝皮有理、納粹無罪,或者想邀請大家共享猴腦,請不要搞錯了。
我純粹想凸顯一個事實:人類不但對不同種族有著標準不一的偏見與歧視,還進一步地對人類/動物、異種生物間投以多重判準的論斷,這些論斷,造就了我上面所列舉的種種現象—將生物分類、賦予不同程度的擬人化、投以不同類別的感情、標定不同性質的功能,然後,發展完全不一致的、對動物的「道德義務」。
這裡的焦點在於—動物被分類、分層、等級化了。
主觀地將人種分為優、劣等之傾向,我們稱之為種族主義;在此,我個人不負責任地把「將相異物種標定優劣等級、投以不同程度的關懷與感情並以具體的集團行動建立標準並推行之」的行徑命名為「動物種族主義」(Animal Racism)。
不同程度的「動物種族主義」充斥在我們的周圍,以不同的力道為鯨魚、熊貓、無尾熊、狗等動物請命著。
在這些理念推廣的過程中,許多無以名狀的生物不斷地被我們—可能包括那些理念倡導者—消費著,數以萬計毫無面孔的雞鴨魚肉被切割、絞碎、燻烤、沸騰,支撐著整個人類文明的龐大囤糧食積體系。
這實在是個非常有趣—別誤會,我沒有在諷刺,因為我真的覺得有趣—的現象。
如果要關心浣熊的感受、鯨魚的生死,這是不是暗示它們優於鰻魚、龍蝦或肉牛?
如果將貓、狗烹煮來吃就是野蠻、殘酷,那為何火雞、青蛙或青魚就算是活該倒霉?
如果「人生而平等」的概念已成為普世的價值,為何將動物依功能與外貌分級就如此理所當然?
如果看完【黑鷹計畫】後能懂得譴責美國為了十數個士兵殘殺上數以千計的「亂民」,為何能夠一邊消費數以億計的畜生、一邊聲援少數「可愛」的動物?
到頭來,人類—沒錯,我特別要意指這些行動份子—都是以自己的「需求」而界定一切標準,標準是主觀的,而標準被神化之後,就形成所謂的政治正確。
因為貓的可愛而將它與虎做出了區分,即便貓的獸性已經造成了數種生物的滅絕,我們依舊認定它比鱷魚溫柔。
因為狗的溫馴而將其擬人化至足以平等待之的水平,即使投入在狗身上的資源可能足以養活同樣數量的難民。
再一次,千萬別誤會,我可沒說養狗有罪,更不是說人應該犧牲奉獻、將所得全數捐到非洲;我只是想說,這些道德訴求與政治正確的背後,其實沒有什麼穩固的支點存在。
正是因為如此,我無法對這齣浣熊悲歌產生多少情感反應。
因為,來自各界的、看似充滿憐憫的心情與行為,本質上還是建立在人類對其他物種的宰制之上,依舊是居高臨下的、人類中心的、片面的道德標準。
在這種片面的道德標準下,人類依著自身的需求控制著動物的行為、判斷著動物的價值,進而決定要對動物付諸何種情感。
因此,我們囚禁著貓而認定其生性慵懶,制約著狗然後歸納出其聰慧忠心的結論,或者不倒提雞鴨、採行電宰以做為人道主義、尊重動物權的證據。
只是偽善罷了。
不肯承認與面對本質上的殺戮、控制與利用,寧願以粉飾過的形態自我催眠—或欺騙眾生,這是「君子遠庖廚」式的庸儒虛矯,是美國拓荒者批評印第安戰士技法殘酷的荒謬,消費、吞食、殺生、宰割的內涵毫無不同,人們卻膠著在表象的差異而一廂情願地認為自己有所不同,一如聲稱食肉有罪、吃素慈悲,何以植物的生命形態就比動物來得卑賤可鄙?
就連被認為適於閤家觀賞的【再見了,可魯】都赤裸裸地呈現了人類對動物的霸權宰制。
今天如有母親期望孩子成為軍人,於是不顧其意願地安排他就讀軍校,我想人權與教改團體絕對不至於沈默,然而可魯(那時,它還沒有名字)卻沒得選擇,只因為主人想要自己的狗成為導盲犬,只是基於這樣外部的意志,它就得離開母親、接受嚴酷的訓練、承受一次次與主人分離的痛苦—倘若我們承認其擬人化的情緒不同於被剝奪母親的幼鼠。
可笑的是,當我們把可魯擬人化、以等同於人的靈魂與情感看待它的同時,我們卻以非人的、身為人的低階附屬物—狗—的態度看待它的遭遇,默許著它被人們強加賦予種種功能性的目的。
沒錯,可魯也是我們人類的利用物,我們利用它的馴化、它的受訓成果,利用它絕不會背叛的、被定義為「愛」的行為模式,然後理所當然地移轉著、囚禁著、消費著、「愛」著可魯;人類世界有無數個可魯,它們被投以人類定義出的「愛」、被期望著付出,實際上卻承受著枷鎖、控制、責難與剝削。
而這些對狗兒們來說,絕對是理所當然的,因此它們在不同的時間點裡,被交錯著擬人化與物化著。
因為,一切的一切,都是視人類的需求而定;情感投入的過程,任何動物都可以人格化,然而在其他的消耗行為內,它們是單純的生物,是異於人類的商品、工具、食物或娛樂。
而自以為是正義化身、卻總是被認定為偽善的媒體,當然是人類需求體系的一環,倚靠著人類殘殺動物所建立起的消費帝國所刊播的廣告呼吸著、壯大著,大氣不喘一下的吸吮著億萬生靈的血肉、然後聲援著可愛的浣熊。
這就是動物種族主義,堆疊著種種程度不一的偽善,無聲地在我們的生活中蔓延著,生物被排序、分類以便利用,連我們對其付出的「愛」都是消費的一部份。
