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的時候,我曾被一整票的女生誤會說對班上的一位女同學有意思,被誤會了整個學期我都不知道。事後我詢問誤會我的人們,我到底做了什麼值得被如此解讀的事,她們的回答:因為我每次經過她們那邊,都只跟那位女同學打招呼——問題是,在當時,那整群人我只認識她,她周圍的其他人又一個比一個內向,如此,我當然只會跟她打招呼,不然呢?我又不是保險業務,為何要勉強自己跟其他人認識?
然而,這社會上真的充滿各種行為保守、思想更保守的人。
在個人的領域,保守與否並不重要,只是若涉及互動領域,過度保守的言行就很令人傷腦筋了,入境隨俗有多重要,連我這種人都知道,而新聞中這位呂姓女子,到底遭遇了什麼狀況?光看新聞,真的不知道,只是,我想到最近電影院常播的防制性騷擾廣告:除非是極特殊的情境,否則誰會性騷擾得如此光明正大?還是說因為我是男生,所以未曾見識過各種沒有怕被發現的鹹豬手?這真的要問女生怎麼看。
只是,再怎麼說,搭肩拍照要說成性騷擾,也太超過了,照這個標準,我根本是性騷擾慣犯,我時常在過馬路的時候,以護著女性友人的姿態輕觸她的背——如果要問我為何要如此?說不上來,就是一種習慣,就像有人覺得應該要為女士開門的意思——時間絕對超過半秒,說到此,我突然覺得,說這是性騷擾,好像太客氣了,根據呂小姐的標準,搞不好我已經是強暴犯的等級了!要命,地球真的很危險呢。
而不知道新聞有無斷章取義,婦團的說法,也很奇怪:搭肩是不是性騷擾,要看男方素行?同樣是拍肩的行為,有鹹豬手名聲的人可能涉罪,沒有這前科的就多會清白?這什麼道理?有偷竊前科的人只因為在妳家門口多站幾分鐘就被告?人權在此完全沒有意義了嗎?最後,如果事後證明性騷擾之事根本不存在,那被告損失的名聲怎麼算?在這個很容易未審先判的社會,要是我,絕對要反告到對方身敗名裂!
同學合照,搭肩O‧五秒,竟控性騷;三十六歲女硬要告,女網友:很扯
二OO八年九月二日
都會中心╱台中報導
搭女同學肩膀零點五秒拍照竟被控告性騷擾!一名任獸醫師男子,日前參加中興大學獸醫系同學會,他合照時伸手搭在一名女同學肩膀,不料對方立即將他的手推開、還報警控告他性騷擾,警方將男子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送辦。律師多認為搭肩膀不構成性騷擾;學者認為這樣說是性騷擾「很罕見」。婦女團體則認為應視該男子素行判斷。
針對此事,一名女網友直說:「連我是女生都覺得很扯!」另有網友直斥:「這女的以為他(她)鑲鑽的嗎?太超過了。」
推開大喊:你在幹嘛
遭搭肩的呂姓女子(三十六歲,未婚)上月二十一日報警,指她於上月十六日參加中興大學畢業十二年同學會兼聚餐,下午二時結束後,同學們開始合照留念,當時她穿一件長袖外套,周姓醫師(三十六歲,已婚)竟利用與她合照時,趁機「摟抱她的肩膀零點五秒」,她感到遭侵犯、非常不舒服,當場出言制止,事後覺得應該要報案。
警方上周五傳訊周姓醫師,他應訊時說,當時與三名女同學(包括呂同學)合照,他為了想讓畫面看起來更熱絡,便將左手搭在呂同學左肩上,不料她馬上用右手肘將他推開並大喊:「你在幹嘛!」他當時為了不讓場面尷尬馬上換位置,跑到三名女同學前面半蹲完成合照。呂同學事後發電子郵件給其他同學,表示在同學會上遭他性騷擾,他說:「沒想到搭肩也會被告性騷擾。」
與會校友直呼「錯愕」
