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官員的道德標準,實在令人感到迷惑:
要求研議未來甄選國中小及高中職校長時,將抽菸習慣納入遴選條件;
即率先加入「凡有菸癮且自認無法戒除者,不得報名校長甄試」條款,
如果校長不能抽菸的理由,在於避免學生吸到二手菸,
那教育部的要求顯然不合邏輯,因為目前學校早已完全禁菸;
如果校長不能抽菸的理由,是為了遵從高於常人的道德--是甚麼?--標準,
那教育部的要求就更是奇妙到嚇人了,
畢竟,比校長更常接觸學生、或者對道德水準要求更高的工作多的是,
比方說老師或軍警,
如果校長應該遵從不抽菸的道德標準,那老師或軍警就更沒有抽菸的理由,
事實上,抽菸的人根本不該擔任任何教育部官員,
因為教育部官員下的每個決定都影響千萬學生的權益,應遵守極高的道德,
更有甚者,總統、內閣成員、立法委員以至於所有公務員,
其領納稅人付的薪水、難以被淘汰,辦事再怎麼不牢通常也能吃香喝辣到老,
所以大體上還是只能請他們依著良心--也就是道德--辦事,
由此來看,應該直接立法禁止公務員抽菸,
並嚴禁抽菸者擔任公務員!
理論上應該為國家未來棟樑的腦袋把關的教育部竟然提出如此荒謬的要求,
稱其白痴實在太客氣,我懷疑他們的腦袋裝的是廚餘,
在這個白痴可以進教育部、抽個菸卻沒資格當校長的時代,
如果你不幸有小孩,請自己注意他的教育吧,
太放心讓國家教小孩的結果,小孩會變成怎樣的白痴都不知道,
小孩變白痴,可不能申請國賠呢,
而只要教育市場不自由化、痴肥政府持續掌握控制教育的大權,
這類白痴事,只會多不會少。
對了,教育部再提出如此白痴的要求後,馬上出來澄清說,
這只是「建議」,完全沒有強制的意思,
真是恭喜咱們教育部的官員,
你們剛承認你們不但是白痴,還是沒有卵蛋的白痴,
也就是白痴界中的太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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