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道份子的傲慢,展現在禁制他人的選擇權上。
常有人批評我目中無人、傲慢自大,然而無論這是否為真,我至少不會以暴力干預他人。
或者更精確來說,我反對絕大部分的以暴力干預他人的行為。
任何人在主動施展暴力或侵害他人以前,都應該被尊重。
然而衛道份子的傲慢,卻是暴力性的。
衛道份子聲稱自己的立意是良善的,然而他們良善的立意通常建立在主動的暴力上。
舉例來說:反毒。
衛道份子聲稱,反毒是為了健康、防罪或其他正當的理由。
然而衛道份子不敢或無能正視的是:許多吸毒者並未傷害他人。
運動員、藝術家以致於企業家都不乏吸毒的例子,從大麻到其他迷幻藥都不難找到。
姑且不論品質不穩定足以致死或發狂的某些迷幻藥,吸食大麻到底能害到誰?
事實上,大麻從價格到藥物效用來說,都很難被視為有傷害性。
然而包括我們的許多政府,卻以名為法律的暴力對付購買與販賣大麻的人。
這樣的結果從未降低大麻的供需,反而讓許多有生產力的個人被冠以污名、並減低貢獻。
反毒人士對此通常不聞不問,因為在他們毫無根據的價值體系裡,毒物就是不好。
而他們虛弱的邏輯無法解釋的是:如果沒有危害到他人,他們憑什麼限制他人的選擇。
他們無法接受吸毒是一種選擇,卻能接受登山、游泳與賽車運動是選擇。
而登山、游泳與賽車運動到底有什麼健康上的必然性?絕對沒有。
事實上,在不能登山、游泳與賽車的世界,人仍可以其他方式運動或娛樂。
而這三件事情都能造成死亡,為何我們要讓其合法呢?
衛道人士大概會回答說:只要小心為之,這些事情都能無比美好。
就像酌量飲酒真的無比美好,即使年年都有酒駕或酒後暴力與殺人。
偏偏,吸毒,或藥物注射行為,在資訊充足與品質穩定的前提下,也能非常安全。
而如何達到資訊充足與品質穩定?合法化進而商品化是合理的第一步。
事實上,比所謂毒品更複雜而恐怖的化學藥劑或機械工具尚能販賣,資訊傳播根本不難。
衛道人士一方面相信人能透過學習駕駛汽車或小飛機,卻不相信人能依自由意志選用藥品。
這還真是愚蠢至極的無知,跟那些相信酒精合法化就會造成酗酒問題的白癡雷同。
而衛道人士的恐怖之處,在於其無知之餘、還熱愛運用暴力箝制他人。
更可悲的是,他們聲稱能解決問題的方法,通常才是造成問題的原兇。
比方說毒品相關的暴力犯罪主要來自禁制造成的黑市與黑道介入。
這類案例在歷史上隨處可見,衛道人士就是看不見。
而他們非常喜歡要求其他人保證:開放毒品社會不會沈淪、暴力不會增加。
姑且不論他們如何忽略自己的主張造就了多少問題,我們合理的回應是:
開放毒品將造成更大的暴力問題與社會沈淪,其根據在哪?
我非常樂於見識衛道人士對此的說詞。雖然,我已經確信他們提不出來。
至少,提不出合邏輯的說詞。他們對此的憂慮,都是建立在幻想上。
而他們搞不懂為何有人能一邊吸毒一邊寫出偉大的作品。
也很懷疑大部分人可以一邊吸毒一邊管理企業。
更不承認其實私生活混亂的人也可能是優秀至極的管理者。
對他們來說,幻想出來的完美道德,才是合乎正義的,在此以外的,都是邪惡的。
要求這種靠想像而活的人專注於現實,實在太過奢求。
有志之士不需期待衛道人士改變想法,然而要努力遏止衛道人士散播錯誤的觀念。
因為,錯誤觀念的延續,將會讓更多的後進者受害。
遏止錯誤觀念的方式,是以邏輯與事實創造更多論述、並讓更多人以邏輯與事實進行判斷。
當然,直接把衛道人士殺光,應該蠻不錯的。
不過,這樣的行為與衛道人士無異,故不可取。

這張海報還真切題。
開放毒品將造成更大的暴力問題與社會沈淪,其根據在哪? 長期使用會產生耐受性及心理、生理依賴性,即需增加劑量才可達到主觀相同的效果,一旦停止使用,除產生戒斷反應外,心理的渴藥性是吸毒者最難克服的問題。 渴藥、不安、打呵欠、流淚、流鼻水、盜汗、失眠、厭食、腹瀉、噁心、嘔吐、發冷、腹痛、肌肉疼痛。 請版大先證明吸食者可以安全駕駛,不會產生幻覺攻擊他人;案例:2006/12/30 美國前世界重量級拳王泰森又鬧事了,今天疑似吸毒後神智不清開車,遭到警方逮捕。 如果你的論點能成立,那許多的醫學、科學家不就是白痴? 清朝被迫開放鴉片後,吸食人口愈來愈多,多數人賴在煙館吸煙不事生產,造成國力日漸衰弱,你的論點只是價錢,價錢便不便宜根本不是問題。
下一篇來談談亂倫如何
開放槍支 開放毒品 ok 別以為站在相反立場的人就是衛道人士 你腦袋裝得是什麼? 世上有這麼多衛道人士 我看你是被害妄想症吧 說別人態度傲僈 我覺得你自己本身也是不惶多讓的傲慢 非常傲僈的知識份子 活在自己理想國度的象牙塔裡
