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不只是這十億,別忘了其他付給無能的民意代表、官員以及其他廢物公共建設的錢,每年有多少稅金,就這樣付諸流水,如此這般,繳稅當真只是想要心酸?
雖然,從用錢到用資源,我們都難免浪費,可是政府諸公的浪費程度,也太不知遮掩了吧!貪污與浪費要是吃相好看,一般人要罵還得做足功課,可是我們現在面對的,是一群把錢當廢水到進水溝的混蛋,真是情何以堪啊!
--幹!老子我一定要找到賺黑錢、逃漏稅的方法!
又,扁政府,以及即將上任的馬政府,你們要是還有點格--我懷疑你們都沒有--請把這個事件的始末,公諸於民!千萬不要掩飾太平!就算未來上任的也可能是混蛋,已經確定出錯的笨蛋怎麼可以姑息?
世紀騙局!雙方談建交,只見授權書
記者高凌雲/台北報導
中華民國外交部發生近年來最大一宗疑似外交掮客詐騙案,台灣與巴布亞紐幾內亞建交經費三千萬美元(近十億元新台幣)被掮客拐走,據指出,整個建交談判過程充滿玄機,巴紐出面談判官員都不是正式外交官員,手上拿的是官員簽署的授權書,代表總理的官員也是拿總理的授權書,外交部擔心出事,中止外交談判。
這件由時任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主導的金錢外交醜聞案,在總統當選人馬英九四月分聽取外交工作簡報時,由於出席成員複雜,當時沒有被提出來,但事後已由外交部透過管道向馬英九報告,馬陣營方面完全掌握這個問題,據了解,馬英九告訴外交部應在五月廿日前處理好這個事件。
據指出,這次與巴紐建交是由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一手主導,邱在二OO六年八月指示外交部展開建交談判,同時介紹金紀玖、吳思材兩人交給外交部,作為談判建交的中間人。巴紐談判人員在十月到台灣談判,達成建交協議,以援助合作名義撥款三千萬美元在建交前匯給巴紐。
據了解,外交部長黃志芳希望建交後再匯款,巴紐堅持先給錢才能建交,最後我方退讓。外交部主談人員也發現,談判建交的官員都不是正式官員,代表外長的人拿的是授權書,代表總理的也是拿授權書,對方宣稱有授權書就表示有代表性,但我方擔心巴紐耍詐,堅持要求面見巴紐總理,對方才安排我方人員到新加坡與巴紐總理會面。
據指出,巴紐方面的建交公報都已經簽好,就等我方簽字,我方人員與巴紐總理親自面談過後,對於建交是否穩定,沒有信心,充滿高度疑慮,才決定中止建交談判,沒有在公報上簽字,但是建交經費已經匯入金紀玖和吳思材在新加坡的聯名帳戶內,二OO六年十二月,金紀玖以堅持推動建交為由不願退還款項,我方派人陪同金到新加坡辦匯款手續,將錢轉回台灣,未料金在飯店內騙我方要去探視生病的兒子,隔日就逃逸無蹤,一年多來毫無音訊。
眉批:我其實不懂,建交費用為何要匯給中間人?
出處:聯合新聞網
委託談建交,外交部遭吞九億;金紀玖吳思材,坑政府的錢
記者范正祥、林慶川、林俊宏台北報導
我國政府秘密與巴布亞紐幾內亞洽談建交的二千九百八十萬美元(約九億餘元新台幣)援助合作款,爆發遭中間人侵吞的重大弊案!
外交部已於四月十五日函文台北地檢署,告發涉嫌侵吞鉅款的前中華顧問工程司副董事長金紀玖,及另名中間人吳思材涉及詐欺、背信,案由檢肅黑金專組主任檢察官黃謀信偵辦中;據了解,目前擁有美國護照的金紀玖去向不明,吳思材已被台灣司法單位限制出境。
凍結金吳資產,星國已裁准
外交部並於四月二十八日向新加坡高等法院聲請禁制令,凍結二名台灣中間人金紀玖和吳思材在星的資產,以便追回鉅款。
這項重大外交醜聞弊案,昨天經新加坡聯合早報報導後才傳開來,外交部並做了相關說明。
由於此秘密金援建交案由當時的國安會秘書長、現任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交辦,在逃主嫌金紀玖在案發時為交通部轄下中華顧問工程司副董事長,此案未來可能會有爆炸性發展。
外交部是在四月十八日透過律師,向新加坡高等法院控告金紀玖和吳思材,要求追討屬於台灣政府的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為防止二人脫產,外交部四月二十八日再向新加坡高等法院聲請禁制令,要求在訴訟開審前,禁止金、吳二人脫手或處理在新加坡的資產,也不得減少資產價值;禁制令特別針對二人在新加坡華僑銀行的戶頭,並含他們在新加坡的所有資產。此申請已獲新加坡高等法院裁准。
秘密金援建交,邱義仁交辦
外交圈知情人士指出,此事涉及台灣機密外交,源於外交部長黃志芳在二OO六年八月間,接獲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指示,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判建交案;邱並介紹曾任中華顧問工程司副董事長的金紀玖協助執行,金紀玖後來於會見黃志芳時把另名中間人吳思材帶來。
與巴紐沒談攏,推託不還錢
外交部當時與金紀玖、吳思材達成「口頭協議」,委託兩人擔任中間人,與巴紐談判建交,並同意在兩人於新加坡華僑銀行設立的聯名戶頭存入三千萬美元,做為向巴紐提供技術援助的經費。
眉批:同上,這是我從頭到尾最不懂的地方,有沒有懂外交流程的人來解釋一下?
根據雙方約定,金、吳承諾僅在外交部同意下及有關技術援助談判成功後,才能從戶頭提款。兩人也同意,如果外交部提出要求,就必須無條件返還這筆款項。
眉批:幹!政府能不能先給我一千萬,在我反攻大陸成功以前,我保證不提款?我真的很不懂這個狀況,有誰來幫忙解說一下?
二OO六年九月十四日,外交部把二千九百八十萬美元匯入金、吳在新加坡華僑銀行的聯名戶頭;另有二十萬美元則被扣除當作開銷。
曾押金吳赴星,竟讓金落跑
之後,台灣與巴紐建交談判確有進展,但因我方感受到巴紐沒有誠意,決定停止建交案,外交部要求金、吳趕快把錢匯還國庫。但金紀玖不願放棄,再三推託不還。
為了催促金紀玖還錢,外交部二○○六年十二月底甚至派員押著當時人在台灣的金紀玖和吳思材親自前往新加坡,結果到了當地已是傍晚,入住飯店後,隔天金紀玖就失聯了,吳思材則沒跑。
截至二OO七年,外交部只能透過吳思材查詢在新加坡聯名帳戶中的錢還在不在,吳一度告知款項仍在,但今年以來吳的說詞閃爍,外交部已無法確定錢還在不在。
眉批:夭壽哪,到底是有多難確定?