然而,到底有多少人會譴責人類對動物的差別待遇?沒有太多,因為包含我們的每個人都是人類中心論者,無論你是否承認,你都是人類的一份子,以人類的角度思考著,以人類的判準行動著。人類永遠以自己的標準行動著,包括改變大自然、依大自然而活,差別只在於是哪一種標準罷了。原住民的自然觀點並不比都市人的消費主義更來得不人類中心,純粹只是類別不同罷了。
就像浣熊的殘喘沒道理優於肉牛的哀號一樣。
你也因為浣熊的遭遇而感到悲傷嗎?希望你真的很清楚你據以悲傷的理由;我會為片面的事物動情著傷感著,但我很確切地知道,那只是我而已。
註:本文寫於今年二月。
據說,動保團體的影片中充斥著生剝皮毛、虐待動物的畫面,其中一段駭人的情節是:一隻慘遭剝皮的浣熊,在死前不時瞪大眼睛看著自己血淋淋身體…
不出意外,這件事引發了各界的激憤討論,連我言必稱台灣的老媽都在餐桌上聲稱「與虐殺動物的幫兇生活在同一土地實在可恥」。
看了標題,也許有人已經明瞭到,我不準備在此助長這股動物虐待批判潮流,不過,在談我的觀感之前,由於報紙指出「台灣五年內進口了近三萬公斤的皮草、相當於十一萬隻動物的生命」,簡直在說這數字能做為以邪惡人性為基礎之消費行為的印證似的,因此,我想先和大家分享一些數據,接著,再來談我的感覺。
數據:美國每年進口的牛肉達四十五萬噸,另有每年出口的高級牛肉達六千頓。
數據:台灣每年產出吳郭魚八萬噸、虱目魚五萬噸、鰻魚三萬噸、文蛤兩萬噸,以及牡蠣一萬噸。
數據:據估計,日本今年的豬肉消耗量為每人十七公斤,換言之,將有兩百萬噸的豬肉進入日本人的肚皮內。
這三組數據帶給你什麼感覺呢?也許一點感覺都沒有,我承認我也是;只要翻開經濟日報,每天都可以看到類似的文字。
不過,單單這三組數據,就已展示了人類一年屠宰了多麼壯觀的海陸生靈。
當你吃著麥香堡、與女友打情罵俏耗的同時,美國本土正以每小時五十萬隻的速度屠宰著食用動物。
你每吃一盒雞爪凍,就得承載超過十隻肉雞的咒怨能量,而這只是你每年消耗超過二十公斤雞肉的小小部份。
當你在上闔屋吃著生蠔、心裡想有夠划算時,請試著想想沒有表情與叫聲的它們會有什麼心情,這幾乎等於植物人被凌虐一般,有苦難言。
另外,每一碗蚵仔麵線都有著整個蚵仔排球隊的編制—我在基隆吃過一家,編制還直逼美式足球隊—然而沒有人吃阿宗麵線會聯想到中國古代誅九族有多麼殘酷。
媒體工作者的口頭禪:數字會說話;事實上,會說話的是永遠人類,也只有人類能面不改色地將個人的立場、主張與意識形態嵌入數據資料中,而這個新聞事件,更是人類利用數字與資訊推廣主觀道德哲學的確切案例。
試問:浣熊為成就皮草而死,與春雞、肉牛、吳郭魚為成為食糧而亡,在本質上有何不同?
納粹以倉儲與物流概念不斷地改進殘殺的流程,進而有效率地、系統性地處決猶太人,對照到數以萬計的豬隻,列著隊領受有著標準程序的合理化電宰、肢解與包裝,除了客體不同之外,又有什麼內涵上的差異?
生食猴腦、保養品集團資助的動物測試,都是屢遭行動團體批判的對象,然而這又哪裡有別於日本的鮮活刺身、台灣的酥炸活魚與醫學上的活體生物試驗?
如果有你看到這兒開始想要開罵,請容我稍作澄清—不是怕你罵,只是不想被誤會—我可不是主張剝皮有理、納粹無罪,或者想邀請大家共享猴腦,請不要搞錯了。
我純粹想凸顯一個事實:人類不但對不同種族有著標準不一的偏見與歧視,還進一步地對人類/動物、異種生物間投以多重判準的論斷,這些論斷,造就了我上面所列舉的種種現象—將生物分類、賦予不同程度的擬人化、投以不同類別的感情、標定不同性質的功能,然後,發展完全不一致的、對動物的「道德義務」。
這裡的焦點在於—動物被分類、分層、等級化了。
主觀地將人種分為優、劣等之傾向,我們稱之為種族主義;在此,我個人不負責任地把「將相異物種標定優劣等級、投以不同程度的關懷與感情並以具體的集團行動建立標準並推行之」的行徑命名為「動物種族主義」(Animal Racism)。
不同程度的「動物種族主義」充斥在我們的周圍,以不同的力道為鯨魚、熊貓、無尾熊、狗等動物請命著。
在這些理念推廣的過程中,許多無以名狀的生物不斷地被我們—可能包括那些理念倡導者—消費著,數以萬計毫無面孔的雞鴨魚肉被切割、絞碎、燻烤、沸騰,支撐著整個人類文明的龐大囤糧食積體系。
這實在是個非常有趣—別誤會,我沒有在諷刺,因為我真的覺得有趣—的現象。
如果要關心浣熊的感受、鯨魚的生死,這是不是暗示它們優於鰻魚、龍蝦或肉牛?
如果將貓、狗烹煮來吃就是野蠻、殘酷,那為何火雞、青蛙或青魚就算是活該倒霉?
如果「人生而平等」的概念已成為普世的價值,為何將動物依功能與外貌分級就如此理所當然?
如果看完【黑鷹計畫】後能懂得譴責美國為了十數個士兵殘殺上數以千計的「亂民」,為何能夠一邊消費數以億計的畜生、一邊聲援少數「可愛」的動物?
