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我有印象以來,我看過的所有反對色情業合法化的意見,都是謬論,
你沒看錯,「所有」反對色情業合法化的意見都是謬論,
能經得起事實與邏輯考驗的,一個都沒有,
以這個迴響來說好了,其反映的完全就是衛道份子思考上的無能,
衛道份子通常看不出或不願看出「正常婚嫁聘禮」與「收錢賣淫」之間的相似性,
這也沒辦法,婚姻從古到今都是交易,交易的標的從肉體到財產無所不包,
講久了就成為習慣,所以主張「沒車沒房,女兒不准嫁」就算被罵、也不至於違法,
問題是以上聲稱跟「不到五千元,老娘不給上」的邏輯完全相同,
結果本質上完全相同的行為,後者光是開口就可能被抓去關!
再者,女人以男人的經濟或社會地位決定要不要跟其交配--或,所謂的談戀愛,
與女人以特定價格出賣性服務的邏輯也完全相同,
如果認為女人因為幾千塊把腿張開很髒,那人家至少髒得心安理得、理直氣壯,
相較之下,
那些滿口愛情與忠誠,實際上卻是以相貌、金錢或家世決定交配對象的女性,
才是偽善中的偽善、骯髒到骨子裡、婊子裝純情!
而何必扯到愛情呢?
婚姻也好,賣淫也好,愛情--如果存在的話--在其中都是可有可無的存在,
許多女人不需要愛情、只需要經濟上的穩定就可以嫁人,
相反地,性工作者在收錢做愛的過程中、也可能「愛上」自己的客人,
而以上行為根本無所謂對錯,都是個人的選擇,
只要你智商正常、不是閱障,
妳絕對看得出來我在此沒有批評任何人基於自願且並未侵害他人的選擇,
妳到底是為了錢還是為了愛跟另一個人交配,
都是妳的選擇,不管妳的選擇是甚麼,我不覺得妳高級,也不覺得妳低級,
問題是衛道份子就是認為「無法驗證、僅靠聲稱的愛情」比較高級,
相對的「誠實告知價碼的性愛交易」就是比較骯髒低級,
可是,事實上通常是卻完全相反的,
相較於假裝愛老公實際上只圖個長期飯票的女人,
性工作者開宗明義就是出賣性服務,她不會假裝她愛你,除非你要求,
當她不符合你的需求時,她接受你甩門走掉、去找隔壁的同業,
而在開放自由的環境底下,她甚至得接受定期的性病檢察、才有資格繼續執業,
比起你假裝有愛、享有其不配的獨佔權、同時不願意接受檢驗的妻子,
性工作者整個高尚多了!
有人可能會說,那假裝有愛的男公關呢?
搞清楚,男公關店也開宗明義是個「花錢買愛的感受」的園地,
一分錢一分貨,人家就是擁有一般男人所沒有的哄騙專業--而且開頭就承認是哄的,
如果妳錢付到最後整個陷進去,
雖然很不幸,但那也是妳的選擇,只要男公關沒有搶奪或用其他方式搞詐欺,
這就是場拿錢換愛情幻覺的遊戲--有時,還比真正的愛情好玩!
而如果妳因為不願自己的父老兄弟姐妹與丈夫「公然」嫖妓或買公關而反對色情業,
這叫做掩耳盜鈴、叫無能說服+無恥地訴諸暴力,
妳沒本事用道理用語言說服妳的父老兄弟姐妹不碰色情與特種服務,
又沒本事以妳的身體與技巧滿足妳的丈夫,
沒本事不自我檢討,
結果反而鼓吹以暴力限制其他所有人自願從事金錢與體液交換,
這就是蠢笨的衛道分子最愛幹的事,
科學與邏輯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拿暴力賤踏他人的權利以滿足自己蠢笨的潔癖,
自己沒本事不重要,重要的是用暴力增加自己的優勢,
好在我不期待跟衛道份子達到甚麼共識,要繼續蠢笨下去請自便,
只是蠢笨之餘想以暴力侵犯他人的選擇,就是欠罵,就這樣。
延伸閱讀:
百辯經濟學:放過娼妓與皮條客!
反娼白癡,收起你們沒用的同情心!
性交易無罪!踐踏自由的婦女團體,閃邊去!