最近五二O政權移轉在即,金紀玖仍去向不明,不能再拖,黃志芳在向邱義仁報告後,除了在台灣及新加坡提告,不排除透過台星司法互助防制洗錢,黃志芳也已透過管道將案情告知馬英九方面。
出處:自由電子報
被騙十億,黃志芳道歉:盡全力找人追錢
外交部驚傳外交掮客侵占我國和南太平洋國家巴布亞紐幾內亞商談建交的援助款項,外長黃志芳今天表示,外交部已經向總統當選人馬英九報告過此事,也透過各種管道,希望能找到關鍵人金紀玖,追回遭到侵占的款項。
外交部是在四月十五號向台北地檢署告發金紀玖和吳思材兩人涉嫌侵占等罪嫌,並向新加坡法院聲請凍結兩人在新加坡華僑銀行的帳戶,星國法院也已經裁定凍結,黃志芳四月十號向馬蕭作外交情勢簡報時,也向馬蕭說明了此事。
黃志芳表示,在過去一年多裡,外交部用盡各種辦法,希望能順利解決,不要讓本案浮到檯面上,主要考量是曝光後對國家形象和外交工作會造成傷害,所以透過各種管道,希望能找到金紀玖,把錢匯回來繳還國庫,這應該是最圓滿的方式,所以過去一直透過各種管道,希望能找到金紀玖。
「外交部同仁在去年春節的時候,犧牲春節假期四五天的時間在洛杉磯,守候在金紀玖太太的住所前面,希望能夠查出金先生的行蹤,希望能見到他太太,勸說他太太。過去一年多我們所盡的努力,我只能說真的窮盡各種手段,各種方法,這當中有許多不足為外人道的一言難盡…」
眉批:牽涉到十億經費,誰在乎你們犧牲了幾天春節假期?犧牲全年的假期也不為過吧!這年頭做得好都可能下台,紕漏出成這樣,誰在乎你有多辛苦?外交部的薪水不會差,你們會進去也不是因為有人在背後拿槍,所以,沒人在乎不足為外人道的部分!把事情解決了再來說這些吧!
黃志芳說,金紀玖雖然具有美國籍,但也是中華民國國民,相信司法單位會全力追緝;至於吳思材,雖然曾經同時擁有中華民國和新加坡國籍,但已經宣佈放棄中華民國國籍。外交部匯給這兩人的錢,巴紐方面有沒有收到,黃志芳表示無法確定,但對能否追回這筆錢則表示有信心。
出處:中廣新聞網

引用謝志偉先生說過的一句話:「我們這麼認真的顧經濟、顧台灣,結果最後變成一場顧人怨!」
沒辦法!!民進黨要把自己弄得那麼悲情,誰會同情他?
容我陰謀論的危言聳聽一下,
丟了十億還是丟了一億,不都是外交部自己說了算?
握有錢的人不見蹤影,只剩手邊沒錢的人說要出面負責,
我很懷疑這真的只是行政疏失的烏龍事件嗎?
嘿嘿,樓上的仁兄,不要這樣嘛,什麼都扯到陰謀論很傷身體的...
況且,政府有陰謀論又不是一天兩天的事。
我只覺得很扯
那兩個人也真猛
這麼容易就騙到十億~而且還是騙堂堂一個國家的錢
就好像連戲劇般的荒唐!
真傻眼~
也感到很丟臉~丟到國外去
難道台灣真的那麼想紅嗎?
想紅也不是用這方式啊~歹佬!
天啊..
金記玖有美國籍,所以A錢後可以逃到國外無影無蹤,回頭再看看台灣人
選出來一家人[連本人也疑似是]都是美國人的馬桶,實在是相當諷刺啊。
說實話我覺得以外交金額來說十億其實不多,看看台灣隨便一個企業掏空
案,哪一個不是幾十億、幾百億這樣A的啊。
光是陳由豪、王又曾家族就掏空銀行、公司加起來超過幾百億了。
這件外交醜聞如果只是單純被掮客詐欺的話,只能說台灣的外交實在是太
難做,又太危險了。
我不能說台灣國家正常化就一定不會有這種事情發生,但是至少可以循正
常管道與其他國家搞[正常外交]。
其實我現在懷疑那兩位說不定也有收到中國的錢勒。
說不定是被中國知道他們兩人是要替台灣與巴國作建交事情,所以反而收
買他們讓他們搞出這樣的事,進而讓台灣政府難堪。
反正就請檢調單位好好查,查仔細,任何一個與此事相關的人都不要放過。
我相信此事件在馬桶即將就任時一定會查清楚的。[以檢調系統如此西瓜
偎大邊的情況來看]
不過我覺得這件事任何一個電視台都有資格批,就東森最沒資格。
東森的王家掏空公司、銀行數百億,都沒聽到他們對王家放一粒屁,實在
是很沒資格批評此事件啦。
To 孟芬:
妳也幫一下忙,這也可以扯上馬,妳怎麼不說扁?
"十億其實不多"!? 真是好野郎,十億可以養活多少人!
台灣是小國們的自動提款機, 小國們只要缺錢, 就想到台灣了,
先建交拿錢, 幾年後如果沒錢上供, 就斷交, 反反覆覆. 今次事
件, 冰山一角而已
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
說到政府花錢,其實公家機關年尾要把預算花光就是很奇怪的情形,大家都
知道,但卻從沒人要改革這事
唉
沒辦法,這期預算沒花完,上頭會以為部門不需要,下次會直接砍掉補助,為了
爭取最大利益,各部門會卯足勁「用」掉這筆錢。對帳才是重頭戲,光是要把開
銷跟單據「合理合銷」,沖帳才是人性唄。
不然,你以為國內各大院校,「卓越計畫」爭的是什麼?不就是教育資源?教授
明爭暗鬥之餘,為了大家共同利益,也是難得有志一同的。
消費帶來更大利潤,犬儒主義在公家系統完全體現,這大概是我少數認同的市場
經濟吧。
我看到這個新聞的時候
內心也是想.............
幹!!我要逃漏稅
(不過還沒找到門路啦~)
好像不是地球上該發生的事
XD
妳也幫一下忙,這也可以扯上馬,妳怎麼不說扁?
"十億其實不多"!? 真是好野郎,十億可以養活多少人!
------------------
那妳也幫一下忙,馬桶已是總統,我不說他,我說誰呀。
再說我說的是實話。
陳水扁已經要下台了有沒有A錢就讓司法調查啊。
妳不必擔心啦,馬政府下的司法體系不會放過陳水扁的啦。
再說我說十億拿來搞外交是還好,我可沒說那十億不是小數目
啊。
妳有看清楚我的前後文嗎?請你看清楚了,再來回應我好嗎?
民進黨好自為之了!
To 孟芬
所以當西瓜靠大邊的檢調"查證"民進黨相關人等有罪時,政治迫害的詞是不是也要跑出來了?
我國的外交太難作的原因,不只是中國的打壓,也在於我們主事者選了一條註定難作卻又怎麼做都不吃虧
的路去做.送錢成功,換來一個人口數萬的小國建交,大家都有好處分,當然皆大歡喜;送錢失敗,還是可
以推到中國的頭上,大家都還是有好處分.這樣的路對外交沒有幫助,但是主事集團都可以分到好處,為
什麼不這麼做?
還有你一直耿耿於懷的國籍問題,請不要再以市井百姓的思維了可以嗎?如果馬桶需要跑路,他會需要用
美國護照當護身符嗎?就好比陳水扁沒有美國護照,他要跑路,美國又真要罩他,會在乎他有沒有護照的
問題嗎?如果陳水扁真有護照,美國要拿他討好中國,那個護照又有個屁用?
by the way,許多在大陸的台商都知道,到中國貢獻情報換取物質利益的,除了藍營人士,綠營的也是絡
繹不絕.他們真的沒有太大的差別.為任何一方辯護,只會換來他們在家數錢時臉上浮現的微笑.不過,不
曉得您情感上能不能接受這些事實了.
