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小時候會跟爸媽一同洗澡,有人小時候會跟兄弟姊妹私下研討身體、自慰與性愛,
這些事,只要默默的做,都沒甚麼大不了,
做了這些事的人,正常地成長、談戀愛、出社會、走過人生,
不過,如果小時候把這些事拿出來講,
運氣不好,就會被貼上骯髒、偏差、變態的標籤,
輕微的被送輔導,嚴重的被送法院--中西都有父母張貼嬰兒「裸照」結果觸法的例子!
然後,看一下這新聞。
基隆市羅姓男子上月在痞客邦部落格張貼文章,附上他帶9歲兒子、8歲女兒上摩鐵的系列照片。
整篇報導,暴露的是從官員到大眾的偽善與無知,
從貪汙到殺人無所不幹的政府說,這樣的行為有害兒童身心,
問題是,到底是怎樣有害身心?
小孩子穿著內褲甚至全裸奔跑惹到誰?
過去鄉下更有年幼的孩子褲子都沒穿、甩著陰莖在街上跑,還不是很純樸?
現在的小孩早熟、又善用網路,
只要電腦技巧比馬英九好,就能輕易搜尋到各種性器官暴露與交合的多媒體文本,
而看那種東西,根本沒甚麼,
多少人中小學時沒看過色情漫畫、傳過A片寫真集,
題外話,我到現在都很懊悔小學時沒跟當時喜歡的女生牽手跟接吻!
另外,保險套放旁邊又怎樣?
衛道笨蛋活得好辛苦,看到保險套就只能想到不倫、猥褻與性變態,
要是看到水果刀,大概只能想到情殺,看到汽車,接下來就擔心汽車炸彈了是吧?
奇妙的是,還有精神科醫生說這樣的照片會挑動有戀童癖性犯罪!
幹,這報導要是沒扭曲,我真的要質疑這醫生的智商呀!
如果放孩童慾照≒挑動戀童癖性罪犯,
那女人的性感自拍=挑動大部份喜歡女人性罪犯,
不對,女人穿短裙、比較緊的褲子,甚至屁股晃的幅度大一點,都是挑動性犯罪啦!
戰爭電影更是挑動反社會恐怖分子,是不是這樣呀?
有人批評該父親「操弄小孩的身體自主性」也很奇妙--對,這確實是可能的,
但如果父親沒有強迫,那又怎樣?
絕大部分的父母逼小孩上教徒、進寺廟、補習、轉學、搬家,還自認為對小孩好,
你們這些低能又偽善的成年人甚麼時候那麼在乎小孩的「自主性」了?
整篇報導看下來,也只有何春蕤的評論比較中肯,
倒是官員指責人家「道德淪喪」就好笑了,
要是找得到人家的犯罪事實--我不是說兒少法裡那種思想犯罪--儘管說出來,
但如果人家沒有強迫小孩做甚麼、沒有行暴力或虐待之事,
這件事充其量就只是「看起來很討厭」罷了,並沒有侵犯包括小孩的任何人,
反過來說,
現任總統支持並粉飾屠殺國民的貪腐政權,
現任行政院長與黑道關係良好,
現任監察院長放著滿朝貪官不辦、公器私用還有臉放屬下去關切三隻小豬,
要講道德,就屬你們這些當官的沒資格講,
至於其他自以為很有道德的大眾,
也不過就是每天看蘋果尋找女星激凸或露鮑、看爽報對男星意淫,
骨子裡瀰漫著淫慾、指責其他人卻又奮不顧身的蠢貨罷了!
又,這父親的行為,當然是有爭議的,
他不可能不知道這社會多偽善,更很清楚這樣做的結果就是上新聞,
到頭來倒楣的也會是他的孩子,
他的小孩是否有抵抗愚昧大眾精神壓迫的本事,我不清楚,
不過看起來他似乎是不在乎的,真要批評他,這是我看到比較值得批評的點,
但只要他沒有用暴力強迫逼自己的孩子做甚麼,
他就只是個討人厭的父親,而不是罪犯!
對了,一般人看到小孩玩騎馬打仗或假裝開槍,通常沒甚麼反應,
但看到小孩接吻或拍慾照,馬上嚇得要命,
敢情殺人比做愛來得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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