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傳來下面這篇。
本週三下午,我們接到一個訊息:「7-11將停售本期《商業周刊》」。
台灣最大通路商7-11,無預警的,將兩岸三地發行量最大的財經雜誌「停售」!
一篇四百二十二字的報導,是「肇禍元兇」,內容與統一超的人事異動有關。
就在中國《南方周末》事件發生時,台灣竟然也出現通路試圖操縱新聞的案例,
如果我們不發聲,如果我們在通路前表現怯懦,台灣的新聞自由,勢將在沉默中被謀殺。
如果《商業周刊》真的「不畏強權」地堅持報導關於通路商=合作夥伴的真相,
那大家可以先向《商業周刊》致敬,只是,這跟新聞自由有甚麼關係?
難道所謂新聞自由就是「我的雜誌不管怎樣就是要在你的通路露出的自由」?
當然不是,通路=企業的資源=私有財產,要不要讓某商品在此上架、是通路商的決定,
今天《商業周刊》能在7-11上架,這是雙方協商、形成共識並訂定契約的結果,
要是7-11違約將《商業周刊》下架,很好,這是單純的違約處理問題,
要是7-11沒有違約,那表示《商業周刊》最初在訂定契約時就輸在起跑點、怪不了人,
而且不管是哪種情形,還真的無關新聞自由--新聞自由的概念本身就很不穩,
不過我倒是可以理解《商業周刊》為什麼要這麼幹,這跟最近的反媒體壟斷風潮非常合,
在這個私有財產觀念不清、基本經濟觀念嚴重缺乏、對政府嚴重過度期待的環境裡,
只要把你想追求的事情與自由或人權掛勾、在轉化成某種基本權利,
就可能創造出意見氣候,
但如果在這種氣候中不被左右、而觀其基本內涵,
我們可以問--7-11下架《商業周刊》,所以呢?消費者少了甚麼選擇?
如果《商業周刊》真的這麼重要,那消費者絕對願意去全家、萊爾富、OK等處買雜誌,
另外別忘了網路通路,這裡本來就是最容易接觸消費者的管道,
任何商品如果沒有7-11就得去死--那親愛的,你真的沒你想像的這麼重要,
以上是《商業周刊》的部分,
我可以想像的是,也許某些人要以反壟斷的邏輯來說,7-11做得太過分、政府應該介入,
少搞笑了,政府可是踐踏言論自由、干預新聞媒體與殺人方面的冠軍,
比起來,7-11這種行為連幼稚園都不如,
而如果真的那麼多人深信壟斷是有害的、7-11不該下架《商業周刊》,
那很好,這不需要政府介入,有這種想法的人,可以對7-11發出訊息、並開始拒買,
不是幾天的拒買,是長期的拒買,直到7-11妥協為止,
這並不困難,7-11雖然很多、很方便,但絕對沒有到「沒有7-11你就得去死」這種程度,
幾乎每個7-11附近都能找到全家、萊爾富或OK,
確實,7-11的某些食品比其他家好吃--包子皮吃起來像抹布、總比像石頭來得好,
但那又怎樣?如果大家真心想反所謂的壟斷、在乎所謂的新聞自由,
那好,放棄7-11的食品與服務、轉向全家或其他便利商店,然後等著7-11就範吧,
更積極者,甚至可以花錢買《商業周刊》、以實際的金錢支持人家,
而如果你認為大多數人連這麼簡單的事都做不到,
那可想而知,監督政府與政客=更花時間、更花金錢、更花知識的事情就更做不到了,
憑甚麼期待監督不了的政府與政客來幫你監督7-11?
是說,《商業周刊》到底有沒有那麼重要?我是覺得沒有,至少我不覺得值得花錢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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