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舊聞:
葡萄姊姊的經紀人表示,身為兒童台的大哥哥大姊姊是有某種責任,
雖然沒有明說所謂的責任是什麼,但大家都知道這裡指的是「不能公開談性」,
因為性是如此的齷齪與骯髒,玩一趟牽涉多少唾液、愛液、精液甚至尿液!
由此,相關話題不但不能讓小孩子聽到,兒童台的主持人在其他地方也不能談!
我可沒有要怪罪經紀人的意思,她只是試著揣摩大多數家長的態度罷了,
而如果她的判斷正確,大多數人顯然表面上貞潔禁慾、實際上淫念橫流,
所以一方面蘋果超級賣,另方面又擺出將兒童與相關人士維持貞潔的姿態,
這種姿態更在許多地方直接延伸到身體其實已幾乎完全成熟的青少年學校場域,
只要學生有任何情慾上的表現,學校不是公開處罰、就是私底下抵制,
持續實踐著「性是骯髒的」、「慾望是邪惡的」等荒謬無理的維多利亞主義,
如果多聽幾個教育學者發言、再多與幾個性觀念保守的老師聊天,
你大概會以為這些人各個都是凡間和尚,去除七情六慾、完全六根清靜。
當然,就像滿口仁義道德的政府往往最骯髒一樣,表面上禁慾的老師其實最荒淫無度:
想一下,有多少學生因為和男女朋友接吻甚至牽手就被學校記過的?
在這種禁慾至極的環境底下,有關當局竟然認為這名男老師犯的是輕罪?
好樣的嚴以待人、寬以律己,教育單位如此有品,難怪現在滿朝高官皆有品。
而相較於這些大頭裡沒東西或小頭分不清楚東西的偽善學究,
下面這則新聞裡的里長伯真是開明到令人痛哭流涕啊,他應該去當老師的:
……我很贊成中年婦女做八大行業,因年紀大一點的男人,還是要給他管道解放……
……所以我常說,性知識要趁早扎根,別像以前到國中才介紹一個器官。
是說,只有笨蛋中的笨蛋才會期待學校有本事教好性教育,
這麼有本事,先把一堆潛在性罪犯與中年老處男/女送去教育一番吧,
性教育方面就算什麼都沒有教給學生,別讓上面這堆人荼毒大家就已經阿彌陀佛了。

(大多數人顯然表面上貞潔禁慾、實際上淫念橫流) 講我嗎?
針對那個里長伯的說法, 我覺得那個里長伯根本是沒用的傢伙, 自己沒辦法幫人家喬好事情, 再來怪罪女生不懂保護自己? 最好你被強暴後會很冷靜的採樣精液驗傷報警, 況且女生也是有反抗又不是沒掙扎過, 最後讓這個女生受到傷害的是她父親的垃圾觀念里長伯的無能與男方父親的白痴理由, 以後女生練強一點最好是一拳可以打破牆壁, 至少被強暴後可以直接將對方打爆, 靠別人幫忙反而讓自己受重傷阿
回二樓:被強暴後採樣是基本知識= =,你連這都不懂= =,可見得你連新聞都沒看,有冷靜採樣的被害人並不少= =
「想一下,有多少學生因為和男女朋友接吻甚至牽手就被學校記過的?」 有多少? 數字拿出來看看?
4樓的, 如果我不懂被強暴後要採樣, 我還會寫出要冷靜的採樣精液嗎?有常識不代表當下就會記得要採取動作阿, 又是一個說的比唱的好聽的人, 而且你有看懂我的重點在哪嗎?
怪怪~~根本離題了 上面的重點 明明就在教評會判賠老師一百三十萬這件事吧...... 教評會認定教師所犯屬輕罪且是個人隱私......超棒的判定 令人傻眼 !!
嗯,我贊同尚爺的說法耶...里長伯也沒錯啊!超中肯
啊不然你們是要叫里長伯面對那種無理又硬ㄠ的男方父親怎樣!真的出拳打它嗎?!
給五樓:我想沒人真正去統計過那些數字,但我想很多人都曾經走過那段牽手會被記過的歲月,至少我念書時就有同學遭受此待遇。如果你沒遇過甚至沒聽過,那只能說恭喜你,你的求學生涯中遇到的訓導主任或教官都開明的另人羨慕。
有沒有反抗有沒有採樣,女孩沒有第一時間講出來,性行為了 好 幾 次,2F你確定這樣告他強暴有絕對勝算嗎?而且男方還是用願意負責任的態度,他硬要說是兩情相悅你又能提出什麼證明,現在可惡的人很多啊~~ 今天新聞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250893/IssueID/20100122 被告無罪耶!!去死吧 的確是該教育小孩自我保護跟應有的防備心
怎麼樓上談ㄉ重點好像不是文章ㄉ重點、我在康熙曾看過蔡康永問蝴蝶有關性ㄉ,蝴蝶:「「這就跟吃飯一樣是很自然ㄉ事」。還被蔡康永調侃:所以你每天都三次喔? 類似問題只能說葡萄反應要多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