周醫師得知被告後,曾打電話想與對方溝通,甚至透過教授與對方聯絡,但對方都不願撤告。周太太說,同學間搭肩根本就沒什麼,當天現場有教授及同學約二十人在場,呂女除了右手出拐子,還用腳踢她先生。當天參與餐會的中興大學獸醫學系一名校友感慨說:「事情演變成這樣,的確令人很錯愕!」拍照時大家都是肩膀靠肩膀擠在一起。
台灣大學社工系助理教授王雲東說:「若只是搭肩合照就說是性騷擾,在現代是比較罕見。」這可能和女生從小的家庭養成教育有關,比如父母觀念較保守或該女生對人我間距離有較強烈的要求,但他強調:「這都必須予以尊重。」呼籲大眾和別人不熟前,最好保持一定距離,避免肢體碰觸以避免爭議。
王雲東說,《性騷擾防治法》對「性騷擾」定義較主觀,是以「當事人覺得不舒服」為要件,不似竊盜等犯行須有客觀事實才成案,較易引發爭議。
婦團:要看男方素行
「這女生是反應過度嗎?要看那男生的素行而定。」現代婦女基金會副執行長姚淑文說,「有的男生本來就有愛吃豆腐或鹹豬手素行,他再用手來摸女生,那女生會開心嗎?」但她也強調,是否構成性騷擾,法官會審視加害人行為是否超越一般人能忍受程度,也會審視被害人是否有人格落差,如精神妄想症或對自我空間的要求逾越常情,而給予公正的審判。
律師廖芳萱則表示,性騷擾成立的先決主觀條件,在於當事人覺得不舒服,例如被襲胸、摸臀等私密部位;但「在公開場合握手、搭肩,被大眾視為社交行為,儘管當事人覺得不舒服,性騷擾仍難以成立。」律師黃雅琴也表示,性騷擾是指趁別人來不及抗拒而親吻、擁抱或觸摸,部位以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為主,男對女碰觸肩膀,應不構成性騷擾;但女方若對此舉感到不適,可向加害人所屬的機關申訴。《性騷擾防治法》規定,對他人性騷擾,可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出處:壹蘋果網路

如果那個男的一付『拎背是色狼』的臉,那也難外那名女生會這麼做了,是吧。
也許那女的原本就很討厭那個男的吧?
中興大學校長快出來道歉呀, 為這名鹹豬手學生向社會道歉
這是一個當官的好機會呀!
恩,所以這女人到了36歲還未婚,其中一個原因八成是:每個男人都用眼神對我性騷
擾,都在試圖猥褻我,所以我不想嫁給強姦嫌疑犯.......
我懂了啦~其實肩膀是她的性感帶
不過我真的不禁想到
她該不會被男友親了,就會哭著說[我會懷孕,你要娶我!!]
女方大概不喜歡肢體碰觸吧。
對人平常的擁抱可能很溫暖,對一些人來說連握手都很困難。如此大的反差,可能緣
自於拍照前的互動印象不佳,如果不是上述理由,又爲何非要報警訴眾?難不成前女
友被劈的怨氣?還是剛好身為男方第三者的無力?
不過,新聞看不出邏輯性,猜測依舊。
嗯,難說日後不會有其他消息指出,其實案情並不單純。
純粹借題發揮:我真的覺得,我們過去的肢體教育太封閉,讓很多人養成了碰一下就髒掉了的想法。可能我還是比較嚮往西方人的標準吧。
如果事實的真相真如報導所述
女方似乎比較激動且防禦心超強
只是如果以 [當時她穿一件長袖外套]
搭肩應該不至於有輕薄的舉動才是?!
除非鹹豬手變成長臂猿嗎?
不小心越界了??
身體是人家的
要碰觸本來就要經過人家的同意
裝什麼熟啊?
公開場合握手搭肩也要對方同意吧?
如果這個女生不把對方的手推開
誰知道他會搭多久?
我最討厭沒經過我同意就碰觸我的身體的人
不管是同性異性
對某些手來腳來從沒被嚇阻過的男人
還以為女性很喜歡這些肢體碰觸
像版主說他會護著女性朋友輕處著對方的背
你怎麼知道對方不會感到不舒服而且又不好意思拒絕你?
尊重別人的身體是應該的
怎麼能說別人大驚小怪?
