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槍自保,可說是美國文化的重要傳統之一,
擁槍,代表著對自身生命與安全的負責,也代表人民有機會與迂腐的政客抗衡,
擁槍,隱含了「相信個體有足夠的能力自由選擇」這前提,
與此相反地,是「不相信個體有足夠的能力自由選擇」的管制派,
某領域的管制派主張=我不相信個體能在某領域自由選擇、所以應該嚴加管制,
同樣的邏輯也適用於美國的槍枝管制派,
美國的槍枝管制派主張,購買槍枝增加了自殺率、所以應該更嚴格地管制槍枝!
對於此,這篇〈Is Buying a Gun a Suicidal Act〉提出了嚴厲的反擊,
其中提到多篇研究都指出槍枝與自殺率之間並不存在因果關係,
而即使這因果關係存在,同樣的理由也能用來禁止買車、在後院建游泳池或其他行為,
這篇文章提出另一個有趣的例子,
某些歐洲國家為了防止人們用天然氣自殺,費力地改用其他比較無毒的燃料,
結果,天然氣自殺的案例還真的減低了,
但自殺總數沒甚麼改變--因為用其他方法自殺的人變多了。
人真的想死,不用槍枝、不用天然氣,用一條繩子、或爬高一點跳下去就成了,
為何要因為少數想死的人剝奪多數人自由選擇保護自己或做其他事的權力?
是說,看到美國人在為槍枝議題辯論,
我必須說,美國不愧是台灣人跟中國人都搶著擁有其國籍的高級國家,
高級國家討論的議題真是高級到不可思議,
相較之下,活在低級的台灣土地上、品種上低等又脆弱的台灣人們,
就算警察無法禁制黑槍、無法即時趕到潛在受害者的身旁,
也沒有辦法擁槍自保,
不要說擁槍了,某些台灣人低等又脆弱到連買個木炭都可能自殺了,何況買槍?
以上可不是我的意見,是政客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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