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幾個大學生被發現酒精中毒,他們喝的是某款摻了咖啡因的啤酒,
最會替其國民與全世界著想的美國政府於是命令該啤酒下架!
當然,任何腦袋正常運轉的人都會忍不住嘀咕,
如果這樣就不能賣,那愛爾蘭咖啡能不能賣?濃縮咖啡馬丁尼能不能賣?
或者,難道酒品跟咖啡因產品不該放在同一間商店賣、免得大家買了自己混合?
而撇開美國政府的蠢笨決策不談,
美國許多地方的合法飲酒年齡是21歲,
弔詭的是,許多地方的合法持槍年齡是18歲,同樣的年齡也足以上戰場了!
換言之,身為18歲以上、21歲未滿的美國人,
你可以持槍,你可以替國家殺人,但你他媽的不准喝酒啊!
懂了嗎,賤民?
這時可能有人以為台灣這方面比較先進——五十步笑百步沒什麼好,
在台灣,16歲的小朋友可以考機車駕照,但不能喝酒,
彷彿喝酒比騎機車更危險似的,至於這理由是什麼,就沒人說得清楚了!
事實是,駕照也好,飲酒也好,「任何來自政府的管制都不必要」,
願意守法的人本來就有能力決定要不要讓小孩開車,
非法之徒法律怎麼訂都照樣亂開——殺人都沒在怕了,開車勒!
至於飲酒,管你法律怎麼禁,未成年就是喝得到,
差別在於,法律訂了,會讓未成年「偷偷地喝」,反而不容易被觀察到,
更失去了許多與大人對話的機會、進而盡早學會負責任的喝酒方式,
原本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法律,到頭來其實是害了大家,
而這就是政府管制的習慣性影響,
奈何,政府自己不在乎這種影響,被管的許多人,又甘願當個賤民,能怎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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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這方面發言,常常讓我想到一個老故事。 一個旅人到了一個小鎮,這個小鎮有一個奇怪的規定。 就是每天早上12點以前要讓鎮長的幾位長老打一巴掌。 而他因為某些原因在那裡住了一段時間。 入境隨俗,雖然不願意,也只好讓長老打上一打 過了幾年,這個旅人離開了這個地方 但被打巴掌的這個習慣卻一直留了下來 不被打還很不習慣呢
是有理由的,只是你不願意去理解及研究,當然你不認同管制就不需去理解。 " 為了減少年輕人接觸酒精及減少飲酒機會,各州把飲酒最低年齡提高到21歲,結果發現1975年至2000年間因酒精死亡的人數減少2萬人。 該法第501條要求健康與人類服務部長收集資料並研究未成年飲酒: 1.短期及長期飲酒對青少年腦部及其他器官發展之影響" 而是否有研究機構將21歲喝酒與18歲拿槍作藍鳥比雞腿的研究分析比較? 這我就不知了。 有的宗教就是規定不能吃豬肉,有其理由,無需去批評。 有的宗教就是要視GOD 為真理,有其理由,無需去批評。 有的宗教認為"任何來自政府的管制都不必要",無需去批評。 有的宗教就是有這種透過"民主機制"決定出來的"法治"規定,無需去批評。 每個宗教都有其符合需要的人,無需去批評,這才是自由選擇的真諦!
"更失去了許多與大人對話的機會、進而盡早學會負責任的喝酒方式, 原本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法律,到頭來其實是害了大家, 而這就是政府管制的習慣性影響, " 這是假設性推論,且無法被驗證實用在人數很多的群體中。 禁未成年飲酒的目的是保護未成年人,除非有研究普遍顯示 21歲才喝酒與18歲就喝酒的多數人中,18歲就開始喝酒的人會早先學會負責任的喝酒方式,且越早喝酒對其身心健康影響越小,且越早喝酒的社會整體利益越大,那就不會有這立法限制了。 若你"真要反對",你要論述必須從原先立法的正向利益去反駁,不是只設定個假設行為或用個案推論來當論述主體。
Sean大 考機車駕照的年齡也是18歲喔
>為了減少年輕人接觸酒精及減少飲酒機會,各州把飲酒最低年齡提高到21歲,結果發現1975年至2000年間因酒精死亡的人數減少2萬人。 我還蠻好奇因酒精死亡的總人口是不是接近六十萬人... 因為在我印象中,喝酒誤事而死掉的,絕對不是只有年輕人...
