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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用童工有什麼不對呢?對許多兒福團體來說,這可嚴重了!

在兒福團體的想像裡,兒童不但愚蠢,而且脆弱,光是走在路上都可能被拐走,

怎麼可能到邪惡的資本家手下工作呢?絕對會被欺騙!被剝削!甚至被強姦!

兒福團體的用意或許是好的,然而其對現實的認知是否合理就再說了,

首先,他們主觀訂定的「兒童」(含青少年)與「成年」界線,

根本禁不起事實的考驗,看看你的長輩與祖先們,多的是未滿十歲就上工的,

史蒂芬金早在小學就將自己的小說印製出來賣,因此發了筆橫財,

就這層意義上他何止是童工,他是兒童作家兼創業家!

而任何願意給兒童機會、尊重其自由意志、教導其知識並與其對話的人都會發現,

兒童能幹的事,絕對比兒福團體認定得要來得多,

早熟的10歲兒童很可能擁有超越20歲愚蠢大學生的判斷力,端看你怎麼教,

在此以外,讓兒童有權工作的好處非常多,

首先,他們得以得到學校以外的知識與經歷,更有效而快速地瞭解世界,

其次,只要他們願意,他們可以及早自立,成為獨立而為己負責的人,

最後,若他們遭受父母的不當管教,他們可透過工作取得更多逃離家裡的資源!

自然,大家在乎的仍是虐待或犯罪議題,

萬一兒童被不當對待呢?萬一老闆是戀童癖、透過錄用童工來進行猥褻呢?

這些疑慮當然可能發生,然而除非把兒童裝進試管,否則這種危險真的到處都是,

過當體罰在學校隨時可見,兒童性騷擾也時有所聞,

而統計數字早就顯示幼兒性侵真正的溫床是來自家族而非險惡的社會啊!

相反地,如果在乎兒童的福祉,提供更多的選擇、讓資訊透明化,才是正道,

當雇用童工是合法的,直接監督雇用童工者將有其可行性,

反之,在童工非法化的情況下,真正需要工作的兒童只能找願意非法雇用者,

那將是更黑暗、骯髒而危險的地方,這可不是兒福團體可樂見的啊!

也因此,只要無涉侵害,任何願意在現階段非法雇用童工的人,

都是提供兒童更多選擇、尊重自由意志的好人,不但不該被罵、還應該被表揚,

相反地,號稱關心兒童福祉的兒福團體與政府官員,

表面上利益良善,實際上不斷將兒童貶低為無行為能力的廢物與不動腦的智障,

到底誰是真正的好人,已經很明顯了。

參考:《百辯經濟學》P.317-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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