性工作不需要無能政府設專區管理!
反性剝削聯盟的白痴主張!
勵馨蠢蛋,身體當然是商品!
色情與功利主義,都強過虛狡的偽善
賣淫沒有病,病在大眾腦袋硬
性產業不該合法化?勵馨講什麼白癡話!
要反性剝削,先把大腦練一練!

支持性交易除罪,合法 很多衛道份子腦子不好,所以只能選擇當愚蠢的人了
哪家的老婆只要張大腿就可以領飯票過日子的? 你把女人在家裡講成這樣,你對得起你媽嗎? 還是你媽就像你說的,只要張大腿,不用替你張羅三餐,也不用盯功課? 你媽不用關心你,只要天天勤練十八招 不然你爸就要去嫖妓了,你家是這樣喔?
2樓馬上解釋腦殘的定義
對話請進入論述中辯論。我支持性工作,當然樂見家人做這行。醜化性工作無助對話、瞭解。
*女人以男人的經濟或社會地位決定要不要跟其交配--或,所謂的談戀愛, 與女人以特定價格出賣性服務的邏輯也完全相同, *許多女人不需要愛情、只需要經濟上的穩定就可以嫁人。。。 *以相貌,金錢或家世決定交配對象的女性,才是偽善中的偽善,,骯髒到骨子裡,婊子裝純情。。。。 ============================== 我在想,你有多輕視與仇視女人啊? 拜託,大叔。 打個比方~我也有相貌,金錢,家世。。。 我挑選跟我一樣條件或優于我的對象有什麼問題? 這就成了你所謂的偽善骯髒婊子裝純情?還是你認為女生必須嫁個乞丐才顯得高潔?選對象必須是無條件與不能對對方有要求,不然就是猶如以“特定價格出賣性服務的邏輯完全相同“的交易? 您把一個女人正常的擇偶等同是出賣生殖器的雞啊?為何您不覺得一個男人同樣選擇相貌,金錢,家世就是做鴨?或者我嫁給一個不如我的男人就是他在做鴨?就算女生婚嫁收取聘金也有給付嫁妝啊,大家是在互嫖嗎?今天你沒錢,妓女可以不做你的生意,明天您父親失業生病貧病交加,您母親也摔門而出嗎?婚姻與嫖妓能一樣嗎? 你以為現在受高教育拿高薪的都是男士?醒醒吧!大叔!車子屋子我們女生也買得起。如果不是因為愛情,誰還要嫁人做一個帶薪保姆?出外工作打理家務生兒育女侍養公婆?如果真要把婚嫁當交易那還真是一門蝕本貨~真要計較金錢,就憑那點聘禮錢,還包不了一年半載的雞呢~您老不要老是代入嫖客的心理嘛,不要以為所有女生對婚姻的選擇都是價高者得的交易。 你父母的婚姻也是利益的結合而不是因為愛情嗎?你認為你父母一輩子的婚姻是賣淫與恩客的關係嗎?不然你怎麼說得出以上那些話?好吧!就算你父母是如此也不能代表其他人嘛。 我反對性交易除罪化,我支持勵馨。 性工作的確是備受歧視的營生,您就算舉得出比當雞糟再多的現實例子也無法讓人不詬病這種工作,當有一天你或大部分男人願意娶妓女並有兒子以母親當雞為榮的時候,當大多數的人的觀念有了改變,才來說性交易除罪化吧。 老鼠就讓它存活在地下水道吧,別出來了。 P/S還有女生做雞賣淫就是出賣身體,男生就是“人家就是擁有一般男人所沒有的哄騙專業”?笑,大叔,都是同一回事,不要以為比女人多出“幾兩肉”,就可以往自己臉上貼金,是阿嬌玩冠希還是冠希玩阿嬌?天知道啊!
