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新聞:
將導致血親亂倫事件發生率增加,人口中基因缺陷的比例也會隨之增加。
宗教衛道人士總是不怕讓人知道他們有多笨,
之前喊一旦接納同性戀,人類將有滅種危機的,差不多就是同票人,
如今他們像低能的鸚鵡,把「同性戀」換成「血親亂倫」後開始談老調,
彷彿他們過去真的靠法律與道德阻止了多少血親亂倫,
或者原本對父母兄弟姊妹兒女沒興趣的人突然互相做起愛來似的,
讓人搞不懂他們到底是想像力太豐富還是太貧乏!
這時就可以把舊文拿出來貼一下,不知道還會不會有衛道笨蛋上鉤?
舊文:你反對的是亂倫,還是性侵?
大清早就看到相當腥羶的新聞:
現已九歲的被害女童遭遇令人不忍,
除被父親強姦,還疑似遭母親虐待,
去年學校通報女童遭家暴,台中市社會處介入輔導,
女童脫口說:「我再也受不了了,不管被爸爸或媽媽打,我都要說出來。」
這起獸父姦女案件才爆發……
節錄自:壹蘋果網路
大概又要人要說:這就是亂倫的邪惡之處!
然而,這類案件的邪惡特色,清一色都是暴力與強迫,跟亂不亂倫毫無關係。
今天把女童如果換成養女、鄰家童女甚至成年女性,這位獸性老伯都是邪惡的。
邪惡的重點在:他以暴力的手段強迫他人行非自願之事。
而現實是:如果不曝光,這案件會跟大多數性侵案件一樣,被人們忽視。
反過來說,一旦曝光,就算法律不罰亂倫與未成年性交,獸父照樣會因性侵而有罪。
所以,何必特別以法律規範亂倫?抓到了再以性侵處理即可。
附帶一提,就算法律不罰亂倫,社會壓力也會讓大多數想亂倫的人三思。
亂倫情侶即使兩相情願,也必須小心翼翼、躲東藏西。
一旦露出馬腳,受到的謾罵會比過去的同性戀與當今的師生戀更激烈!
所以,擔心亂倫會因為法律不罰而失控者,根本就是想太多。
真要談失控,我還比較擔心群眾匯聚把亂倫者圍毆致死勒。
而今天真有性侵情事也罷,要是人家真是兩情相願,加諸其之暴力就叫野蠻。
於是,你真的應該自問:你反對的是亂倫,還是性侵?
如果你反對的是亂倫,你必須論證亂倫這件事的邪惡性。
而目前已知的是:從人倫到優生學的觀點,基本上都是無效的。
人倫這東西是隨便定義出來的,不過一百多年前許多近親通婚都還是允許的。
優生學觀點已經說到不想再說,真的那麼優生,應該禁止遺傳疾病患者結婚。
然而,如果你反對的是性侵,你必須論證禁止亂倫對性侵防制的有效性。
可預期地,主張此說的人只能模糊地聲稱:法律禁止可以讓人畏懼而警惕。
這套邏輯類似主張法律禁毒、禁娼與禁賭多少可以降低社會問題一樣。
偏偏這想法仍是錯的,因為法律不是重點,重點是警政單位投入的資源。
如果不投入資源對家庭進行檢查,想防制或減低亂倫與其造成的性侵根本是作夢。
要不然為何那麼多性侵事件是熟人犯罪、甚至家人犯罪?
與其在那邊鬼叫說要罰亂倫,不然思考怎樣改進性侵防制與偵察吧!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