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部分的頭條都是陳致中夫婦認罪的事。所以,很多人馬上忘記,有批消費券消失了,就像之前國旗也都得消失,很快貓纜也會消失,這真是個東西會莫名其妙消失的世界!至於這則新聞,根本沒幾家媒體注意到,看了會放在心上的人更是少之又少,狗或貓被虐待還能激發鄉民心手相連找嫌疑犯,被告的權利?誰在乎?不要說貓狗了,我看台灣的被告以後可能會連雞鴨都不如,畢竟倒提雞鴨的人會被嫌棄,濫權檢察官、死腦法律人?領高薪、坐高位,套句林姓醫療界高人的話,大家祈禱不要被告!
修羈押法,愈修人權愈倒退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
法務部列為今年重點研修法案的羈押法草案日前出爐,草案研修期間,總統馬英九、法務部長王清峰多次公開宣示,草案修正方向將朝「保障被告人權」及「提升律師辯護權」等方面著手,不料草案對被告和律師的權利限制更多,馬、王所開人權支票「馬上就跳票」。
草案最具爭議為第六十四條的「律師接見限制」,和第六十五條的「禁止律師傳遞被告訴外訊息」;另外,草案第四章勞動規定,和第五章生活輔導規定,法界也多持反對看法。
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民間司改會等法界社團對此強烈不滿,這些社團昨在與法務部舉行「律師業務聯繫會議」時,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顧立雄當面向法務部次長吳陳鐶等官員表達反對立場,但未獲正面回應,法務部今將召開草案公聽會,顧立雄等司法團體代表是否會採激烈抗議備受關注。
限制變多:被告接見律師,審檢有權監控
顧立雄表示,羈押法草案不但未如預期規劃,放寬對被告和律師接見權的限制,反而「愈修限制愈多」,甚至擴大到無以復加地步,已違反聯合國「保護所有遭受任何形式拘留或監禁的人之原則」等公約,這是立法的倒退,更是非常明顯的不當修法。
顧立雄指出,法務部作法是戕害和箝制律師及被告人權,例如草案第六十四條規定,不管被告是否遭到禁見,法官、檢察官有權監控被告和律師,還可錄音錄影,連律師是被告的近親或家人,或被告遭審檢認定有勾串、湮滅罪證、或涉嫌貪污、洗錢等罪名,都須監控並錄音錄影,比現在還嚴格。
阿扁條款:禁止律師發表案情外談話
台北律師公會常務理事尤伯祥認為,羈押法草案條文還有高度針對性,如草案第六十五條,禁止律師發表與被告案情外的談話及通信內容,明顯就是針對前總統陳水扁和委任律師鄭文龍而設,法務部根本沒有改革誠意,違背大法官第六五三號釋憲意旨。
尤進一步指出,草案第六十五條規定律師在接見被告時,只能討論案情,但難道律師不能和被告閒聊天氣嗎?不能談到被告家人近況嗎?本條文把羈押法施行細則第八十三條,移列到羈押法草案第六十五條,等於從原先行政命令層級提升到法律位階,這不是限制更嚴,又是什麼?
違反無罪推定:被告得作勞動,進行生活輔導
另外,草案第四章規定在押被告得作勞動,草案第五章規定須進行生活輔導,也被法界人士認為是大開人權倒車,因為依無罪推定原則,被告未被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前,應視為無罪,但上述規定,等於將被告視為受刑人。
不過有法務部官員認為,其實草案沒那麼糟,看守所對被告和律師的錄音、錄影,未來不可當審判證據,這也是重要的進步。
出處:自由電子報

「看守所對被告和律師的錄音、錄影,未來不可當審判證據,這
也是重要的進步」
我們司法啥時講究證據了
法官的心證比較重要吧
法官的心證是不受證據影響的
跟他的老闆上司同事社會大眾觀感比較有關
法官是個爽缺也不需啥專業了
只要按照大家期待去做就對了
不做的話可以換人審阿
無恥! 不要臉! 混帳!
