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藥話題讓我想到《極速風暴》這部爛片,貼個海報以資緬懷。
禁藥為何無須禁制,我已經說得差不多了,還覺得有爭議的,如果你跟我夠熟,你大概在網路上甚至當面跟我聊開了,其他看不懂或還想聊的,有緣再會吧,這種事講心情的。我現在想談的是:在不危害他人的前提下,選擇的自由是很重要的,這樣的自由讓我們能有最多元的思想,進而獲得各種技術與經濟上的進步。
奇怪的是,很多擁有夠多自由的人從未搞清楚以上。這些人通常有個幻想,幻想能夠制訂出道德上較優越的規範,再透過大有為的政府,以及其正直不已的司法系統,以公權力維護這套規範、進而保障大眾的權利。這些人很容易反菸、反毒、反禁藥、反色情,他們非常容易支持政府以強硬的手段對以上事項趕盡殺絕。
這真是非常可笑的事情。
只要條件適當,吸煙者、吸毒者、服用禁藥者、娼妓、嫖客,都能夠在不危害他人的前提下進行活動,這些活動唯一的問題,在於其不符合主流大眾或衛道份子的情緒性道德偏好,於是,他們支持政府以暴力將以上所謂的惡人關起來,貼上罪惡的標籤,打入悖德的地獄,如此,行使了所謂的正義,維護了所謂的公理。
然而,這樣的正義與公理,本質上就是暴力而已。而且,並不是以暴力對付暴力,而是以暴力對付並未行使暴力的人。這行為明明就邪惡至極,與暴君、強盜、野獸無益,結果卻還能享有正義與公理的名聲,真是令人難以置信。所以我常說:大眾根本不知道正義是什麼,他們不在乎,他們只會美化自己的暴力與愚行。
這可不是我愛幹的事。我不夠聰明,我可能會有愚行,一如所有的他人。然而,就算我會取笑他人的愚行,我絕不會主張以暴力干涉他人的愚行——只要他人的愚行沒有危害到我,他要怎麼做,真的不關我的事。不只愚行,此原則適用於所有事情,就算他要把手指切下來又怎樣?這是他的權利,你不該以暴力阻止他。
吃禁藥、喝酒、買假貨、投資爛公司、吃垃圾食物,這些事情只要不會傷害到他人,法律就沒必要禁止,一旦你認為自己以致於政府有資格代替人決定其偏好、進而以暴力逼迫他人就範,你基本上就成為極權的幫兇,法西斯就是這樣來的,納粹就是這樣來的,同樣的想法殺掉了多少猶太人,而你竟然還因此感到心安。
還好我不是真的關心正義,要不然我早就去自殺了。

「選擇的自由」,所有的政策制定者都該看(但事實是他們都不會去看)
最近我們還要多立四萬支監視器,好多人支持喔!看來台灣納粹化的腳步不曾停歇…
說到監視器這件事
第一次聽到新聞的時候
馬上感到背脊發涼...真是可怕
"選擇的自由"的確是一本好書
嗯,應該列入大學甚至中學必讀教材。
不過,該書很多觀念對當今政府並不友善,所以,我也只是幻想一下。
「只要條件適當,吸煙者、吸毒者、服用禁藥者、娼妓、嫖客,
都能夠在不危害他人的前提下進行活動,這些活動唯一的問題,
在於其不符合主流大眾或衛道份子的情緒性道德偏好」
版主
你是太天真還是在說風涼話?
你家裡有過吸毒者嗎?怎麼可能不危害他人?
除非吸毒者是無父無母無兄弟姊妹無夫無妻無子女的孤兒!
家裡出了一個吸毒的爸爸,怎可能不傷害到子女?
家庭破粹,錢都拿去買毒品,還有毒癮造成的失控是小孩永遠也抹
不去的恐懼,無自主能力的孩子得被迫和毒蟲爸爸一起生活...
人,生來只要有家庭,就有責任
待在家庭裡,你的個人行為就不可能不影響家人,不傷害家人
你說人有選擇的自由
我告訴你,小孩沒有!小孩可以拒絕生長在不正常家庭裡嗎?