一、我怎麼知道對方沒有感到不舒服?因為我會判斷我跟她的熟識度,以及她的接受度,這是個人判斷能力的問題,很多事情的界線很模糊,調情與性騷擾怎麼分別?成功了就是調情,失敗了就成為性騷擾,我不算特別優秀,但還沒有失敗到抓不準界線的程度。
二、理論上,肢體碰觸需要他人同意,但實際上,是不是需要同意,很多時候都是倚賴一般共識,所以,如果有女生在跟我說話時,拍了我的背一下,我不會認為她有攻擊性,或者想性騷擾我,要是我因此去提告,也不會有人要理我。
三、新聞中的情境,是拍照的場合。拍照是不是非要搭肩,可以討論,而一般個共識是:搭肩行為無傷大雅,不喜歡,可以明說,也可以暗自閃避,但直接提告性騷擾?除非其中有其他隱情,否則我看不出其合理性。
四、如果把此新聞的情境換成男生,由男生去提告性騷擾,不知道妳有何想法?如果妳也支持男生提告,那我必須說,我們的標準太不同;如果妳不支持,那我會很好奇妳的標準何在。
每個人對於身體部份被觸碰所能接受的程度標準都不一樣,所以即使只是勾肩搭
背,最好都是在取得對方允許的情況下再行從事(即使如此,也有一定對方翻臉
不認帳的風險存在)。
身處於連夫妻行房都有可能被老婆以強姦罪告上法院的年代裡,做為遇上此事時
常常千夫所指,百口莫辯的弱勢雄性男方在與異性接觸時真的得十分謹慎小心。
我自己就有一個朋友有類似境遇:和前女友感情如膠似漆時雙方真是蜜裡調油,
相互從事陳冠希之勾當,然而等到感情生變,男方想好聚好散而女方卻糾纏到
底,鬧到最後就是化為復仇鬼的女方與家人上法院控告男方”性侵與拍裸照要
脅”!!!雖然吾友最後勉強得以全身而退,但在賠錢之餘原有事業工作也給毀
了,花上好些年才能重新再出發。
數位時代拍裸照真的很可怕,吾人不可不慎。
當然我還是鼓勵大家多多去拍啦!
我們並非與他們是同學,且不在拍照現場
很難判斷他們2人間的問題出在哪,
但是,單單看文章,個人覺得告人的小姐
"心"是不是有什麼障礙,
這沒有批判的意味,而是一種省思。
我是有聽過
現在性騷擾阿
是要看當事人的感覺
也許那個女生比較保守吧!?
因為每個人的看法都不一樣
所以我們都要尊重囉~
感覺歸感覺,仍可界定出行為的範圍並取得共識,否則,如果有女生覺得我長得猥褻所以無法接受我坐在她對面、進而覺得不舒服想控告我性騷擾,難道我也得尊重她?感覺,不能無限上綱。即便是就法條的層面來看,行為的界定也很重要。
真的,東西方價值觀的不同,台灣確實比較傾向禁制禮俗,我認同body language的
養成得投注更多心力,這點則需要從家庭做起。
以感覺來作為成案的標準真的很奇怪?
今天當一個男(女)生不小心碰到了女(男)生,
而那位女(男)生內心也沒有不適的感覺(說不定還會覺得爽!).
只是為了惡整那個男(女)生去告他的話,
法官怎會知道對方心理在想什麼?
那個男(女)生不就倒了八輩子楣!
現在我都不喜歡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不得已要搭的時候都得把兩手舉的高高的以示清白,
才不會哪天莫名其妙被告!
自我意識過剩
看樣子
我可能在不知不覺中犯了很多罪
以後拍照還要先問一下
請問:我可以搭妳的肩嗎?
個人的感覺很重要
但也不能無限上綱
討厭一個人也不能強迫他不能出現在自己眼前
然而光從新聞報導也很難得知實情
如果這樣都告的成
那政治人物都應該抓起來關
因為他們讓我很不舒服
厲害的是,如果檢調夠認真,許多政客早就真的入獄,但事實是,他們好好的。殘念。
一.與對方的熟識與接受度是你判斷的基礎
對方的感受也是由你判斷
而非對方真正的感受
越是熟識,對方越是不好意思拒絕
身體的碰觸不見得是調情或騷擾
端看對方的感受而已
也就是子非魚焉知魚之樂
分不分的清楚也只有對方知道
而你只能以你自己的心中的出發點
來認定自己有沒有騷擾的意圖
二、一般的共識是建立在強勢的一方
而非你說的真是雙方的共識
強勢者不需要對方同意
除非對方實力相當或更強勢
事實上我也看過男生對動手動腳的女生直接斥責的
三、拍照行為搭肩可以討論
表示搭肩其實是不需要的
既然不需要何需動手
而且這男生是已婚身分
更應該和單身女性保持距離
動手動腳極有吃豆腐之嫌
不喜歡可以明說,或暗自閃避
於是這個女生當場拒絕,但是她覺得拒絕不足以表明自己的不悅
而提出性騷擾又有何不可?