開放槍支 開放毒品 ok 別以為站在相反立場的人就是衛道人士 你腦袋裝得是什麼? 世上有這麼多衛道人士 我看你是被害妄想症吧 說別人態度傲僈 我覺得你自己本身也是不惶多讓的傲慢 非常傲僈的知識份子 活在自己理想國度的象牙塔裡
其實開放毒品,和開放酒類不就一樣?喝酒會發生的事,吸毒也都會發生,但是喝酒卻是合法的,除了酒後駕車肇事或是其他因酒而起的各種事故,但請注意,那也是有發生事情,喝酒才會變得被譴責或受刑罰,如果你只是在家自己喝到茫,沒對自己或他人造成危險,誰管你喝不喝?而一直以來我都在注意版主的發言,特別是關於開放毒品的,他一直以來就是以不造成危害做前提而造成開放毒品的,價錢,那只是他論點的一部份,便宜又品質穩定的毒品,只是讓想買的人可以買得起,不必找非法管道使黑道減少介入,還有不必擔心一服用品質不穩定的毒品就掛點危害生命,更不必為了籌錢買毒而犯罪造成社會問題而已,這些才是版主一直以來的立論重點。我的發言裡,把毒品兩字改成酒類,也一樣說得通,再說自己喝酒喝到爽但不妨礙別人的人不犯法,卻要來規定吸毒吸到HIGH卻不影響他人的人犯法?這是說不通的。請別再說什麼:「因為吸毒而犯罪或危害他人的人很多,那天你受到危害的時候就知道了」之類的蠢話,我可從沒有說我贊成吸毒的人危害別人,我也不贊成喝酒喝多的醉漢對我發瘋,但這不是因此而禁酒或禁毒的立論基礎,就像開車也會撞死人,但法律並沒有禁止大家不能開車是一樣的道理。二樓的,你懂了嗎?不是科學家或醫生是白癡,是你的邏輯有問題,好嗎?別以為拿出別人的權威,就能證明你說的話有份量,如果你的言論太破,那還是沒什麼說服力的。至於要防止危害,吸毒的人要受到更嚴格的社會控制與行為要求,這版主之前提了,我也不必提,因為我的辦法也沒他好,我只是要說,很多行為控制的好,能夠為自己或群體帶來好處,控制不好,就會造成危害,但不是有危害的事就都必須禁制,特別是以道德為名的箝制更是可笑,不開放吸毒,想吸的人依舊會吸,不想的人依舊會控制自己不去吸,管制又能遏止嗎?那些認為開放就會造成危害的人,相信你們一定比我更瞭解人性的可悲,因為你們知道有人總是管不住自己,所以不能讓那些沒有自制力的人能輕易拿到毒品,然後因此而造成危險,這才是衛道份子心裡想的吧?不過如果是沒有自制力的人,就算他是喝酒、飆車,都一樣會有危險,然後早慢在自己製造的風險裡自然淘汰的,沒自制力的廢物就該早點死一死。我能控制自己,就算多了毒品這個選項,我也不一定會選,要是我選了,也會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那為什麼為了不讓那些不能管好自己的廢物危害別人,卻讓我要和他們連帶而受一大堆的禁制呢?這點我也蠻希望有人能說服我的。真的別再說:「那天發生在你身上,你就知道了」之類的破爛說法,因為我若選擇開放,我自然願意去面對開放之後帶來的風險,因為做出選擇本來就該負責,如果有人不願意承受風險,當然可以反對,但這就是每個人的個人選擇與觀念不同而已,與毒品這個議題,其實就沒太大關係了,懂嗎?如果衛道份子願意承認不想被危害,我還比較支持這種說法,至少這樣很誠實,而且我也不想受害,可是如果虛偽地舉著道德大旗去謀殺別人的選擇自由,還自詡正義,就是可笑至極了。
給六樓的,邏輯不是只有單一一條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兩面必須去思考, 你們讚成開放的前提是給有自制能力的買品質穩定、便宜的毒品, 但有沒有自制能力是誰來判定?你?版主?還是神? 當你們討論全面開放時,也就代表著「有自制能力的人」、「沒自制能力的人」也都開放,假設開放後比例不變,吸食人數變10倍就好,「有」90人,「沒」10人,變成「有」900人,「沒」100人,這900人不會對我們有影響,但那些100人呢?誰來負責?你說做出選擇本來就該負責,怎麼負? 1000個人裡面有1人向左看,周圍的人不太會有影響,100萬人裡有1000人向左看,則周遭的人開始受影響,我從沒用所謂的什麼正義、道德限制別人,而是安全問題。 台灣的高速公路為什麼限制輕、重型機車不能上,就是以安全為考量,以你們的觀點就是有選擇自由,如果觀點成立那麼高速公路將是滿滿的機車。 想事情只想正面而不考慮負面?請別再說別人的邏輯有問題,如果反對的一方叫衛道份子,那讚成的又叫什麼?