小孩可以選擇父母嗎?
我支持禁毒,因為我徹底感受過吸毒者是沒有自制能力的,
不可能不傷害他人!
沒吃過這種苦的版主,少在那邊裝清高,給反對者扣上衛道份子的
大帽!
酒喝多了會造成車禍、訴諸暴力、破壞家庭,要不要連酒一起禁?
股票玩多了,可以讓公司倒、家庭破,要不要一併關市?
我一點都不清高,而衛道份子笨就是笨,跟我清不清高無關。
所以版主對禁藥、賭博等等其實並沒有興趣
版主只是對自由的選擇有興趣
現在的問題是,自由選擇,後果自負,是不是真的能做到
禁藥解禁之後,可能會有國中生的校際比賽的小鬼就開始使用禁藥
人是社會的動物,很難做什麼事是不影響其它人的
真正的自由應該是沒有法律,想殺人就殺人,想強姦就強姦
看到喜歡的東西,想搶就搶,想偷就偷,最早的人類就是這樣
不知道版主是否認同這樣的自由?
如果版主不認同的話
為什麼你可以同意禁止殺人強姦,不能同意禁止服用禁藥呢?
這只是社會規範的程度問題而已吧
用版主最喜歡的用市場機制來看
我們要加入社會付出犧牲自由的代價
第一個要付的代價是遵守法律,違反的處罰就是坐牢、槍斃
第二個要付的是遵守群眾的規範,也就是你說的假道學的規範
違反的代價就是被幹譙,被白眼,這樣的處罰很便宜吧
還是版主覺得這樣都不願意付?
你想加入社會就付代價,不想就離開,很公道
至於版主最大的不滿就是
這些道德規範是誰訂的?是一些假道學的白痴吧?
為什麼你說了算?為什麼要聽你的?
我個人認為這些道德規範的制定,多是自然形成的,也就是社會演化的結果
你要說因為大多數人都是白痴,所以被少數人影響,而形成規範,那也沒錯
但是這樣白痴的道德規範就是形成了
我們的社會演化成這樣,有眾多的規範,有些非洲社會可能並沒有這些規範
我們的社會可能就比非洲的強,也可能比非洲的弱
就看哪種社會能接受環境的考驗
社會演化的方向確實是往自由開放在進行,或許將來這些都變成合乎道德了
那也不是你造成的,就是社會演化而已
一、酒精中毒可以破壞家庭、促成暴力、進而造成死亡,要不要禁止酒類?
二、殺人與強姦已經侵害他人,自己吸毒侵害到什麼人?
三、要不要聽我的,可以辯論後決定。只要證據顯示禁止某物比開放好,我甘願接受。偏偏許多道德派的人,辯論贏不了,資料提不出,只有情緒而已,是要怪誰?
四、要跳到社會演化的高度來看,人口買賣也是自然形成的,沒什麼好說的,偏偏這不是本討論串的高度。我還可以跳得更高一點:站在宇宙發展的角度,台灣要不要恢復戒嚴,根本無關緊要。要那麼抽離也是可以,但這不是我開此話題的目的。
五、要禁止什麼,必須有足夠的理由,而不是訴諸情緒偏好。要禁娼、禁槍、禁藥,禁任何東西,都該在此脈絡下進行,否則,法律與規範只會變成當權者的武器而已——很多時候,這已經是事實了,活在其中的人如果不去想,就等著被宰割吧。
我覺得我一直把討論的主題鎖定在這次MLB的禁藥事件,盡量不無限上綱
到吸毒、抽煙者,甚至獨裁極權之類。因為我說過了,我們現在討論的是
職業運動,並不是所有東西都能用同一種邏輯來思考,只可惜版主卻一直
把人扣上法西斯,暴力之類的帽子,實在令人遺憾也覺得一直無法討論到
重心。選擇的自由大家都懂,甚至只要讀過點書的人隨便都能講的一口大
道理。今天開放禁藥提供球員選手選擇吃或不吃藥,平常不看球但又以意
識型態思考這件事的人,他們覺得衛道人士、極權擁護者還有不懂思考的
笨蛋這下都沒話說了,這就是完全的自由。但平時熱衷於看球的人們,他
們看到的是在開放禁藥後球員數據背後所帶來的意義。「球員在自行負擔
其風險下有選擇吃藥的自由」,這句話沒有任何可以置疑的地方,但明眼
人就看得出來這只是種旁觀者自以為是的自由罷了。
>>我絕不會主張以暴力干涉他人的愚行——只要他人的愚行沒有危害到我,
他要怎麼做,真的不關我的事。不只愚行,此原則適用於所有事情,就算
他要把手指切下來又怎樣?這是他的權利,你不該以暴力阻止他。
雖然這段話與要討論的主題完全扯不上關係,但我倒想聽聽版主所謂的他
人是指那一部份,除了自己以外的人,還是純粹指與自己沒有親情友情關
係的人?
