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掉牙的亂倫話題不但引發了巨量的回應,也造成了部分網友直接跑來找我討論的現象。
小小部落格都能搞成這樣,讓我更加相信:亂倫是個好話題,學校應將其作為討論的素材。
是說,看到一堆笨蛋沒頭沒腦的謾罵,與許多文字被誤解,還真讓人傷腦筋。
比方說,我非常驚訝有人認為我反對墮胎,我根本想不出我哪句話寫了我反對墮胎?
怎麼找,都只找得到這句:如果產前檢查發現嬰兒有明顯的缺陷,要不要強制把幼兒墮掉?
然而這句話的意思明明是:我反對以國家力量強制人民一定要墮胎。
進一步說,我要反映的是以國家力量來執行優生學原則的危險性。
畢竟,優生學的原則有時看似客觀,實際上卻難免有主觀元素。
舉例來說:男生低於一米六是否算缺陷?如果算的話,國家是否應該消滅此缺陷?
再講具體一點,如果大家都認為成年男子低於一米六太矮,我們要不要禁止他們生育?
甚至,如果身高低於一米六的夫妻懷孕了,基於優生學的理由,國家能不能強迫其墮胎?
以類似的標準,所有喜憨兒、精神病、殘障的父母是不是都算罪犯或邪惡之人?
如果不算,為何亂倫/近親通婚進而生子者就該在優生學方面被譴責甚至處罰?
正因為優生學的原則難以界定,我們才不該讓國家的權力加以介入。
上一個以優生學為理由實施濫權的經典代表,就是納粹德國。
而看到那麼多活在自由世界、卻支持著相同行徑的人如此義正辭嚴,實在是滑稽至極。
至於不斷有人擔心的獸父會對女兒洗腦、將性侵美化成正常的性行為?
這跟宗教狂熱份子灌輸孩童偏狹的性知識與對世界的恐懼有何不同?完全一樣呀!
那對抗他們的方式難道是禁止宗教?當然不是,應該是促進資訊流通、讓大家習於討論。
在一個大家勇於實踐性愛、討論性愛、反省性愛的世界,最多數人會擁有自由抉擇的能力。
台灣與許多國家的毛病,就是把性愛或男女議題污名化,家長不敢談、學校不敢教。
這導致許多人即使都成年了,還是沒膽把性愛當普通的話題來談,即使這行為如此普通。
是說,衛道份子的通病之一,就是認為封鎖資訊、逃避討論可以解決問題。
事實證明,性教育的失敗就是這種鴕鳥心態的結果。
可笑的是,目前的社會亂象與其說道德沈淪,不如說衛道份子想像中的道德從未成功過。
只是過去媒體不發達,獸父與強姦犯不會被發現,現在資訊流通,問題看起來就嚴重了。
所以我非常愛亂倫這個話題,非常適合檢驗自由的思想,以及你道德的原則是否完整。
要稱其為自由的試金石,絕對不為過。
總結來說,熱愛自由的人必須隨時區分個人的偏好與國家權力的適用範圍。
你可以反對亂倫,但不代表你應該支持國家以權力撻伐亂倫。
這脈絡類似你可以反對一切醜惡的言論,但你不該讓國家以暴力箝制這些言論。
以上脈絡基本上相當類似,有興趣的人可以試著整理一下。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