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常後知後覺,所以那麼爆笑的事件,不上蘋果真的沒機會知道。
部落格批餐廳難吃,吃上誹謗官司
很多人到餐廳用餐後會到部落格發表文章,但寫下這種美食部落格可能會挨告!一名網友前往桃園中壢市一間新開幕餐廳,之後在部落格中寫下餐廳食物不佳等字句,遭餐廳業者認為惡意誹謗告上法院。網友雖私下道歉,並且將文章修飾,但業者表示事後曾接過恐嚇電話,懷疑動機不單純才提告。
節錄自:壹蘋果網路
話說餐廳老闆真的很想不開,不過是被網友批評,反應那麼大幹嘛?
默默的改善不就好了,真要上網留言,假裝很有風度地跟網友對話,也能贏得一些同情。
結果他選擇與部落客對嗆,真以為自己是政府,想告誰就能告成?
小看鄉民的下場,通常就是死,除非你是政府,然後在立法院佔有絕對多數。
馬英九不知道被踢爆幾次了,還是坐得穩穩的,沒意外的話下次還會繼續連任,有夠神。
話說回來,我真不懂一堆不專注在服務與食物的餐廳在幹嘛?
自以為是擁有萬人員工的超級集團、頭上還有顧面子、顧政府就是不顧消費者的老闆?
個體餐廳想要生存,說來說去還是服務與食物而已。
這兩項顧得好,裝潢再破也能生存下來。
不過,從師大到永康街到東區商圈,多的是以為裝潢與正妹服務生就能騙錢的餐廳。
景氣好時勉強能騙錢,景氣差時比真功夫就敗陣了,看它們連番倒閉,還真是有夠舒爽。
畢竟把服務與食物都放棄的餐廳經營者,真的是連鼠輩都不如。
延伸閱讀:造成風波的食記、餐廳控告部落客事件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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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香嗎
不容易,我也成為頭香一族了...
好不好吃,基本上是個人之主觀價值判斷,是不符合誹謗罪之要件的.
這種只有自己最對別人都不對、不識相的蠢貨我身邊好幾個 做事情不給別人留餘地的人通常會自己死的很慘
誰都可以惹,就是不能惹到鄉民:P 還蠻爽的
做生意的那麼不懂服務客人的道理 什麼時代了 敢跟客人對嗆 有好吃到大家都沒你不行嗎? 現在餐廳那麼多 沒有這家 還可以選別家 跩什麼跩...
我沒有把這個新聞傳給你看嗎?
好像是我禮拜天凌晨在痞客邦亂逛的時候看到的, 還在噗浪上面碎碎唸了~中X的XX屋很白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