這麼像「不是扁政府時期無能, 而是敵人(騙子/政客/中共)太狡猾」一樣辨詞
:-D, 有趣有趣
滑翔機:
政治迫害是你說的,我可沒說喔。
有沒有政治迫害,我怎麼知道勒。[不過看到明明馬桶貪了特別費法官竟
然判無罪的情況來看若真有政治迫害也沒啥好驚訝的啦]
我只說這件事要調查清楚,也不是甚麼難事,以現在全民恨陳水扁恨的牙
癢癢的情況來看,司法自然會做出合理的回應囉。
台灣的外交困難又不是從陳水扁才開始的,在國民黨時代不就這樣了嗎?
難道你以為國民黨的外交都不花一毛錢的嗎?
主事者要選一條好路走簡單啊?就投降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不就好
了。[不用花錢買外交即刻有幾百國家承認你]
我這個[市井小民]當然要耿耿於懷國籍的事啊。
不管馬桶要跑路需不需要用到美國護照,但我就是不爽馬桶有綠卡啦。
當然陳水扁若要跑路,美國又要罩他,就如同美國政府幫馬桶掩蓋綠卡的
事情一樣,縱使他沒有外國護照,也還是逃的了,但問題是至少陳水扁沒
有綠卡也沒有外國護照啊。
我不為任何一方辯護,我說過即使此事發生在馬政府身上,只要這10億
元政府官員沒有A,那我是還沒那麼生氣啦。
不過如果邱義仁、黃志芳、甚至陳水扁任一人有A到這筆錢,那我是絕對
不會容忍的。
--幹!老子我一定要找到賺黑錢、逃漏稅的方法!(這您的情緒用語吧?)
版主
何必將我們的聰明才智向這些混蛋、笨蛋學習
民進黨八年沉淪無能的速度比國民黨幾十年執政還迅速
不虧為Progressive Party
還好眼睛選亮不以顏色決定的選民將其三振出局
至於國民黨520之後是否能有好表現
不從政的我們可要好好監督觀察
國民黨不能姑息民進黨犯的錯誤
否則就是耍我們老百姓
陳水扁用人眼光差
馬英久要深以為誡
版主
您出來選立委
我會支持
至少
您比他們優
陳水扁用人眼光差
馬英久要深以為誡
---------
嗯~從馬政府內閣人事來看,馬桶的用人眼光恐怕好不到哪去啦。
不過我不認為民進黨有比國民黨還沉淪。
我只能說民進黨做事的手法,確實比國民黨差。
To:孟芬
馬英九還沒當過總統
陳水扁已經當八年了
無能的外交每次都歸因於中國打壓(既然國民黨外交歷史不佳,民進黨更遜到斃)
2004我投給陳水扁
2008我投給馬英九
請向版主的就事論事看齊吧!
我是女生:
馬英九是還沒當總統啦,但他當過台北市長啊。
再說批評他用人有問題的,可是泛藍耶。
尤其是邱毅罵馬桶用人不當最兇啦。
妳沒看到最近的新聞嗎?
我可還是替馬桶說話勒。
妳2004年、2008年投給誰關我屁事,我一點都不關心啦。
國民黨執政時期外交搞不好,但至少當時的在野黨民進黨,可是很挺國民
黨在國際外交這塊喔。
反觀國民黨在這8年卻不斷拉民進黨政府的後腿,不管是內政還是外交。
不管怎樣,我等著看馬桶怎麼搞不花錢的外交。
既然他以選上我當然還是希望他做的好囉。
天下烏鴉一般黑.....我們這些小民超無奈.....痛心疾首....
to 孟芬
當你能義振言詞的用馬桶來稱呼另一個人,
你就已經在自我貶低了!
當電視上立委諸公用充滿痛恨的語句表演著批鬥阿扁的戲碼時,
至少稱呼上再怎樣不尊重也了不起"阿扁"兩字,
你的表現讓我想到了痛罵"狗扁"的激動的深藍(愛國同心會一流)
比較起來叫馬冏為馬冏的鄉民可愛多了
反觀國民黨在這8年卻不斷拉民進黨政府的後腿,不管是內政還是外交。
這句好好笑!國民黨拉民進黨後腿?
這句好好笑!國民黨拉民進黨後腿?
----------
哪裡好笑,這不過是實話而已.
Ace:
妳是說我用馬桶還稱呼馬桶嗎?
馬桶有啥不好?
那些立委稱阿扁,有比我稱馬桶好?
就稱他馬桶,怎樣。
沒稱他馬屁、馬狗、馬娘就很好囉。
天真到破表
人家要扯後腿 就伸腿給人家扯
人家說給十億 就急急給十億
我說好好笑 就馬上問那裡好笑
要命,腦袋在想什麼啊!
這種程度還敢出來鬧彆扭 門檻真低~~
......沒稱他馬屁、馬狗、馬娘就很好囉。....
您覺得稱"馬扁",怎樣?
馬上被扁....
我是女生
你說,
"民進黨八年沉淪無能的速度比國民黨幾十年執政還迅速"
好像你活了七老八十了
且拿出具體的數據或證據來說說看,
不要讓人家以為你只是藍媒的應聲蟲
又
Ace,
你反駁不來孟芬的道理卻來挑她的馬桶也是一絕
84.122:
大家都就事論事
只有你出口傷人
"要命,腦袋在想什麼啊!
這種程度還敢出來鬧彆扭 門檻真低~~"
真是讓人看不出來你的程度高到哪
TO 本來只想惦惦仔看 :
有時候還真是看不下去...
馬扁喔?隨你啊,你開心就好囉。
哪有你天真啊。
的確是看不出來哪裡好笑啊。
那要哪種程度才可以出來啊?
那種程度....???(滿好學的)
程度不能太低哦!
至少看得懂"火車時刻表"的程度!
(大家都就事論事
只有你出口傷人)
-----------------
叫別人"馬桶"不算傷人 我問一下"在想什麼"就傷人囉?
標準好特別
原來馬桶是會傷人的詞喔。
又甚麼特別的標準啊?
泛藍上上下下對陳水扁一家用的詞,何曾好聽過,我怎沒看到你出來制止
他們不可這樣傷人啊。
你才別雙重標準了啦。
是你沒看到 不是我沒有 別又亂怪別人了
我是沒什麼原則的人 只看人講話做事的 更提標準
不像民進黨人士這麼天真善良
人家叫給十億 就給十億 比我家巷口痴呆的阿伯還聽話
被騙了 還說十億不算多 真善良
孟芬根本就是標準的雙重標準...
孟芬根本就是標準的雙重標準...
----------
我甚麼雙重標準了?
舉個例吧。
國民黨跟馬其頓建交花了台幣幾十億,結果建交只有短短16天,這樣有比
民進黨高明到哪去嗎?
國民黨沒有比民進黨天真嗎?
外交其困難、複雜,是你這種只會打嘴砲的人無法了解的啦。
國民黨執政時期,我對國民黨雖然有諸多不滿,但對於他們位台灣拼外交
這塊我很少給與批判,因為我知道台灣外交很難做,也很複雜,只要政府
官員沒有從中A錢,其它的我是都可以理解的。
跟你這種腦袋的人解釋這些,還真是浪費我的時間啊。
大家都半斤八兩
民進黨爛..是因為他掩示的不夠好
國民黨也爛...但是他掩示的天下太平
要比標準
請把以前媒體怎麼對待陳水扁一家人的標準也套用到馬英九身上
才播他女兒幾天他老婆幾天~就受不了
就叫媒體不要再播了~
光是陳水扁他婦媳要個小孩在哪生~就吵的亂七八糟
結論是...