給2樓訪客: 但宗教有其自由選擇的權力。 法律則具有強制力 是完全不同的 你的例子問題真的很大 再來是數據的部分 如果以你的理論來看,應該直接禁酒 想必因酒而死的人會更少是吧 那為什麼不禁呢? 這才是重要的問題啊
four loko (應該就是版大提到的飲料) 大學超受歡迎的,不過是真的很危險,好像有一半大學酒精中毒的人都是因為喝那個 而美國喝酒年齡21歲的問題又是另外一回事了,跟four loko沒什麼關係吧
6F 沒閱讀及理解到,無奈! 有的"宗教"認為"任何來自政府的管制都不必要",無需去批評。 - 自由主義或無政府主義 有的"宗教"就是有這種透過"民主機制"決定出來的"法治"規定,無需去批評。- 有政府主義,民主法治機制 當然你也可以自由選擇有政府體制或無政府體制的,就像宗教選擇自由一樣。 再來大家一定又不懂民主機制多數決定了 "我們合眾國人民,為建立更完善的聯邦,樹立正義,保障國內安寧,提供共同防務,促進公共福利,並使我們自己和後代得享自由的幸福,特為美利堅合眾國制定本憲法" 如果你的論述基礎建構在是有憲法體制國家的話,如果禁止未成年飲酒違反憲法,那這個法律就不該存在。 如果這個國家的人民及代議制度認為禁止未成年飲酒可保護未成年人及增進整體社會福利,這個法律就可以被訂定。
宗教選擇的自由, 你知道民主憲政體制這種"宗教"有法律這種規定,如果你不喜歡,你可以選擇不要生活在這個有憲法規定的群體來被限制,但這種群體會被產生是因為有一群人因共同需要所建構形成出來的。 有另外一種宗教叫做'自由主義或無政府主義",若你嚮往這種生活方式,請自便。
拜託 版主的發言根本牛頭不對馬嘴
有瑕疵法律的最嚴重的還是 遇到實際狀況時無法有完善的解釋
給8樓的訪客: 你一方面要別人尊重不同主義,一方面又阻止別人對於不同主義提出批評看法。 我真的覺得很可笑 再來你文章中所說的 "再來大家一定又不懂民主機制多數決定了" 這一句話一整個表現了你那種知識份子的傲慢 呵呵 原來懂多數決是件這麼了不起的事啊
願意守法的人本來就有能力決定要不要讓小孩開車, //版主這句話鬼扯,故後面的內容鬼扯。
轉貼>刑法上來說,16歲就可以自主的決定要不要性交,但是依然要18歲才能購買限制級產品 民法上來說,17/16歲就可以訂婚,但是依然要18歲才能買限制級產品..... 等到你又可以性交又可以買限制級產品時,你還要多等兩年才能結婚&成年
10F的言論讓我都直接放空
謝謝 讓我少花點時間跟你們折騰
不許喝酒 就是種「賤民身分」的象徵? 那這樣解釋一下義務教育好了.......... 因為國家政策的需要 所以大家都必須投入這種「心靈知識」的加工生產線 好在未來成為國家需要的生產人力 (不管是勞力或知識力) 也就是說 從小學開始第一天 我們大家都已經在為國家流血賣命、犧牲自己了 結果呢? 小學生給不給考駕照? 國中生能不能自由發生性關係? 難道政府把「行的自由」和「繁衍的權力」當成賤民的標章嗎? 不是所有人都能想這麼「多」 或花那麼多時間去想 不小心「相信」了某種說辭 然後乖乖照著那些說詞過日子 也沒有感覺到「網路在呼喚我,來自【天空,約定的城邦】裡有著國家、政府、生命萬事萬物的真相在邀請我去聆聽」 並不代表別人是甘於被政府奴役的賤民
法律應該要有泛用性....... (不想解釋太多 因為我並不是真的專家) 請問 如果當了兵 就可以獲得比其他沒當兵的人更多的權力 那大家是不是就會去搶著當兵了? 為了鼓勵大家去當兵 政府是不是就可以藉此產生更多類似喝酒的限制? ............ (簡單講 版主這篇文 除了開頭的咖啡論述有那麼點道理以外 其餘都是放屁) 「不愛國 請別亂來當兵 ; 如果真的愛國 就算沒報酬也會想來當兵」 別討論愛國是好事還是壞事 這是該怎麼「作」一件事情的問題 事情本身好壞對錯 是重點嗎? 我的結論: 能當兵 但卻不許喝酒 是這個「國家體制」還保有一絲良知的證明 這個「國家體制」或許愚蠢 但是誰不愚蠢?(誰沒有愚蠢的時候?) 有必要猛抓著這點 大書特書嗎?
