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就是違背某人的意願、傷害他的身體、奪取他的生命,
不管你殺的是男人、女人、成人、小孩、常人或植物人,殺人就是殺人,
而殺某一種人並不比殺另一種人來得對或不對,
當然,這是以人命平等、沒有誰的生命比其他人來得高貴為前提所得的結論,
許多人雖然聲稱人命平等、碰到人命的議題時卻從不談平等、濫情得很,
對這種人來說,殺男人、殺女人、殺成人、殺小孩、殺常人或殺植物人是不同的,
其認為殺越弱、越無法抵抗的人,越是罪加一等的,
這也是為什麼殺小孩之類的案件很容易引發群情激憤、應該關無期、最好殺了再鞭屍,
前面已經說了,以上不過是濫情的想法、毫無邏輯可言,
不過姑且假定以上完全正確好了,殺越弱、越無法抵抗的人,是罪加一等的,
依此原則,我們把眼光看到生物的範圍,
以上的同一群人--或,其中的某一部分--會聲稱,
吃素比吃葷來得道德,因為吃葷=殺生=剝奪動物的生命並造成其痛苦,
如此說法對照到以上「越弱越可憐」的原則,馬上顯得荒謬,
畢竟,植物與動物同為生命,卻不像動物會逃、會抵抗、會表現其痛苦,
植物相較於動物,就像植物人相較於常人,
如果吃素的人真的覺得殺生是殘忍的,那依上述邏輯,吃素遠比吃葷殘忍多了,
畢竟,動物再怎麼弱,至少牠可以用其微薄的力量、對人類的殺戮做出最後的反抗,
而植物只能默默地被囚禁、承受被人類切割與絞碎,
就像躺在床上、無路可逃的植物人,其可能有知覺、有意識、有記憶,但旁人觀察不到,
差別在於,植物人被殺了,至少可以博得同情,
植物被收割了--而不是殺,這動詞沒有人用在植物的--卻被視為理所當然。
是說,把吃素跟道德合在一起的人,本來就沒甚麼邏輯與原則可言,
跟他們計較、實在沒甚麼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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