另外有關於禁藥與高蛋白的論述早就有許多討論及國外文獻可供參考,但
禁藥會危害身體健康本來就不是我論述的重點,就請版主有興趣自己去查
閱吧。
一、服用藥物到底會不會影響收視、有何意義,球隊與球員可以自己衡量。如果有球隊因為服藥而失去大眾的支持,不需要罰則、他就會自我約束。
二、全面禁止的結果,不但無法杜絕球員服藥——漏洞一直有——反而造就了實質的不公平——有人偷吃、有人守法——很明顯這不是大家所要的。
三、這樣的自由哪裡自以為是,歡迎你指教。
四、自己以外的人。
MLB開放禁藥變成沒人要看,沒吃藥的也丟工作,這樣沒影響到其他人嗎?
如果相關藥物會降低收視,那大家就會主動積極不去吃,不用立法、藥物自動退出市場,結案。
遊戲規則定出來,
可以選擇的部分是你要參加哪一項遊戲、用什麼方式提升自己,
惟未符合形式條件難謂有參賽能力與資格。
地下競賽為何沒有浮出檯面,成為國際性眾所屬目的焦點?
很多時候可沒有禁止服用哪種藥物的問題,
民眾的關注不會完全受當權者的拘束。
一、酒精中毒可以破壞家庭、促成暴力、進而造成死亡,要不要禁止酒類?
可以考慮禁酒,事實上美國也曾經禁過酒,但是後來又開放了
所以現在演化的結果是不禁酒
二、殺人與強姦已經侵害他人,自己吸毒侵害到什麼人?
吸毒有沒有侵害他人,樓上的網友有說明了,要說沒侵害好像有點硬拗
就算如版主所說的,吸毒真的沒有侵害到他人,但殺人強姦侵害他人
所以吸毒不應該禁,殺人強姦應該禁
那我要問你為什麼不能侵害他人?
每個人都在侵害他人,談戀愛分手就是傷害到別人了,要不要禁分手?
更別說政府常侵害到個人的權利
版主贊成侵害他人的事要禁止,這樣的話,你跟你說的假道學的白痴有不
同嗎?
三、要不要聽我的,可以辯論後決定。只要證據顯示禁止某物比開放好,
我甘願接受。偏偏許多道德派的人,辯論贏不了,資料提不出,只有情緒
而已,是要怪誰?