To 3F: 亂倫的議題在版主這裡早就討論過了(去動動搜尋啦)~~
請問一下,我有沒考慮到負面嗎?我一樣認為毒品有危害,但這不是管制毒品的根本原因,而是那些吸毒之後而去危害他人的人該受管制,我可是承認自己不願受害嘍! 有沒有自制能力本來就不是自己說了算,剛好就是由你、由版主、由我等等社會群體組成份子來判定的,OK?至於神,我不信,所以我不會交給祂判定的。你如果是雇主,你可以不雇吸毒之後就不好好工作的員工,請你淘汰他,謝謝。如果我的朋友吸毒後就威脅要殺我,我自然不和他作朋友,免得自己受害,也順便去舉報他沒本事控制自己吸毒,讓他沒合法的毒品買,順便也抓去關(這是開放的前提下。)有沒有自制力,本來就是靠別人去判定的,你可以大聲的說自己有,但你有或你沒有,在不少事情上,本來就是以別人的眼光與判斷標準來決定的,OK? 至於你舉的負責例子,說真的,我還是要再次說你邏輯有問題,甚至你的閱讀能力也有問題,你說那麼多幹嗎?你有沒有看懂我說的負責是誰在負責啊?還是你看不懂?那我就大發慈悲的告訴你,我所說的負責,是我自己對自己的行為負責,請詳讀我留言的前後文,我願意負開放後被無法自制的人危害的責,,因為是我自己支持開放的,而開放後我若是吸毒,我自然負起我吸毒不侵害別人的責,如果我做不到,請你、版主或其他社會大眾淘汰我,好嗎?這就是我的負責,別說什麼負不負得起責任,結婚的男女都說要負責啊,但是真能負起責任到最後的人有幾人?那為什麼還是一堆人要結婚?負不負得起與願不願意負是兩回事,我譴責的是不願意負責的人,別人負不負得起,非我所問,我只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別把別人不負的責任推到我頭上,還問我怎麼負,好嗎?還是你不懂怎麼負責啊?你的說法就是拿大旗壓別人,因為你的問題問你自己,也不過就得出和我一樣的結論而已。還有你舉例裡提到的那沒有自制力的100人,當然是請他們自然淘汰,我身為社會的一份子,也會盡力去淘汰他們的,謝謝。 最後是安全問題,歡迎你提出有建設性的開放管制措施,因為我也一樣不願意受害,別說禁止就不會有那麼多問題,問題依舊在,開放只是兩害相權取其輕而已,把吸毒的人都關起來當然省事,但現在的社會不就是如此,有比較好嗎?未必。當然如果你覺得你就是不想開放,那你就不必提意見了,因為不開放就是你的意見。我的想法裡,吸毒的人需先受生心理評估與財力評估,先確定他有能力吸毒,然後發給暫時的許可證明,再以一定時間的追蹤考核,確定其在工作、家庭與社會上都沒有因吸毒帶來的危害,才發給正式的證明文件,但仍須受不定期的考評,如有違反核准其吸毒的規定或產生危害,立刻取消許可,強制治療或處以刑罰,這是我的構想,當然很粗淺,也不一定完備,可是至少我願意為我所支持的事情去提供意見或實際做些什麼,而不是以「禁止別人做什麼」就是我的意見。 至於衛道份子,我有說你是嗎?別對號入座,我說的是以道德為名去扼殺別人選擇自由的人,如果你不是,那我就不是在說你,好嗎?不過我是真的有說你邏輯有問題,我承認,而且我也這樣認為,因為你確實有。考慮事情本來就是兩面都該想,只考慮負面不想正面,也是蠻怪的,你說是吧?至於反對的人,就叫反對者,贊成的人,就是支持者嘍!我這樣解釋,你有明白嗎?希望有。
真的覺得這張海報太貼切了 以衛道之名行暴力之實的人 就跟海報中這名角色的嘴臉一樣 偏偏這樣的人大多在某一領域上擁有相當的權力 並以此戕害弱勢族群及反對者
4F果然提不出什麼論點 開始叫囂了 XDDDD
TO 9F 你說威脅你的人你就會去檢舉, 這個很難吧 因為真的會傷害你的人並不會通知你阿 依你的說法, 開放之後如果不會傷害你而去傷害別人也沒關係 叫被傷害的人去阻止加害者, 不去阻止而被傷害就是活該被傷害? 請問你阻止了多少傷害你的人?你有將他們淘汰了嗎? 況且依照版主不信任政府的態度, 政府有辦法想出一套有效的辦法嗎? 顯然是沒有, 所以我認為應該將贊成開放的與吸毒者放在同一區域, 這樣應該比較可行, 至少贊成開放的被傷害了會自行負責而不會抱怨別人沒去幫他
非常認同#9 Cosmo 樓主的觀點,針對您所論述提出進一步的探討 就當開放毒品同開放酒類一樣好了,樓主認為毒品市場要用什麼方式開放? 先考量有源頭 - 市場供給 1.政府允許合法進口? 開放毒品自由貿易? 需要設定關稅嗎? 2.只允許毒品原料如海洛因磚? 由國內在進行加工? 那加工產業要獨占以控管品質或輔導成立毒品加工工業區? 3.或者只開放成品進口? 進口後上游是獨占或開放經銷? 要考量市場價格機制 4.政府要開放進口後要建立毒品QA? 消基會要定時抽查? 先就以上幾點請教討論,市場供給政策可以先解決後再來考量終端消費的問題吧
當然還有原料的問題,不知農經所有沒有研究台灣環境適不適合栽種嬰素? 若可以自行生產那另行討論後續 目前UM 是管制毒品交易的,還有一個單位UNODC在強制各國查緝毒品,那台灣若無法自行生產的話勢必要從世界目前幾大各類毒品出口國進口,要公開進行貿易嗎? 如跟緬甸或阿富汗簽署毒品進出口貿易協定? 若美國歐盟日本反對因而對台灣進行相關貿易制裁的話怎麼辦? 海運路線管制? 因這些國家大都是UNODC成員 還是由民間貿易公司化整為零來進口? 那原料價格可能會有差異進而影響在台加工甚終端消費的價格
非常認同#9 Cosmo 樓主的觀點,望樓主能夠幫我們花時間進一步闡述及釋疑上述的問題,當然衛道人士是不管市場供給只管道德的,但其他非衛道人士可能也很好奇如何能達到您所認同版主所說的,市場供給方式就可以佔決定的大部分因素 "價錢,那只是他論點的一部份,便宜又品質穩定的毒品,只是讓想買的人可以買得起,不必找非法管道使黑道減少介入,還有不必擔心一服用品質不穩定的毒品就掛點危害生命,更不必為了籌錢買毒而犯罪造成社會問題而已" 當然,再確定上述用何種方式決定市場供給後,才可慢慢分析出地下毒品經濟是否會消失,如黑道因無利潤而完全放棄毒品市場,關稅低到沒人想走私或利,市場可持續供給足量且品質好的毒品以避免劣質貨或缺貨的情形發生等等........ 真期待樓主的開釋啊,因很多人可能都還想不通......
所以北韓在沒轟死人之前,都能合情合理合法的擁有核武,大陸在真的發射飛彈之前,也能合情合理合法的將飛彈對準我們,是這樣?
