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一則新聞:
政大主秘徐聯恩說,不認為邀請性別團體來校演講有違《性平法》,
絕大多數相信男女平等、推動同志權益的人,
看到這則新聞,應該都會罵聲幹、然後希望政府介入重懲政大!
不過,不包括我,
我相信男女平等,也相信同性戀、異性戀或任何性傾向的人都一樣、沒有高低之別,
但,政府介入重懲政大、根本沒辦法解決問題,
政府自己就是歧視同性戀的元凶,教育官員自己還會發公文叫學校留意同志活動,
由國家嚴格「把關」下的婚姻制度連異性戀的權益都胡搞,遑論同志?
當一個組織掌握了絕對的暴力行使權,
當一個組織連私有財產都能輕鬆地賤踏,只有最荒謬的幻想家才會期待政府維護性別平等,
畢竟,當絕大多數人都歧視某個族群時,政府才沒有動機要維護該族群的權益,
當絕大多數人都不歧視該族群時,問題根本就不存在,
在歧視這個議題上,政府從來就是跟著潮流的屁股走,而非超越潮流解決問題,
而就自由市場來說,就算大多數人仍心存歧視,
只要有一部分人並不歧視該族群,這些人就足以與該族群進行自由交易、創造價值,
心存歧視的人想怎樣就隨他們,大家井水不犯河水、誰也不犯誰,
更有甚者,基於經濟誘因,
就算是心存歧視、許多人還是會看在錢的份上跟自己歧視的人做生意,
而這筆生意他不做、其他人很可能搶去做,
以上談的是私人交易的領域,但提到政府,歧視馬上就成了問題,
因為,身為被歧視的個人,
你幾乎沒有任何能力阻止政府官員歧視你、擬定不利於你的政策,
而且,你還被迫繳錢給這個歧視你的系統!
到此,稍微想過的人,應該早就放棄了靠政府解決歧視問題的幻想了,
再換個角度想,歧視同性戀,又有甚麼不行?
就算歧視同性戀的人不是有某種精神障礙、就是有某種學習障礙,
再不然就是長年被恐同的父母洗腦、洗久了導致怎樣的科學訓練都扭轉不了迷信,
但那又怎樣?只要他的歧視僅止於個人的觀感,誰在乎?
歧視說穿了就是某種偏好,偏好每個人都有--而每個人都歧視著某些人,
只要不涉及生命或財產的危害,任何人要歧視同志、女人、猶太人、黑人都不是問題,
回到政大的例子,對被歧視的同志來說,
真正重要的,不是政大引入了歧視同志的團體,
真正重要的,是被歧視的同志很可能要繳稅給政府、資助政大這樣的活動,
如果政府不高度介入教育市場,這種事情根本無從發生,
政大如果是在教育市場自由的環境裡,
多邀幾次反同團體來演講,
就等著聰明的自由派拒絕念政大、然後被其他蠢笨又迷信的恐同傻瓜塞爆,
如果這樣政大的經營團隊覺得很好,那就這樣吧!
總結來說,只要不侵害他人的生命財產,我完全支持恐同者歧視同志的權利,
畢竟,我也想擁有歧視恐同者、把他們當笨蛋罵的權利。

頭香
呵呵,好想把你最後一句刪掉
[看一則新聞: 教授請反同志團體演講,政大學生抗議] That or those so called 政大學生 must be killed immediately. Because so called "同志團體" is lie belonging to "Inn" site, lmust have to hide like die, not mention to form any "團體". That how 同性戀 must have to locked inside darkest closet, not to have any thing to do with marriage.
樓上白癡無誤。
同志可以有同等權利 但同志惹人厭的理由很簡單 一般人拿異性戀開玩笑沒事 一般人拿同志們開玩笑就是歧視? 這是同志們喜歡自我被迫害的一種壞習慣 像之前那領音樂獎而鬧出風波的感言來講,那個歌手開的玩笑並不怎樣 但同志就是喜歡自動上綱
如果異性戀不喜歡別人開的玩笑,也可以站出來大聲回擊。法律雖然保障言論自由,但不代表我必須忍受言論對我尊嚴的侵犯。同志不是喜歡自動上綱,只是想勇敢說出自己的心聲,就算你不想聽也應該尊重我們的想法。
參考一下這篇: 言論自由︰表達的權利、收聽的義務 http://phiphicake.blogspot.com/2012/04/blog-post_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