但是政府的愚蠢會迫使國家的多數人在不知不覺中變愚蠢 或者強制讓你變的愚蠢
所以呢? 跟現在的主題有什麼關係? (其實很明顯啦 我只是故意假裝看不懂 另外 我很愚蠢 不打算反駁 請隨便拿這點耍嘴皮子吧)
TO 20 因為原則衝突啊 禁止喝酒如果是因為危險 那當兵上戰場一樣危險的 你要說這是良知的證明 我怎麼看都像公務員馬虎處理的心態 為啥這樣定 不知道反正就感覺是這樣 如果對與錯在你眼中不重要 那你又為何要來回文呢 版主這篇文愚不愚蠢也不重要嘛
旁之末節的對錯不重要 大原則 核心價值的對錯 很重要 公務員馬虎處理的心態.......... 這是在表示 「只要是公務員 心態必定馬虎」嗎? 痾 抱歉 先回答/補完我自己的回文 其實版主這篇文 保羅范賀文的『星艦戰將』就罵過了 「要有公民權 就要當兵」 要不要比比這個 這才是真的邪惡吧 要當個公民 光是繳稅守法.......還不夠 還要主動去接受軍法的束縛 接受軍政制度的指揮 順便因為軍政的愚蠢自大而去送死 才夠格被稱為一個公民 請問 現實中有哪個文明政府這麼霸道嗎? 雖然制度有瑕疵 但那是因為有公務員馬虎 導致制度效率不彰 不然不管怎麼看 文明制度的設立都是站在「當兵是為國犧牲奉獻」的角度 「為國家放棄權力是種犧牲」跟「因為賤所以要被國家剝奪權力」 這之間的差異雖然是種抽象態度 但也讓人可以很明確的感受到 請問有哪個國家會用「法律規定」來抽象的告訴人民 「你們因為賤 所以要來當兵 但卻沒有相對的權力」?
12F "你一方面要別人尊重不同主義,一方面又阻止別人對於不同主義提出批評看法。 我真的覺得很可笑" 有的宗教就是規定不能吃豬肉,有其理由,無需去批評。 有的宗教就是要視GOD 為真理,有其理由,無需去批評。 有的宗教認為"任何來自政府的管制都不必要",無需去批評。 有的宗教就是有這種透過"民主機制"決定出來的"法治"規定,無需去批評。 "無需" "不需" "必需" 有人國文不太好加上愛斷章取義及扭曲
快,國文好的23樓訪客先生快解釋你的"無需"是什麼意思 如果你是要說無需就是沒有需要 但是要批評還是可以的話。 那我只能說 你這段話一整個就是癈話了麻~哈哈哈
24F 你是說版主整個blog 所有相關文章都是廢話嗎? 版主希望、希望不能如何、希望能如何等等的都是"希望"啊。 原2F "每個宗教都有其符合需要的人,無需去批評,這才是自由選擇的真諦!" 因為你無法去否定他人的需要,且你整個挑錯問題點了。 泛自由主義者認為不須禁止未滿十八歲喝酒。 但某些社會群體認為為了兒童保護好須禁止。 若你在這個社會群體內,要反對禁止未滿十八歲喝酒,你須從他立法的理由去反對,如研究機構提高喝酒最低年齡對於青少年健康沒有益處, " 為了減少年輕人接觸酒精及減少飲酒機會,各州把飲酒最低年齡提高到21歲,結果發現1975年至2000年間因酒精死亡的人數減少2萬人。 該法第501條要求健康與人類服務部長收集資料並研究未成年飲酒: 1.短期及長期飲酒對青少年腦部及其他器官發展之影響" 禁未成年飲酒的目的是保護未成年人,除非有研究普遍顯示 21歲才喝酒與18歲就喝酒的多數人中,18歲就開始喝酒的人會早先學會負責任的喝酒方式,且越早喝酒對其身心健康影響越小,且越早喝酒的社會整體利益越大,那就不會有這立法限制了。 若你"真要反對",你要論述必須從原先立法的正向利益去反駁,不是只設定個假設行為或用個案推論來當論述主體。