掌了權就開始坐大
要把國家機器的油門催到底
回到他媽的 蔣時代嗎??
這是765族的選擇
不要再該了
該也沒有用
台灣人死好
很想罵髒話啊
可見台灣上台前的任何政見 只要上任後完成二分之一
大概已經可以稱做最偉大的執政能力了...目前看來完成度
還在負值 要加油喔XD
在押被告得作勞動,草案第五章規定須進行生活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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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為被告就等同入監了嗎?
越看越火大
哈,這真是個東西會莫名其妙消失的世界
除了版大所說的那些外,"莫名其妙"消失的過去八年+過去十二年+過去五
十年還可真不少啊,都"消失"了,昨天才發生的,可能今天就"莫名其妙
的消失"?
哈哈
馬政府選舉前說 陽光法案列為優先法案
我一直以為這是新的開始 是個清廉的政府
但是立院已經休會 還是沒有通過陽光法案
扁案對整個社會衝擊很大 應該查個清楚
但清廉不應該是用查扁來證明自己的清廉
清廉的價值應該建立在制度面 要立法
一旦立法 上至總統下至官員都要守法
可惜執政者怠忽職守 陽光法案不立法
當我們看扁案時 面對執政者又有幾分的清廉
大法官的釋憲文已經解釋的很清楚
執政者不應該挟公權力去超越司法
公權力一旦超越司法 那就是專制 獨裁
我無意冒犯任何人
但是我覺得這篇新聞是不能照諸位這樣解讀的
因為諸位純粹是在批馬干涉司法,卻故意忽略陳水扁原本就是個大貪污
試想,馬政府何須"故意"干涉司法?陳水扁又不是政治犯,他是洗錢和貪污罪耶~
但是大家又看到了國民黨很多壞事確實就這樣打混過關,遂有只辦綠不辦藍的感覺
我在這邊想指出幾件事:
1. 你們說陳水扁人權被打壓,請問他到底哪裡被打壓了?他定罪了嗎?他死了嗎?沒有,而且他們家的人至
今每天照三餐出現在新聞上,娛樂苦悶的台灣人.
2. 馬英九說一上台就要辦319,你確定他有在辦嗎?(照諸位的邏輯,319應該已經大逆轉了吧!現在國民黨
是獨大的政府耶)
3. 民進黨超乎想像地無能...,國民黨壞事做盡一件都抓不到,整天只會批馬一黨獨大、擾亂司法、回到威權
等等,不然就是率眾毆打海協會的人、撕邱毅假髮等等,媽呀這些是什麼=_=?如果你想說小安安被擊殺難道
不是正義一樁?你倒說說看,怎麼執政八年都抓不到,現在才出包?
.....不說了,要舉的例子可以非常多,我要說的是諸位說馬政府的不是,說錯地方了
馬政府的壞在於他也把陳水扁控制媒體那招學過來,但他是借力使力,用扁家新聞遮蓋政府的失政和壞事
換言之我根本懷疑馬英九跟陳水扁是一夥的,因為怎麼會有一個貪污犯可以囂張這麼久?這不是縱容就是有
鬼!我的猜測是,因為馬不愛錢,扁根本對付不了他,所以馬應該是用一些利益交換叫陳水扁乖乖去演戲,這
是因為國民黨剛執政,需要前政府的相助也不是什麼怪事.(大概是用319當利益交換,因為對扁最重要的就
是他的政治生命;而如果照這個邏輯,其實扁被判重刑的機會很低)
另外,民進黨的無能也不是真的無能,應該也是兩黨賊來賊去的利益交換;因為國民黨太大了,民進黨可能很
多事都得看國民黨臉色,結果就變成國民黨貪污,民進黨不敢報,然後靠國民黨製造新聞給他們,不然他們就
沒有生存空間了.什麼一黨獨大阿、拒絕統一阿....拜託!如果我支持的黨只當國民黨是一黨獨大,那真是應
該宣布解散!它是"大"沒錯阿,但是它可是眾人利益造就的,你真當它有本事"威"嗎?另外小安安應該就是個
犧牲品,我認為這是國民黨利用民進黨在做黨內鬥爭
我想指明的一點就是,我們不是說民進黨完全沒有任何空間,而是所謂一黨"獨大",我們就得從獨大的那一方
去想事情,這樣才會合邏輯;否則我立院4/3都給你當白痴耍嗎?坦白說,你得承認國民黨絕對不可能回到威
權,因為民主政治只會淪落成"共犯結構",不會變成"個人意志"獨裁;在這個邏輯之下,我們實在必須譴責民
進黨的無能跟台灣人的墮落,因為民進黨自己也是國民黨貪污的共犯,而台灣人很愛看陳水扁的新聞.