有些事情不見得提得出證據,只能用推論的,就算是立法院立法也不見得
有辯論過
所以有時候還是要看作決定的人有沒有智慧,也要看當時的社會狀況
有情緒是難免的,版主也常常罵一些你覺得受不了的人或事
所以網友有情緒,版主多包容吧
四、要跳到社會演化的高度來看,人口買賣也是自然形成的,沒什麼好說
的,偏偏這不是本討論串的高度。我還可以跳得更高一點:站在宇宙發展
的角度,台灣要不要恢復戒嚴,根本無關緊要。要那麼抽離也是可以,但
這不是我開此話題的目的。
不是要跳到社會演化的高度,而是一開始提到
「所以版主對禁藥、賭博等等其實並沒有興趣,版主只是對自由的選擇有
興趣」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在下就會提到社會規範的問題,就會提到社會演化
如果不是(但是看本文內容又不像),版主確實只是要談禁藥問題,那不
好意思,是我離題了
五、要禁止什麼,必須有足夠的理由,而不是訴諸情緒偏好。要禁娼、禁
槍、禁藥,禁任何東西,都該在此脈絡下進行,否則,法律與規範只會變
成當權者的武器而已——很多時候,這已經是事實了,活在其中的人如果不
去想,就等著被宰割吧。
禁任何東西應該不會只有情緒偏好,應該都是有理由的,只是不見得能說
服版主而已
至於法律和規範變成當權者的武器,法律有可能,但規範沒有約束力,當
權者也不見得看得上眼
所以法律會比較有問題,至於法律的制定那就是制度問題了
一、是根據禁藥的邏輯,酒是應該禁的,大半贊成禁藥的人可沒有在管演化是啥。
二、侵害行為發生在吸毒之後、為了獲取金錢的殺人放火行為,或者吸毒過量無法控制的暴力行為,如果這樣也算吸毒造成的侵害,那喝酒也可能撞死人、強姦女人、失手傷人,也能得到喝酒會侵害他人的結論,禁酒合理!問題是需要這樣搞嗎?
三、請先說明分手必然或至少有極高的機率會造成何種侵害,再來討論要不要禁止分手,事實是多數人都有辦法和平分手,也少有人認定分手造成的傷害屬於侵害。而我文中所提的侵害,純粹是一般的說法,對個人財產、人身自由等相關的傷害。
四、我基本上願意放任他人自己去吸毒;你提問為何不能侵害他人之時,請問你願意放任他人進行侵害嗎?如果否,我不知道你提出來幹嘛?如果是,我願聞其詳。
五、我相信在自由與反侵害的前提下,個人與群體都能獲得最大利益。
六、誰都有屬於自己的情緒,只是情緒上的偏好不能拿來做論辯,只是這樣而已。
七、就算只談自由的選擇,跳到演化的高度對我來說也是太高,這是我要表達的。
八、要說服我很簡單,有證據、合邏輯就可以了,然而,如果同樣的脈絡,海洛英被禁、酒不被禁,槍枝被禁、折疊刀不被禁,類固醇被禁、高蛋白不被禁,我當然可以質疑如此禁制的理由道理在哪、為何標準不一。至於現實會怎麼發展?這裡只是純討論,腦子練習轉、殺時間大家一起玩,現實要怎麼發展、我基本上不在意。
"如果相關藥物會降低收視,那大家就會主動積極不去吃,不用立法、藥物自動退出
市場,結案。"
開放禁藥,可能收視降低,權利金降低,球隊收入降低,不吃藥球員薪水降低,雖
然大家後來主動不吃,但是這個過程中間的可能損失,誰要負擔?主張開放禁藥的
人嗎?
反之,如果收視提升、權利金暴增、大家薪水提升,是要分紅給主張開放的人嗎?
酒喝多了會造成車禍、訴諸暴力、破壞家庭,要不要連酒一起禁?
股票玩多了,可以讓公司倒、家庭破,要不要一併關市?
我一點都不清高,而衛道份子笨就是笨,跟我清不清高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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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酒是應該禁一下
股票就怪了..股票是投資 投資固有 賺 與 賠
我實在不知道 菸、酒、毒 賺了什麼?
如果政府不禁毒品(全部的毒品)
在心智還會開發成熟的孩子們身上甚至版大未來您的孩子身上不知道時候還可否無動
於衷?(自己以外的人)
如果真的這樣 版大貫徹哲學的決心令人深感佩服
->只要條件適當,吸煙者、吸毒者、服用禁藥者、娼妓、嫖客
沒錯條件適當完全能如銅板大所說的那麼理想
問題試想一下人類如此愚鈍的生物可能嗎?
板大電影看那麼多 例子應該多到不行
藥物控制、人蛇集團
血鑽石一片改編真人真事 裡面就很清楚 童子軍 是什麼吧?