即使最後判決不成立
也可以讓這個男生知道不可以隨意碰觸別人的身體
四、如果換成男生我也贊成他去提告
因為這是個人感受問題
如果提告可以讓他心理上有補償作用
我不覺得有何不可
(因為有些男生很討厭女人碰他也說不定啊~!)
只是後來這女生還踹人似乎是太誇張了一點
不過周太太也很假,雖然口中說同學搭肩(摟肩?)沒什麼
如果當初這位女同學默許了先生的搭肩
改天周太太看見了照片
誰知道她會不會突然打翻醋罈子
甚至誤會對方和自己先生有曖昧?
事後諸葛大家都會,明哲保身最重要~!
一、所以,我相信妳會同意,現實中的許多判斷是主觀的、實驗的、結果論的,即使是妳,也只能質疑我的女性友人「可能」不滿於我的碰觸,然而就結果論來說,我目前也尚未因為這種行為而遭致處罰。
二、我說的是多數人的共識,既然是多數人,就難免構成所謂強勢價值,至於弱勢價值要不要被保護,可以來討論;反過來說,保障弱勢價值是理想,實務上弱勢價值是否要保護、端看必須付出什麼成本。
三、搭肩行為不必要,並不等於不合理,以上推論,相信妳也能同意。而搭肩膀有吃豆腐之嫌?是否如此,仍得回歸社會共識,不然妳可以試著在台灣主張女人的臉被看到就算被姦污,看能引起什麼迴響。
又,提告性騷擾,是該女的權益,無人可擋,然而會有什麼結果,可以討論,也可預期,另外此男人可能蒙受的損失,也一樣可以討論,要是其準備對此女進行妨礙名譽的控訴(是我就會),一樣可討論。
四、既然妳贊同,那我沒話說,我只能說,我們的標準,差太多。而搭肩有什麼?妳覺得有什麼,我認為沒什麼,如此而已;而主觀感受可以尊重,但既然扯到法律,自然要有相關的共識、與衡量的標準。
明哲保身時,如何避免封閉過度?後者對個人造成的危害,一樣很嚴重,就新聞看來,此女可能就有後者的弊病,這甚至可能有辦法回推到台灣對男女、肢體、情慾的封閉與禁忌的觀點,不過這已扯太遠。
記得以前有上過有關"人與人之間的空間距離"的理論=>任何一個人,都需要在自己的周圍有一個自己
把握的自我空間,當這個自我空間被人觸犯就會感到不舒服,不安全,甚至惱怒起來。
以下為相關資料連結
http://tw.epochtimes.com/b5/8/7/31/n2211143.htm
這是由心理學角度,實驗研究的理論
這與東西方價值差異、保守不保守無關吧!
我們畢竟不是當事人呀!
笑死人
拎北當初去紐西蘭遊學跟一個法國女生還不錯,
要離開該國時照相留念,她是整個人抱著我照耶!
那這算什麼?我要告她強姦嗎?
還是說女人要對男人怎樣都可以,
男人碰到女人一根毛就該吃牢飯?
大女人沙文主義者的肩膀是值幾萬美金?
這些傢伙是真的覺得被侵犯還是心裡有病?
如果不是有其它隱情的話,
我會猜那女人肥醜到沒有男人要,
極度自卑下開始對自己過度膨脹,
幻想碰到她身體的每一個男人都是對她性騷擾.
這世界真是充滿了白癡,智障,神經病跟變態
其實這樣的世界我還挺喜歡的。
看完這篇新聞還真是無語、冒冷汗、外加三條桿。我猜想這位女主角可能讀書的時候
就暗戀男主角,畢業後的同學會男主角居然帶著老婆一起來參加。另一半不是我,於
是只好耍賤招要男主角永遠記得"她"的好囉!
<<我可能適合當八點檔的編劇!!>>
說不定根本是同學時代結下了什麼仇吧~
不過即使是同學間拍照,我也是很討厭有不熟的人碰到我的身體
只是我覺得到提告是有些誇張...
