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葛里森的小說一旦改編成電影,大多都有一定的品質,偶而會冒出【終極審判】之類的失敗作,但比起史蒂芬金五部電影四部爛的陣亡率,約翰葛里森算是很幸運的了,我最喜歡的是十三年前的【絕對機密】,其他作品有的差強人意、有的頗得我心,大體來說都是引人入勝的作品。

然而,還真的是看了書以後,才發現小說優於電影的精彩之處。這畢竟是法律犯罪小說,不是麥可克萊頓筆下可以玩特效、做場面的故事,電影雖能把人物的血淚展現出來,但有限篇幅裡必須犧牲的細節卻往往是小說的精華,以致於電影的品質再佳,都很難真正與小說打平—這是針對約翰葛里森而言,就史蒂芬金來說,就不一定了,【熱淚傷痕】、【刺激一九九五】、【站在我這邊】都是電影與小說至少打平的例子,【熱】的改編甚至比小說還多出了種種驚喜。

以我最近看完的【殺戮時刻】來說,將近兩個半小時的片長不可謂短,然而對一部將近八百頁的小說來說,要刪去的枝節實在是很多,而本片的幾個紅星,擔任的角色還未必是小說裡的重量級角色:珊卓布拉克飾演的艾倫盧亞克直到小說的後半才初次登場,山謬傑克森飾演的卡爾李海林是案件的核心卻不是讓小說精彩的人物,凱文史派西飾演的野心家巴克利每每出場耍嫌惡與傲慢但案件本身的單純讓他無法展現法庭上的絕妙辯論,至於基佛蘇德蘭飾演的佛萊迪李考伯,被卡爾李射殺的白人強暴犯的弟弟,在小說裡戲份非常少,少到其他激進份子的表現都比他亮眼。

那這本厚重的小說到底在搞什麼鬼?答案是:主角傑克畢根斯,由馬修麥康納飾演,才是全書的靈魂,在小說裡,他是個完整而生動的人物,他身為較弱勢的「街頭律師」,怨恨並嫉妒著高薪而傲慢的大事務所律師,他與許多藍領階級稱兄道弟,同時也會玩政治、耍手段,巴克利或許是刑事遊戲的高手,但畢根斯在法庭外的情報蒐集與人情攻勢也不可小覷。最重要的是,他是個凡人,有喜怒哀樂、有美德有醜惡的凡人,電影裡的畢根斯除了愛出風頭之外,實在太積極正向,小說裡的畢根斯,才像個真人。

另外一個小說裡的重量級人物,是畢根斯的前老闆兼良師益友,路西恩。這個由唐納蘇德蘭飾演、被嚴重消減戲份的角色,在小說裡可是形醉意不醉、裝瘋賣傻之餘卻妙語如珠的狠角色,雖然早被吊銷律師執照還成天嗜酒如命,卻對各種正道以外的旁門左道與偏邪戰術了然於心,從小道消息到血腥內幕、從賄賂陪審員到動員黑人社團,幾乎無所不能,案子給他打,勝率就算不滿貫也是十拿九穩,雖然最後他的骯髒手段並沒有真正使出來,但他確實是畢根斯的重要支援與支持,反倒是在電影裡被大力哄抬的艾倫盧亞克,在小說裡只算是小助益而非大戰力,專業能力以外的曖昧與悲劇效果還比較引人注目—在小說裡,盧亞克的遭遇可慘了,電影裡真的只是小意思。

另外,小說也有較多的篇幅描述案件引發的效應,一如路西恩所言,「如果你(畢根斯)贏了,正義將獲得伸張;如果你輸了,正義依舊將獲得伸張。」這本來就不是個非黑即白的情境,卡爾李或許是英雄,卡爾李如果是白人或許真能輕鬆開脫,3K黨或許偏激邪惡,然而數萬個黑人靠壓倒性的人海戰術與驚天叫陣動搖了陪審員的心意、陪審員無論正方反方都有強烈的一己之偏,也是事實,而卡爾李值得的若是無罪開釋,那是不是鼓勵兒女被強暴的父母、自身被強暴的男女,自己拿刀帶槍地就地正法呢?這已不是單純的有/無罪辯證了,這是整個司法系統與社會道德範疇持續在思索的問題,縱使小說跟電影的結局都是歡樂的,但小說不時提供了線索與暗示,讓讀者藉此思考事件正反的利益得失,而非電影裡單純的連環英雄主義。

話說回來,約翰葛里森的小說本來就不易改編成電影,本片比起同為喬舒馬克執導的【終極證人】已算是高明許多,【終】省略掉的關鍵細節更多,主要角色弱化得更嚴重,【殺】雖然刪了很多,但至少基本骨幹都保住了,也算是值得一看。不過,真的喜歡這故事的人,最好還是把書弄來翻一翻比較好,因為約翰葛里森的故事,真的不是短短兩三小時的電影可以道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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