南非那邊就是什麼都不禁的理想國度
一、歷史已經證明酒禁了比不禁更糟糕。
二、煙、酒、毒賺的是個人的快感、賠的是自己的健康。
三、政府沒有禁刀子,身心未成熟的孩子拿刀子砍人,你不怕嗎?
四、你既然能教導孩子不去自殺,為何就不能說服孩子不要吸毒?
五、你跟我看的《血鑽石》是同一部嗎?如果是的話,那容我提醒你:那裡不是什麼都不禁,那裡是「拿著槍的政府要怎樣就怎樣、要不禁什麼或禁止什麼都隨他高興」的地方,這可是現行政府威權的極端體現呀!
>>一、是根據禁藥的邏輯,酒是應該禁的,大半贊成禁藥的人可沒有在管
演化是啥。
版主如果去問贊成禁藥而不禁酒的人,他可能會回答:酒沒那麼嚴重吧?
也就是說是危害的程度問題,不知道版主能不能接受
>>二、侵害行為發生在吸毒之後、為了獲取金錢的殺人放火行為,或者吸
毒過量無法控制的暴力行為,如果這樣也算吸毒造成的侵害,那喝酒也可
能撞死人、強姦女人、失手傷人,也能得到喝酒會侵害他人的結論,禁酒
合理!問題是需要這樣搞嗎?
所以法令禁止酒後開車,防止撞死人的情況
其他的情況也是危害的程度問題,也就是 三 提到的機率
>>三、請先說明分手必然或至少有極高的機率會造成何種侵害,再來討論
要不要禁止分手,事實是多數人都有辦法和平分手,也少有人認定分手造
成的傷害屬於侵害。而我文中所提的侵害,純粹是一般的說法,對個人財
產、人身自由等相關的傷害。
一樣是程度問題,也就是版主說的「極高的機率」是要多少才算高?
>>四、我基本上願意放任他人自己去吸毒;你提問為何不能侵害他人之
時,請問你願意放任他人進行侵害嗎?如果否,我不知道你提出來幹嘛?
如果是,我願聞其詳。
否,提出來只是反証啊?
我不會放任他人去吸毒啊,也不會放任他人進行侵害
我所謂的不放任,也只是口頭勸阻而已,最多是報警,吸毒跟侵害他人,
都應該勸阻吧?
>>五、我相信在自由與反侵害的前提下,個人與群體都能獲得最大利益。
基本上我是同意的,但是問題是怎麼的程度才算夠自由?怎樣的程度才算
侵害到群體了?
>>六、誰都有屬於自己的情緒,只是情緒上的偏好不能拿來做論辯,只是
這樣而已。
嗯嗯,跟版上所有人共勉
>>七、就算只談自由的選擇,跳到演化的高度對我來說也是太高,這是我
要表達的。
不喜歡演化就算了,但是前半段提的,不遵守群眾的規範,違反的代價就
是被幹譙,被白眼
這樣的處罰你同意嗎?
>>八、要說服我很簡單,有證據、合邏輯就可以了,然而,如果同樣的脈
絡,海洛英被禁、酒不被禁,槍枝被禁、摺疊刀不被禁,類固醇被禁、高
蛋白不被禁,我當然可以質疑如此禁制的理由道理在哪、為何標準不一。
至於現實會怎麼發展?這裡只是純討論,腦子練習轉、殺時間大家一起
玩,現實要怎麼發展、我基本上不在意。
一樣是程度問題
所以就是程度問題
也就是說,版主認為在做這些事的「當時」,沒有侵害到個人財產、人身
自由等相關的傷害
那就算是個人自由的部份,就不用禁止了
但是你所謂的假道學白痴,就覺得這樣不夠,要這件事情在往後幾年,甚
至幾十年也不侵害別人才行,不然就要禁
而在下提到的,要不要連侵害別人(殺人強姦)也不要禁止
版主覺得這樣又放得太寬了,太自由了
問題是,為什麼版主所訂下的界線就是最好的呢?
到底什麼程度才是自由與反侵害的前提?
個人與群體都能獲得最大利益的界線就是版主訂的那個嗎?