不是不能喝酒 那個是energy drink 加酒精和咖啡因 會讓人產生幻想又上吐下瀉的
酗酒是一個世界性的問題,過去在西方先進國家的報告中指出,內科病房裡約四分之一的病人有酗酒的問題,亞洲國家近年來也漸漸面臨同樣的問題,即使台灣也不例外,雖然目前沒有詳細的流行病學統計,但是酗酒人口顯然較十年前增加許多,而因為酗酒導致器官傷害而住院的病人也的確越來越多。 什麼樣的人可稱為酗酒? 簡單的說,只要是因為喝酒過多而造成對自己或對他人的傷害,就可稱之為酗酒。一人獨飲的行為也是酗酒的重要徵兆之一,由此可推知古代大詩人李白「舉杯邀明月,對飲成三人」的獨飲情況可能已經到了酗酒的地步。 醫學上把酗酒者又再分為酒精濫用與酒精依賴兩個類別,酒精濫用則涵蓋較廣的狀況,比如說醉酒後鬧事或酒後駕車肇事都包括在內。根據台大醫院1990年的統計指出,台灣地區酒精濫用者佔人口5%,酒精依賴者佔人口2%。當時同步參與研究的韓國,其酒精濫用者佔人口14%,酒精依賴者佔人口9%。美國之酒精濫用者佔人口8%,酒精依賴者佔人口9%。 酗酒精依賴者的特徵: ●縱使知道喝酒有害健康或已因酗酒造成身體傷害仍繼續喝酒。 ●有戒酒意念但無法做到。 ●放棄本身的重要學業、職業,先喝酒再去執行工作。 ●花許多時間與金錢去尋找酒。 ●喝酒量越來越大。 ●停止喝酒或減少喝酒就發生顫抖、抽搐或幻視幻聽。 ●原來的酒精量不能達到預期效果而需喝得更多。 酗酒行為分類 酗酒行為可以簡單的分為兩型: 第一型的酗酒者,開始酗酒的年齡較晚,通常在二十五歲以後,男女均有,百分之七十五的酗酒者屬這類型。這類酗酒者受環境因素影響較大,受遺傳影響較少,所以戒酒較易成功,也比較少有犯罪傾向。 第二型的酗酒行為發生年齡早於二十五歲,相當多是國中或國中畢業就開始喝酒,而且幾乎都是男性,有明顯的家族遺傳傾向,常常這類的酗酒者,其父親也都同為酒鬼。這一類型的患者戒酒不易成功,也常有犯罪傾向,所以若是週遭友人年紀輕輕就發生酗酒行為,可以推測他未來的生活就是以酒為重心,如同吸毒的患者一般,戒除相當不易,而且其學業、工作,甚至婚姻都會受嚴重影響,同時也因為如此,他們常漸漸變成社會的邊緣人或者遊民。的患者,也可能會發生肝硬化合併食道靜脈瘤破裂大吐血。 酗酒並非單純醫療問題 其實,酗酒不僅是醫療問題,也是社會問題。因為一位酗酒者的背後常常都有一個不美滿的婚姻或一個破碎的家庭,而酒精的戒斷並不比毒品的戒斷容易,身體損傷也嚇不住這些酗酒者,這些酗酒者常有心癮及身癮的問題,道德勸說幾乎完全無效,市面上又還沒有效果顯著的戒酒藥。因此,酗酒問題從某個角度看甚至比慢性B型及C型肝炎還可怕。現在有一些作用在中樞神經系統的戒酒藥物正在進行臨床試驗中,期待這些新藥物的問世能帶給酗酒者新生的希望。
美國一年喝死千四學生 美國一所社會學研究機構9日在一份研究報告中指出,美國校園飲酒情況非常嚴重,平均每年有1400名在校學生因酒精中毒或與喝酒有關的各種事故和罪案死亡。 一年喝死半個“911” 波士頓大學社會科學院校園飲酒問題專案研究組在報告中指出,通過對過往10年的資料統計,發現平均每年有大約1400名學生在喝酒後遇到意外死亡,最常見的致死原因是車禍。報告更指出,美國每年有50萬人次的學生在酒後受傷,酒後強姦、性騷擾之類的案件也高達7萬多起。 