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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聽到不少人討論麥當勞等速食的致癌油問題。

炸油含砷,複檢不過就撤照

台北縣消保官前天驗出麥當勞、達美樂等速食業者所用的油炸油含致癌物砷,北縣衛生局昨緊急抽驗五家速食業者,衛生署將於明天公布結果,若油中確實含砷,且再次複檢未過,最重將對違規分店予以撤照。

節錄自:壹蘋果網路

站在消費者的立場,資訊越豐富、越能讓人抉擇,像我就完全沒在怕致癌,畢竟從空氣到燒肉店的致癌物都沒在怕了,我又不是天天吃麥當勞,偶而為之有何可怕?這裡也不是要幫麥當勞說話,而是單純強調:怕不怕致癌的人,都能夠自己選擇。

不過,這事件的重點不過再次印證了政府發行的執照多半沒用處或無效率的事實。

餐飲相關證照的邏輯是:由政府來審核個人或組織有無經營餐廳的資格、進而達到品質與安全保證的目的。而每發生一次食品安全爭議,就代表這證照的有效性被挑戰了,而你我都很清楚,這些爭議只是冰山一角,沒有被檢驗到的黑暗還大得很。

而真正核心的問題是:政府制訂標準與發行證照,真的對大家有益嗎?

仔細想想就會發現根本是有害而無益。事實是,政府沒有足夠的資源與能力對大部分的餐飲業者進行審核與監控,所以才會有那麼多不合標準的夜市——現實顯示大家也沒在怕的——更可悲的是連擁有證照者也時常出包,足見這些證照有多破爛。

當然,我並不全然反對證照,只是懷疑這證照的權威性而已。

在自由市場裡沒什麼人能逼其他人取得證照,證照的必要性由市場決定。換言之,只要大家都認同此證照的價值,不用法律規定,廠商也會努力地取得證照。而證照的發行單位也可互相競爭,從廠商到消費者都可選擇要選用或認同哪套證照系統。

而餐飲證照目前應屬政府掌握的獨佔狀態,取得證照需要成本,亦即對小廠商造成進入障礙,然而這並未阻止小廠商繼續經營餐飲業,而是讓大多數小廠商選擇性地忽略證照、逃避檢驗。小廠商這麼做與其說道德低落,不如說消費者根本不在乎。

不要說消費者,其實政府自己也不在乎,真的在乎,就會投入更多人力來進行抽查與取締,然而除非調高證照的費用與非法營業的罰金,否則政府絕對不會投入人力進行相關作業——是的,做為獨佔事業,政府考慮的唯有選舉與收益,其他免談。

而調高證照費用與罰金是否可行?這點令人懷疑,調高費用與罰金的會提高餐飲業的進入障礙、進而讓合法的產業萎縮,還讓政府有擴張的理由,而政府再怎麼擴張也無法對所有餐廳逐一檢查,所以更多餐廳會夜市化,讓政府怎麼取締都抓不完。

不過,政府對此根本沒差,反正權力擴張了、證照收入與罰金都增加了,算是穩賺不賠,倒楣的唯有國民而已,因為更多的稅金會被浪費、健康卻仍沒有受到保障,而如果沒有政府發行的證照會怎樣呢?並不會怎樣,依照公開資訊自由選擇即可。

食物中毒或健康疑慮可直接進行訴訟或協商。真想防範未然,亦可由私人機構發行相關證照,由其對餐廳的品質進行背書,餐廳可衡量消費者的認知與自己的財力決定要不要取得證照,消費者亦可依自己的風險認知來決定要不要吃沒證照的餐廳。

而政府只要盡力進行基本執法即可。

不過,殘酷的現實是,政府不會努力執行對國庫或選舉無益的法律,更殘酷的現實是,很多人都沒注意到政府在管制方面如此失能與無效率,浪費全民稅金、阻礙廠商活動,最後還造就大批從思考到行為都懶惰的人,從大到小都希望由政府負責。

奈何,並不是每個公務員都會像丹佐華盛頓這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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