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蘋果出現了兩則非常見鬼的評論。
獨立機關的獨立性是建立在「合議制」之上……以免明顯受到特定政治或商業勢力所控制。
……甚至可能因此而圖利通訊傳播業者,並損及新聞自由,產生嚴重的民主信任危機。
……而不是官大學問大,以為代表民意或掌握權力就可隨己意任行職權……
如果你覺得以上文字太拗口,請讓我以國中生都懂的句子把其主要意義做成摘要:
一、新聞自由應該被保護,讓其不被政治與商業力的污染。
二、為了達到以上目的,我們需要獨立的機構替大家代勞,這機關叫做NCC。
三、NCC的獨立不能被侵犯,政府更應避免介入NCC委員的遴選與決策。
唸過傳院的應該對以上的主張不陌生,然而稍有腦袋就該知道以上主張有多天真!
首先我們可以問,NCC這種組織的經費從何而來?
目前是來自政府,既然來自政府,那我們應該再問:政府能否干預其經費來源?
如果答案是肯定,那所謂的獨立性就是屁,政府只要掐住NCC的預算就能控制它,
如果答案是否定,那表示NCC無法被制衡,其必然走向濫權之路。
就算以上的情形都不會發生(見鬼了,明明已經發生了),我們仍可以繼續發問,
我們可以問:政府或企業能否以其他方式干預NCC主委的決策?
干預的方式非常多,比方說以其任職學校之經費做為要脅,或提出其他利益交換,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所謂的獨立性再度變成屁,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表示NCC無法被制衡,再度要走向濫權之路。
以上是危言聳聽?看看理論上最講究獨立性的「司法體系」吧,哪裡獨立來著?
從賄賂到技術性吃案不斷地發生,這說穿了都是「獨立性」惹得禍,
所謂的獨立性看似排除了商業與政治力量的干預,然而稍有腦袋的都知道這是屁,
商業與政治力量就是干預得了,雖然不是百分之百,但無法被排除,
而獨立性唯一確定的部分,在於「絕大多數國民無力干預」,
因為絕大多數國民無論對司法的品質如何不滿都得繳稅、進而供養司法工作者,
司法工作者在乎你我的想法嗎?在乎算你我運氣好,不在乎才是正常的,
當企業無須對市場訊息有所回應,其哪來的動機減少錯誤、加強品質?
當司法工作者的產出品質跟其消費者(納稅人)的付出無關時,誰在乎納稅人啊?
同樣的邏輯,用在NCC這個濫權組織不會改變,用在山寨廉政署仍舊不會改變,
這些組織要嘛維持不了獨立性,要嘛就成為無法制衡的濫權怪獸,
這應該是所有對經濟學有基本概念的人都想得通的常識,大學者們會想不通嗎?
如果他們想得通,那就表示他們在發表違心之論,其言可議,
如果想不通,那表示他們真心在發表謬論,其言更可議,
無論是哪種情況,都很見鬼啊。
當然,有人可能會辯解:NCC存在是既定的事實,想辦法增加其效率才是正道!
這說打就像在土法煉鋼時期聲稱「我們應以土法煉鋼為基礎增進效率」那般無稽,
然而還真有學者寫過類似的笑死人的文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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