一、所以,如果要討論嚴重問題,訴諸數據就很重要。比方說,數據就顯示大麻的危害非常低,為何需要禁止呢?諸如此類的。
二、既然酒造成的危害不以禁酒來防堵,那為何毒品就需要?仿照酒後駕車的邏輯,只要針對造成危害的吸毒者進行處罰即可。
三、直接造成生命與財產的損失就是有危害,在那以前都不算。
四、被幹譙與白眼是一回事,被抓、被關或被殺則是另一回事。
五、幾年、幾十年後侵害到人也要禁?真的有人敢把這句話拿出來講的話,我真的不介意公開罵他白痴,事實上他這番話有可能造成我五十年後的腦溢血,我還想據此告他造成我精神損傷呢。
怪的是,很多擁有夠多自由的人從未搞清楚以上。這些人通常有個幻想,
幻想能夠制訂出道德上較優越的規範,再透過大有為的政府,以及其正直
不已的司法系統,以公權力維護這套規範、進而保障大眾的權利。這些人
很容易反菸、反毒、反禁藥、反色情,他們非常容易支持政府以強硬的手
段對以上事項趕盡殺絕。
哈,妙,烏托邦的世界在等著版大您啊,率眾一起去追尋吧,哈哈
「要禁止什麼,必須有足夠的理由,而不是訴諸情緒偏好。要禁娼、禁槍、禁藥,禁
任何東西,都該在此脈絡下進行,否則,法律與規範只會變成當權者的武器而已——
很多時候,這已經是事實了,活在其中的人如果不去想,就等著被宰割吧。」
版大這段話,讓我想起一本名叫《火鳳燎原》的漫畫,再裡面孫策說過一句話:「忠
義和忠誠,不過是君主控制人臣的手段。」
P.S說實在,版主那篇「運動禁藥應與死亡賽車同時解禁」,真的有給他不了解,因
為版主舉的例子我認為風馬牛不相干。 我的焦點是運動場和市場和規範,而這裡的市
場又牽扯到普羅大眾手裡的銀子,而銀子要怎麼花又要看大眾的「意願」,所以如果
版主有空可以在說清楚些,謝謝。 來這裡真的可以說的很開心!
我不確定要說清楚什麼,我只能說:禁藥解禁的好處,在於選擇變多,這不意味著人或球隊就應該直接支持藥物,而是可以視市場的偏好進行調整。換言之,如果群眾仍然支持不服藥的球員、對其創造的超高表現沒興趣,那球員就會自行修正,根本不需要特別進行規範;反之,也有人不在乎服藥不服藥,球賽精采最重要,在這種人較多的地區,就可能聚集不怕短命、只求超高效果的運動員。
>>五、幾年、幾十年後侵害到人也要禁?真的有人敢把這句話拿出來講的話,我真的不介意公開罵他白痴,事實上他這番話有可能造成我五十
年後的腦溢血,我還想據此告他造成我精神損傷呢。
抱歉,算是筆誤吧
這裡是延用版文之前提到的
「侵害行為發生在吸毒之後、為了獲取金錢的殺人放火行為
,或者吸毒過量無法控制的暴力行為」
以為你會懂我要講的,就隨便寫上,不好意思
精確的說法應該是:
「雖然在事件發生當時沒有侵害的行為發生,但是有很高的機率,在未來會發生」
假日上網的時間很短,先更正錯誤,其它的再找時間
又更正 @@
這裡是延用版文之前提到的 -> 這裡是想延用版主之前提到的
打太快
謝謝你的說明,但看起來我並沒有誤解,所以我的主張未變。
另外,吸毒者是不是真的會造成傷害?只要吸「毒」一天非法,我們就不能真正證明這點,畢竟在上層階級裡,吸食毒品並不是很新鮮的新聞,這些人真的會去傷人嗎?這非常令人懷疑,不說別的,吸大麻哪裡對身體、對他人造成的傷害都非常有限,早期嬉皮除了造型令人髮指外,是有礙到誰?衛道份子又為何要反大麻?至於其他的藥物,如果控制使用,其實跟酒無異,如果把酒當水喝,酒又跟毒品無異,有酗酒問題的人也確實不在少數,為何酒可以合法,所謂毒品又不行?這就是衛道份子們的矛盾處。