到頭來,人類—沒錯,我特別要意指這些行動份子—都是以自己的「需求」而界定一切標準,標準是主觀的,而標準被神化之後,就形成所謂的政治正確。
因為貓的可愛而將它與虎做出了區分,即便貓的獸性已經造成了數種生物的滅絕,我們依舊認定它比鱷魚溫柔。
因為狗的溫馴而將其擬人化至足以平等待之的水平,即使投入在狗身上的資源可能足以養活同樣數量的難民。
再一次,千萬別誤會,我可沒說養狗有罪,更不是說人應該犧牲奉獻、將所得全數捐到非洲;我只是想說,這些道德訴求與政治正確的背後,其實沒有什麼穩固的支點存在。
正是因為如此,我無法對這齣浣熊悲歌產生多少情感反應。
因為,來自各界的、看似充滿憐憫的心情與行為,本質上還是建立在人類對其他物種的宰制之上,依舊是居高臨下的、人類中心的、片面的道德標準。
在這種片面的道德標準下,人類依著自身的需求控制著動物的行為、判斷著動物的價值,進而決定要對動物付諸何種情感。
因此,我們囚禁著貓而認定其生性慵懶,制約著狗然後歸納出其聰慧忠心的結論,或者不倒提雞鴨、採行電宰以做為人道主義、尊重動物權的證據。
只是偽善罷了。
不肯承認與面對本質上的殺戮、控制與利用,寧願以粉飾過的形態自我催眠—或欺騙眾生,這是「君子遠庖廚」式的庸儒虛矯,是美國拓荒者批評印第安戰士技法殘酷的荒謬,消費、吞食、殺生、宰割的內涵毫無不同,人們卻膠著在表象的差異而一廂情願地認為自己有所不同,一如聲稱食肉有罪、吃素慈悲,何以植物的生命形態就比動物來得卑賤可鄙?
就連被認為適於閤家觀賞的【再見了,可魯】都赤裸裸地呈現了人類對動物的霸權宰制。
今天如有母親期望孩子成為軍人,於是不顧其意願地安排他就讀軍校,我想人權與教改團體絕對不至於沈默,然而可魯(那時,它還沒有名字)卻沒得選擇,只因為主人想要自己的狗成為導盲犬,只是基於這樣外部的意志,它就得離開母親、接受嚴酷的訓練、承受一次次與主人分離的痛苦—倘若我們承認其擬人化的情緒不同於被剝奪母親的幼鼠。
可笑的是,當我們把可魯擬人化、以等同於人的靈魂與情感看待它的同時,我們卻以非人的、身為人的低階附屬物—狗—的態度看待它的遭遇,默許著它被人們強加賦予種種功能性的目的。
沒錯,可魯也是我們人類的利用物,我們利用它的馴化、它的受訓成果,利用它絕不會背叛的、被定義為「愛」的行為模式,然後理所當然地移轉著、囚禁著、消費著、「愛」著可魯;人類世界有無數個可魯,它們被投以人類定義出的「愛」、被期望著付出,實際上卻承受著枷鎖、控制、責難與剝削。
而這些對狗兒們來說,絕對是理所當然的,因此它們在不同的時間點裡,被交錯著擬人化與物化著。
因為,一切的一切,都是視人類的需求而定;情感投入的過程,任何動物都可以人格化,然而在其他的消耗行為內,它們是單純的生物,是異於人類的商品、工具、食物或娛樂。
而自以為是正義化身、卻總是被認定為偽善的媒體,當然是人類需求體系的一環,倚靠著人類殘殺動物所建立起的消費帝國所刊播的廣告呼吸著、壯大著,大氣不喘一下的吸吮著億萬生靈的血肉、然後聲援著可愛的浣熊。
這就是動物種族主義,堆疊著種種程度不一的偽善,無聲地在我們的生活中蔓延著,生物被排序、分類以便利用,連我們對其付出的「愛」都是消費的一部份。
然而,到底有多少人會譴責人類對動物的差別待遇?沒有太多,因為包含我們的每個人都是人類中心論者,無論你是否承認,你都是人類的一份子,以人類的角度思考著,以人類的判準行動著。人類永遠以自己的標準行動著,包括改變大自然、依大自然而活,差別只在於是哪一種標準罷了。原住民的自然觀點並不比都市人的消費主義更來得不人類中心,純粹只是類別不同罷了。
就像浣熊的殘喘沒道理優於肉牛的哀號一樣。
你也因為浣熊的遭遇而感到悲傷嗎?希望你真的很清楚你據以悲傷的理由;我會為片面的事物動情著傷感著,但我很確切地知道,那只是我而已。
註:本文寫於今年二月。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為什麼舉例要舉到雞爪凍呢!!
我剛吃完一袋...
雞爪凍贊啊!我上回才自己做了一大鍋呢…
嗨,你好:)
朋友推薦我你的網站,
連進來一看之下果然是欲罷不能∼
目前還正在努力閱讀ing。
看到這篇文章真是開心(不過在這裡講開心小怪:p),
總算遇到想法相近的人:D
特別是動植物生命那兒。
不知怎地突然想起和弟的一段閒聊,
他說覺得人類沒有天敵,
想到就可怕,
我說人類的天敵是人類。。。
嗯,有點小離題:p
要繼續享受你的文章了,
也謝謝你讓我加進連結:D
你好,歡迎多來玩玩歐。
我也有去看你的站,真是個罪惡之地啊!看得我肚子好餓…
無意中碰到的這網站,是我開年的最大收穫.
客氣了,常來坐啊!
呵 要是能早些讀到你這篇文章
也許我就能少點要對實驗動物執行安樂死的掙扎
雖然花了點時間 但還是能釋懷了
真高興能讀到這篇文章與發現你的網誌^__^
很高興你喜歡,另外我是除罪化的好手歐~任何有罪惡感之事我都能從
中發掘其正當性,有需要的話盡量提出來沒關係…(茶)
很棒的一篇文章
看到這新聞大家都在罵時 我也有這種想法
只是我沒有足夠的字彙跟文筆來說故事
佩服
當初是在PTT翻舊文章發現這裡
現在已經變成我兩三天就來看新文章的好地方了
呵呵.......不要說人對動物區分出等級
人對人自己,何嘗不是如此?:p
白皮的比黑皮的高級
會講英文的比不會講英文的高級
blah blah blah.....