是啊!16樓的,你說對了,北韓有核武,這是他們的自由,只要他們有本事研發出來,那他們就可以持有,大陸在發射飛彈前,他想把飛彈指誰就指誰,你也管不著,因為這是個自由的世界,因為不想別人有機會傷害你,就把他人的手腳先打斷,這當然是個保護自己的方法,不過這不就是暴力?這和北韓拿核武恐嚇周邊國家、大陸威脅我們要試射飛彈有什麼不同?別忘了,世界上最大的核武器擁有國,不是北韓,是美國,而當大陸拿飛彈指著我們時,台灣一樣也是以中國大陸為主要假想敵的,還是你覺得別人拿飛彈指你就不行,你拿指飛彈別人就是保護自己?
最後一句錯了,應是:「你拿飛彈指別人就是保護自己?」更正一下。
回應一下13樓: 用什麼方式開放? 先考量有源頭 - 市場供給 這裡的開放方式,或許可採資格考方式進行: 需年滿一定歲數,不讓身體仍在發育的青少年吸食 通過心理評估,確定沒有精神方面的疾病或人格問題 生理上要通過體檢,沒有重大傷病或慢性疾病,以免吸食毒品會影響其身體健康 收入也需有一定限制,年收入沒有一定金額以上,不可申請,以免日後購毒的金錢不足而生問題 也需穩定工作一定年限以上,更要對其家人、朋友、工作的同事或上司進行訪談 確認該申請人在家庭、人際關係與職場上的表現是否適於吸食毒品而不生重大且立即的危害 通過以上考核,申請者需對其所要吸食的毒品之作用與生心理影響有清楚的認識, 進行筆試與面試,一定分數以上才發給臨時許可 獲得臨時許可後,以一定年限為期,進行定期考核,確認申請人在吸食毒品後, 未對社會、家庭與工作造成影響與危害,通過此定期考核者,才能獲得正式的許可文件, 此後仍不定期考核,其後未通過考核者,取消許可,強制勒戒,不再發給許可 而吸食毒品之人在找工作時,有從事與他人身體健康、生命安全有關之工作時, 需自動說明自己為合法吸食毒品人口,不可隱匿, 雇主也可請公權力部門對雇員進行是否為毒品吸食人口的調查(像保全人員必須申請良民證的情況) 而雇主也可在適當的情況下,以吸食毒品有礙其工作為由拒絕雇用或解雇,但須有事實證明其情況屬實,不得任意解雇 以上是我有關開放申請許可的構想,完不完備,我想是仍有缺失,例如收入要多少才能申請?考核要多久?等等問題 這些問題還可以再討論,歡迎集思廣益。 1.政府允許合法進口? 開放毒品自由貿易? 需要設定關稅嗎? 允許合法進口是一種方式,畢竟國內目前沒有生產的地點,但也可輔導有意經營的業者或民眾種植,當然也要有相關法規或配套措施,非想種植者就可種植,也必須控制其生產量,不讓供過於求,造成多餘的量流入地下經濟 開放貿易,這個部分,就算我們願意輸出到國外,也需要有市場,如果沒有市場,也不合乎被輸入國的法律,當然無法貿易, 但如果是輸出到也合法開放毒品的國家,自由貿易本來就是市場機制,當然要自由貿易,若我們是被輸入國,本國也有產品,最好以管制進口為主、自由競爭為輔,避免削價競爭與產品氾濫的問題,因此關稅是有必要的,只是保護措施不能太多,才能使本國企業在有競爭對手的情況下,精益求精、自我鞭策進步,不然又多搞幾個「裕X」出來,意義不大 2.只允許毒品原料如海洛因磚? 由國內在進行加工? 那加工產業要獨占以控管品質或輔導成立毒品加工工業區? 只允許原料輸入再進行加工,是一個可行的辦法,但國內目前的閒置農地不少,輔導種植初級原料也未嘗不可,進一步的加工到產出成品也都可以進行,畢竟這也是一個產業,要輸入成品讓貨品的供給都控制在他國手上也不是不行,卻要仰人鼻息,輸入原料自己生產也仍是要受人控制,輔導一定數量的種植、生產與製造,才是一個扶植產業的方向 獨佔不一定能管好品質,由國營企業的經驗就可以知道了,還是輔導成立加工區比較好,有競爭才有進步,而且也可以把毒品的生產製造加以管理,避免外流且能控制供需總量。輔導成立加工區的構想,可以借鏡成立科學園區的經驗,但政府要居於輔導多還是管制多的立場,這仍須依到時的情況來考慮,且成立加工區之後,甚至可以為一樣也合法開放毒品的國家代工,當然,還是先以國內需求為主 3.或者只開放成品進口? 進口後上游是獨占或開放經銷? 要考量市場價格機制 開放成品進口,我本人不贊成全採此法,還是要有自己生產的能力較好,以免國外貨源斷絕時,國內的需求人口會造成問題,例如貨品價格暴漲而生的地下交易問題,或是吸毒人口無商品可買解癮造成社會問題 進口後還是以競爭為主,開放取得經銷權,獨佔會造成市場獨佔的問題,毒品一樣是商品,以現有的法律來說,如果它合法開放也是該公平交易的,而商品的售價以市場機制去調節價格就可以了,一昧控制其實無法穩定價格,只會促使地下交易的發生 4.政府要開放進口後要建立毒品QA? 消基會要定時抽查? 建立QA是必須的,畢竟開放就是為了有價格合理、品質有保的商品而開放的,政府不作QA(品保),那就是不教而殺之了 既然毒品是商品,各種對消費者權益與交易公平有保障的機構都該介入管理,消基會定時抽查是應該的 以上是本人的見解與想法,如果有不足與缺失,請指正,一起討論