又,有不少論述指出,現在吸毒者之所以會為了錢殺人放火,是因為他們必須在黑市購買價格昂貴的毒品,毒品價格為何會昂貴?因為地下化、超額利潤高。你有聽過多少酒鬼為了喝酒去搶錢?少得多,因為便宜的酒非常多。你當然可以說,酒鬼跟毒蟲一樣失敗,然而如果他人的失敗並未礙到你,你又何必插手管他們?當毒品不再是毒品、而是合法化的藥品後,毒蟲跟酒鬼就可以當好朋友,萬一他們真的太超過、跑去放火,再抓去關就可以了,至於毒販?不用去取締,因為他們會收手,轉不到超額利潤,他們必須靠其他非法生意為生,至於那非法生意是什麼呢?絕對又是其他管制品——這就是管制有趣的地方,你越是去管,就越能創造地下經濟、讓黑道有空間運作,看過去的蘇聯就知道了。
反對某件事情的人,除了是受害者之外,還有一種人既得利益者,也會加
以支持
當然,如果你是精神病患,有被害妄想症,又另當別論
to 18 樓
說的好啊
見到人不爽就殺了他,看到女人喜歡就姦了他
請問您是否反對?
如果您反對,那您是受害者,還是既得利益者,還是精神病患?
還是您並不反對?
>>謝謝你的說明,但看起來我並沒有誤解,所以我的主張未變。
好的,既然版主沒有誤解,請容在下整理一下
>>五、幾年、幾十年後侵害到人也要禁?真的有人敢把這句話拿出來講的話,我真的不介意公開罵他白痴,事實上他這番話有可能造成我五十
年後的腦溢血,我還想據此告他造成我精神損傷呢。
是不是就會變成
「侵害行為發生在吸毒之後、為了獲取金錢的殺人放火行為,或者吸毒過量無法控制的暴力行為」也要禁?真的有人敢把這句話拿出來講的
話,我真的不介意公開罵他白痴,事實上他這番話有可能造成我五十年後的腦溢血,我還想據此告他造成我精神損傷呢。
不知道版主是否是這個意思?
一、歷史已經證明酒禁了比不禁更糟糕。
你是對的
二、煙、酒、毒賺的是個人的快感、賠的是自己的健康。
賠的事周圍人的空氣品質、家庭暴力、人倫悲劇
怎麼能確保這些東西能不引響到周圍的人
也許像你如此有自致力的人看似簡單 但大部分愚鈍的人都不行
三、政府沒有禁刀子,身心未成熟的孩子拿刀子砍人,你不怕嗎?
因為拿著刀子時意識是清醒的,如果碰上秋葉緣事件只能說倒楣,但少之又少
四、你既然能教導孩子不去自殺,為何就不能說服孩子不要吸毒?
既然已經教導孩子不要去自殺還是那麼多人自殺 那為何吸毒能教導的良好?
五、你跟我看的《血鑽石》是同一部嗎?如果是的話,那容我提醒你:那裡不是什麼都不禁,那
裡是「拿著槍的政府要怎樣就怎樣、要不禁什麼或禁止什麼都隨他高興」的地方,這可是現行政
府威權的極端體現呀!
看看那些孩子,那表現出心智未成熟的孩子是多麼容易被改變
>>四、被幹譙與白眼是一回事,被抓、被關或被殺則是另一回事。
對吸毒者要坐牢來說,確實是另一回事,但是如果對其它幾項應該就適用
了吧?
比如說禁藥、賭博、嫖妓來說,或是更早之前版上的虐貓等討論
也就是「自由選擇」vs「群眾暴力」,在社會中,群眾是會處罰個體的
版主對解禁跟管制的觀點,在下大部份是認同的,畢竟禁止、管制是威權
時代的思維
而且歷史也確實證明了酒禁了比不禁更糟糕,這可我被最愛談的演化所認
證過的
但其實我要討論的一直都是「自由選擇,後果自負」,以及社會規範的討論
一、後果能不能自負?