隨便舉都可以舉出一堆 :P
如果某條蛇會因為肚子餓而吃掉自己的尾巴,
我們就不要去苛責它因為肚子餓而吃掉別的動物了 :P <茶>
1.這三組數據帶給你什麼感覺呢?也許一點感覺都沒有,我承認我也
是;只要翻開經濟日報,每天都可以看到類似的文字。
不過,單單這三組數據,就已展示了人類一年屠宰了多麼壯觀的海陸
生靈。
回應:儘管如此,上數據中各物種,皆在養殖能力負載內,沒有造成滅絕
的疑慮.若有,則現況會不同.
2.你每吃一盒雞爪凍,就得承載超過十隻肉雞的咒怨能量,而這只是
你每年消耗超過二十公斤雞肉的小小部份。
回應:就利用而言,一隻雞90%以上可用,不會只取用爪,若是,則可能與
殺象取牙同被限制.
3.當你在上闔屋吃著生蠔、心裡想有夠划算時,請試著想想沒有表情
與叫聲的它們會有什麼心情,這幾乎等於植物人被凌虐一般,有苦難
言。
回應:生體形式不同,又如何體會其"心情"?
4.這裡的焦點在於—動物被分類、分層、等級化了。
回應:理應如此,若要求完全同等看待,又何嚐不是無視現實與生物分
屬的假平等.
5.如果要關心浣熊的感受、鯨魚的生死,這是不是暗示它們優於鰻
魚、龍蝦或肉牛?
回應:與優劣無關,而是表明特定物種是否經的起人類的[使用]方式.
6.如果「人生而平等」的概念已成為普世的價值,為何將動物依功能
與外貌分級就如此理所當然?
回應:真正的保育與物種功能或外貌是否可愛無關,若是,則許多毒蛇
爬蟲類不會被列入保護.
7.人們卻膠著在表象的差異而一廂情願地認為自己有所不同,一如聲
稱食肉有罪、吃素慈悲,何以植物的生命形態就比動物來得卑賤可
鄙?
回應:食肉無罪,吃素慈悲,植物的生命形態不比動物來得卑賤.獅食免
不代表免較獅賤,這僅是食物鏈的相互位置而已.吃素者選擇對環境與
他物影響最小的方式延續其生命,故稱其慈悲.
8.只是偽善罷了。
回應:偽字的本意為人為,任何人為的善都是偽善,重點是這是否為人
所不必要的善?自由看待.
lazylan歡迎你來!
是啊,人真的不是一個期待平等的生物。正確來說,人無時無刻都在以
自己的方式建立著某種不平等。
然後,回應樓上非常認真的仁兄。
「儘管如此,上數據中各物種,皆在養殖能力負載內,沒有造成滅絕的
疑慮,若有,則現況會不同。」
錯了,這和是否造成滅絕毫無關係,殺浣熊的行為沒有造成浣熊滅絕,
不也被罵個半死?
「就利用而言,一隻雞90%以上可用,不會只取用爪,若是,則可能與
殺象取牙同被限制。」
錯了,這和一隻雞身上有多少可用毫無關係,跟能夠量產、且被界定為
可食用較有關係。
「生體形式不同,又如何體會其『心情』?」
那為何一堆人那麼同情浣熊?關他們何事?
「理應如此,若要求完全同等看待,又何嚐不是無視現實與生物分屬的
假平等。」
所以為何不能殺浣熊、活剝皮?浣熊弱於人類,不能活剝皮的理由在
哪?
「與優劣無關,而是表明特定物種是否經的起人類的使用方式。」
所以只要不造成滅絕,就可以活剝浣熊皮囉,照您所說。
「真正的保育與物種功能或外貌是否可愛無關,若是則許多毒蛇爬蟲類
不會被列入保護。」
所以某些人口中的保護動物在我看來只是感情用事的鬼扯,這就是我本
篇文章的重點。
「食肉無罪,吃素慈悲,植物的生命形態不比動物來得卑賤。獅食免不
代表免較獅賤,這僅是食物鏈的相互位置而已。吃素者選擇對環境與他
物影響最小的方式延續其生命,故稱其慈悲。」
所以人類活剝浣熊不也是食物鏈位置的延伸?另外,吃植物哪裡影響最
小?最小怎麼定義?
「偽字的本意為人為,任何人為的善都是偽善,重點是這是否為人所不
必要的善?自由看待。」
在人類社會有哪一種善不是人為?
有必要先解釋閱讀本文後的看法.
看了本文後,首先發現的是,在前段,版主基本上提出了一個無效的論
證.
內容大意是如此:
牛被殺,
浣熊被殺,
既然多數人對牛被殺一事不產生反感情緒,
那麼那些人對浣熊被殺一事應該也就沒道理產生反感情緒.
上述內容是無效的,如果我們代換一下內容就能知道.
狗有四隻腳
鱷魚也有四隻腳
既然四隻腳的狗是哺乳類
那麼也有四隻腳的鱷魚沒道理不是哺乳類.
這種推論法無效的理由,在於事實的前提上四隻腳和哺乳類沒有絕對關
係,同樣,他物被殺和是否應產生反感情緒也沒有絕對關係.要認定是
否為哺乳類或要產生反感情緒,有太多其他的可能附加條件.
其次,版主若是要強調浣熊被殺一事沒必要接受道德性的譴責這一看
法,其實提出人看待和對待動物的行為是有分別的這一事實,就已足
夠.但是版主進一步導出本文的主題[動物種族主義],並和[人生而平
等的概念]對照,使得文章內容延申上反而有些問題.
[人生而平等的概念],以人為前提,其中的平等是為條件式的平等,而
非一致性的平等.簡言之,即人本身都不一樣,有不一樣的待遇,如果想
和某人取得相似的待遇,就必需達到和某人相似的條件才行.這才是實
際的平等概念.
以上述來看[動物生而平等的概念],以人以外的動物為前提,同樣也是
條件式平等.