給12樓的: 「你說威脅你的人你就會去檢舉, 這個很難吧」 請問怎樣難?那不然犯罪受害人、警察與司法人員是如何蒐證、舉證?刑法有恐嚇危害安全罪,自己去看一下,就算很難,只要不是物理上不可能,都是有做到的機會,OK? 「因為真的會傷害你的人並不會通知你阿」 這我也知道,不過你是不是沒把我的例子看懂?我說的是對方已有威脅我的情況,請你看清楚我的文,謝謝。 「依你的說法, 開放之後如果不會傷害你而去傷害別人也沒關係」 請問你如何導出這個結論?我只說我願意負我支持開放後的責任,我並沒有說傷害別人沒關係,甚至我的意思是造成危害的人就不該吸毒,你有看懂嗎?我也支持要吸毒可以,先有不造成危害的可能再說,如果你看不懂我的文,我在這裡已經解釋給你聽了,仔細看。 「叫被傷害的人去阻止加害者, 不去阻止而被傷害就是活該被傷害?」 這本來就是這樣,但我只同意你話的前段,犯罪受害人有沒有正當防衛的權利?有,刑法有規定,第23條去看一下,好嗎?你我都有阻止別人傷害我們自身的權利,我們也有阻止別人不法傷害他人的權利。你不先保護自己,誰幫你?如果你要等公權力介入,你可以慢慢等,只是當實害發生,你卻束手待斃不加反抗,有可能嗎?問你自己。 至於不去阻止而被傷害就活該被傷害,我既沒這樣說過,我的話裡更導不出這樣的結論,請你不要曲解我的話,OK?如果你邏輯太差,自己去想辦法,如果你看不懂我的文,請你不要亂放炮,謝謝。 如果你是要說「別把別人不負的責任推到我頭上」這句話,那我可以告訴你,事實就是這樣,你不願意開放,就請你盡力去反對,我願意開放,我就想我的可行辦法與意見,當政策決定開放時,每個人自然都要面對這種社會成本的轉嫁,誰也逃不掉,你覺得公平也好,不平也罷。事情的運作方式是這樣的,我只做我能做的,我做不到的,誰也無法要求我,因為那只是緣木求魚。 「請問你阻止了多少傷害你的人?你有將他們淘汰了嗎?」 那我請問你,開放了嗎?你叫我淘汰什麼啊?需要淘汰的實際情況發生了嗎?開放都還沒開放,你就來問我淘汰了誰?很想問你是不是缺乏智力?還是你以為問別人回答也無實益的問題,就能證明你說的話有理?請搞清楚,要駁倒別人,要能扳倒他的立論基礎,不是問這種沒意義的問題就可以的,那我倒是想問你,為什麼不能開放?希望你別提我或版主都可以輕易戳破的破爛理由。 「況且依照版主不信任政府的態度, 政府有辦法想出一套有效的辦法嗎?」 版主信不信政府,非我所問,但是開放毒品一定要有公權力的介入是無庸置疑的,只是介入的程度多寡而已。 關於政府有沒有想辦法這句話,我還是要問你,開放了嗎?政府根本就沒打算開放,想個屁啊?還有想不想和想了作不作的到,這是兩回事,說別人想不到很簡單,我也不會說你來想想看之類的,但請你說服我,為什麼政府想不到?或是為什麼支持開放的人想不到?請你提出你的立場與意見,不是說別人做不到就可以的,我不會說有本事你去做之類的,因為那沒意義,但如果你真有意見,提出來大家討論,或是在論理上證明給我看,開放不可行,這比說誰做得到、做不到有意義一點。 「顯然是沒有, 所以我認為應該將贊成開放的與吸毒者放在同一區域, 這樣應該比較可行, 至少贊成開放的被傷害了會自行負責而不會抱怨別人沒去幫他 」 請問你的「顯然是沒有」是根據怎樣的基礎而來?還是你只是隨口說說?那照你的說法,是不是選馬囧的人就該移到馬囧能統治的地方,成立馬囧統治專區,只讓投他票的入進住,這樣如果他政策失敗、民不聊生時,這樣選他的人也會自行負責,更不該也不能怪政府無能?政策要是失敗,支持者比反對者更該有義務要執政者負責,當然支持者自己也要檢討是否值得支持某個政策,但支持不代表沒話說,請搞清楚。 告訴你,政策如果民眾同意通過,社會成本自然是一體承擔,你想置身事外,可以啊!請你移民或拋棄國籍,不然就請你為你的意見而抗爭,以表達意見與實際行動來改變政策,如果你什麼都不作,政策也在有民意基礎的情況下通過,那你就該為你的不作為而負起責任,因為你放棄了發聲的權利,如果政策失敗,自然公權力部門就該為此負責,民眾也可表達意見或反對政策繼續執行,因為政策不是聖旨,是可以修改調整的。而多數決總是有被認為強暴少數的缺點,但是現代社會要行絕對直接民主,以此考慮到每個人的意見,可能性很低,如果你是少數,我沒有叫你認命,請為自己的權利奮戰吧! 如果你要說政策沒有直接經你同意,那請你自己去選立委,這樣就會直接經你同意了,我們的民主雖說是直接的,但還是以你選的立法者為你意見的代表人,帶有間接的意味,你不想通過你不願看到的政策,那你就別選那個支持你不喜歡的政策的立委嘍! 別說你自己的一票能不能表達些什麼,或是一個人的聲音太小之類的破話,這個社會的運作結構就是這樣,如果你不革命或改變,它也就會一直這樣運作,直到它的外在威脅或內部矛盾毀滅它為止。所以認清事實,別對我吠,你就是小螺絲釘,很多事也是少數服從多數,但不代表你不可能改變些什麼,也不代表少數就不值得被尊重、被考量。 你可以繼續提就算回答了,也沒意義的問題,我也等著你。
