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算是舊聞了,三月十六日中國時報大台北社會版:土城某國中女生在校外與男子摟抱親熱,當街擁吻留痕,此舉被「熱心民眾」攝影拍下,交給縣議員金介壽,於是引發了一連串的「匡正校園風氣」議論,並得到應「加強社區巡防」之結論。

國中耶,國中的時候,我在幹什麼…可能會偷瞄女生裙底、對於胸部突出的同學也會情不自禁地注意,除此之外,沒看過色情電影、沒藏過成人漫畫—《電影少女》不算,因為當時的版本有馬賽克—國中青春,不過如此而已。

現在的國中小孩已到了留吻痕的地步,真是太令人嫉妒了!

國中的我,胖如圓球。現在還有胖與壯的解釋空間、勉強遊走肥仔與猛男的模糊地帶,但在國中時期,青澀的純潔的國中時期,我毫無疑問的、絕對的、有口皆碑的,就是胖。這樣的身體,造就了我篤信「人不可貌相」的「純正價值觀」—現在我知道這是狗屁,仔細想想當時也只是裝樣子—也讓我沒機會思考男女肌膚之親的真諦為何…不對,是沒機會嘗試,這種事情沒什麼好思考的。

到了高中,我終於第一次進入了前述的身材模糊地帶,身型抽長了、肌肉長出來了,但對於男女之事,則依舊停留在「熟習理論」的階段,跟國中唯一的差別,大概在於自信心莫名其妙地膨脹了,沒有根據地膨脹著。而我至今難忘的一件事,是一名倒楣的同學—或學長—因為在殷非凡補習班的樓梯間與女同學擁吻,被監視攝影機拍到,錄影帶又被送到學校,結果慘遭記過退學的命運。

我真的不懂,擁吻,算什麼罪大惡極之事,必須承受這種對付黑死病患者般的滅絕性掃除。

這些對少男少女揮舞著道德保護大旗的人們,沒談過戀愛嗎?沒在未成年時想像過、嘗試過溫存嗎?沒有偷看過色情漫畫或成人電影嗎?沒有青澀地戴上保險套、然後遭遇無可避免的早洩或疼痛過嗎?

就算沒有,為什麼他們能認定晚輩一定不能有呢?

缺乏大學以前的戀愛經驗,一直是我難以釋懷的遺憾,看了這則新聞,忍不住想:也許國中就能開始點什麼,才是正點的事情呢。

因為,只有在那麼青澀的年紀,草莓的滋味,才可能真正地純粹啊。縣議員大人們,這種事,你們的腦袋大概不能體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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