一名研究人員在接受採訪的時候無不感慨地説:“‘911’事件死亡3000多人,我們的校園裏每年因為喝酒而死亡的學生人數差不多就是‘911’的一半!” 調查結果只是冰山一角 面對驚人的統計數字,研究組的負責人拉爾夫辛格森説出了更驚人的話:“我認為這個數字太低了。”他説:“我們當初希望通過發表這些數字幫助公眾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但顯然有些人不這麼想。”他暗示有些學校為了維護聲譽刻意隱瞞真實的統計數字。 轉貼 《新快報》 2002年4月11日
【聯合報╱董延齡/台北市國醫董延齡診所院長】 在日常生活中常見咖啡、菸、酒,不巧這三樣東西,對胎兒都有負面的影響,尤其是酒的影響最大。 對成年人來說,酒這種飲料,少喝是補藥,多喝是毒藥,朋友聚會,少量飲之,可以助興,可以促進血液循環;多飲傷肝,更擾亂神經。 從遺傳學、雙生學的觀點看,大量酗酒對後代的智力、精神影響很大。 酒為何對後代有不良影響呢?按《名醫別錄》記載:「酒,味苦甘辛,大熱有毒。」故一次大量飲酒,可能引起急性酒精中毒,長期酗酒則可能引起慢性酒精中毒。 酒會麻醉人體所有細胞,甚至還會影響後人健康。長期大量的飲酒,不但 傷害人體的消化系統,循環系統和神經系統 ,對生殖系統傷害更大,有時會導致陽萎,使男性精子活力減退、女性卵子發育不良,這種精子和卵子結合成的受精卵,自然不會健康。 因此,古代醫籍上多有「酒後不宜同房」的告誡。據有關資料記載;在嗜酒者家庭中,只有17%的嬰兒,出生時身體是健康的,換言之,另有八成三左右嬰兒有多種心理或生理上的失常症狀,其中29%的嬰兒有心理障礙,9%的嬰兒出現腦水腦和智障,8%的嬰兒有癲 和嚴重的生理缺陷,其餘的嬰兒也患有其他各種疾病。 國外醫學研究發現,如果孕婦飲酒,會給胎兒帶來更多不良影響。相關資料報導最多的是「胎兒酒精綜合症候群」,這些嬰兒出生後,常呈現頭部、面部、尿道和其他器官畸形,神經功能障礙和發育遲緩,而其中智能落後最為多見,上述症候群特徵愈明顯,智商愈低。 專家研究結果,婦女在懷孕期飲酒,所產下的19個嬰兒中,就有14個智能不足,多數嬰兒出現個性易波動,容易受驚、吸吮力較差和聽覺過敏等神經系統異常的特徵。 專家們認為,不論母親懷孕期是否飲酒,即使懷孕前飲酒,也可能引起胎兒生長遲緩。同時,在小孩出生後相當長的時間,甚至學齡期,腦功能都有不良的影響,罹患輕度腦功能障礙的發病率高,智商較低。可見這些「胎兒酒精綜合症候群」的小孩持久性生長遲緩和心智發育落後等缺陷。 新近的醫學研究還發現,胎兒酒精綜合症候群還可能有遠側腎小管受損,表現在患兒的尿濃縮力有缺陷,氫離子和鉀離子排泄受損。故此病患兒極易發生嚴重脫水和酸中毒,這也是患兒生長遲緩的原因之一。另外還發現患兒尿的排鋅量增加,致使血中含鋅量降低。如產前缺鋅嚴重,常可導致胎兒畸形,這也是肇致胎兒畸形的原因之一。 又據《美國醫學論壇報》報導,孕婦即使只飲中等量的酒危及胎兒,使其發生白血病(俗稱血癌)。另據有關資料統計,美國一歲半以前的嬰兒白血病發生率為十萬分之三,而酗酒母親所生的嬰兒白血病的發病率為十萬分之三十二。 因此,為了後代的智力和健康,父母們都應當遠離酒精。要慎之於前,不要悔之於後。
在台灣,16歲的小朋友可以考機車駕照,但不能喝酒, 這因該是為了不酒駕吧,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