上面有人說"而且這男生是已婚身分
更應該和單身女性保持距離
動手動腳極有吃豆腐之嫌"
照這種說法,以後爸爸抱女兒要小心一點,已婚男性要跟女生握手也要小心一點,走
在路上最好也不要亂看,前面有女生跌倒了也不要去扶...不然到時候出事了,還會
被說一句:你是已婚身分還這麼不當心!!
男生真可憐~
這篇版主回應的那麼勤,
那個色狼該不會是......
中興大學校長出來道歉+1
在國外
會有女生熱情的跑來跟妳親臉頰
但是通常等女生主動也是錯的
要男生先主動去親臉頰
若在台灣
我是強暴犯等級
台灣女生是仙女
跟本碰不得
所以我要單身
蘋果日報說的好
"自從性騷擾防治法通過後 我連問路都只找男生"
不能再活在台灣了
這個社會病的很嚴重
同意樓上的, 台灣社會病態嚴重,
離病終不遠.
難怪36歲還未婚 會有人敢動才有鬼...
這算什麼?
美國加州政府就發生男同事只說,用說的還沒伸手喔,她胸部很豐滿!
結果女同事告上法院,加州政府賠了六十萬美金,美金吔!
這種法律的負面作用是會,會讓人有借題發揮謀財的機會!
至於那些因此不想住台灣的腦殘,不能對女人輕薄的社會有病?
建議去住支那,他們不但可亂碰女人,甚至可以把人開膛破肚都沒事!
你們不適合文明社會,野蠻國家才適合!
去住支那,去住支那!
Sirius
美國的性騷擾法當中
非常重要的要素是"sexual intention"
所以說 即使手連伸都沒伸
光是說女生咪咪大(sexual intention) 惹的女生光火
就可以告
就好比 講非黃色笑話惹人生氣 不能告性騷擾 講黃色笑話冒犯
就可以告
所以 即使在美國 男性都要如履薄冰的社會 呂女的案子還是
根據我判對啦
告不成的 因為 搭肩0.5秒 有什麼性意圖可言嗎?
台灣的性騷擾 如果光憑著當事人不愉快來判斷 真是太方便了
那樣 我也應該告某些男人 光是他們看我的眼神 就讓我不舒服了
嘿~
中興校長出來道歉+2
好久不見的女性朋友
一見到我就來個熱情的擁抱
他媽的我低級一點或者真的沒事幹
是不是真的可以告他!!!!
混亂的社會啊
...版主你居然信那票女生說法...=口=|||...
有種東西叫"只是無聊"呀...|||
以前有個很深刻的記憶,
男生拍女生肩膀(打招呼或喊人)動作,手觸及內衣肩帶位置(隔著衣服),
女生有或感到不舒服(覺得對方故意拍到肩帶位置而有被冒犯感)有或覺得陶醉(當
對方是心怡對象或長相俊秀)...
當時結論是,
臉蛋是唯一的標準,
對, 你可以告她的!說她性騷擾你
吃你豆腐!
哇賽!!這個案子如果成立,且男方還受到制裁,那男性同胞要注意了,說不定未來到7-11買的東西或
倒個垃圾都會被告性騷擾,這時我只能說,好險我是女的!
不過看到4樓跟5樓的回覆,有好笑到!!
以當事人主觀為主的話會出很大的問題!
對我來說,要把手伸進去沒入到手肘,這才叫鹹豬手!
上面有人說"而且這男生是已婚身分,更應該和單身女性保持距離,動手動腳極有吃
豆腐之嫌"
照這種說法,以後爸爸抱女兒要小心一點,已婚男性要跟女生握手也要小心一點,走
在路上最好也不要亂看,前面有女生跌倒了也不要去扶...不然到時候出事了,還會
被說一句:你是已婚身分還這麼不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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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半天還是不懂身體自主權的重要性
如果女兒覺得爸爸的擁抱或撫摸感到不舒服
女兒是可以拒絕的
即使是家人,只要覺得身體上的接觸有不舒服都是可以拒絕的
有不熟悉的異性主動要和你握手時,你可以拒絕
這個拒絕的權利該不會很多人都不懂吧?
也就是說要不要給誰碰的決定權操之在自己
這個觀念很難懂嗎?
緊急情況當然例外
但是拍照是緊急情況嗎?不是吧?
