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擬提案促性交易除罪化,提案的動機令人懷疑、過關的機會也確實很低,就算是曙光,也是象徵性的曙光,不要太期待。樂觀來看,有人敢提案並引起討論,也算好事一樁。

成人性交易,可望除罪;鄭麗文提案獲肯定;綠委:嫖客應課社會捐 

國民黨立委鄭麗文本周將提出《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草案,刪除「罰娼不罰嫖」規定,只要是成年人、雙方自願的性交易行為,性工作者將不會受到現行「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處罰。多數婦女團體、學者肯定這項修法;但曾被稱為「掃黃英雄」的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劉承武反對,他擔心修法將衍生嚴重社會問題。

看法不一

鄭麗文說,成人性交易是雙方自願性行為,現行法令「罰娼不罰嫖」不合理,只讓原本弱勢的性工作者受害,衍生更多犯罪問題。她說,罰娼政策造成許多不肖警察扮嫖客「釣魚」,更有不法之徒藉機白嫖、洗劫。

藍委:別再假道學

鄭麗文說,她派女助理到日日春協會「見習」,貼近觀察性工作者處境。鄭強調,性產業不可能被禁絕,近來有許多生活在社會底層的女性被迫從事性工作,這也是她決心提案修法的原因。

眉批:雖然我支持性交易除罪化,然而這個說詞實在令人相當無言,畢竟,要是許多人因為窮困而去偷竊,應該不至於讓人想將偷竊除罪化吧?重點應該放在性交易這件事本質上無害且無損他人權益才對。

該案已達提案法定門檻,參與連署的藍委帥化民說,大家不要再當「假道學、偽君子」,罰娼只會逼娼妓地下化更難管理。國民黨團書記長楊瓊瓔說,黨團將審慎評估後再決定是否支持。

綠委黃淑英認為,不罰娼已是共識,而嫖的部分應立法,嫖客應受教育或課「社會成本捐」。綠委陳亭妃質疑廢除罰娼是否讓色情業更猖獗、引發更多家庭問題?應先邀婦女團體、警政單位召開公聽會。

眉批:除非能證明性交易會直接造成危害,否則我無法理解社會成本捐為何能用在此,線上遊戲造成親子關係失和,要不要對線上遊戲課更高的稅?以此類推,許多公司的工時過長,造成許多夫妻家庭生活失常進而造成外遇與離婚,是不是也要對每日工時超過十二小時的公司課稅?社會成本哪能這樣亂用!

今年一月內政部曾邀相關團體討論性工作者除罪化議題,與會人士一致支持刪除該條款。內政部政次林中森說,內政部將再辦公聽會聽取意見,並在下次政院人權小組會議提出評估報告。

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教授何春蕤說,她贊成這項修法,「兩個成年人的決定,不需要國家插手」。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曾昭媛也說,婦團支持娼嫖都不罰,但政府應規劃配套管理,讓性產業正常發展。日日春協會秘書簡嘉瑩表示贊成娼嫖都不罰。

流鶯:不用再躲貓貓

在台南市小西腳圓環賣淫的黃姓流鶯說:「警察只在長官逼績效時才來抓,平常都睜隻眼、閉隻眼。」她無奈說,若生活過得去,何必毫無尊嚴出賣身體?她對修法相當期待,「至少以後看到警察不用躲貓貓。」

劉承武則反對不罰娼妓,他說:「已婚男性一旦可以正大光明嫖妓,娼妓若私自留下多金嫖客的孩子,要求分配遺產,勢必衍生嚴重社會問題。」他認為,完全合法化對社會家庭的衝擊難以評估,可修法用高額罰鍰替代。

眉批:婚外情也會造成同樣的情形,真有此事交給民視訴訟即可,除非劉大人認為婚外情應該列為公訴罪,當然也得連帶法辦高金素梅。進一步說,結婚思慮不周、進而離婚甚至造成刑案,也是製造社會成本,那我們是不是需要政府對所有未婚夫妻進行審查、以確定其婚姻的成功機率夠高?真是愛說笑哪。

《蘋果》昨語音民調,贊成與反對性交易不罰的受訪者旗鼓相當,大約都是四成二。

出處:壹蘋果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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