以所謂"泛藍"的眼光批判民進黨的人
請以相同的標以批判國民黨
相同的~以所謂"泛綠"的眼光批判國民黨的人
也請以相同的標準批判民進黨
to某些人
你們敢發誓~你們都用相同的標準在看待國、民兩黨嗎
若不敢~就少在那邊說誰誰誰兩套標準;誰誰誰~只會批判和自己立場相反的政黨
有公民素養的人民 看兩黨標準應該都是一樣
可是如果因為國民黨很爛 就認為民進黨也可以一樣爛 這叫腦袋生鏽
又認為媒體戕害某政治人物 政黨輪替後 就說媒體也再去套另外一位 這叫腦袋裝大便
To:孟芬
國務機要費與特支費性質一樣嗎?
差別僅在位階吧!
既然妳看不出2004、2008之間文字背後隱含的意義,當然就沒什麼好談的。
我選擇誰當總統本來就與妳無關(但,口氣不用這麼臭吧!)
國民黨的外交已經有前車之鑑
民進黨還在自以為是的拼外交
還不是全民買單
稅收又是無所不在(如果妳有基本經濟概念)
在我眼中兩黨外交的既定事實無疑是五十步笑百步啦
我痛恨國民黨貪腐
但
民進黨有比較乾淨
總統大選前發生的紕漏
這幾天才一一浮上檯面
每一次外交我都在看所謂的暗盤交易
國際是很現實的
誰跟你們博感情講義氣
外交部每次解釋讓人哭笑不得
拳頭金錢對『黑朋友』『小朋友』比較重要
台灣都比不上中國拳頭金錢(常任理事國 + 外匯存底第一名)
硬要外交→送錢給完全沒影響力的國家
瞎搞事後總是歸於『中國打壓』(每次一句話就順理成章地規避責任)
如此便免於追究
檢討執政黨是我選民的權利
將來換黨執政也是我的權利
憲法上
我履行義務也享受權利
並無抵觸
***
To:本來只想惦惦仔看
數據?
↑
您指的是檯面下還是檯面上的證據!
您覺得『好像我活了七老八十了』?
↑
年齡與見識未必劃上等號唷!
藍媒的應聲蟲?
↑
我只問是非。
您好像蠻愛亂貼標籤的哦!
隨便您囉~
基本上…這幾年都已經把繳稅當作是住在台灣的租金,這樣有好受一點點。
我想 ...
外交長久以來會選擇金援的方式
應該也是逼不得已...
因為現實就是...中國共產黨才是中國正統政權的延續...
(至少那些不跟我們建交的國家都是這樣想...不管是政治上或是國際貿易
上的考量...)
所以 只要在這樣的現況下 要改變以金援的方式建立邦交國 個人覺得不
可能...
想想看..雖然這些黑朋友 小朋友很可惡 貪得無饜 <<---個人印象 不對
請糾正
但是台彎沒有他們...真的在重要的國際場合上沒有任何可以發聲的平台...
想起來台灣人真的很可憐....
"民進黨八年沉淪無能的速度比國民黨幾十年執政還迅速"
不可否認的是民進黨確實是做的不好
但是在野黨呢?他們在幹嘛
整天為反對而反對
真正的民生法案不過
監察院長到現在還是空缺
卻只為自身利益,就好像中選會法案
整天只會睜眼說瞎話
天天政黨惡鬥~台灣不沉倫才有鬼
對於會說"民進黨八年沉淪無能的速度比國民黨幾十年執政還迅速"這句話的人
我感到不以為然
哪一次在電視上看到泛藍立委稱讚這個政府做的好的?
只會罵民進黨...可是自己支持的國民黨卻一樣爛
台灣會這樣~還不是選民自己選出來的
怪誰!?
真正在做事的立委還是有,但是己經很少了
台灣的選舉文化就這樣,寧選黨不再選人
政績好有用嗎?沒用!!會選舉包裝的人才會當選
現在回想邱公義仁的名言:
割喉割到斷
忍不住就想笑,
現在是誰的喉嚨要被割斷啦?
明知台灣辦外交很困難,
還找個腦筋不如嘴巴犀利的人來指揮,
嘖嘖,真可嘆。
這件事如果發生在二月底,馬英九說不定得票數還要上看一千萬,還輪不到莊國榮出
來搞笑咧。
樓上的說法正不正確個人是沒意見啦,
不過民進黨現在連選舉包裝都糟糕成這樣,
會輸到連棺材板都拿去當,也是應該的啦。
話說回來,現在多少可以了解軍人與國中小教師抗稅的心情了,
唉!
to 孟芬
不知道您認為馬英九所貪的特別費是指什麼?買女性內衣那些嗎?
國防跟外交是總統的職權耶
請就事論事,這次10億事件真是扯到太離譜了
完全跳過制度,當然沒人可控管
陳總統會跟這件事無關嗎?花10億不用跟總統報備?
若他不知情一樣可惡,當初我可不是把票投給邱總統啊
胡搞亂搞,我實在不知為何樓上竟然還有人這時候還在維護民進
黨,護短絕對不是讓民進黨再起的方法!
陳總統昨天竟然還有閒情去爬山,
就放縱屬下去互咬,不關他的事嗎?早點出來跟民眾交代清楚吧!
完全看不到民進黨政府的危機處理,因為要下臺了就乾脆擺濫嗎
二次大選都支持陳總統的我,過去三天遭受多少家人跟朋友的嘲
諷,心裡的鬱悶,民進黨還會在乎嗎
何只今年不想繳稅,過去8年我繳的稅通通吐出來還我!
To mondel
謝謝你的觀點 "把繳稅當作是住在台灣的租金",我從今天起也要這樣想,這樣會好受一點。
大家不要激動ㄇㄟ....
那郭仁隨便編個故事,何必信成這樣?
大家應該像仁一樣開心,正大光明的笑,嘻嘻,不用擔心下任下
下任下下下任政府,反正仁們都搬光了阿,留下一個空殼阿,嘻
嘻
睡照睡,不然勒?
誇張到極點
10億就這麼飛了
還丟臉丟到國際上去
民進黨臨死前, 留給全國老百姓一個大禮, 古早人說目糾貝無金, 請鬼拿藥單. 現在看清楚了全國同
胞大家買單吧 !
民進黨白活了,書也白讀了,只有錢沒白貪。兩白一沒有,民進黨新兩袖清風政策。
三千萬美金,被民進黨腦殘官員團弄得像是三千台幣。
想負責? 拿什麼負責?? 擺桌道歉嗎? 啤酒花生和說聲對不起就好了嗎?????
腦殘官員團去年就知道出問題也沒負責,現在就能負責?
外交部的洞 ~教育部的洞~ 經濟部的洞~全留給別人補。
民進黨的民主真是好。
to 孟芬
現在的重點其實不是十億元辦外交是多..還是少...
假設十億元買1個月的外交關係或是幫你在國際場合上提
案,
你說是貴還是便宜??.這就很難說了吧
問題在於運用這筆錢時..是否有應有的內控機制等等
這很多人都為文分析之了...懂嗎!!
綠吱吱的垃圾看不出重點,也很正常!
你想幫民進黨政府擦屁股?好傻好天真!!
