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是國民的褓姆、守護著大家的生命財產、防範宵小盜匪對大家的危害,
至少,從出生到老死,政府都是這樣對你宣傳的,
再假的話,說久了都是真的,
即使所有人都知道政府貪腐無效率、濫權又跋扈,
談到警察的角色,大部分人都還是回到「國民褓姆」的美好認知上,
完全忘記歷史上絕大部分的「執法者」都是直接效忠於當權者而非多數國民,
而眼前警察在做的許多事,
從取締超速、掃毒、騷擾檳榔西施到找自願性交易者的麻煩,
都是對安全與經濟毫無幫助甚至惡化的謬行,
更不要說只要當權者需要,警察通常會毫不猶豫地賤踏裡當是其老闆的人民,
這點,從陳雲林來台到佔領華爾街現場,都是一樣的!
自然,以上不是說警察=壞人,
眾多警察裡,絕對有智勇兼備又熱心服務的好人,
然而,警察不是神,警察是平凡人,其能力與道德上都沒有高過其他國民,
從理論上到實證上,都沒有理由相信警察的道德判斷優於其他人,
更不要說直接受政客控制的警察,時常會成為賤踏大家生命與財產安全的暴力來源,
這點,只要稍有關心警察違紀事件的人,都應該要清楚的,
如果這些新聞沒辦法說服你,那就聽聽美國前任警官Brad Jardis的說法吧,
這位警官在服務多年後,認知到自己對治安沒有貢獻、還直接造成納稅人的危險,
於是投入了包括毒品解禁的各種自由化活動,
這篇〈論暴力〉是他的告白,以下藍字翻譯重點跟大家分享,
部分文句有進行改寫,若有人覺得哪裡不妥,歡迎在迴響中給建議。
我大學還沒念完、沒有顯赫的學歷,
似乎也沒有資格討論自願主義Voluntarism(註)的哲學內涵,
然而我這些年的工作經驗應該能給大家一些啟發,
多年來,我能夠對和平的國民施以暴力而不用承擔後果,最棒的是,待遇還挺棒!
然而,我放棄了這份薪水與美好的退休金,
因為我問了這個你也該問的問題:「你是否支持以暴力解決非暴力問題?」
面對這問題,如果你不打算回答「否」,你到底憑甚麼自認為道德?
使用暴力是不對的,不是嗎?
大家都同意社會需要秩序,而許多人將自願主義與「混亂」畫上等號,
好像自願主義者反對秩序、支持混亂--這是徹底錯誤的,
毫無疑問,這社會有不少複雜的問題待解決,
而最糟糕的解決方法--也就是現在的主要做法--就是以暴力解決非暴力問題,
舉例來說,
當問題是「年輕人亂喝酒」時,目前的解決方法,就是「對年輕人施以暴力」!
我曾處理過未成年飲酒的案子,
那是個派對、確實有未成年人在喝酒--他們非常和平、沒有鬧事、沒有傷害任何人,
而我依法逮捕了其中一名19歲的年輕人=奪走了他的自由,
當我將他送入警車後,他企圖逃跑,他與17歲的弟弟企圖穿越樹林,
我釋出警犬、將哥哥制服在地,
這時,弟弟從後方勒住我的脖子--很明顯,他是為了保護他的哥哥,
我隨後跟弟弟展開扭打,
我痛毆他的臉、戳他的眼,掙脫他、起身後,我拔出警棍繼續痛毆他,直到他再也起不來,
這對兄弟最後都被逮捕、拖走--這就是我們處理未成年飲酒的方式,暴力。
你當然能主張,
我的逮捕行動完全合法,而我對那17歲孩子行使的是正當防衛、用以對抗他的暴力,
然而,那孩子之所以對我使用暴力,純粹是為了保護他的哥哥,
那是在我對他哥哥行使暴力=逮捕之後,
他們兄弟原本沒有傷害任何人,而先動用暴力的是我,
我痛毆那孩子,就像綁匪拿槍射擊企圖抵抗的肉票,這不是正當防衛,
以上陳述是有法律根據的--當然,這是對一般人而言,警察有特權不受同等的規範,
企圖以暴力解決非暴力問題,就會變成這樣。
請別誤會,我並不支持濫用酒精,我也不知道怎麼解決酗酒問題,
我只是相信非暴力問題不應該以暴力解決。
註:自願主義Voluntarism,與自由意志主義或無政府主義類似。
延伸閱讀:論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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