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應召女貝兒的行事曆》有段嘲笑英國女性在異國追求艷遇的文字,內容大概是:妳們怎能不怎麼顧慮安全地免費幹這件事,然後回過頭來指責絕對注重安全而收費幹這件事的我;那是很棒的一段話。

我能不能與妓女交往?這裡簡單地將交往定義為持續而規律地包含性行為的互動關係,用以與所謂的砲友做出區隔--這意味著,如果你與砲友不時會一起吃飯、逛展覽、看電影或者買東西之類的,那在我看來,這段關係其實與交往無異--在這樣的定義下,我想,我能夠跟妓女交往,當然,這還得設下幾道前提,在這樣的前提保護下,我才能順利地與這個妓女進行互動。

第一,她在性工作方面必須夠專業。所謂夠專業,包含確實的安全與消毒措施,以及定期的抽血檢查,要我提供相對應的保障,也沒問題;第二,我們沒有必要談論她工作上的任何事情,除非她遭受精神失常的客戶纏身、或者疑似性病感染需要我也去檢查,否則,這沒什麼好談的;第三,顯然她能夠接受性愛分離,所以,如果我據此為前提、與其他女生發生關係,她必須能夠接受,不能以任何理由譴責我。

關於性工作的專業性部分,許多人可能會認為,即使這樣,仍有感染性病的風險。或許吧,然而回過頭來看,如果我們能接受許多醫療工作者,也就是那些長期曝露在可能遭污染的血液或其他體液的人,進而認為跟其交往並非異常的行為,那相較之下,一個夠專業的妓女為何要被排除在外?畢竟,如果遵守不內射、不吞精、擅用潤滑液等細節,妓女所面臨的危險,真的比醫療廢料處理人員來得嚴重嗎?

關於不談論性工作內容的部分,並不是我覺得性工作是可恥的、不可談論的、應該逃避的議題,我甚至相信,我有能力與這樣子特殊的女友在這樣的議題上交換意見,然而,對自己的能力有自信是一回事,前意識有沒有其他守舊思緒又是另一回事,相信自己不怕鬼的人也可能在某些場合被靈異文本影響,堅定信仰性解放與自由的人也可能在某些時刻產生傳統上才會有的獨占意識,所以,還是先避而不談好。

最後,關於性愛分離這部分,這是最簡單的、彼此尊重的方式,雙方遵守同樣的規則、享有同樣的限度,這是爭議最少的相處方式。如果有人能單方面地享有性愛上的特權、卻又希望能限制另一人,這毫無疑問地會在相處上造成問題,畢竟,誰能忍受一方面從事性工作、另一方面卻想限制男人行動的女人?並沒有要接受這種大女人主義式的翻轉,公平而對等,是我唯一能接受的前提。

我承認以上的敘述有點理想化。

畢竟,性產業尚未合法化的台灣,能期待多少妓女/性工作者能非常專業?雖然有自信,但確知自己女友定期要與他人性交,真的能不介意地相處下去嗎?不試看看真的不知道,真的有此經驗又好像非出書不可呢;最後,真的有女生能毫不介意地在已知的情況下讓的男友去找其他女生?即使是我目前認識的最開放的人,都到不了這種程度,頂多做到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明目張膽地做?好像沒有人受得了。

不過,以上是指女友的部分,要是女兒去當妓女?完全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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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oose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