給樓上的.... 那些滿口愛情與忠誠,實際上卻是以相貌、金錢或家世決定交配對象的女性, 才是偽善中的偽善、骯髒到骨子裡、婊子裝純情! ------------------------------------------------------------------------------------------------------ 版主很清楚的提到了,他罵的對象是 "滿口愛情與忠誠,實際上卻是以相貌、金錢或家世決定交配對象的女性" 並不是在輕視與仇視女人阿.... 您也斷章取義的過分嚴重了吧...= = 而且如果您一開始就只抱持著 "性工作者=雞=骯髒" 這種成見 不願意理性的討論或是以邏輯類推的話 那真的說再多也只是白說
果然有閱讀智障(5樓的超嚴重)
訪客 on 2011/11/03 11:24 給樓上的.... 那些滿口愛情與忠誠,實際上卻是以相貌、金錢或家世決定交配對象的女性, 才是偽善中的偽善、骯髒到骨子裡、婊子裝純情! ------------------------------------------------------------------------------------------------------ 版主很清楚的提到了,他罵的對象是 "滿口愛情與忠誠,實際上卻是以相貌、金錢或家世決定交配對象的女性" 並不是在輕視與仇視女人阿.... 您也斷章取義的過分嚴重了吧...= = 而且如果您一開始就只抱持著 "性工作者=雞=骯髒" 這種成見 不願意理性的討論或是以邏輯類推的話 那真的說再多也只是白說 ==================== 噗~ 為何不能? 愛情與忠誠是擇偶的條件,相貌,金錢,家世也是組成一個人的條件啊,為何同樣是條件,選擇相貌,金錢,家世就必須受到譴責? 就算某些條件。。女生著重一些也無可厚非,人畢竟不是生活在真空裡,女生比男生吃虧的就是~婚姻生活中還要為對方傳宗接代懷孕生子,有些女性迫于現實環境回歸家庭(懷孕就失掉工作或升遷的機會或孩子沒人帶),那麼在只有一方的經濟來源支撐家庭的現實下,比較著重經濟實力的考量有那麼難以理解嗎?一隻雄鳥尚且懂得為雌鳥孕育下一代築巢呢,到了人類這裡注重經濟實力就成為了“偽善骯髒婊子裝純情了”? ========================= 性工作者=雞=骯髒" 這種成見 不願意理性的討論或是以邏輯類推的話。。。。 ========================= 這些不是成見吧?是大部分俗世中人的看法了。 就算是這些贊成性工作除罪的又覺得這些工作不骯髒了? 那麼這些人願意跟妓女結為人生伴侶了嗎?敢于把這些性工作者當女友老婆介紹給親朋好友鄰居嗎? 不要這麼虛偽,大家都一樣歧視,至少勵馨還直白一點。
愛情與忠誠是擇偶的條件,相貌,金錢,家世也是組成一個人的條件啊,為何同樣是條件,選擇相貌,金錢,家世就必須受到譴責? ---------------------------------------------------- 版主所譴責的並不是選擇相貌,金錢,家世好嗎... 而是嘴巴上說一套(愛情與忠誠),實際上做另一套(相貌、金錢或家世)的人... 7樓說的閱讀障礙真的沒說錯... 這些不是成見吧?是大部分俗世中人的看法了。 ---------------------------------------------------- 500年前大部分俗世中人還是認為地球是平的 200年前大部分俗世中人也認為買賣奴隸是正確的 100年前大部分俗世中人覺得同性戀是一種病 所以呢? 如果我說我真的願意跟妓女結為人生伴侶 而且敢把這些性工作者當女友老婆介紹給親朋好友鄰居 您相信嗎!? 不要因為大部分人都歧視就把自己歧視說理所當然 只是顯得自己隨波逐流沒主見而已
剝奪人類基本需求的供需,強制限制他人自由意志的行為.講再多好聽話都是枉然.不過就是有人想賣有人想買,只是這麼普通的行為.只要合法化就可以被監督跟檢驗. 偏偏就是有人喜歡讓色情行業搞到地下化淪為被黑道與白道把持,充斥著毒品與暴力控制.然後老公還是私底下去嫖,不小心不是帶病回家不然就是被乾洗. 這一切真是太美好了!!!