即動物本身都不一樣,被人類不同的對待,如果老鼠要和黃金鼠取得一
樣的對待方式,就必需達到和黃金鼠相似的條件才有可能.總之,老鼠
就是老鼠,黃金鼠就是黃金鼠,被人以不同的方式對待,這其實才是人
與動物之關係的實際平等概念.
如果今天不忍殺浣熊,就同樣不得殺牛;或套用版主的數據,一年宰殺
上千噸牛,就同樣要殺上千噸雞'魚'馬'羊'浣熊等,其實才是人與動物
間,要求一致性,無視其他條件的假平等.
我想說什麼,其實跟版主差不多,殺浣熊可以不需要反感.但我同時要
說:也同樣的,如果對某些人而言,殺浣熊已達到其產生反感的條件,要
反對也可以.
瞭解我的立場方向,再看我的回應會比較清楚.
1.錯了,這和是否造成滅絕毫無關係,殺浣熊的行為沒有造成浣熊滅
絕,
不也被罵個半死?
回應:滅絕和反感不會亳無關係,是造成反感的可能條件,越是可能造
成滅絕,越有可能產生反感.但,要產生反感,不一定要和滅絕有關係.
我前述的回應和版主的回答其實並無衝突.
2.錯了,這和一隻雞身上有多少可用毫無關係,跟能夠量產、且被界
定為
可食用較有關係。
回應:越完整的利用性,越可能減少引起反感,利用程度是減少反感的
可能條件,但,
利用程度高,也不代一定能夠不引起反感.前述回應仍和版主的回答沒
有衝突.
3.那為何一堆人那麼同情浣熊?關他們何事?
回應:已應到引起他們同情的條件,如此而已.
4.所以為何不能殺浣熊、活剝皮?浣熊弱於人類,不能活剝皮的理由
在
哪?
回應:沒有不能殺的理由.但同樣,也沒有不能反對的理由.
5.所以只要不造成滅絕,就可以活剝浣熊皮囉,照您所說。
回應:請參考回應1,滅絕僅是引起反感的可能條件.即使浣熊經得起人
的取皮方式而不絕種,仍有其他可能條件引起反對.
6.所以某些人口中的保護動物在我看來只是感情用事的鬼扯,這就是
我本
篇文章的重點。
回應:同意,但同樣某些人口中保護,是確有其需要考量的保護.
7.所以人類活剝浣熊不也是食物鏈位置的延伸?另外,吃植物哪裡影
響最
小?最小怎麼定義?
回應:人類活剝浣熊當然是食物鏈位置的延伸.影響層面推論方式:動
物吃植物或其他動物維持生命,植物吸收基礎養分維持.吃掉一隻成熟
的雞與吃掉一顆成熟的蘋果,兩者背後所食用掉的延伸資源,差別多
大?
8.在人類社會有哪一種善不是人為?
回應:沒錯,都是[人為]善.但,是不是一定不必要的善?
朋友,你推測我主張:「既然多數人對牛被殺一事不產生反感情緒,那
麼那些人對浣熊被殺一事應該也就沒道理產生反感情緒。」在這裡,你
犯了一個錯誤。
為何你錯了呢?因為這根本不是我的主張,我最後說:「你也因為浣熊
的遭遇而感到悲傷嗎?希望你真的很清楚你據以悲傷的理由;我會為片
面的事物動情著傷感著,但我很確切地知道,那只是我而已。」
我根本就沒打算論述「對牛被殺沒感覺,就應該對殺浣熊被殺沒感覺」
這件事,如果你認為我有這種論述,很抱歉,這是你的理解問題,不是
我的論述問題。
「人生而平等的概念,以人為前提,其中的平等是為條件式的平等,而
非一致性的平等。簡言之,即人本身都不一樣,有不一樣的待遇,如果
想和某人取得相似的待遇,就必需達到和某人相似的條件才行。這才是
實際的平等概念。」
你說得好複雜,但這複雜顯然無助於進入我的脈絡,讓我幫你用一個很
簡單的方式。
什麼叫做人生而平等?今天你殺了一個高加索人、非洲人、印地安人,
都可以化約為「你殺了人」,然後進一步討論你殺人的行為是否恰當,
就是在「人生而平等」的前提發展出來的情境。沒必要去考慮高加索
人、非洲人、印地安人的差異跟你殺人的關係,重點是你殺了人。
所以,我的重點是什麼?我的重點是:人類可以隨人類的喜好運用動
物,所謂「隨喜好」自然包括宰殺的方式、數量,以至於動物的用途。
這就是所謂的「平等」。一個人當然可以一方面寵物貓狗,一方面虐殺
牛羊,作為個人喜好,這非常好,我無意反對;然而如果有人要全面主
張:貓狗就是要拿來寵愛,浣熊就是不能活殺,牛羊就是活該被吃,而
且其他人也得這樣想,那抱歉了,我無法接受。
然後,我沒有主張「一年宰殺上千噸牛,就同樣要殺上千噸雞、浣熊
等」,我真的非常好奇這樣一篇文章,你能從什麼地方看出這種立論?
「滅絕和反感不會亳無關係,是造成反感的可能條件,越是可能造成滅
絕,越有可能產生反感。但,要產生反感,不一定要和滅絕有關係。我
前述的回應和版主的回答其實並無衝突。」
今天滅絕的如果是蟑螂,請問會不會引起輿論公憤、造成公眾反感?我
願意賭不會,你願意賭會嗎?
再來,滅絕的是蒼蠅,是無人島沒什麼人了解的生物,是鯊魚,會不會
引起公憤?不會。進一步說,豆腐鯊曾經面對的滅絕問題比什麼浣熊活
殺嚴重多了,問題是你有看到群眾為豆腐鯊憤怒嗎?恐怕很少吧。
我再說一個更近的例子,黑鮪魚的濫捕,夠嚴重了吧?這些新聞都有,
你有看到群眾憤怒地說「幹,黑鮪魚真他媽的可憐!」嗎?恐怕很少
吧!反而是毫無滅絕危機的貓狗被殺,引起的回音還更多呢!