如果女生跌倒時你去扶她的手剛好放在她的胸部
你看她會呼你一巴掌還是謝謝你?
已婚男性本來就該和女性保持相當距離,
身體上的接觸也應該只是禮貌性,經過對方同意的
而不是自己一相情願的判斷
外國人的擁抱,親臉頰也是建立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
而不是單方突然的動作
況且這個女生在當場就表示她的不悅
為什麼周獸醫不當場道歉呢
反而趕快跑到前面去?
又是不是也因為很多人表示這沒什麼
才讓這個女生決定提起告訴?
當身體的控制權還要建立在別人的眼光與輿論上時
更讓這女生忍無可忍?
有時候我們不小心碰到陌生人的身體時
都還會說聲對不起
為什麼遇到有點熟又不太熟的人
卻可以裝做對方不在意?
當大家都在罵這個女生時
其實我比較想罵這個男生
為什麼你的手這麼犯賤?
不屬於你的東西不能亂碰不懂嗎?
以我自身的經驗來說
我也遇過動不動就搭肩拍背的男同事
當場嚇阻拒絕他後便不敢造次了
但沒有拒絕他的女同事他一樣手來腳來
雖然私下問過其他女同事
大家也覺得不舒服但因為覺得是同事
不好意思給對方難堪
他就以為妳可以接受
甚至到最後發展出婚外情
妳以為搭肩拍背沒什麼嗎?
人心隔肚皮,你怎麼知道對方有什麼意圖?
而且事實上有許多已婚男性對女性的觀點就是可以摸就摸,加減消磨一下
甚至六十幾歲得了糖尿病都已經性無能的老男人都還會有這種心態
還要把人心想的很純潔?別傻了
對於這位提告的小姐我佩服她的勇氣
當然還有佩服她的時間和金錢
因為這個社會上不懂尊重他人的身體的人太多了
她的勇氣或許值得佩服,但,依照她的手段,成功的機率可能不大。
版主小心~~若此篇被當事者看見~小心他告你!!
理由:你們在討論我身體,我感覺不舒服!有被性騷擾的感覺~
如果此案告成, 台灣以後此類案件會大增吧
身體接觸不適意的一方可以隨時興訟, 多麼大同的世界.
女告父, 夫告妻, 發展至極端主義多好.
她們當時在拍照ㄟ
除了發飆的女生之外
還有很多其他人在場
周醫師馬上彈開
跑到前面去換姿勢
這是再正常不過的反應了 難道你要他猛道歉 把其他人通通晾在一邊嗎?
再說一次 性騷擾成立要件當中
性意圖絕對不能缺席
團體照的0.5秒搭肩 你要能牽扯到性意圖
我也服了你 這樣子的想法真是性致勃勃
赫爾蒙濃郁到結晶
我當然也很希望 這個女生告得成
這樣子 我會專門去醜男出沒的地方
只要有男人看著我 讓我不蘇胡 真心不蘇胡
馬上就可以要他拿出錢來擺平 不然我要告他
甚至壯一點的女生要看著我 我也要告她 誰叫她讓我不蘇胡
可是你知道嗎?
像這樣子的trivial lawsuits不斷增加
性騷擾淪為笑話
真正的受害人反而得不到保障
他有機會當場道歉的
但是他只想視而不見
當作沒發生這件事不是嗎?
如果心中沒鬼,大可以道完歉繼續拍照
或是當場道歉完繼續拍照
搞到最後還要別人幫他跟對方說請她撤銷告訴
還要請太太出來背書
這不是白目嗎?
當時也不過四個人合照
讓畫面熱絡一點?噗!妳沒拍過照嗎?
告不告的成是她的事情
真正受性騷擾的女性根本都是敢怒不敢言
有幾個人敢去提去提出告訴?
至少這個女性有勇氣提出
性騷擾淪為笑話不就是像妳這樣的女性造成的嗎?
什麼叫無傷大雅?
我當初被摸了一下屁股
人家也跟我說又不會死
但是我就是覺得被侵犯了
如果連女人都可以把女人看的這麼扁
連自己身體的自主權都不捍衛
就不要怪男人對妳騷擾
而且事實上就是有人手犯賤
犯賤的是那個男人
為什麼最後卻變成女人譴責女人?
女人啊,我真是不懂妳們啊!