別的不說,吸毒者多出來的健保費用就是大家一起付的吧?
二、社會中的個體不可能完全自由選擇
就算版主到了一個你覺得自由度滿分的社會,你還是犧牲了少許的自由
之前有提到加入社會要付出的代價就是自由
我們能有多自由,應該是取決於我們加入的這個社會的形態
三、對不同立場者,不需要貼上標籤
跟版主比起來立場相對保守的人,不見得是假道學、白痴、威權擁護者
而且自由或保守是程度問題,版主有可能某些情況會變得相對保守
貼上標籤有可能阻礙了討論
四、有時只能推論,無法提出證據
以目前的科技,連抽煙跟肺癌的關係都無法證明
所以有時對社會的規範,只能用推論的,沒辦法跟科學一樣驗証後再實行
五、社會規範是大家的事,大家都有觀點
之前有一位網友提出他身為吸毒者家人的看法,連在下都覺得能參考到新
的角度
版主竟然忽略掉了,有點可惜
一個吸毒者希望開放毒品,假設就有兩個家人可能反對
再對照上面說的群眾暴力,人多者勝,你覺得不應該考量吸毒者家人的觀
點嗎?
邏輯思考很仰賴足夠的資訊、線索
而社會規範的討論,除了科學上的證據以外,大眾的共識應該也很重要
所以資訊愈多愈好吧
你好,我是從火老大的電影部落格輾轉過來拜訪的。很少在網路上發言,要是文句不通順或是排版礙眼請多見諒。 針對板主這篇的看法,我覺得在某些特定的場合是可以行的通的,前提是主辦者錢多到滿出來,影響力大到可以不用鳥其他團體的抗議。 目前多數運動明言禁止使用"禁藥"大多數使用的"道理"是希望運動員展現"該組織"所認可的善與美之類囉哩囉唆的教條,總之就是運動員道德之類的。 事實上如果撇開這點不說的話,其實"禁藥"這名詞根本是他們自己創造出來的東西,國際賽會上哪個選手不補充"營養品"?那些所謂的營養品其實就是鑽禁藥的漏洞罷了,就像商人鑽法律漏洞來讓自己賺更多一樣。 以職業運動來說,選手的薪水取決於觀眾買不買帳,基本上就是娛樂業。誰不想看到更激烈(更血腥)、更熱血(更殘酷)的比賽?也許選手的好友家人除外。但是觀眾是嗜血的,賽後才說不齒選手吃藥的觀眾也許正是比賽時觀眾席最熱衷的人。觀眾最愛的戲碼不外乎頻頻被擊倒的選手,一次又一次的站起來,最後反敗為勝,或是奮戰至最後一秒雖敗猶榮,殊不知這種比賽正是最容易斷送選手職業生涯或是性命的比賽,但是觀眾才不鳥這些,要是選手掛了,頂多難過個幾天,接下來就轉台看蓬萊仙山了。 要是一個運動賽會所標榜的宗旨是希望在運動場上看到運動員最自然、最完美的一面,那麼我覺得以一個運動團隊來說都應該尊重這個規章,至少表面要啦...不想辦法挖組織規章裏頭"禁藥"那篇的漏洞的話怎麼跟人家比阿?畢竟範馬勇次郎還有小早川瀨那只存在漫畫裡頭;再不然就去比健美吧!只要不是標榜"自然健美",那麼類固醇是允許的。不過我個人還是認為非職業性運動賽事禁止使用藥物是必需的。畢竟在我的想法裡,非職業比賽還是有其神聖性的;職業賽事?要是我看到有選手從三分線起跳灌籃,或是一腳把對手踢穿八角籠,我肯定從沙發上跳起來鬼吼鬼叫,接著上YOUTUBE找重播。 話說回來,要是有人真的超有種、超有錢、超有影響力,那麼由他來創立一個對藥物使用不設限的運動營利組織,肯定會賺翻。不過目前真的符合條件的人,想來想去......東尼史塔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