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幼教老師以「不帶錢旅行」為原則從嘉義一路玩到墾丁,
顯然許多人看她不順眼,包括最有正義感的朱學恒:
我承認,初次看到這則新聞,我對這幼教老師半點好感都沒有,
心裡也響起「跟人乞討算什麼自我挑戰」這類跟朱學恒相當神似的聲音,
不過,每個人設想的自我挑戰本來就不大一樣,
有人挑戰用鼻屎做成籃球,
有人挑戰吃掉100盎司的牛排,
有人挑戰整年不使用任何中國製品的生活,
只要這些「挑戰」沒侵佔你我的財產、危害他人的權利,
說真的,他們高興就好了,
旁人當然有言論自由可對這些挑戰進行批評,
然而,除非挑戰者企圖建立具有邏輯因果關係的主張,
否則,這種用於滿足主觀情緒的行為,旁人怎麼批評都是沒有意義的,
以朱學恒的批評為例,
他聲稱幼教老師的行為是「不勞而獲」、「占人便宜」與「毫不困難」的,
這種批評不但毫無意義、還不符事實,
畢竟,幼教老師付出了時間與心力去「說服」他人提供交通、飲食與住宿,
絕對不是什麼「不勞而獲」,
如果這樣是不勞而獲,那每天在外募款的慈善人士也是不勞而獲了!
再來,她沒有威脅人說,不讓我搭車、吃飯或住宿,我就派人徵收你的財產哦!
也沒有騙別人說,讓我搭車、吃飯或住宿,你們就會上天堂哦!
而那些滿足她願望的人,到頭來都是基於自願而配合的,
如此這般,怎能說她是「占人便宜」呢?
最後,包括朱學恒讀者的絕大多數人都不是什麼做業務的料,
許多人沒有能力對超過5個人做簡報,
許多人甚至連跟陌生人交談都忍不住害羞起來了,
由此來看,乞討真的那麼簡單嗎?多少人有種去搭便車、吃住免錢的?
許多人連邀心儀的女生去看電影都沒種!
附帶一提,就像前面講的,所謂的乞討再怎麼令人不悅,
都是基於你情我願的互動行為,
相較之下,以幫助弱勢為名、透過政府暴力強取豪奪的各個社福政策,
不但沒有效率,在道德上也站不住腳,
如果幼教老師不涉及暴力的乞討這麼值得批評,
那我非常樂見以上正義之士聲討以社福為由掠奪眾人財產的政府,
詭異的是,
我很確定許多批評這位幼教老師的人,同時也支持著各種社福政策,
由此可見,任何行動「看起來是否高級」比「實際上是否正確或有效」重要得多,
所以帥氣卻濫權又窩囊的人可以選上總統,
所以嘴巴上講環保實際上卻奢華浪費的環保份子能獲得支持,
所以號稱是為了自由實際上卻是為了政經利益的戰爭能得到民意的背書,
好個表面勝過一切的世界!

好個表面勝過一切的膚淺世界!
都說是盧了 還會從頭到來你情我願
#2......
在不影響或妨害他人性命、自由、財產、權利的原則之下,行使出自個人意願的選擇,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事!這個社會多的是以出自個人觀點的角度來論斷"是非"和"價值"!!
乞討未必是你情我願吧。 小時候看過[跳加官]一間一間祝賀店家拿紅包,好幾家給紅包時臉是不屑或木然的 ,火車站一堆賣[愛心筆]的小鬼一直纏著,本來在車站等朋友被煩到抓狂。有人的處理方式是買下求別被煩。不情不願的多了
不是你情我願不然是逼不得已的嗎
格主,雖然必須先怪我國文朗讀的能力有可能很差 不過"好過強取豪奪的社福!"這段還真的蠻難念的阿! 尤其是加前半段一起念時
被煩到受不了就海扁下去啊 反正是他要的
社福是幫助一些殘障,病弱,低收入,連吃飯生活都成問題的弱勢吧? 旅行什麼時候不能去?為何不能等到存夠錢了才到處趴趴走? 伸手向人索討,人又願意給,的確是你情我願,但那是值得鼓勵的行為嗎? 我們的社會鼓勵年輕人自立,為自己的消費為自己的行為買單,不是向人伸手,尤其是絲毫不認識的人,行為的確與乞丐無異。 格主美化這種行為叫「挑戰」實在令人詫異。
樓上有幫助到誰嗎? 出來廢話什麼...
沒錯我也很不屑那個老師 但sean說的沒錯,到頭來都是你情我願 你真的不要,就不要給他啊 這種行為我們可以不認同,但是確實建立在互相同意的狀況下,罵罵他就算了也不可能採取什麼行動 倒是九樓,sean根本沒在美化 挑戰這個詞很中性沒啥美不美 吃下一百碗麵是挑戰,連續投進一百顆球也是挑戰 對當事人來說是一個目標就可稱之 沒啥美不美化 就算你覺得那很愚蠢,他仍是一個挑戰 文中亦無認同該行為是值得鼓勵的 你的詫異在我來看只能解釋為閱讀能力不足
風馬牛
#11 K 拜托。 格主是拿社福跟“向人乞讨旅费”相提并论。 认为赞成社福的人为何要反感“向人乞讨旅费”? 无论你理不理解,我们人类的社会总是有些“弱势”现实的存在着,这些人因为各种不同原因无法自理存活,所以我们才有社福的设立。 打个比方,最近我的住宅区来个失智的老乞丐游荡,我们整个屋村都在担心最近夜里横风狂雨,这老人家要到哪里避雨?最后一位邻里打电话通知社福接走,知道他有个落脚的地方,大家才松一口气。如果没有社福,万一这老人生病挂了,大家还不是要凑钱帮忙料理?居于人类”物伤其类“的同理心,这种“互助”的社福存在是必须的。 这跟年轻力壮“向人乞讨旅费”能相提并论吗? 既然她敢于向社会其他人伸手而不怕被人知道,敢做就不能被公评吗?如果她伸手的对象是她老子,谁鸟她啊! 把这种行为定义为一般意义的”自我挑战“不是美化是什么? 如果这也算挑战,那么满街的乞丐是”挑战者“了。 向人伸手是”有种“吗? 恐怕是脸皮厚就行了吧。
社福是強制性的,不論你想不想幫忙都得被迫加入。 乞討可不是。
「以幫助弱勢為名、透過政府暴力強取豪奪的各個社福政策, 不但沒有效率,在道德上也站不住腳.....」這一段可以有多點Elaborate嗎? 如果我們對社福的理解, 是強奪民間財富的話, 我們可能需要重新討論對公民社會的理解了.....
btw, 這文章跟電影海報有什麼關係了>?
你怎知是你情我願?!被勉強的情況更是常見!!!這是人生目標的話,還真是廉價得一文不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