所以重點是什麼?重點是:你所謂的「越是可能造成滅絕,越有可能產
生反感。」根本沒有足夠的現實情境支持,是的,我無法否認「造成滅
絕的可能性可能造成反感」,但比起人類對特定物種的偏愛與選擇性情
感,你的滅絕說,根本沒有足夠的解釋力。
By the way,當我說:「單單這三組數據,就已展示了人類一年屠宰
了多麼壯觀的海陸生靈。」時,我完全沒有要批判這個現況的意思,更
無意提到滅絕與否的問題。
「越完整的利用性,越可能減少引起反感,利用程度是減少反感的可能
條件,但,利用程度高,也不代一定能夠不引起反感。前述回應仍和版
主的回答沒有衝突。」
所以說,利用程度越少,就一定反感越高?這因果關係是哪來的?抱
歉,我目前還沒有感受到,就像我沒有感受到台灣人對被割掉魚翅部位
的鯊魚的同情一樣。
「那為何一堆人那麼同情浣熊?關他們何事?」「已應到引起他們同情
的條件,如此而已。」
喔。那就自己同情就好。
「沒有不能殺的理由,但同樣,也沒有不能反對的理由。」
我有說不能反對嗎?
「滅絕僅是引起反感的可能條件。即使浣熊經得起人的取皮方式而不絕
種,仍有其他可能條件引起反對。」
事實上,這件事被反對,從來就跟滅絕無關,跟「殘忍的知覺」才有
關,所以你可以不用再浣熊的議題上談滅絕了。
「同意,但同樣某些人口中保護,是確有其需要考量的保護。」
那就提出來再說吧。
「人類活剝浣熊當然是食物鏈位置的延伸,影響層面推論方式:動物吃
植物或其他動物維持生命,植物吸收基礎養分維持。吃掉一隻成熟的雞
與吃掉一顆成熟的蘋果,兩者背後所食用掉的延伸資源,差別多大?」
事實上,根本不用管多大,因為,人類真的爽就好。你認為人類真的需
要網路才能維持生存嗎?想太多了,需求是人類自己創造的,需求與文
明的關係是互相的,但佔在自然的角度,人類作為消耗與破壞的角色太
久了,過去是,現在是,可見的未來也會是。
真的要談資源、談自然維護,那高鐵不用蓋了,武器不用發展了,車子
不要生產了,這些東西的停止生產都比阻止浣熊被虐殺對自然更有幫
助,這不需要太精確的算術與常識應該就看得出來,但你有看到浣熊/
擁護動物權的群眾以這種方式切入論述嗎?恐怕沒有吧。
因為他們在意的,根本不是這個啊。
「沒錯,都是人為善,但,是不是一定不必要的善?」
抱歉,到此我已經不知道在說什麼了。
無論何種動物(包括人)
既然會有一定得要他的命的時候
為什麼下手不乾脆點?
你要浣熊的皮~要吃什麼生物的肉~
不管那生物的智能或被人類的接受度到何種程度!
既然要殺~就乾脆點~一刀斃命~一槍斃命!
雖然這樣講老套了點
沒人希望自己被活生生的剝皮或是活生生的火烤吧?
應該也沒人希望自己與朋友的老母們在不能生育之後就被集體送去剁成
肉醬再做成飼料餵食給年輕人吧?
喜歡讓其他生物一刀斃命,無妨,但如果要證明這樣就是比較仁慈,恐
怕還是免了,因為證明不了。
生命本身就是踏著鮮血而誕生
無論那血是哪裡來的
動物有血,植物有血
一俯一仰間
死了多少細菌?
我贊成一刀斃命
但並非基於仁慈的意義
而是基於我還要活下去
讓自己心裡好過而已
至於仁慈與否
問死掉的生物
他大概也會回應以一句[他x的]吧
上面的辯論好精采 (高興的拍手>O<)
期待無名氏大大的回覆, 如果有要回的話-
其實重點在於,反對的人有資格反對, 但沒資格去譴責那些不反對的
人。 就像吃素的人沒資格罵不吃素的人殘忍, 觀點不一樣感覺不一
樣很正常, 可是把自己的感覺套到別人身上還要去批判去罵就是錯。
可是這不就是社會和平存在的要素之一? 大家做出一個共同的對錯標
準並同意去遵守這個標準, 所以人人都有去宣揚自己那套對錯標準的自
由,努力去使自己的理念成為人人都贊成的"標準"。 只要有辦法弄得多
數人都信自己的那一套, 自己當下的理念就會變成未來的imperative
morality。
其實每個人都是這樣的吧- 會想要推廣自己真的相信的理念, 所以理念
太多又太強烈的人會活得很累......
wei703:
是啊,說到此,很多日本漫畫都有探討到日本人補鯨的是非議論,連
《修羅之門》這種格鬥少漫都有!
裡面有一段,美國的女孩質疑日本人是補殺鯨魚的野蠻民族,陸奧九十
九的回應是類似這樣的:你們可以把豬牛大批飼養、大批屠殺,為何有
辦法同時指責日本人補鯨呢?而補鯨的過程中,鯨魚至少有與人類戰鬥
的機會,無論輸贏,至少是戰鬥過的,如此不是比你們的豬牛幸福得多
嗎?
我還挺贊同這種說法的。
Lani:
理念太多又太強烈的人,就我來看,是某種程度的身心障礙者。
其實沒有人抓到真正的重點
真正的重點是,一開始整篇文章說得都對,唯一的問題是,這樣叫做偽善嗎?