或是當場道歉完繼續拍照
更正
拍完照後道歉
這位小姐
重點在「性意圖」啊
到底要講幾次?
真讓人迷惑的是你的固執跟拒絕閱讀吧
搭肩0.5秒 管你傷不傷大雅(還有 要我是你 就不會用這種籠統的字眼)
要扯上性意圖很難哪!
有人摸你屁股或是咪咪或是腰身 你當然應該要生氣
因為這些都是性象徵啊
男人就算沒碰你 只是曝露下體 也是性騷擾
犯上了性意圖的關係
性意圖的界定 不只是女人蘇不蘇胡而已
拍照搭肩個0.5秒 可以講成犯賤?
搭肩0.5秒可以牽強成性騷擾
濫訴只會貶低性騷擾防治的cause
就像女生翻臉就控告男人強姦濫訴 久而久之
侵蝕了真正遭到性侵害的被害人的信服力
(外國人的擁抱,親臉頰也是建立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而不是單方突然的動作)
這並不全然吧...
雖然說男子未事先詢問是很不禮貌的,不過是在公共場合的聚會,又是同學
0.5秒的襲胸跟"老同學拍照"0.5秒搭肩,雖然說性騷擾不論時間持續多久,但是意
義上卻差很多吧?
何況男子被送了一拐子後,也換位置繼續拍照並不再搭任何人肩了
我們可以說他是裝熟魔人,不過說是性騷擾會不會有點扯!
肢體碰觸造成輕微的不快,她可以遏止對方,並充分表達她的不悅(當然此女子也做
了),但如果這樣都要提告,男女之間只會更難達到平等。
是否哪一天男性被拍肩打招呼也該提告呢?
以後可以立法規定
搭肩0.5秒以上(包括0.5秒)
目視0.5秒以上(包括0.5秒)
XXX0.5秒以上(包括0.5秒)
不論男女一律判定為性騷擾.
這樣就不會出現今天的異議.
藍委綠委, 加油, 快點去立法
這位小姐啊
妳從何判斷對方沒有性意圖?
到底要講幾次?
真讓人迷惑的是你的固執跟拒絕閱讀吧?
難道非要襲胸10秒以上才算有性意圖?
搭肩只有0.5秒是因為女方的反應太快
而不是男方馬上收手
女方是說摟肩,而非男方的搭肩
熟人間的性騷擾都是從無性象徵的接觸開始
摳一下手心0.5秒算不算性騷擾?
就像我說的男同事習慣對女同事勾肩搭背的試探算不
算有性意圖?
還是說妳的意思是要集滿幾次才算性騷擾?
況且拍照和一般談話時有什麼不同?
為什麼拍照時非要特別親暱動手動腳?
而妳又憑什麼認定這個案例是濫訴?
又憑什麼認為這個案子沒有可以嚇阻意圖性騷擾的人
的作用?
這個案子告不告是那個小姐的權利
妳一直強調
貶低性騷擾防治的cause
而事實上真正貶低性騷擾防cause的原因
就是有像妳這樣論調的人太多
太多人不當一回事
對不熟識的人都不敢提出告訴了
職場的性騷擾,熟人間的性騷擾
會有多少人有勇氣提告?
無傷大雅是版主的形容詞
基本上我是覺得勾肩搭背還滿難看的
TO:大唱環保議題
(外國人的擁抱,親臉頰也是建立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
而不是單方突然的動作)這並不全然吧...
禮貌性的擁抱親臉頰一定是從正面
兩人雙方都可以看見的吧?
不是突然有人從你身後或旁邊給你擁抱親臉頰吧?
也就是在進行這個動作之前你可以有時間反應要不要
同意接下來的動作
如果沒有反應過來,這......
TO路人
人心隔肚皮,你絕對不會知道對方有沒有意圖
拍照搭肩情形我也遇過
照片洗出來後,有同學問搭我肩的男同學
說:為什麼你敢搭她的肩?
他說:拍照人那麼多,搭肩她也不好翻臉,趁機消磨一
下,不然以後沒機會了~!
我站在他們身後聽的清清楚楚
從此以後我才學會提防接近我的男生
有沒有騷擾的意圖只有對方才知道
千萬別把人性想的太美好
而你說拍肩提告的部分
我只想到周星馳和光頭佬...
幹 林北以後上街都帶計時器
逆娘咧 0.5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