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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有則新聞被熱烈討論著:

報復四劈男,快乾膠黏命根

……因為劈腿與三個女人交往,慘遭妻子崔西與三女聯手報復,命根子被快乾膠黏上肚皮。

節錄自:自由電子報

我沒看過《戀愛刺客》,但電影裡的女人應該沒有把陰莖之類的東西黏起來吧!

這則新聞根本是《美國派二》的具體實踐啊!

而今天在噗浪上看到好多女生叫好,看來大家都很痛恨感情騙子啊!

我本身倒是對劈腿沒什麼感覺,這種事情男女都會幹,說穿了就是擺得平就好。

人只要有本事,再壞的事都能弄到沒事,比方說雙重國籍或竊國,劈腿,算什麼?

不過純粹以利害關係論,我也不大贊同劈腿,關係的維護成本實在是太高了。

劈腿這種東西,無論是多方都以為自己是正室或有人自願做小,都容易產生衝突。

就像把適合單一代理商執行的業務硬分給多個廠商作,協調起來煞是麻煩。

光是碰到特殊節日就夠煩人了:就算有決心做小的,也難保不會為了情人節鬧脾氣吧?

這種例子聽多了,無論是小的端、或齊人端都一樣,老套至極。

特別是小的,即使知道男人要陪正室過節,仍然會心情不好,心情不好就會吵架。

這種情形我當然傾向先指責小的自己犯賤,但如果齊人是男人,那也真欠罵啊。

明明就只是想求新鮮、簡單外食,幹嘛硬要把關係套上感情的大帽子?

男人向來性愛分離,何必假裝自己多喜歡對方來獲得上床的機會?這根本不值得!

要知道,讓人家有感情上的預期,你就得付出安撫的成本,這成本向來瑣碎至極。

當然如果你是溝通專家兼時間管理大師我就認了,也是有這種難得的人才!

這種人就是有辦法同時交四、五個女友,想出理由只跟特定一個過節之類的。

只是我會忍不住想:去找更輕鬆的關係不是更好嗎?何必把自己搞得那麼累呢?

明明就是偷吃層級的事情,幹嘛硬要升格成劈腿呢?

需要的明明是簡單的外賣,何必硬要養好幾個廚師呢?

明明只要找短期的個體工作者就好,何必硬要跟企業簽假的長期約呢?

關於這點,我永遠搞不懂,就像我搞不懂幹嘛花錢養小老婆一樣,浪費死了。

話說回來,劈腿也好,偷吃也好,養小老婆也好,不管怎樣都是需要才能的。

沒有才能,就算只是偷吃,也會不小心噎死之類的。

就像新聞中的戴維斯,是要無能到什麼地步,才會讓劈腿的對象聯合起來報復啊!

除非是找的對象太接近、留下太多線索讓人蒐集,否則怎麼會落得這種田地?

算我的偏見吧,我真的無法信任連劈腿都劈不好的人,沒那個本事就不要劈啊!

這點小事都幹不好,我的偏見就是他在其他地方應該也極致失敗吧!

說到失敗,昨天好多感情失敗者的新聞啊:

八十六歲翁悔婚,四十六歲婦丟汽油彈洩憤

許婦…氣憤難平,認為對方欺騙感情,於是到楊翁住家前丟汽油彈縱火。

節錄自:自由電子報

這個許婦與其說是失敗者,不如說是個瘋子,汽油彈都拿出來了,還是快分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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