我認為錯了,這就是真正的善。
更深一層的意義是,善本來就是人類本位觀念下的產物,因此將一種人類
本位的行為說成是偽善,在邏輯上就不通了。
什麼是善?基本的出發點其實就是所謂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人可
以泛指所有的他者,我們後面會再提到);用現代的觀念來說就是所謂同
理心。也就是,人類可以看著某個他者,"想像" 其在某種狀況下的感
覺,如果認為這個被想像的對象可能會有某種不舒服的感覺,則自己也會
感到不舒服,如果認為被想像的對象可能會有某種好的感覺,則自己也會
覺得不錯。這種行為是確保人類社會/文明的重要能力,也是刻印在基因
中的本能,現代科學更已經發現了許多可以在神經生理的層面上上解釋其
作用機制的證據。
具體的來說,儒家講的遠近親疏的觀念還真是對了。血緣相近的人跟自己
共享了大量相同的基因,一起生活的人則對自己的生存/自己血親的生存
-->自己基因的生存有重大影響,因此盡量去理解其意,去感其所感,
事實上是對自身基因存續有最大利益者也。較為遠一點的,對同鄉,同
國,同種族的認同也是一樣的道理,但是在 "強度" 上就差了近親一截
了。你看到跟自己住同一個村裡(但是不太熟)的人遭逢不幸可能也會感
嘆兩聲,但是情感上的衝擊基本上與近親好友遭逢不幸是差很遠的。
再遠一點就是對全人類的感情了,畢竟全人類間也分享了大量相同的基
因。好萊塢動作片裡那些與我們無甚關聯的黑人白人生命受到威脅時我們
也會跟著緊張,時間與空間上都與我們十分遙遠的各種屠殺慘案依舊令我
們憤怒哀傷疑惑。
但是我前面基因基因的說,實際上人類的型危當然不是有意識地去根據基
因的異同程度來決定。我們看到一個人死在街上,不可能過去說:"我先
分析一下他的基因跟我相似的程度再來決定我要不要很難過"。
因此,我們需要一些外顯的特徵來作為導引。一個原則是:跟自己越像的
東西越能激起我們的同理心。另一個原則則是:圓圓臉大眼睛的東西能激
起我們的同理心。這第二原則的來源是人類對嬰幼兒保護的天性。我們可
以想像,一個天性就對圓圓臉大眼睛的東西沒有好感的人類,他的後代生
存機率應該是比較差的,因此這種 "不喜歡圓圓臉大眼睛" 的天性就很難
存續下去了。
(等下繼續回,我怕回文太長會張貼失敗)
因此,越是像人,越是有一張類似人的臉(特別是那些因為需要
binocular sight 而擁有一張 "兩眼向前看" 的 "臉" 的生物),越是有
一張圓圓臉大眼睛的生物,越可以得到人類的認同。
所以我們給了猩猩僅次於人類本身的,最高程度的認同,與黑猩猩的互動
有著相對高的道德標準,追根究底就是因為牠們確實太像人類了。其次就
是其他各種猴子(靈掌類),他們也很像人。接下來,我們對待整個哺乳
類的道德標準也比其他脊椎動物高,對待脊椎動物的道德標準又比對待無
脊椎動物高。
總的來說,這一切的行為其實都是和人類其他的道德標準遵循著相同的準
則,怎麼說都是真善,不是偽善。這裡面真正直得探討的問題是,人類的
"善","道德" 有多偉大?我的看法是不需要過度的膨脹但也不需要犬儒
式的否定。道德是人類中心的產物,不是宇宙萬物的終極真理,但既然我
們生而為人,遵循人類的道德也是十分自然的事,重點再於時時謹記道德
的來由,莫使其成為教條;因面對教條,我們只能無道理地遵守或無道理
地反抗而已。
莫使道德被化約成為單純教條的另一個理由是隨著我們的知識增長,道德
規範是需要跟著修改的。前面說到人類的同理心比較容易投射到那些 "像
我們" 的東西上。在過去我們只能從外觀來判斷它者與我們有多像,但是
隨著生物學,特別是神經科學的進展,其實我們現在可以知道其他物種的
神經系統的複雜程度與我們有多像,感性一點的說,我們可以知道其他物
種的心靈與人類有多類似。如果從這個出法點重新審視我們對其他物種的
道德觀,可以發現大部分依然適用,但確實有部分需要改變的。(例如大
章魚(常用於章魚燒的那種),其智力跟一隻中型犬是不相上下的,因此
吃章魚燒跟吃狗肉在道德高度上應該是相同的...)
從上面的思考角度出發,對於宰殺家畜的道德論述可以看成是 "滿足人類
飲食的需求" 對抗 "動物透過人類的同理心而能夠得到的尊重"。廣為主
流價值接受的結果便是可以飼養宰殺但是應該避免任何不必要的痛苦與不
適。而具體的行為準則則根據我們目前對該物種神經行為學上的了解來訂定。
回到貂皮的例子,我們知道這些動物的神經系統的複雜度足以感受(類似
人類可以感受到的)痛苦,則活剝皮毛這種足以造成極度痛苦(用在人類
身上亦然)的行為自然是道德可批評的。
(前面居然又超過一千字了...囧rz 我本來沒有想寫這麼多的啦)
至於蚌殼蚵仔,他們除了長得不像人,就我們現在的理解他們的神經系統
也遠比大部分脊椎動物簡單,因此宰殺食用他們的道德標準低於對哺乳類
/其他脊椎動物的標準,其實也是很合理的。
至於說細菌病毒這類微生物,就真的沒聽說過有人為他們爭取權力了。其
實就算你不殺,你的身體中的免疫系統也是在不停地殺著這些微生物啊。
拉裡拉雜說了這麼多,結論其實就是,"尊重生命" 本身就是一個迷思。
人類不曾,也不可能一視平等地對待所有生命。這種不平等其實根本就是
道德的基石,因此批評其非道德/偽道德實大謬也。
--
另一個小是,Animal Racism 此稱不妥。Race 指的是人種,在分類學上
並沒有地位。Animal Racism 聽起來讓人覺得是在分水牛與黃牛,狼狗與
貴賓犬。建議改成 Animal "Speciesism",或乾脆稱之為 "Speciesism"
在科學上較為合理些。
(這次真的完了)
結論其實就是,"尊重生命" 本身就是一個迷思。
