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面罵人「白痴」不是值得鼓勵的事,
不過,這種事,打從小學生時期,大家都很愛幹,
就算是成年人,對話中也時常包含「白痴」、「智障」或「腦殘」,
有時是開玩笑、有時則是衝突中帶著怒意的對罵,
就算是對罵,在最多數的情況下,最多數的人最後都有能力進行某種和解,
回想成長過程中,有多少「爭吵」不用經過老師即可平息,
即便是出了社會,許多人仍能在對罵之後握手言和,或至少懂得拉開距離,
然而,總是有一部份人,覺得「自行和解」或「保持距離」還不夠,
非得引入通常以暴力為憑藉的「權威」對他人進行「制裁」才覺得開心,
所以,有的小學生非常愛告老師,
稍不如意,就急著去告狀,希望老師做靠山、讓「敵人」吃不完兜著走,
這種小學生,習慣「訴求權威」而非「透過自己進行溝通」來面對與解決紛爭,
也因此其容易被同學瞧不起、更不可能與他人相處得太好,
畢竟,誰想跟愛告老師的人相處?
詭異的是,這種小學生都瞧不起的行為,到了成年人的世界裡,
還是被發展成某種「制度」,
這制度允許人被罵「白痴」、「智障」或「腦殘」時對罵人的進行提告,
彷彿被罵幾句就真的有什麼損失了似的,
更有趣的是,這制度還會對罵人者進行「金錢」甚至「囚禁」之類的懲罰,
彷彿罵人這件事真能對「社會」這個虛幻的存在造成什麼損傷似的,
規範的行為更是形形色色,
比方說對已死之人進行毀謗者,最多可關到1年!
至於毀謗死者到底造成了什麼損害,
或者將毀謗死者之人關到1年對「社會」又有什麼好處,
就沒人說得清楚了,
反正,對政府來說,這是個很棒的言論管制工具,
寬鬆執行可圖尊重言論之名,必要時來個嚴加執法、懲罰政敵,一舉數得啊!
而從被罵白痴就急著告老師的死小學生,
到被罵任何東西都急著告官的死成年人身上,
我們能看到社會默默地傳遞著一個非常糟糕的訊息:
不要親自以雙手排解困難,不要試著理性溝通、消除誤會,
我們需要老師、政府這樣的權威,
他們會幫我們決定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
即便付出自由與可能性被剝奪的代價,
也是值得的!
如今,無論是老師,還是政府,其「權威感」都不斷地在減少著,
然而即便如此,許多人仍對想像中的「老師」與「政府」有近乎萬能的期望,
所以包括紛爭的各種大小事,也希望透過老師或政府之類的存在來代勞,
結果就是死小學生、死家長以致於死納稅人習慣性地集體墮落,
明明自己能夠也應該解決的事、卻希望透過別人的手與資源加以完成,
在這樣的期待底下,當今的老師大多倒楣,因為許多老師既沒有權也沒有資源,
然而政府呢?沒什麼好倒楣的,因為正好藉機擴權,以及收更多的錢,
做不好?那敢情好,繼續擴更大的權、收更多的錢,何樂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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