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痛恨「歧視」的勞委會,自己犯了性別、年齡跟容貌歧視的「大忌」!
開出「女性、身高165公分以上、體重52公斤、胸圍32D」條件,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聞訊說:「這家公司是瘋了嗎?」若不改善將列「黑名單」。
是說,資訊展SG與PG淨找年輕的紙片人或波霸,也不是這一兩天才有的事,
如果限定性別、年齡或容貌的人來工作就是歧視,
那勞委會第一個要對付的就是資訊展,
為什麼SG跟PG都那麼瘦?胖妹不是人嗎?醜妹跟胖妹不也有工作權嗎?
為什麼SG跟PG都那麼年輕?中年婦女不是人嗎?撿破爛的歐巴桑也想要工作啊!
為什麼SG跟PG的工作只給女人做?失業的男人也很多,應該要有SM跟PM啊!
結果,資訊展年年辦,SG與PG也繼續露大腿跟乳溝給大家看,
勞委會還真的繼續就站在旁邊看,
這就像同一個強姦犯每天都在警局前犯案,警察卻從不動手、只在旁邊看一樣,
更不要說政府自己的形象廣告也找明星或正妹,
根本不符合中華民國人民性別、年齡與容貌的比例分佈!
也就是說,政府不但放任歧視,政府自己就在搞歧視,王玄如要不要切腹算了?
是說,在那邊嚷嚷找D奶妹是歧視的人,顯然腦袋都壞掉了,
壞掉到忘記自己每天的每個行為本身就是一種「歧視」,
身為女人的妳如果只跟男生談戀愛,妳就是在搞性別歧視,
如果妳只跟35歲以下的人談戀愛,妳就是在搞年齡歧視,
如果妳只跟特定長相或身高的人談戀愛,妳就是在搞容貌歧視,
甚麼?這不是歧視、是偏好?
那為什麼拿自己的錢雇用員工的企業主不能有自己的「偏好」?
少在那邊蠢了,歧視跟偏好本質上就是同一件事,好聽跟難聽的差別罷了,
是說,蘋果標題下的義憤難平,不愧是隨意操弄民粹而不喘氣呻吟,
如果蘋果這麼反歧視,這麼在乎公平,
那為什麼「今日我最美」裡的女生永遠不會是醜妹跟胖妹?
不對,哪有甚麼醜妹跟胖妹?美醜是相對的,胖瘦也是相對的,
誰說滿臉青春痘、嘴巴比耳朵大、眼睛比乳頭小就是醜?
誰說身高158、體重85就是胖?
身材是建構的、美感是多元的,沒錯吧?
所以最反歧視的蘋果,快讓所謂的胖妹跟醜妹登上「今日我最美」吧,
否則每次都用標題罵其他人歧視,自己卻只賣美女的乳溝與臀溝,
這叫做妓女罵人破麻,莫名其妙呀!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