回應孟芬
不過如果邱義仁、黃志芳、甚至陳水扁任一人有A到這筆錢,那我是絕對
不會容忍的。
>如果這筆錢是因為邱義仁、黃志芳、甚至陳水扁任一人的昏庸、默許或視而不見而
被A走的,你會不會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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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現在懷疑那兩位說不定也有收到中國的錢勒。
說不定是被中國知道他們兩人是要替台灣與巴國作建交事情,所以反而收
買他們讓他們搞出這樣的事,進而讓台灣政府難堪。
>這種想法是怎麼推導出來的,邏輯次序為何,孟芬大大能否教一下我這個腦殘藍
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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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我覺得以外交金額來說十億其實不多,看看台灣隨便一個企業掏空
案,哪一個不是幾十億、幾百億這樣A的啊。
>十億多不多是一回事,扁政府拿著人民的稅金當廢水倒,你認為人民對這種政府為
什麼要有信心,為什麼要相信這種政府的公務員、領導人所說的話及所推行的政策。
企業經營者掏空公司,與政府公務員昏庸浪費人民稅金,兩個有關係嗎?可以用企業
掏空金額大於政府浪費納稅錢,所以政府公務員的責任就會被減輕?如果大大這句話
原意不是如此,那大大前開回文中這段文字用意是要說明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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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外交醜聞如果只是單純被掮客詐欺的話,只能說台灣的外交實在是太
難做,又太危險了。
>大大說的好,那是哪個殺千刀的公務員及政府讓我們陷入這種被金光黨掮客詐欺的
危險之中的。
對不起,當我看到"好傻好天真",就想到鮑魚嬌,Sorry!
十億弊案,四任閣揆全不知,台灣的官真好混,真是要把繳稅當作是住在台灣的租金
十億事件, 阿扁是不是趕在新政府上任前送給馬英九的一份賀
禮, 反正遲早穿幫, 倒不如自己爆出來, 反轉豬肚都是.....
恩..好大一陀馬芬送給馬桶,咦,還是馬扁?
果真馬上被扁.....
阿姆羅:
妳有看到最高法院判定特別費是公款而非薪水的一部分嗎?
既然是公款那馬桶把特別費匯入自己的帳戶,不就是貪污了嗎?
法官之所以還是判馬桶無罪,是因為法官認為馬桶的貪污不是故意,所以給予
無罪。
我不懂,難道把公款放入自己的口袋不叫貪污?那叫甚麼?
我是女生:
特別費與國務費性質是否相同,我怎麼知道,這要看法官的[自由心證]
了
囉。
外交部管是哪個黨做都ㄧ樣啦。[看看馬政府會不會不ㄧ樣囉]
致於妳要行使憲法給妳的權利也是你的事啊,跟我講幹麻?
真的是讓人意外,也萬分感慨。一個高舉「有夢最美、希望相隨」、「綠色執政、品質保証」的政權,
竟然會「壞」到這種地步!
「壞」主要包括二部份:一,這個綠色政權一天到晚滿口仁義道德,骨子裡幹的卻盡是敗德貪殘、掏空
台灣的惡事;其次,八年來視憲法如無物、違法濫權,把整個國家導向治理崩壞、發展停滯的不堪之
境。
容我出來說句話,寥寥數句就好。
孟芬這位網友,請注意你的語氣。另外,你如果真的要硬扯特支費的問題,我可
以跟你說一件事。現在我們某個政務機關(抱歉我不能說是哪一個,因為牽涉到
這些人的權益),因為上面派支的預算不足以請得起服務介紹員,這個機關的主
任竟然自願地挪出他的特用費(我不知道該如何稱呼)當作請介紹員的預算。其
實是可以去申請的,但是他不願意。長久以來,這筆特支費被判定的範圍是,原
則上需用於公務範圍。但是如果公家預算原本就很充足的情況下,這筆特支費就
不具有急迫性了。你也許會問:那陳水扁一家也可以用不是嗎?我請問你,陳水
扁先生的政府哪一天可以被人民稱為「財政預算充足」的?況且陳水扁先生一家
不像馬英九先生,他們可是將它全部花光光噢。往後如果有需要動用到這筆特支
費的情況怎麼辦?又要去申請?然後就是不斷地重複變相貪污?
所以你可以不用提特支費這個問題了,如果你還想保持陳水扁不受這股清查民進
黨貪污人員之風潮影響的話。
---
好像講太多話了呢。
噢,忘了打,還有綠卡。
綠卡問題美國在台協會已經說了一萬兩千三百五十八次(誤)了,在1996年以前
沒回去換發新卡的持有者都以作廢論。
看過手機的繳款帳單聲明嗎?上面會寫,「如果您已繳交,請勿理會本通知。」
同樣的道理,既然我就不需要繼續去換發或是延長綠卡使用權了,人家也說期限
前不去辦就會自動失效,我為什麼還需要去辦?就放著讓它失效不是最好?
好了,炮火支援結束。各位請繼續鞭(笑)
孟芬這位網友,請注意你的語氣
-----
mc:
甚麼語氣?怎麼?你在恐嚇我嗎?
特支費是公款是事實,不管你如何狡辯都是沒用的。
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是否等同特別費,不是我說了算,一切都要看法官的
[自由心證]法官說:是就是,說:不是就不是啊。
國民黨立委江連福買票證據[鐵證如山]居然還是被法官判無罪,法官的
[自由心證]如此嚴重,我又能怎樣呢。
我要不要再提特別費關你啥事呢?怪了。
至於陳水扁會怎樣?那就不是我能管的了。
還有綠卡的問題請你才給我搞清楚勒。
AIT說的是那張卡失效,不是說永久居留權的資格取消好嗎?
就像你的駕照5年一換,難道你沒去換新的,你的駕照資格就失效了嗎?
請你先弄清楚再來反駁吧。
看看李慶安吧,可惜李慶安不是馬桶,李慶安只是個小小的立委,否則美
國一定會幫她消滅證據的,可惜啊~可惜~
如果這筆錢是因為邱義仁、黃志芳、甚至陳水扁任一人的昏庸、默許或視
而不見而
被A走的,你會不會容忍?
----------
你的意思是說這三個人[默許]吳思材、金記玖A走這10億嗎?
那我倒想問你邱、黃、陳三人[默許]吳、金兩人把錢A走,對他們三人
有甚麼好處?
還是那句話只要邱、黃、陳三人沒有人A走這筆錢,那我是還可容忍。
不過我不認識妳,你也沒寫名字,你有沒有腦殘,我就不知道了,所以你
要說你自己是腦殘,我也無話可說。
巴紐建交案身為總統的陳水扁當然知道啊。
但知情不代表他有A錢啊。
陳水扁應該是交代邱義仁、黃志方去談巴紐建交案,但很多事的細節陳水
扁未必知道,陳水扁應該只想要知道結果如何。
就像老闆交代員工去辦事,細節老闆未必知道啊,他只要聽取下屬大概的
報告就好啦。
我想邱義仁說陳水扁不知情的意思,應該是說陳水扁不知道吳、金兩人想
詐財吧。
邱毅拿出金記玖與陳水扁的合照就想說陳水扁有A錢嗎?
那馬桶跟很多黑金人物一起站台、合照、談話,是不是表示馬桶也是黑金呢?
其實巴紐建交案在胡志強當外交部長時已經發生了,所以胡志強應該也大
概知道裡面的內情。[我說胡志強知情不代表他有涉入]
當然巴紐建交案變成醜聞,總統、外交部長都要對人民道歉。
來,大家給孟小姐拍拍手 感謝一下!
孟小姐好像有在現場的旁聽的樣子 連陳水扁,胡志強知不知情她都瞭若指掌
原來 泛藍太小人之心 冤枉陳水扁跟邱義仁,他們真的沒貪污
根據說法看來 陳邱只是一個昏庸 一個笨 不時上當受騙 花百姓血汗錢罷了~~~
(巴紐建交案變成醜聞,總統、外交部長都要對人民道歉)
典型愚民的需求,這麼欠缺他人給道歉嗎?說個對不起就爽了?
不用半張發票A十億 教扁嫂情何以堪~
分明是要氣死扁嫂~ 找發票真滴粉辛苦ㄟ
邱毅真愛來亂
靠一張合照和幾句話、簽名能代表什麼?