這種現象造成更壞的影響,就是很多很可惡的事情真的發生了,大家卻任由其發生
任舉幾例:把張銘清推倒的那個民代叫啥我忘了,他竟然有臉不認錯
把邱毅假髮撕掉的民代叫啥我也忘了,他竟然被民進黨當成英雄
管碧玲摑洪秀柱一個耳光,不但不道歉,還硬坳成是正義之舉
諸位不要說我都不舉國民黨的例子,你自己要是有辦法把上面的行為合理化,你不是心術不正,就是還沉浸在
一種放蕩的新聞娛樂感.其實重點並不是這些事情發生,而是這些當事者的態度,實在太可惡了.容我舉你們
討厭的李慶安當例子,你看她除了死不認錯(這不意外),她敢鼓勵自己的行為嗎?她的態度充分展現她還算
是個有良知的人--如果你以平常人的標準.但是我上面舉的這三個人又該怎麼說呢?
我們把他們跟陳水扁比,其實陳水扁還沒那麼壞呢,因為陳水扁一直不認罪,不是嗎?
以上跟各位見教.我得老實說,我實在很厭煩每天看到那些固定的貪污犯面露無奈卻還沒關,以及看到一個偽
善的政府,不斷用各種手段在跟人民套交情;雖然民主政治就是如此
本來以為你的開場白這樣說道便會公正的角度去評論,結果也是戴有色眼鏡!
1.連人權的定義都搞不清楚,來這邊談什麼人權呀!!
2.馬英九與319?那馬英九也說要辦"林宅血案"呀!那有辦嗎?搞不懂你在
吠什麼!?
3.國民黨"做盡壞事"?你已經幫國民黨認罪了嗎?
後面全憑你臆測的言論,不值得回應!不過你提的共犯結構很有趣,彷彿是許純
美、媒體與社會大眾就是你所談的"放蕩的新聞娛樂感"呢!!
後續你提到"張銘清"一事件→請問要不要跟綠卡事件比呀?(真糟糕!越比越
爛了!)。"邱毅假髮"掀掉的人只是一般人,了不起只是扁迷一名,請不要流於
道聽塗說先入為主呀!。"管碧玲摑洪秀柱"那是不是先來討論洪秀柱是怎樣打
管碧玲的助理的?當雙方都有錯的狀況,也不該只提單方吧!
還有你在談偽善的政府跟民主政治時,也不要忘記是怎樣的政府允許你這樣自由
又略沒邏輯的言論!!
我回應如下:
1. 你要是說我不懂法律我可以接受,但是說我不懂人權,你也太小看人了吧?連小學生都懂得用人權告老
師,你倒說說看人權複雜在哪?我們不把問題扯遠,就來問:上面這則新聞列了好多條律師覺得"違反人權"的
事,這裡面哪一條會造成妨害辦案?我再說一次,陳水扁是貪污嫌疑犯,律師如何去爭取被告的權利那是一回
事,但是那件事並沒有大到你能說"司法不公"--如果你所謂的公是"正義"而不是"公平".
