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皆知,所謂的中華民國打從開國以來,
存在於大、高、中、小學裡的霸凌與性騷擾都沒有少過,
奈何就是有笨蛋相信過去的校園比較美好、還因此主張教育絕對需要體罰,
而另外一種笨蛋則相信成立一個又一個的委員會可以解決霸凌與性騷擾的問題,
會講到這,是因為朋友突然傳來羅珮瑩這篇奇妙文章:
如果和調查委員當面溝通,同樣都是老師,他們也比較能理解老師的立場,
如果這篇文章的內容完全為真的話,
事情的始末就是:
1、羅珮瑩在打成績時給了某女學生相當差的評語;
2、女學生不爽,向校方控訴羅珮瑩性騷擾;
3、雖然控訴理由很薄弱,但怕事的校方依舊決定要召開會議「討論」;
我不知道這篇文章的真實性如何,
不過,文中描述的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處理方式,
還真完全符合一般對學校官僚的認知--懦弱、智障、辦事不合邏輯,
更正確來說,這些官僚處置性騷擾案的準則,
跟性騷擾是否存在、學生是否安全之類的客觀要素無關,
他們在乎的只是「事情有沒有可能被鬧大」而已,
這也是為什麼確實存在的性騷擾,校方可能會企圖冷處理、勸師生私下和解,
不存在但被鬧大的冤案,校方也可能為了做樣子而對教師施以某種處罰,
而這現況說到底,仍然是教育市場被嚴格管制的後果,
如果學校的資金完全來自私人,任何醜聞都可能衝擊其營運的基礎,
如果教師人力的聘任流程夠自由,不善待教師的結果就是優質人力的流失,
如果政府不扭曲教育市場,更不會造就過剩的博士,以及其他混吃等死的教授,
不過,即使是號稱自由的美國,政府介入教育市場也是顯學,
所以大家還是自求多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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