人類不曾,也不可能一視平等地對待所有生命。這種不平等其實根本就
是
道德的基石,因此批評其非道德/偽道德實大謬也。
幹..看了好多遍,寫得真好
六百跟版大都好會寫
六百:
你的大部分內容,我是贊同的,但如果「善本來就是人類本位觀念下的
產物,因此將一種人類本位的行為說成是偽善,在邏輯上就不通了」是
對我說的話,那就有待商榷了。
「善本來就是人類本位觀念下的產物」,這我同意,但「因此將一種人
類本位的行為說成是偽善,在邏輯上就不通了」?這裡我就不同意了,
「善來自人類本位觀念」並不能推得「人類本位之行為絕非偽善」,理
由很簡單,「善」本身就是多重的原則,原則與原則之間,還可能衝
突。
而除了哲學家以外,世上鮮少有人為相關原則界定出明確的優先順序,
因此符合某甲原則的行為,很可能違反某乙原則,那這樣的行為到底有
沒有違背道德,換言之,是真善還是偽善?結論還是,看人怎麼判。
基於此,我和你的共識大概就是:所謂的道德原則,是人類爽快所以說
了算的東西。
然而有這項共識,卻讓我們得出了完全不同的結論,比方說我就無法同
意「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種話可以類推到生物身上,你用了大量的
篇幅來講述人類對與自己相似的生物擁有情感上的投射,就現象面來
說,我非常同意,但有情感的投射是否表示人類真的會善待牠們?未
必,要看善待怎麼界定。
人類對猩猩或許有感覺,但大多數人仍默許猩猩被關在毫不人性化的動
物園裡;人類對狗或許有感情,但大多數人仍為了方便將狗丟到寵物醫
院結紮,而不問(怎麼問?)狗的意願——以上的例子,不勝枚舉。
真的要把「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用在人類對動物的關係裡,恐怕人類
對動物的絕大部分行為都無法通過此原則的考驗,什麼同理心與減少痛
苦,都是人類的自我想像,所謂「動物透過人類的同理心而能夠得到的
尊重」更是自我想像,認為目前對動物的行為叫做尊重,是降低罪惡感
的自我滿足,同樣的行為只要有一半被用在人類身上,就已經違反人
權,用在動物身上卻被美化成尊重了,這算哪門子的同理心呢?
簡單說,當人類與動物的關係是建立在絕對的優勢上、人類與動物之間
並無對等的溝通、當人類對動物擁有絕對的生殺大權時,所謂的善待、
尊重、同理,都是想像,想像無罪,但拿自己的想像要求他人遵守,在
我看來,就是罪過,也是偽善的來源。
最後,雖然「動物種族主義」只是隨便組裝出來當作題目的詞兒,還是
感謝你的建議,如果以後要寫類似的主題,我會試著組裝出更精確的詞
彙。
來這邊的人好像都是辯論高手呢~XD
喔我不是來吵的
只是看完有些有感而發
人類之所以比動物殘忍,就在於動物吃其他物種只為溫飽而已,人類
嘛...不但懂得"存糧",更懂得"物盡其用",要滿足人的私慾,比滿足
動物難哪!我真的覺得,比起其他生物,人類真的是沒有什麼益處,我
們常常說什麼「科技讓生活更美好」之類的話,不過只適於"人"而已,
對於這個星球的其他生物,講難聽一點,我們根本是災禍啊.....
拿哭泣來說
至少有喜極而泣或滿腹辛酸淚兩種誘發此種情緒的極端原因
所以單就情緒反應來說,人類的情緒反應並不一定真的對等於他的心情
狀況
再者,為什麼些東西有人討厭有人喜歡?或者在不同的文化氛圍下有些
東西是好兆頭,有些東西卻是觸楣頭?就拿蝙蝠來說,在東方蝙蝠代表
福氣,在西方蝙蝠卻代表邪惡與吸血等。所以要講人類主觀的好惡(感
動反感)往往都必須從這個人的生活經驗與文化基礎上談起,而文化沒
有所謂的對錯,只有不同文化間適應的問題。
而在西方式的觀念傳播之下,應該屬於東方文化的我門對於蝙蝠的看法
也漸漸從福氣轉到吸血,所以人類的喜好會因為文化的轉變而轉變,換
句話說,人類的情緒跟喜好不該是評斷哪種生命是否該被殺或不該被殺
的標準,因為這樣的標準基本上是衝突與缺乏邏輯的。
米蘭坤德拉在生命中不可承受的輕裡面評論"媚俗"一辭,就很明白的
表示,人類的情緒及價值觀都是被多數暴力所挾持,所以人類的喜好情
緒真的是標準嗎?
啟蒙運動講究的是理性,失去理性也就失去人類具有腦袋的價值。
當然,有人會問孔子講過愛是要有層次的,必須是推己及人的,孟子也
批評過墨子的兼愛觀。問題是,從現代的眼光來看,兼愛與有層次的
愛,並沒有什麼衝突。如果我們把兼愛當作是種基本的思考邏輯,而有
層次的愛當作一種適應不同文化間的應對策略,問題就會被解決。
回到保護動物的部分。
保護動物的基本邏輯不是要保證這些動物未來的利用性或者我們必須心
懷慈悲,這兩點頂多是保護動物後的利得。保護動物的核心價值在於,
整個生態網的複雜度越高,發生生態大滅絕的機率就會成等比級數的降
低,並且每個生物有他在生態往中重要的存在區位與不可取代的價值,
因為在複雜系統中,你永遠不可能會知道改變一個參數會引發什麼樣的
風暴(蝴蝶效應)。
我一直很喜歡大地英豪裡一開始MOHICANS打到一頭麋鹿後對麋鹿所說
的話,大意是,他們很感謝這頭麋鹿的死亡,讓他們這些人得以生存,
吃掉麋鹿的人自然會替麋鹿更努力的活下去...。
我只能說政治正確是處理事情比較簡單辦法,但是別忘了,政治正確必
須有邏輯正確所支持。
請版主不要忘了自己說的話 ---
理念太多又太強烈的人,就我來看,是某種程度的身心障礙者。
it's great to see there are people still thinking logically in Taiw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