2. 你說的沒錯阿,馬英九沒消沒息的案子可多了!但我舉319是要說他沒有在"清算"陳水扁,陳水扁這麼好
用,大家看看新聞就忘了日子不好過,"清算"的動機在哪?
3.我說國民黨"做盡壞事"的意思是政治人物很多都在做壞事,而國民黨是執政黨又是最大黨,是不會倖免的.
但是民進黨卻一件真正的壞事都抓不到,頂多我有點印象的就是周錫瑋的機要秘書貪污;但是民進黨卻似乎對
綠卡更感興趣,這不就代表民進黨也不少壞人嗎?
4. 我承認我都在臆測,但是我不是亂猜,這只是因為我越來越覺得真正的新聞多半不在檯面上,你看看就好
~"~
5. 民主本來就很容易淪陷成共犯結構,不然你以為general will是什麼?你說的媒體與人民的關係若有類似
的地方,就在於大眾取向.
6. 張明清被推倒和李慶安有綠卡,如果你硬要比,那張的事件是比李嚴重的,因為張被推倒來自惡意煽動民
族情緒並合理化,李則是像學生作弊般,以為"別人不會知道或找上門"的道德缺陷.你或許可說後者之惡才是
真正可惡,因為她欺騙了全國人x年或N千萬,但這是在衡量結果,不是在追究根本.不然我們可以說說,你覺
得這世界再多幾個推倒張銘清的那種人,或是多幾個李慶安,哪種比較糟糕?(這裡要澄清,那個民代後來不
再合理化自己的行為,而是不認錯,這不是來自道德感,而是人家要告他了)
7. 邱毅被"撕髮迫害"罪不在於給他難堪的那個人,我已說問題不在事情的發生;而在於大家對他頭髮被撕掉
已經沒感覺了,只覺得好笑,或是覺得那個扁迷很英勇.這不是很變態嗎?包括邱毅自己也很變態地以打扁明
星自居,我敢說這些現象比這則新聞列的那些狗屁人權重要多了!
8. 你還是沒有把"管碧玲摑洪秀柱"這件事合理化阿,先不管洪是不是蓄意打他助理(我記得鏡頭是她的標語
還啥的不小心敲到她助理頭),誰授權管碧玲可以這麼做的?如果是管被洪打,管回手,那她還有個"正當防
衛"的理由;但管幫助理岀氣很明顯就是可惡的示範!這是在鼓勵找藉口報仇嗎?
9. "不要忘記是怎樣的政府允許你這樣自由"-->建議你不要有這種想法,因為正確的思考和言論跟政府制度沒
有必然關係,包括在大陸也是一樣的;或許你要說難不成在大陸能罵政府偽善?但如果住在台灣跟人家說政府
偽善,人家卻反而以自由制度辯護,這不正擺明有些話你不管在哪講都是差不多的?
不過我要補充的是
或許你會因為我都舉綠的不好而感到我戴有色眼鏡
那不是因為我不知道藍的不好,而是這兩個陣營壞的點不同
而在這個blog,我覺得藍的壞沒什麼好講的
而且我覺得綠的,總是在扯威權時代,這實在是很大的敗筆
威權時代的價值就是一團糟嗎?別鬧了,我覺得現代人才價值淪喪吧
威權時代只是自由比較少而已,禮義廉恥沒有不見
另外,我覺得台灣贏中共的也不是民主自由等等的
政治制度不過是根據時空與文明程度的權衡罷了,沒有絕對的好壞
台灣比大陸強的是台灣留住了文化價值,而大陸已經被文革革掉了
如果你仔細觀察,其實他們比我們西化得還徹底,也世俗得徹底,這展現在很多地方
(我所謂"西化"是指資本主義消費文化,不是傳統西方的菁英主義)
這算是我對台灣的自信吧(雖然這自信越來越小),但請不要說我是統派的<(_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