當然還有原料的問題,不知農經所有沒有研究台灣環境適不適合栽種嬰粟? 若可以自行生產那另行討論後續 國內有沒有研究,這我就真不知道了,無從發表意見,但如果真要開始栽種,是可以研究的。 目前UN 是管制毒品交易的,還有一個單位UNODC在強制各國查緝毒品,那台灣若無法自行生產的話勢必要從世界目前幾大各類毒品出口國進口,要公開進行貿易嗎? 如跟緬甸或阿富汗簽署毒品進出口貿易協定? 我國目前不是UN的成員吧?UN對我國也沒有實質管制力,還是要靠會員國給予支持與實際行動才行,可以先不管,待有實際動作再行討論。 至於UNODC,我還沒時間去查,不好意思,但公開進行貿易是OK的,可是只能限定於我國與原料輸出國之間,因為作為藥用的的罌粟,其所製成的初級原料或藥品本來在國際間就有合法販運,只是我國開放後,量會比較大而已,一樣以合法的方式採購就可以了。 若美國歐盟日本反對因而對台灣進行相關貿易制裁的話怎麼辦? 海運路線管制? 因這些國家大都是UNODC成員 如果遇到反對,要是不希望我國內合法開放的毒品流至他國,那我國要有相對應的管制措施與作為,但其實禁止毒品的各國都有查緝的作為,我國的毒品要運到他國,還是要以不合法管道的,因為毒品只是在我國合法,在他國依舊是不合法的,以各國本來的應對措施應對,便可禁止了。 如果是不希望我國吸毒的國民到他國去,各國本來就有自己領土的主權,讓誰進、不讓誰進,這是各國的權力,我國可以用外交的方式協調談判,但各國主權問題還是操之在己的。這點,我無解。 所以如果遇到貿易制裁,可以談判就談判,他國無論如何都不能退讓的話,我國就必須考慮重新是否要開放了,到底是開放的好處大,還是貿易制裁的影響深,依到時的情況而定,畢竟這是我的紙上談兵,我也無從確定會有怎樣的情況發生,只能就事論事,但我的看法是,開放吸毒的好處應該是抵銷不了貿易制裁的影響,可能要重新考慮開放的問題,例如是不是有限度開放某些毒品,像大麻之類的,或是重回禁止之路等。 海運路線管制其實有必要,以免他國的犯罪集團以我國的合法掩護非法,藉機走私偷運,造成他國的犯罪問題。 還是由民間貿易公司化整為零來進口? 那原料價格可能會有差異進而影響在台加工甚終端消費的價格 如果我上面所提的合法販運就能解決取得毒品原料的問題,可以不討論交由民間進口的這個部分,再說這是國家要開放的,如果交由民間運作,缺少正當性,除非在開放時,就規定可以開放民間自行進口原料,再由政府加以管制,這是比較可行,也具有法律正當性的作法,像陸委會與海基會的關係就是一個例子,由民間成立基金會,而政府成立管理它的委員會,政府不直接經手,而交由民間的對口單位,但一樣有管理管制的作用,也具有公權力的效果。
但其他非衛道人士可能也很好奇如何能達到您所認同版主所說的,市場供給方式就可以佔決定的大部分因素 其實要說市場如何決定,以重車開放為例好了,開放前,化整為零的走私重車案件很多,現在還有嗎?很少,甚至是沒有,這是因為開放後,走私的利潤不再有吸引力,讓不法集團不願意再冒險了。畢竟黑道也是為了賺錢而做不法營生,沒錢賺,沒人幹。 現在騎重車的人還要擔心沒牌照被抓嗎?也已經不必了,既不會再犯法,也不必躲躲藏藏,更可以用合法的方式取得車輛與維修,不必接受因不合法而帶來的不合理價格。也不會因為逃避警察追捕而生危害於自己或他人。 既沒有利益,可以降低不法份子想介入的意願,不敢說完全不會,但可以降低,而合法使用,除了自身安心,公權力部門也是有管制的可能,比完全交由地下市場運作,產生各種危害與犯罪來得好。 "價錢,那只是他論點的一部份,便宜又品質穩定的毒品,只是讓想買的人可以買得起,不必找非法管道使黑道減少介入,還有不必擔心一服用品質不穩定的毒品就掛點危害生命,更不必為了籌錢買毒而犯罪造成社會問題而已" 當然,再確定上述用何種方式決定市場供給後,才可慢慢分析出地下毒品經濟是否會消失,如黑道因無利潤而完全放棄毒品市場,關稅低到沒人想走私或利,市場可持續供給足量且品質好的毒品以避免劣質貨或缺貨的情形發生等等........ 我不能打包票,開放一定能完全禁絕地下經濟,如果關稅太高,導致成本高,消費者買不到價格合理的毒品,不合法的毒品就還是有可能流通,但如果能達成價格相對合理、品質絕對精純與供給持續穩定的目標,那麼使不合法交易減少,甚至到自行消滅,並不是無可能的,畢竟消費者買商品,要考慮的,就是價錢、品質與供給這幾件事,我們能提供的,就是一個讓消費者能理性選擇的市場,讓選擇合法毒品的好處大過買非法毒品,才有可能達成減少吸毒危害的可能。 還有很多可討論,例如: 黑道會不會合法取得毒品來控制性工作者賣淫?或是誘使未成年者加入幫派進而控制?合法的毒品成為不法的工具? 會不會有他國的不法集團藉由我國的合法管道來取得質精、價廉的毒品再走私回本國轉而販售? 這些都是問題,卻也回到了原點,到底開放好,還是管制好?因為就算是管制,我提的問題仍是存在,沒有因管制或開放就改變多少,但開放後會不會加劇這些問題?仍須考慮。先寫到這,好累啊~
然而衛道份子不敢或無能正視的是:許多吸毒者並未傷害他人。 ↑請問您指的只是大麻還是所有的毒品 兒子為了吸食海洛因向父母要錢不成砍殺父母 嗯!多麼天良的思想,這樣世界就少幾個排放溫室氣體的死傢伙 好友大愛的精神呀 兒子也非常孝順,不想讓父母看到自己往後悲慘的下場 以大愛殺之 這樣很時尚呀
給Cosmo: 刑法上並沒有恐嚇危害安全罪喔,自己去看一下! 刑法分則中僅有"恐嚇取財罪",其構成要件係為"需恐嚇他人使之交付財物", 若僅單純之傷害恐嚇,並無構成刑法上之罪名. 我最看不慣不懂法律的人自以為懂法律.
