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真的無法體會婆婆媽媽們對於嬰兒的熱愛,不過,本案的警察是撞到頭了嗎?平常看尿布廣告也覺得有猥褻的嫌疑?還是很多人看到小孩光屁股就可以勃起?
太誇張!網貼愛子嬰兒照被法辦,檢處分不起訴
蕭博文/台北報導
警方衝績效衝過頭!一名呂姓父親為珍藏愛子童年記憶,將三張愛子嬰兒時期全裸照片放到網站上分享,卻被警方以散布未滿十八歲猥褻圖片為由移送法辦。但檢方認為,嬰兒裸身照片根本無法刺激或滿足性慾,處分不起訴。
檢方呼籲,警方日後偵辦此類案件應該更謹慎,否則許多父母聽聞類似案例都相當惶恐,紛紛將網路相簿鎖碼甚至刪除,更有不少友人忙著向檢方探詢,張貼嬰兒裸照是否觸法。
警方七月間在呂父的網路相簿中,發現三張嬰兒全裸照片,進而認定呂父刊登裸露嬰兒性器官的猥褻照片,以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之散布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或猥褻行為照片罪嫌移送法辦。
呂父首度被警方約談時相當驚恐,表示照片中的小孩是他的兒子,只是為了收藏紀念才放上網站,他不知道張貼嬰兒全裸照也犯法,事後也連忙刪除網站照片。
承辦檢察官看到三張被認定為猥褻物品的照片也傻眼,指出一般人都能輕易分辨圖中人物僅是七、八個月大的小男嬰,模樣相當天真可愛,實在與猥褻的定義相去甚遠。
起訴書也指出,呂父張貼的照片僅為單純嬰兒裸身照片,並無任何刻意強調性交或猥褻行為,實際上,嬰兒也不可能任其擺佈出猥褻等行為,無論依兒少條例或妨害風化罪均無觸法之嫌,因而認定呂父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出處: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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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警察應該要被抓起來,他(她)可能有戀童癖
嗯~~深覺一樓說的有理
看小嬰兒的裸照只能激發我的母愛吧...........那些大喇喇的色情網站都不用取締了 抓這種是要幹
麻....突顯警察的無能與無聊嗎,是沒事可幹沒案可辦嗎? 戀嬰癖的人應該也少有吧?
年底到了
警察忙著趕業績
在衝"量"的同時~卻沒兼顧到"質"
真的ㄟ害!!
這個警察也太誇張了吧
我看根本不適任吧
搞不好到便利商店看到女店員再找錢的時候
不小心觸碰到客人的手
就說客人猥褻要法辦了
上帝跟火龍果阿公在講你有在聽嗎:「把錢做正確消費能讓
企業多提供就業機會。」「喵~~~~」「把錢捐給慈善團體能
讓窮八蛋多抽一包菸。」「吼~~~~」《網蛋福音159》
消費是振興社會經濟的好方法!
女星爆乳、搧情廣告、會場AV女優等都是為了國家,促進經濟消費,
有人看所以不取締!至於嬰兒照這些非主流無刺激消費的網站,當然就
成了促進業績的犧牲品囉!
以後連放寵物裸照都可能會犯法了吧!(人獸????)
((哪種動物天生不是裸體@@))
以這位警察的邏輯,凡是電影中不管是喜劇片恐怖片溫馨感人片勵志片動作片...
只要有小嬰兒剛從娘胎出生或是洗澡的裸體畫面,統統都被他歸類為A片是吧!
那我犯法了= =
我家貓咪姿勢很撩人耶!
不要只會開罰單、檢查車廂跟證件
開著彩燈車到處晃~
安全帽沒扣好也罰!
襙你媽的!
抓賊也沒抓那麼神!
腦袋裝大便的警察絕對不只這一個!
好警察不是沒有,只不過快絕種了!
多的是躲在樹蔭下等著開你罰單的爛貨!
遇到詐騙集團跟小偷也只會做做筆錄叫你回家等消息!
遇到笨賊送上門給他抓,小老百姓就要大感祖上積德,三生有幸了!
"波麗士大人"跟"烏龍派出所"真的只能當消遣看看就好!
在台灣不存在既美型又有主角威能的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