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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賺到的颱風假到現在,完全沒做任何有建設性的事。

兩天共做兩個半小時的運動,不過會被天丼、生魚片或排骨酥之類的東西抵銷。

看完《廿四》第一季,正式邁入第二季。

第一季相當虎頭蛇尾,前面恐怖份子有多強,最後竟然被包爾瞬間殺光,殘念。

是說包爾真的是相當帥,無敵鐵漢真的很迷人,流淚的時候說服力完全破表!

對照到台灣那些動不動就流淚的屎政客,真不知道要說什麼。

不過包爾帥歸帥,其實他根本是政府濫權的超級代表呀!

視規則為無物,為了幹臥底還在辦公室直接槍殺聯邦證人,無法無天呀!

他或許是為了救人才出此下策,然而這些爛攤子通常也是政府無法無天的結果。

所以,即使他帥氣到宛如影集界的老布,還真的只能看看就好。

大概最近太喜歡跟朋友聊人與國家關係的話題,連看電影都忍不住會想一下。

比方說今天不小心在電視轉到《世界大戰》,我不特別討厭的一片。

跟原著小說對照起來看蠻好玩,光看動作場面也不錯。

不過可能跟許多人的預期不相符,所以當初被很多人罵爆吧?挺無辜的其實。


為了趕快挪出時間看《廿四》,只看了羅比想跟著軍隊一同打外星人那段。

忘記第一次看這段的時候有何感覺,不過最近幾次,好像都只記得這段。

雖然說人各有志,但羅比在這部分的暴走度實在太難讓人釋懷!

然而對照到許多人把國家或民族無限上綱的程度,羅比似乎又不算太誇張。

從小到大我們都被教導:不要問國家能為你做什麼,要問你能為國家做什麼。

直到現在,「什麼什麼是國民的義務」之類的句子還時常出現在生活裡。

然而,這句話不但沒什麼根據,很多時候更是觀念的誤導。

比方說,「納稅是國民的義務」這句話已經被當成常識。

然而這句話掩蓋的現實是:政府的獨佔本質讓納稅與繳交保護費沒什麼差異。

對繳交保護費的可憐人來說,他繳交不是因為他願意,而是因為不得不。

即便黑道提供不了他要的服務,或者提供了服務他不滿意,他也別無選擇。

除非他決定要站起來反抗黑道,然而他通常辦不到,因為那要付出太大的成本。

這樣的情形,與國民與政府的關係極度近似。

對一般的小市民來說,即使他再怎麼討厭政府運用稅收的方式,他也無法拒繳稅。

拒繳的結果,就是面對政府的罰則,賠上的是自己的財產甚至家人。

你大概要說:小市民可以試圖改變政府,可以讓政黨輪替。

理想上是如此,然而事實是:除非願意負擔更高的成本,否則小市民沒有影響力。

你可以花時間遊行,花時間上網批評,然而這樣能創造的效益有多少?

以個人來說,真的非常少。這也是為何無論誰執政多半都不把民眾放在眼裡。

政府深知抗爭對個人來說是多麼沈重的負擔,沒什麼人願意為了改變而賠上一切。

我時常說:政府變成這樣是人民自找的,怎樣的消費者養出怎樣的廠商。

我現在仍未改變這想法,然而必須補充的是:個人真的是非常渺小的。

對於極度渺小資源又有限的個人來說,他必須努力運用資源讓自己與家人活下去。

如果這樣講太抽象,試著想像你的爺爺那一輩吧。

對他們來說,生活的全部是扶養你的爸媽長大,做到這些對他們來說已很困難。

想近一點,你的爸媽可能就是為了把你養大犧牲一切資源的小市民。

面對這樣渺小的小市民,誰能夠指著他們的鼻子說:政府變壞是他們怠惰的結果?

至少,我辦不到。一旦把政府的獨佔性考慮進來,個人的渺小與無奈就更加明顯。

是的,怎樣的國民造就怎樣的政府,然而我們能把政府破爛的責任丟到誰身上?

說真的,沒辦法丟的,只有一個虛幻的「我們」的全體概念。

而事實是:「我們」不是個實際的存在,一如國家,個人才是真正實在的。

做為個人,如果你不覺得應該為這個國家做什麼、為自由做什麼,也沒什麼不對。

這沒什麼對不對的,這是個人的抉擇,應該予以尊重。

所以就算我相信政府的破爛取決於全體國民的放任或無力,我也只能說到此而已。

我本身不相信政府有權要求人民做什麼,更不相信國家能強加義務於一般人。

從這樣的角度出發,政治運動家又能安插什麼義務到一般人身上呢?

當然是不能的,只能透過說服、創造認同,否則這樣跟暴力的政府集團有何不同?

如果你熱愛自由、想要與政府對抗、更想找同伴,你要加強的,真的是說服。

說服,是追求自由的重要元素,一旦把什麼義務化、強制化,自由就漸漸淡去了。

原本只是想寫自己吃了什麼東西、看了什麼影集之類的,竟然莫名寫了這些。

還是回去看《廿四》比較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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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空,約定的城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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