給法律系學生 自己去看刑法分則第三百零五條吧! 我最看不慣不唸書的法律系學生自以為法條都記熟了,法典不會查嗎? 第305條這就是單純的恐嚇罪, 你說的恐嚇取財罪是三百四十六條的恐嚇取財得利罪, 不懂裝懂可以,不過你都是法律系學生了還不懂,請容許我笑你一下!廢物!
且305條的恐嚇罪不需有實害發生,只要被害人心生畏懼即可。 我把法條寫一下,免得有人死鴨子嘴硬。 我國刑法第305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於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要不要我放全國法規資料庫的網址?好讓想查的人可以去查一下? 還是大學生都拿法典去蓋泡麵,沒翻過啊? http://law.moj.gov.tw/ 這是全國法規資料庫的網址,這可是政府網址,別說這是網路上的瞎掰資料信不得啊!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1B.asp?no=1C0000001305+++&K1=恐嚇 這是我搜尋出來的法條,請自己去看,雖然恐嚇危害安全罪是我在補習班學到的,法條不是明確寫著恐嚇罪, 但恐嚇別人可不是不犯罪的,OK?如果恐嚇別人都不犯罪,那大家都一天到晚隨自己高興就可以威脅別人的安全嘍! 這樣可真是個法治社會呢!是不是啊,法律系學生?
法條多打一個於字,更正一下: 「第 305 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直接複製貼上,就不會有錯了。 我不是法律系學生,但我剛考完國考,刑法刑訴都有念, 雖然與真正科班出身的相比,血統不純正。 不過都念了大學,總是要知道查資料的重要性吧? 更何況這只是查查法典就可確定的事。 我實在很想知道,這位法律系學生有沒有好好聽教授講課? 這雖是輕罪,但我不認為教授會略過不講,至少也會提到。 請這位學生好好加強自己的本科學識, 別再出來丟人現眼,不然會有很多無辜的大學生因你受害,會被人說大學生都不學無術啊! 我念社會系的,要是我說Marx的「資本論」是在稱讚資本主義的好處, 那我也會被人笑死。
非常感謝Cosmo 樓主的大亂鬥說明,會在一一針對您的建議提出個人的看法,當然一定是參考現實狀況來作評估其可行性,當然我們會透過一系列可行性的評估討論後,才可得知是否能導到我們最後要的結果,這是重點,"要推導出與版主與樓主所設定裡想的結果" 因會有些羊群還在打些不著邊際的名詞,這邊討論的毒品就用之前也提過UNDOC所定義的”非法藥物”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立法內容及精神為主吧,望樓主能認同 再者,希望樓主在討論過程中能儘量減少”滑坡謬誤”,那是無窮迴圈的………如菸、酒、三氯氫安…….都有害健康,禁不禁止都有不同的因素考量,這應該非辯論或論述時的正確方式,比較像在詭辯或半吊子的嘴砲……..希望我們能有這樣的共同認知………….
開放方式 – 應該指的是吸毒的資格吧? 要限制資格及管制嗎? 版主的原則是自由不妨害他人即可,而樓主卻還有多方考量……. 方法應該是: 樓主要吸毒者,必需去向相關單位進行下列的資格申請審查? 且一定得去,不去就不准吸? 是這樣嗎? 1. 年齡限制? 這個應該不符合版主所說自由的權利,現在本來就有青少年吸毒而導致的各類問題,套版主的理論,對於吸毒的管制(不管各種年齡層),才是導致各類問題的主要原因,”管制”才是元凶,故限制青少年不可吸毒,應該和現在一樣會持續導致青少年有毒品問題持續產生對吧? 樓主好像也沒解決現在一樣有的問題 1.1 故樓主還是跟現在的現實社會一樣,各種立法政策施行時除了已達成政策的目的外,還會有多方考量評估,是吧? 2. 心理評估? 人格及精神不正常的就不可以吸食毒品? 這好像也不符合版主自由的精神,樓主同樣會考量1.1……若這類人硬要吸毒怎麼辦? 且吸毒後因不可逆導致健康因素如幻覺、腦受損等,政府還要再幫其治療健康及協助戒毒,是嗎? 樓主好像也沒解決現在一樣有的問題 3. 生理評估? 領有重大傷病卡或慢性疾病者不准吸毒? 這好像也不符合版主自由的精神,樓主同樣會考量1.1……,若這類人硬要吸毒怎麼辦? 樓主同樣會擔心毒品對吸毒者所造成的健康問題,毒品也經醫學證實確有成癮性及對器官造成不可逆的傷害,不管品質好壞、尋求更進一步的刺激而導致過量或更精質的毒品需求,沒錯吧? 那就以國家對於人民”健康”的考量,樓主都同意該有那麼多的管制限制,那政府對於非法藥物"不以自由為前提"的立法管制,這樣沒有錯吧? 樓主也同意嗎? 差別就只在於政府是非法藥物全部禁止,跟樓主的限定資格開放,怎麼看都不是以自由為前題來當考量,當然樓主會以達成其他目的為出發點,後續會再討論到 樓主好像也沒解決現在一樣有的問題
接續 4. 財力資格及保證人? 故年收入百萬者才可吸毒? 好像也不符合版主自由的前題,這樣好像跟 ”現在一樣” 將吸毒者視為社會上的特殊一分子,無工作收入者,就,就不得吸毒? 那他們不會去搶? 或透過犯罪取得錢財來購毒? 樓主好像也沒解決現在一樣有的問題 5. 臨時吸食毒品證? 同駕照一樣,那沒通過考核的人就去吸毒怎麼禁止? 要在路上臨檢時除檢驗證件、酒測外還要同電影Gattaca 一樣篩選人民是否吸毒嗎? 吸毒者找槍手去申請後來取得合法毒品購買權力再給沒有吸食資格者吸食又怎麼辦? 樓主好像也沒解決現在一樣有的問題 6. 定期考核? 若吸食毒品成癮者不去接受考核追蹤,政府要以行政手段來強制嗎? 如拘提? 這樣好像也不符合版主所說自由的精神,不去接受考核者因缺錢或精神健康問題犯罪又該如何處制? 樓主好像也沒解決現在一樣有的問題 7. 工作資格審查? 目前公司如從事財務或相關工作,可向警察機關申請查核是否有相關前科,未來是否公司都可對於所有員工查核是否有吸食毒品? 吸食毒品者知情不報又如何? 公司要強制驗血驗尿嗎? 跟現在大公司新進一樣假健檢之名驗毒驗尿? 樓主好像也沒解決現在一樣有的問題 8. 以吸毒為由解雇? 違反工作權? 或送強制勒戒? 這不就跟現在社會一樣嗎? 吸毒者為什麼會有妨害工作的行為? 樓主好像也沒解決現在一樣有的問題 就第一段來說,樓主所說對於吸毒者的資格限制好像完全不符版主所說自由不妨害他人為前題的精神,且好像都完全無法解決現在既有的問題 若樓主沒有進一步說明的話,是否我們在此可以確認樓主您的建議其可行性評估都行不通且無法有效達成目的? 若有的話請在進一步闡述告知我們大家如何解決”吸毒者”的問題........
