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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的新聞:

瑞士擬廢「血親亂倫罪」,勢必引爭議

不過瑞士基督教人民黨和新教人民黨兩個黨派都表示,

如果廢除這一禁令,

將導致血親亂倫事件發生率增加,人口中基因缺陷的比例也會隨之增加。

節錄自:Yahoo!奇摩新聞

宗教衛道人士總是不怕讓人知道他們有多笨,

之前喊一旦接納同性戀,人類將有滅種危機的,差不多就是同票人,

如今他們像低能的鸚鵡,把「同性戀」換成「血親亂倫」後開始談老調,

彷彿他們過去真的靠法律與道德阻止了多少血親亂倫,

或者原本對父母兄弟姊妹兒女沒興趣的人突然互相做起愛來似的,

讓人搞不懂他們到底是想像力太豐富還是太貧乏!

這時就可以把舊文拿出來貼一下,不知道還會不會有衛道笨蛋上鉤?

舊文:你反對的是亂倫,還是性侵?

大清早就看到相當腥羶的新聞:

獸父逼六歲女看A片口交

現已九歲的被害女童遭遇令人不忍,

除被父親強姦,還疑似遭母親虐待,

去年學校通報女童遭家暴,台中市社會處介入輔導,

女童脫口說:「我再也受不了了,不管被爸爸或媽媽打,我都要說出來。」

這起獸父姦女案件才爆發……

節錄自:壹蘋果網路

大概又要人要說:這就是亂倫的邪惡之處!

然而,這類案件的邪惡特色,清一色都是暴力與強迫,跟亂不亂倫毫無關係。

今天把女童如果換成養女、鄰家童女甚至成年女性,這位獸性老伯都是邪惡的。

邪惡的重點在:他以暴力的手段強迫他人行非自願之事。

而現實是:如果不曝光,這案件會跟大多數性侵案件一樣,被人們忽視。

反過來說,一旦曝光,就算法律不罰亂倫與未成年性交,獸父照樣會因性侵而有罪。

所以,何必特別以法律規範亂倫?抓到了再以性侵處理即可。

附帶一提,就算法律不罰亂倫,社會壓力也會讓大多數想亂倫的人三思。

亂倫情侶即使兩相情願,也必須小心翼翼、躲東藏西。

一旦露出馬腳,受到的謾罵會比過去的同性戀與當今的師生戀更激烈!

所以,擔心亂倫會因為法律不罰而失控者,根本就是想太多。

真要談失控,我還比較擔心群眾匯聚把亂倫者圍毆致死勒。

而今天真有性侵情事也罷,要是人家真是兩情相願,加諸其之暴力就叫野蠻。

於是,你真的應該自問:你反對的是亂倫,還是性侵?

如果你反對的是亂倫,你必須論證亂倫這件事的邪惡性。

而目前已知的是:從人倫到優生學的觀點,基本上都是無效的。

人倫這東西是隨便定義出來的,不過一百多年前許多近親通婚都還是允許的。

優生學觀點已經說到不想再說,真的那麼優生,應該禁止遺傳疾病患者結婚。

然而,如果你反對的是性侵,你必須論證禁止亂倫對性侵防制的有效性。

可預期地,主張此說的人只能模糊地聲稱:法律禁止可以讓人畏懼而警惕。

這套邏輯類似主張法律禁毒、禁娼與禁賭多少可以降低社會問題一樣。

偏偏這想法仍是錯的,因為法律不是重點,重點是警政單位投入的資源。

如果不投入資源對家庭進行檢查,想防制或減低亂倫與其造成的性侵根本是作夢。

要不然為何那麼多性侵事件是熟人犯罪、甚至家人犯罪?

與其在那邊鬼叫說要罰亂倫,不然思考怎樣改進性侵防制與偵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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