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痴眼中的言論自由與尊重異議=我想在任何地方發表任何言論不受任何限制!
詭異的是,這種白痴未必勤於對政府的言論管制提出批判,
倒是非常喜歡在純屬「私人」的噗浪、臉書、部落格或企業裡講些五四三,
好像人家有義務在自己的地盤要「讓他說話」、「聽他說話」甚至「陪他說話」!
如果沒做到這樣,
這些白痴就會拿「沒有言論自由」或「不尊重異議」來罵人,
罵到讓人對他們的白痴都感到同情了,非常適合拿以前的舊文來闡釋這種情形,
以下節錄自〈我沒有義務甩你!——真相病毒的謬誤〉:
如果你曾在部落格砍過留言、或者在噗浪上封鎖過人,
你勢必會碰到某種典型的白癡,這種白癡會主張:
你竟然刪我的留言(封鎖我)!這樣不尊重言論自由!沒有雅量!在搞一言堂!
這種典型的白癡從來就搞不懂,在部落格、噗浪或任何以個人帳號標記著的領域,
沒有人有義務尊重外人的言論自由、對外人展現雅量、維持意見的多元性,
就像沒有人有義務讓外人進到家裡大放厥詞還不能叫他閉嘴或請他出去,
外人有自由在公共領域(=大家共有的地方)表達意見,
或者在自己的部落格、噗浪以及任何自有帳號的領域論述或罵人,
但只要他發表意見的領域不屬於自己亦非公共領域,這種「自由」就不存在,
而任何腦袋清楚的人應該都能理解以上敘述,並看穿以上白癡的謬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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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喔~~ 所以 混混可以嗆警察說 「為何不去抓大尾流氓」 流氓可以嗆警察說 「為何不去抓流氓老大」 流氓老大可以嗆警察說「為何不去抓貪官污吏」 唉 「白痴眼中的言論自由與尊重異議=我想在任何地方發表任何言論不受任何限制詭異的是,這種白痴未必勤於對政府的言論管制提出批判,倒是非常喜歡在純屬「私人」的噗浪、臉書、部落格或企業裡講些五四三,.......」 這種純粹自爽用的「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式的邏輯思維 版主要想要吸引一堆人來筆戰賺流量了 繼續賺吧 希望這點流量很值錢
不過 扣掉開頭以外 裡面的內容我倒是認同 不過是認同原作者 不是認同引用轉貼者
可以嗆啊 看他敢不敢而已 嗆警察犯法?
2F:老大,他引用的是他自己的文章阿...... 然後他沒有一干子打翻一船人 sean是認為擁有那種言論自由論調的人是白痴,所以他說「白痴眼中的言論自由與尊重異議」,他只說了白痴嘛,你不是白痴的話緊張什麼呢 關於言論自由公私領域我覺得沒啥好爭 因為是非相當清楚 言論自由的議題最大的爭點在於延伸出去的新聞自由 新聞自由與公眾人物隱私權的衝突比較有的辯 sean覺得如何呢? 我的話比較偏向保護公眾人物的隱私權 但有時政治人物的不法行為(或令人不爽)的行為被揭發我也是蠻爽的 在這件事上的平衡點是在?
TO 1F : 混混不能嗆警察嗎? 請看 VCR ~! http://www.youtube.com/watch?v=nfiRHA56SYc
................. 我的意思是說 小混混能夠拿這種說辭 當作護身符 來逃避警察的追緝嗎? 講講 當然可以 但是期望有用? .......想太多
到別人的地方 小弟我覺得禮貌應該比較重要 (當然有些人覺得言論自由比較重要) 不過我想如果沒什麼特殊深入見解, 只是無謂漫罵的話 那還是全刪掉好了 留言版充斥著垃圾言論只會把站搞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