市場供給,單就毒品市場供給及毒品產業發展來說,樓主所論述符合經濟學abc,也同個人之前所堤的相符,http://woosean.pixnet.net/blog/post/23865233 #11F 個人非常認同,在此就不在多敘述,僅希望毒品產業能成為台灣下一個兩兆雙星……希望我們的政府能看到這解決失業及產業及不景氣的契機,共勉之….. 只是,現有商品市場會有的問題,一樣持續存在,並無法解決啊? 如缺貨或需求增加導制價格上漲,接著走私及假貨一定會冒出,政府控制市場獨佔、寡占勢必被壟斷於少數人手上控制價格,自由市場就有炒作哄抬價格情形,諸如此類,這毒品供給市場合法化,就一定會面對現在市場原本就有的問題,沒錯吧? 故樓主也沒有對策解決對吧?
接著是有關 樓主 21F 的國際因素探討,個人在如下補充 1. 台灣已加入國際相關組織及各項政策符合國際潮流為主,如遵循FCTC、WHO、WTO、.EU 等規範,沒錯吧? 2. 故UNODC 為首的主要國家都反毒,而台灣創新主流加入阿富汗、緬甸、中南美等產國大國的行列,其國際政經影響可不小 3. 可能有點差異,藥品管制進出口跟非法藥物自由貿易是有差別的,提煉精緻純度不同吧? 現在台灣破獲的非法藥物原料多是感冒藥等合法進口的,這些原料可提煉不出海洛因的吧? 4. 有了合法原料,台灣毒品加工產業可能會成為最毒的地方,罌粟提煉出不同等級的海洛因過程中其產生的毒害也不少,屆時台灣高科技semi-co 的無塵室技術就有另一項發揮了,台灣應可繼晶圓雙雄後,又一個稱霸世界的產業了,真期待 5. 最後,中國雲南也是毒品產出大宗,屆時兩岸可能會因毒品產業而有更密集的往來,發展毒品產業屆時可能也需納入高科技產業管制,避免毒品產業的農經科技、製程等技術輾轉流到中國,屆時藍海變成紅海可就不妙了 至少在產業來看,台灣發展毒品產業看起來是非常有利的
樓主22F 又犯了滑坡謬誤了,XX比XX 現在很多商品都可自由販賣,價格市場決定,走私也從來沒減少過吧? 有人跟樓主說過,走私重機變少了嗎? 有嗎? 那有人跟樓主說過,菸酒五穀雜糧走私也變少了嗎? 有嗎? 商品市場需求、普及性、利潤、走私便利性及危害性是否有差? 以前長壽一包20元為什麼也有走私? 如何達成市場供需平衡這就不可能的,因樓主前面有那麼多資格限制,無合法吸毒資格者就會透過地下管道去取得,而地下管道無法透過合法政府管道取得商品就會透過非法管道去取得製程品質不佳及原料來源不確定的成品或半成品,這樣樓主是要如何解決問題呢? 這些特殊需求勢必會產生超額利論,價格由供給者決定,那有利可圖,黑道及幫派份子會不會控制? 控制後會不會有地盤問題? 經銷問題? 好像一樣都會有吧? 這樣樓主是要如何解決問題呢? 問題好像也都還存在啊………
沒錯,同Cosmo 樓主討論下來,樓主好像也認為合法管制後,進行了那麼多的可行性分析評估,問題好像一樣都還存在沒有辦法解決..... 那就只有請我們的版主出來,幫我們釋疑了......... 版主.....勞駕 ........ your call !!
不知版大是否接觸過吸毒的人?? 一旦用毒過後很難不成癮, 而用毒的人會因為毒品的副作用產生視幻覺, 中樞神經會被破壞,我看過不少病人, 終其一生都在醫院出入,因為喝酒、吸毒, 最終變成精神疾患,也許他們沒有傷害別人, 但他們再也沒有謀生能力, 而他們的家人卻必須承擔一輩子的照顧責任, 最後因為一個人連累整個家庭... 是沒有傷害別人,卻傷害至親的人,而且可能是一輩子不斷的傷害... 衛道分子的確不討人喜歡,手段也許相當負面, 但衛道分子所支持反對的事件,並不代表就是真的不必被立法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