真的是好傻好天真
(題外話)
樓上的,佩服!超有笑點的!
讓我連想到她去Tiffany殺價的畫面
發票難尋 難怪這麼省!
樓上的--->指找發票粉辛苦
84.122:
妳不必給我拍手啦,本來想也知道他們一定知情的啊。
難道當初國民黨執政時期,身為外交部長的胡志強不知情台巴建交案?
而身為總統的陳水扁,甚至是當初的李登輝總統,會不知道我們要跟台巴
建交嗎?
想也知道都不可能嘛。
而知情不代表有貪污啊。
連你都承認泛藍有小人之心,我還能說甚麼呢。
而且我很像沒很肯定的說他們兩人沒貪污吧?
陳、邱兩人有沒有貪污,我怎麼知道,現就看檢調怎麼查啊。
怎麼當初他們分錢時你有在現場啊,不然你怎麼敢肯定他們有貪污啊。
笑死人了,你接不接受陳、黃、邱的道歉是你家的事,而我爽不爽也是我
家的事,關你屁事啊。
不要拍手 哦..那就算了!沒人損失。
你爽不爽當然是你家的事,我電不電你也是我的事,
你說陳、邱兩人有沒有貪污,你怎麼知道。是哦?
既然如此,幹嘛沒事一副檢調模樣,一下說誰知情,誰又不知情,誰交代誰做啥事...。
當初分錢時,我是不在現場,不過看你講的一副包打聽專業口吻,所以賭一把你是對的!
怎麼?你該不是全憑自己的想像,就來瞎大家了吧!喔~~好壞哦!
說泛藍有小人之心這類的話,是標準泛藍的"反省"專長,
綠人士如孟小姐也許還不知道人類有這種能力,所以才無法說什麼,沒關係,沒人怪你。
固然我不以為陳就「一定」沒在這個事件中獲利
畢竟誠如84.122所言
我又不是旁觀者
自然也無從得知
同理
我也想請84.122說明一下
他是在何處旁觀旁聽到他們收賄、貪污的事實?
我想
檢調應該很樂於約談這位證人吧?
抱歉捏,jyet0824你問錯人了喲!
如果你覺得孟小姐真的有在現場,
你應該直接去問她是在那裡旁聽的!
如果你覺得孟小姐不在現,可卻可以講的這麼身歷其境,
連誰交辦誰什麼東東,都可以寫出來告訴大家...,那我們兩個有一樣的疑問,
這太神了,不是嗎!
我們繳的稅,只要出來跟我們人民道歉就沒事了嗎??
真狗屎...
我不要道歉...
不要繳稅
就可平輔我小小的心靈哩!
我勒xxxxxxxx咧 孟氏女子 不要再哭腰了好嗎??
如果你可以把萬里長城哭倒,壓死解放軍,也算功德一件.
他x的有完沒完呢??
笑死人了,你接不接受陳、黃、邱的道歉是你家的事,而我爽不爽也是我家的事,關
你屁事啊。
---所以這一切都跟一個<爽>字有關嘛,
我就是爽錢被我喜歡的政黨亂搞嘛…
啊聽到某黨黨產的時候我就又不爽了...
請問有朋友把妳的十億…不要說十億啦(真的不多啦),十萬元搞丟了,是不是跟你說個
我會負最大的責任,I am sorry,就可以拍拍屁股走人了呢??
政客硬不起來就算了,小老百姓有必要幫那些豬頭吹X還幫他們把笅舔乾淨嗎?
對,爽不爽是妳家的事,但可不可以不要出來放屁給大家聞呢??
在公共空間有人亂放屁,當然就關某咪郎屁事。
當然愛放什麼屁是你家的事,但可不可以不要放屁還要擺出一副正氣浩然pose呢?
oh my fucking GOD,算我求妳了啦~
回應孟芬 於 May 5, 2008 07:55 PM 回應
你的意思是說這三個人[默許]吳思材、金記玖A走這10億嗎?
那我倒想問你邱、黃、陳三人[默許]吳、金兩人把錢A走,對他們三人
有甚麼好處?
還是那句話只要邱、黃、陳三人沒有人A走這筆錢,那我是還可容忍。
不過我不認識妳,你也沒寫名字,你有沒有腦殘,我就不知道了,所以你
要說你自己是腦殘,我也無話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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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篇文章是我貼的,由我回應一下的孟芬。
邱、黃、陳三人默許的動機是什麼,對他們有沒有好處,並不會影響十億人民納稅錢
係因為這三人的故意過失滅失的事實,這三個人如因此受到好處,除了犯罪,也該吐
出來,沒有受到好處,也是犯罪,國家如因此受到損害更可向其求償。
這三人沒有A錢你就可以容忍,默許我是不敢講啦,這已經是故意的範疇(照這三個
人明知卻跳過一切正常外交匯款程序,明知可能發生卻容認其發生的情形,是不是故
意難說喔),這三個公務員昏庸、視而不見所造成的損害你就認為可以容忍,少在那
邊說容不容忍是我家的事,別人管不著,這件事如果你打心底認為不干別人的事,你
自己爽就好,拿出來在這個地方公開表達做什麼,對於無能官員的容忍,更是這個國
家進步的阻礙。
sopiho:
妳才不要哭腰勒。
是啊,我爽不爽關你屁事呢?
還有我有說他們不必為此事負責嗎?
我很像只有說如果他們沒A那10億,而只是單純被外交掮客詐欺,那我還能接受如此
而已吧
如果他們有貪,那當然不能原諒啊。
妳他馬的有看清楚我寫的嗎?
再說我要發表啥意見關你甚麼事呢?
妳有你的看法,我有我的看法,難道跟你不ㄧ樣不行嗎?真是奇怪了。
妳愛不愛放屁是你的事啦,也不要拉陀屎在這啦,很臭啊。
84.122:
拍不拍手是你家的事啦,很煩耶。
而且人家是質疑你喔,你幹麻扯到我身上來。
我才很懷疑當時分錢時你真的有在現場,否則怎麼敢[斬釘截鐵]的說:他們有拿
錢。
我始終都說[如果]他們有A錢,我可沒有用[肯定]他們沒A錢喔,因為我不知道
他們有沒有A錢,所以用[如果]還是你不識字,不知道[如果]是甚麼意思?
邱、黃、陳三人默許的動機是什麼,對他們有沒有好處,並不會影響十億人民納稅錢
係因為這三人的故意過失滅失的事實,這三個人如因此受到好處,除了犯罪,也該吐
出來,沒有受到好處,也是犯罪,國家如因此受到損害更可向其求償。
-------------------------
是你自己問對他們有甚麼好處的啊,現在又變成有沒有好處不影響了?
事實上我是讚成你的主意,只要政府官員平白無故花掉人民的納稅錢,人民就有資格
向他們索賠。
那麻煩妳也呼籲一下胡志強在國民黨執政之時台巴件交案,所花出去的錢還來,還有
國民黨主政時期的馬其頓45億建交案的錢,還有很多金援的錢,請他們還錢來啦。
對了!還有那些銀行董事長放款給那些不還錢的商人或民意代表,如果不是他們亂借
錢給他們,銀行也不會損失那麼多錢銀行的錢也是人民的血汗錢,所以我們要向銀行
董事長索賠啦。
真的,我是還蠻贊成你這個建議的。
孟大:
我爽不爽關你屁事呢?
Ans: 對,爽不爽是妳家的事,但可不可以不要出來放屁給大家聞呢??
在公共空間有人亂放屁,當然就關某咪郎屁事。
-這個解釋你是哪裡看不懂?