#9 版主所譴責的是。。。 嘴巴說一套(愛情與忠誠)實際做另一套(相貌金錢家世)的人 ================== 就算如此最多也是虛偽罷了,怎麼能上升到骯髒到骨子裡,婊子裝純情啊? 有些窮人就是自卑兼心思齷齪,人家女生不選他就站在道德制高點,意淫對方選有錢人就是賣身,攻擊對方是婊子。 再說。 難道(愛情與忠誠)是窮人的專利?有(相貌金錢家世)的富人就不配有? 切,說不定人家是選有(相貌金錢家世)之人的(愛情與忠誠)!噗~ =========================== 500年前大部分俗世中人還是認為地球是平的 200年前大部分俗世中人也認為買賣奴隸是正確的 100年前大部分俗世中人覺得同性戀是一種病 妓女有整千年的歷史了吧?一點朱唇萬人嘗,一雙一臂千人枕~到現在還不為大部分人接受。。。。 所以呢? =========================== #10 大同 囧。 部分男人是有多失敗啊?找不到女友老婆還斷了右手,人類的基本需求一定要找妓女才能解決。 還有“單身的失敗者”也就算了,一些已婚者居然厚顏的怪罪說是因為嫖妓不合法才讓他身染病毒。還該死的帶回家,喂!不去嫖會死嗎?如果你不去嫖還裡它合不合法。 沒老婆嫖,有老婆也嫖,合法嫖,不合法也嫖 有需要合法嗎?我看反正也沒差嘛! 對我們女生就不同,一旦老公嫖就可以以對方為過錯方為由迅速提出離婚分割財產。並提出一個行為不檢的父親沒資格擁有孩子的撫養權。哈哈~ 反對性工作除罪化,支持勵馨!!!勵馨加油!!!喲喲喲!!!
#11 妳離題了,老公去嫖導致離婚而喪失立場,這與主題無關. 雖然婚姻底下男女必須忠貞這點,我同意妳的看法. 但消費者是已婚與否我想這與性工作除罪化無關.何況消費者並非只有男性. 撇開被強制脅迫這點,就性產業這塊. 就是有人願意賣,高興賣,樂於賺這個錢. 自然也有人願意買,高興買,還常常買. 我尊重高道德標準的人,以社會運動的方式勸告大家不要賣淫,以及不要進行任何你們認為所有不當的行為.但請勿利用政府的暴力,來脅迫限制他人的自由意願. 到底是有什麼強力的論述,足以支撐你們同意,因為經由政府的禁止.性產業就能消聲匿跡,並達到社會大同這一點?
不管這位主觀強烈的觀眾怎麼看...反正剛剛立法院已經通過合法化了~ 哇哈哈。
11樓的 腦袋亂就不要出來亂 也不要說你是女的 丟女人的臉 一個東西要不要處罰,就討論處罰的理由就好,拿其他理由進來,很可笑
妳的第一句→『我在想,你有多輕視與仇視女人啊?』 麻煩您回去重看您引用版主這篇文中的句子和您在回應中自己寫的第一句話 (就是這句) 六樓說您斷章取義。沒錯! 閱讀智障可能會讓您不舒服 用認知錯誤 語意一樣 我不是男生 可是我覺得婊子裝純情這種人很噁心 和偽善者、 偽君子一樣 令人作嘔 至於您支持勵馨 又在您的回應中 →『老鼠就讓它存活在地下水道吧,別出來了。』 邏輯有明顯的矛盾 如果支持勵馨的人都像您一樣 版主講的 我倒是蠻認同的 您最後一句→『不要這麼虛偽,大家都一樣歧視,至少勵馨還直白一點。』 首先 請您認清事實 不是每個人都如您想 未必大家都會歧視這些人 如果勵馨是真心想協助她們以宗教為名的社會機構 您最後一句的邏輯就自相矛盾得很厲害