還有我有說他們不必為此事負責嗎?
我很像只有說如果他們沒A那10億,而只是單純被外交掮客詐欺,那我還能接受如此
而已吧如果他們有貪,那當然不能原諒啊。
ans:
愛放什麼屁是你家的事,但可不可以不要放屁還要擺出一副正氣浩然pose呢?
意思就是妳要在"政治"這個屎坑放什麼屁挫甚麼樣的屎
我根本不想管你,
重點在妳屙屎的姿勢太難看了,看了我會長針眼.
最後,我上篇留言有指控你說「孟芬說他們不必為此事負責」嗎?有這句嗎?
妳他馬的有看清楚我寫的嗎?
---
妳根本就沒在寫東西,妳跟我一樣在亂拉屎.
屙屎還要別人看清楚,妳不害羞我都替妳害羞了.
PS.你在這邊練功也蠻長一段時間了吧,怎麼等級還是那麼低呢?
繼續吧…不奉陪了.
辜寬敏語出驚人的表示,「民進黨的未來不能交給一位沒有結婚的小姐,難道民進黨真的沒有人了
嗎?」
依此推論 ... ,「民進黨的未來也不能交給兩位不舉陽痿的老頭,難道民進黨真的沒有人了嗎?」
民進黨裏盡是老處女和陽痿男嗎?難道民進黨真的沒有人了嗎?
sopiho:
妳他馬的有看清楚我在前面寫的文章嗎?
妳他馬的自己拉了一堆屎,還要抹在別人身上,太好笑了。
妳是版主嗎?
我在這練不練功關你甚麼屁事啊。
妳也管太多了吧。
sopiho:
你爽不爽當然不關我的事,但你卻很愛管別人爽不爽啊。
而且是你先點我,我才回應你的喔。
是啊,這是公共場所,那我要說啥就跟你無關了。
妳不是說:我說他們不必為此負責嗎?
所以我回應你啊,妳有啥問題嗎?
不想我理你[以為我愛理你勒],妳就別點我的名字啊,奇怪
了。
孟芬小姐,你可以看看你之前都說了些什麼。
馬桶啦,屎啦,又是排泄物又是廁所的,你認為你可以這樣稱呼一個人嗎?
我不喜歡陳水扁,我頂多直呼「陳水扁」三個字,平常都只叫阿扁。
好好的一個人出生都有名字,把人叫作馬桶是怎樣?所以我說請你注意語氣。
再來是你提到的永久居留權問題。
第一,美國在台協會告知的明明就是居留權「消滅」。我不清楚你是不是不了解
英文怎麼翻譯,但我可以告訴你事實確實是這樣。還是你認為美國方面用錯字?
第二,好吧就給你硬拗,或是假設以後馬英九真的可能會再往美國方面置產需要
用到綠卡好了,他沒有綠卡要怎麼入境呢?綠卡可以被視為公民旅外的美國居留
權證明,就像我們用學生證可以視為在學證明一樣。馬英九的綠卡早就已經逾期
失效,換言之就算要入境也是得再去美國在台協會排隊等發卡的。或許你又要說
他一定有特權能加快時間──就算他還沒上任──但那就是美國在台協會的事情了。
最後,我覺得你比一般我遇到的挺綠民眾還不可理喻。在你能把我上面說的事情
都搞懂、並且不再口帶什麼廁所又馬桶之後,我才會再回應你。
……真難得,這麼「熱愛」民進黨的人真少見。
孟小姐怎麼又突然知道拍不拍手是別人的事,好晚熟哦!
好吧!那我就不客氣囉,來,那大家再度給孟小姐拍拍手,
為她這麼"樂於表達自我"及"勇於阻止別人在此拉屎"鼓掌!
不過孟小姐,除了把自己的幻想當論述 + 一直點名自己與別人的屁 + 跳針似的不斷重複誰很爛之
外,你可能要多加幾招,否則,你看大家無聊到撂話不跟妳聊了喲!
但是,沒關係不要怕,妳還有我。
To:孟芬
特別費與國務費性質是否相同,我怎麼知道,這要看法官的[自由心證]了囉。
*1連基本名詞都不知道,還可以扯一堆『二手資訊』替他們辯護。
*2請問被告、證人的自由心證呢?
外交部管是哪個黨做都ㄧ樣啦。[看看馬政府會不會不ㄧ樣囉]
*妳的語言前後邏輯自相矛盾
致於妳要行使憲法給妳的權利也是你的事啊,跟我講幹麻?
*我是藉版主這提醒每一位繳稅者,請別『臭美』。
那個...我知道"如果"是什麼意思...
如果:
那根屌伸縮自如果然正點啊啊啊啊啊
(好吧我承認我沒受過教育~~~~~~~ @_@)
承上 我可以把屌換成屎嗎~~~~~~~~~
閃人~~~~~~
Chi
2樓的沒意見
1樓的....那個廢物真的可以變成正點嗎??
偶比較關心的素,「如果」土豆仁真的口袋有入帳(我是不太信
拉),可不可以把250萬退職金還給偶們?不無小補勒
這次不說自己是媽:
上帝說 沒有什麼是廢物...~_~
我比較想知道的
拉法葉案.眾多農會貸款.銀行掏空案...等
這些錢有拿回來過嗎?
相信還是有認真做事的官員.議員.立委
但是 一顆老鼠屎可以打壞一鍋粥 更何論老鼠屎不只一顆
藍綠都一樣啦 有什麼好吵的
To:孟芬
不管妳支持那個政黨、被選舉人
我都尊重妳的選擇
但
妳的表達
清一色都是媒體的翻版
和妳一樣
我也有義僨填膺的熱血
不過
是非絕對要勝於立場
否則妳沒有機會看清事實
至於真相如果
是司法體系、原告與被告等人的事
請記住
妳我都是他們的『老闆』
一切稅收說明這不爭的事實 + 選舉權
他們都有向全民交待的義務
包括法官
稅收不是只有五月所得稅、房屋稅而已
現在上網大家就在盡義務
這個月繳電費也有被繳稅
總之
經濟循環造成稅收無所不在
Anyway, It's really nice to meet you here.
***
版主
針對近日政大教授提出『負稅率』
您覺得如何?
本來只是看看影評卻連結到這裡...(汗)
安靜的看完上面長達4篇的回應
我只能說"版主,您真聰明"
像這樣丟個政治議題上來讓大家去戰
也不做回應,搞不好...
戰!繼續戰!!回應越多越能提升我上奇摩首頁的機率
提升我的點閱率!!!
所以..."版主,您真聰明"
真不是這樣想...那早該在第1頁回應開始戰的時候
就開出面喊停了...(畢竟這是你的地盤)
所以..."版主,您真聰明"
看到您的分類
影評(原來電影已經越來越不好看了).
新聞(台灣蠢人蠢事還真多).
政治(一個綠色的版有啥好說的).
美食(令人心動,有空有咸有前會去試試).
所以..."版主,您真聰明"
陰謀論?? 連嬰兒都有心機了這算什麼...
讓我想起之前不知道在哪看的文章
好像是某個小孩很囂張拿石頭丟人媽媽卻不制止
被那一篇的版主一腳踹飛撞牆住院...
別人在罵版主大欺小...我卻是給了個GJ!
這只是提早告訴那個小孩...這世界是不公平的
這件事可以許多方面思考,看你有沒有慧根...
(離題XD)
版主,你可要繼續PO文阿
這樣我才不會浪費錢去看我想看的電影(酸)
最後再說一句..."版主,您真聰明"
mc:
我為啥不可以用馬桶來稱呼一個人勒?
而我很像沒有用一坨屎來稱呼誰吧?
我有用一坨屎來稱呼妳嗎?
至於綠卡的問題,我懶的再跟你多說甚麼,既然你的看法與我不同,再多
說、多解釋,只是浪費時間而已。
既然你要袒護馬桶到底,我再回應你也是多說的。
就隨你怎麼硬坳認定馬桶綠卡無效囉。
而我熱愛民進黨又怎樣?不熱愛又怎樣?關你啥事啊?
84.122:
你真的很幼稚,誰管你拍不拍手啊?煩死了。
拍死你好了。
誰無聊到[撂話]不跟我聊?
怪了!我有說喜歡跟他們聊嗎?幹麻要往自己臉上貼金啊?好好笑喔。
一開始我只是發表自己的想法,是有些人自己無聊到回應我,現在卻[撂
話]不跟我聊,這實在是太好笑了啦。
他們不跟我聊,我有損失嗎?沒有吧。
至於你跟不跟我聊?我一點也沒興趣啦。
偶比較關心的素,「如果」土豆仁真的口袋有入帳(我是不太信
拉),可不可以把250萬退職金還給偶們?不無小補勒
---------
如果邱義仁真的有A錢,當然可以把他的退職金要回來啊。
我是女生:
1連基本名詞都不知道,還可以扯一堆『二手資訊』替他們辯護。
-------
顯然你沒看清楚我的話我是說國務機要費與特別費性質是否相同不是我說
了算,是法官[心証]的問題我有說錯嗎?
我認為兩者一樣可是我又不是法官我說有用嗎
被告與證人的自由心証很重要嗎
被告當然說對自己有利的話啊證人不也一樣
*妳的語言前後邏輯自相矛盾
-----
我的話哪裡矛盾了?
我只是在等著看馬桶有沒有不一樣而已。[我並沒有說他會不一樣]
但
妳的表達
清一色都是媒體的翻版
--------
我是女生:
甚麼翻版?我不懂。[我是真的不懂]
還有我從頭到尾都沒說邱義仁、黃志芳沒A錢或有A錢啊。
我只說:[如果]確實他們沒A錢,只是單純被騙,那我能理解而已啊。
我是說[如果]我可沒肯定說:沒有或有。
所以這樣我就沒是非了嗎?
沒有明確說邱、黃兩人有A錢,就是是非不分嗎?
沒錯啊,我們確實是他們的[頭家]不管是扁政府,還是馬政府,我們都
是他們的[頭家]。
希望這些都[頭家]都能像這麼嚴厲監督扁政府般的監督馬政府。
To:孟芬
希望這些都[頭家]都能像這麼嚴厲監督扁政府般的監督馬政府。
↑
妳的這句話非常『正確』
Thank you for your reminder.
Have a nice day!
今天藍的上來
做爛後滾下來
綠的上來
做爛又滾下台
----------------
可惜現在的人大部份都只支持自己的一方
就像自己孩子再怎麼爛
回家(下台)被罵一罵
過一陣子
綠的做爛時
就忘了當初自己兒子的壞
開始強烈批評綠的(別人的孩子)
然後重複上台下台
-------------------
我覺得政府做爛全民買單是應該的
因為大家都跳不掉藍綠
---------------------
或許再苦個10幾年
或許大家可能就看清楚了
台灣大部份的就是政客
或許說不定以後會出現第3個黨
不然每個政黨都不敢去修改百性認為很重要的法案
因為事關~金錢來源~相關利益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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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討厭的就是人權團體
今天的性侵犯-喊犯人要有人權...犯人爽幾分鐘
被害者是痛苦一輩子~為啥他們需要人權...
經濟犯-其實我覺得對於這種逃往國外的經濟犯,要追回錢幾乎不可能,這種人也蠻
可惡的...我幻想國家說不定有個秘密單位..專門追殺這些人...如果他們不還錢就
持續刺殺到親戚全完@@雖然會有人反對~但我覺得大部份都會贊成~自己默問看看就知
道哩@@
詐騙案-這個也是...要嘛全還..還能判輕點~不還就關到死~如果脫產到誰那就繼續
抓來關~亂世要用重典呀~不然大家都努力騙~還不出來關個10幾年
出來錢還是他們的 比例不符呀~
未滿18歲的犯罪...要看起因還有動機
例如飆車族~網咖沒錢去搶劫~性侵~霸凌~無聊就做壞事(例如東部有國中生因為半夜
無聊連續敲壞路人的車子)---不能只是保護管束而已...該關的就關...破壞別人東
西就規定時間強制讓他去做工賠錢..該強制勞動服務的就強制~
但這些其實都會有相關團體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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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很好
但不好的台灣人也很多
我覺得很多秩序的確都亂了
公平正義如果都確實有執行下去
我想會反對的人應該不多
道德勸說要看情況
今天對加害人仁慈 是對被害人的殘忍
一張嘴說要注重加害人的人權
那替加害人說話的那些人
賠償金 就幫犯罪人一起出錢吧
孟芬騙人
嘴裡說不想跟我聊 手卻Key不停 一直回~~~~
你要說你的想法就說 沒人誰阻止你的
能聽到妳的幻想 是大家的福氣呀!
說我幼稚 何來? 我也可以很有男人味很正經的 要看嗎?
不夠妳要先把愛硬拗的扁式風格改掉 否則叫我們做正人君子
自己卻一直瞎掰 不是很公平~~
神經病!!
樓上是在說自己嗎?
誰回答我就說誰囉
我就說她有幻想症吧!
現在又以為自己能透過網路發功
發現"神經病"(她應該是想講"精神病"才對)
真可憐
還是有人在發神經病
自己去發就好幹麻一直把別人拖下水。
乖!快去吃要看醫生啦。
阿扁錯了嗎? 阿扁錯了嗎?? 阿扁錯了嗎???
還是有人持續在網路發功起乩!
西藥傷身,請問有賣香灰嗎?
我完全都不想知道那十億到底跑去哪兒溜達了!
總是會不見的不是嗎?若不是拿去餵飽巴紐那隻黑猩猩,就是政府拿去撐死自己,反
正我們永遠也吃不到。既然這早已是公開的秘密,真不曉得大家在火大個瞎咪碗
糕?!
我真的好同情民進黨這醜媳婦,即使明媒正娶八年了,始終還是見不了公婆,不但厝
內代誌做不好,生前死後還要被家裡人、野男人和死黑鬼輪姦,人財兩失也就算了,
死了還得被鞭屍,死無全屍。
就是在這時候爆出這件事來....讓老娘我超想歇斯底里大聲吶喊.... 我不要繳稅了
啦~~~~原來別人的錢比較好花.... 是千古不變的道理.....
就是在這時候爆出這件事來....讓老娘我超想歇斯底里大聲吶喊.... 我不要繳稅了
啦~~~~原來別人的錢比較好花.... 是千古不變的道理.....
於 May 18
***
You must be fined if overdue.
Vote for another Party until next election.
Dpp made the "wrong decision" so they have to be responsible for all.
Return the money back to our people.
To: 孟芬
不過如果邱義仁、黃志芳、甚至陳水扁任一人有A到這筆錢,那我是絕對不會容忍。
***
請問
做錯決策就能容忍
邱義仁應該負最大責任
追回金紀玖、吳思材拿走的錢
否則先假扣押邱義仁不動產及動產
陳水扁在締結條約前應該只知道此事
我相信總統府公佈的細節不清楚
扁政府下臺了
還是要解決此事
想擺爛
我們選民
下次選舉照樣用選票淘汰
520又有黑朋友要錢
馬英九唸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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