to#15 您不覺得格主輕視仇視女生嗎? 不過是再正常不過的擇偶條件,其中有的經濟考量~就讓他解讀成以性來謀取長期飯票.他不承認現在的女性同樣的有獨立的經濟能力。兩性在婚姻中是平等尊重甚至互相扶持的關係,他定位妻子是被蓄養的取悅者,一旦丈夫嫖,就是妻子沒用身體與技巧來留住丈夫。不歸咎丈夫,卻將丈夫的不忠過錯轉移到無辜的妻子身上,他所理解妻子的功用等同妓女,他是以嫖客解決性慾心態來看待婚姻。 有什麼對女性的侮辱莫過于此? 如果有女性贊同這種說法,嫁給格主吧,你們是天作之合,別出來禍害他人。 我也覺得婊子裝純情很惡心~ 不過你總得證明人家是“婊子”,才能成立“裝純情”這個指責。 就不說格主不相信的“愛情”,女性以(相貌金錢家世)來挑選對象就是婊子了?那麼男性就沒有以(相貌金錢家世)世俗條件擇偶?都是純純的愛?如果都一樣,為何女性的選擇需要被譴責? 我支持勵馨的理念跟認為“老鼠就讓它存活在地下水道”有什麼矛盾的? 妓女,毒販,黑社會混混,馬夫,老鴇,吸毒者。。。這些人都是社會的陰暗面,既然無法根除,就讓他們存活在地下水道就好了。 為何要讓它出來=為何要性工作除罪化?而不是用提供其他工作來代替或一些福利援助?慢慢的減輕消除? 至於為何不能除罪化,這些都是老生常談了,賣淫對女生來說是一條不歸路,引發更多好逸惡勞的無知少女投身這行業,打個比方說現在很多男女青年欠卡債,會不會因為性工作除罪,會有更多人短暫的賣淫來解決小額的債務?還有設立“紅燈特區"對一個國家來說不是那麼有名譽的事吧?就好像泰國,經常有周圍其他國家的人民组《炮兵團》來嫖,的確帶動了消費,不過是好事嗎? 理論來說的確有人肯賣有人肯買不應禁止,但販毒吸毒也是兩廂情願啊,那麼我們也要給毒販與吸毒者開一個特區嗎? 有些東西如果是引發社會的惡效應,為何不能被壓制,就像自由市場的香港吧,之前港元被索羅斯狙擊,一樣出手托市管制。 你不歧視性工作者? 打個比方吧,一位性工作者與林志玲同為女人,你對她們的觀感會一樣嗎?勵馨要去”協助“性工作者就說明問題所在,你以為林志玲需要勵馨協助嗎? 你就算憐憫也是歧視的一種,你有想過你會憐憫一般路人嗎? 無論你承不承認,這些(歧視)看法是事實的存在。
#15 何以認為性工作者需要使用到福利援助這一點? 又我們一般國民為何被迫接受政府得出力去幫這一群人? 他們營業動機是因為經濟困難還是好逸惡勞都無關緊要.政府不該為此獨厚性工作者,而去提供補助還是什麼的.補助低收入戶是正確的.但並非性工作者都是低收入戶.何況每個人也有好逸惡勞的自由.後果請自負.懶的工作導致睡路邊,那也是自找的. 性工作者不偷不搶與常人無異,就是一個職業. 就是因為禁止,才讓黑道白道有可趁之機對這個產業進行脅迫與剝削. 販毒與吸毒的問題,請參照版主的其他文章,有提到毒品合法化的議題,請自行去閱讀參考. 至於惡效應,版主對毒品的解釋有以酒類作為比喻.我拿來引用一下.我亦相信酒類對社會的危害並不下於毒品或煙品.酒駕肇事及酒後引發的社會問題及對個人的健康危害,是否也是對社會的惡效應? 但實例顯示,美國早期的禁酒令對社會的反效果更大,助長了黑道把持及黑市充斥品質低劣的酒品流通.唯有開放一途才能將其導至穩定的狀態. 我認為政府的管制只會出現更多看不到的你所謂的陰暗地方,導致出現更多問題.唯有開放一途,市場必會自然將其導正至穩定的狀態.酒類市場如此,性產業亦如此,娛樂性藥物也極可能如此. 性產業開放,不代表就會有一堆男男女女會投入此產業,消費市場也不見得會以幾倍數成長.如你說言,有人對這產業是歧視的,這便是投入此產業的疑慮之一. 縱使此歧視的事實存在,仍不能成為壓制販賣自己身體的自由的理由. 而我並不歧視,因我居住地週邊即是傳統的風化區.我清楚這個產業的從業人員,與常人無異,如此而已. 版主的清純裝婊子的意思,我個人認為就是所謂的正當性. 性工作者如果對自己的職業負責,不騙不搶又定期檢驗衛生,是相對正當的職業. 比起滿嘴仁義道德的貪污政客,以高道德自許卻上賓館開會的民代,幹的事情不輸給黑道的白道,看到法拉利內褲的濕一半的拜金族群,以教育者身分卻拿著大筆營養午餐的回扣的校長們. 我真的覺得性工作者高級太多太多了!!!
妳:「您不覺得格主輕視仇視女生嗎?」 不覺得。 看他寫的文有幾年了 (看過的文章或言論看不出任何輕視仇視女生跡象 ),不曉得您看了多久?看了幾篇?妳可以問他本人。 從文中並沒有『版主不承認現在的女性同樣的有獨立的經濟能力』的語意出現。 婊子裝純情為打比喻, 和性別無關, 這篇看起來針對女孩子 ,對我而言,無異。虛情假意偽裝得了一下子,偽裝不了永遠。何需證明? 妳:『你不歧視性工作者?』 以經濟的角度, 我不會歧視。 私人感情面而言,我就沒辦法喜歡或交往,例如:讓女人養的小白臉或靠取悅女人賺錢的牛郎。不知道這算不算一種歧視? 我的電腦鍵盤有一些對應的鍵有問題 +中文鍵入的速度慢,和妳互動的語句或語意如果出現不通暢的狀況。請見諒! 您一味膠著在您個人的認知,為何不問板主本人?如果他看到也願意跟您有互動,不就能解您的惑?我覺得六樓蠻friendly!會引起閱障障礙未必指閱讀或語言能力,心裡因素也會引起閱障現象,例如:傲慢與偏見。 我並非完全贊同版主文章所有的想法或論點!
『何以認為性工作者需要使用到福利援助這一點? ↑ Did I mention that ? 又我們一般國民為何被迫接受政府得出力去幫這一群人?』 ↑ Are you sure? 應該給16樓的問題吧? 我對她講話邏輯提出質疑,如此而已。您有興趣可以找她聊..。第一段起您有明顯的邏輯謬誤! 以經濟論經濟 職業無分貴賤 假如出於個人選擇 (非被迫的 ) 行業 就自行承擔輿論或潛在性的壓力 任何行業皆然 至於您舉有關道貌岸然的所有例子算個案吧?! Not All 抱歉~ 我沒有感覺何者比較高級! 顯然版主很多篇文章的語意您消化地還不錯。 版主的清純裝婊子的意思?(ㄟ?版主修改過他的文?您用中文倒裝句?) 正當性? ( 這個字眼我想到法律用語 ) 麻煩請您回去再看板主的原文吧!
#19 我是針對#16的回應沒錯.你沒說我沒注意到我打錯了.造成誤解請見諒.
這傢伙都承認自己是個女人了 怎麼可能體會男人沒貨色上的苦?
#11 一個願賣一個願買,沒有傷害其他人,這有什麼不好? 「說不定人家是選有(相貌金錢家世)之人的(愛情與忠誠)!」 你自己也認為是說不定了,那麼你怎麼「確定」?本來,每個人都為了各式各樣的理由走入婚姻,去選擇「愛情」或「條件」甚至兩者皆選,這是個人自由,不是嗎?那麼請問:別人的選擇,與你何干? 性工作者為何受人歧視?那就得先問問你為什麼歧視性工作者了,不管任何理由,試問:這與你有切身的關係嗎?他們傷害了你、剝奪了你的權利嗎? 另外我個人認為,已婚者找性工作者消費,一部分是由於需求不被滿足,那麼另一半是否要檢討?因為套上了「婚姻」,滿足自己的另一半不也是自身應該做到的嗎?不然新聞怎麼會報出「老公不行房,妻子要求離婚。」這類的新聞呢?當然,找不找也是個人的選擇。 此外性工作者怎麼去知道客人是否已婚?用問的?別傻了。老公嫖,老婆就可以提出離婚,反過來說,老婆去找男公關,老公是否也可以提出離婚?這答案很明顯了吧。你是不是要說:這都是性工作者的錯?如果是,那就表示你認為對婚姻不忠不會是你或另一半自身的錯,而是跟你們的愛情無關的「別人」的錯,我認為這是很不負責任的想法。 最後講直白點吧,男人和女人的需求本來就不盡相同,男人偏重性,女人偏重愛,當然會有例外不過這是大部分的,難道要把這些需求放著不管嗎?既然你是女人,你一定也有對愛的需求吧?如果一直不能被滿足,那麼你不會有想去尋找的念頭嗎?也許你不會去找性工作者,但是別人會去,這就是需要被滿足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